目 录
一、建立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微观干预机制
二、进行个体心理教育,构筑反腐倡廉的心理防线
三、创造严处腐败的宏观环境和社会心理
四、积极营造**腐倡廉的宏观社会心态
内 容 摘 要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选择的是渐进式的改革道路,并且遵循经济先行的原则,这必然会导致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反腐败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一群体占整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的绝大多数,对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腐败现象进行详细、深入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廉政建设,更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的前途和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命运。反腐工作必须从基层开始,基层廉政建设是我国整个廉政建设的基础,没有基层的清正廉明,就没有整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的清正廉明,也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
基于上述原因,本论文旨在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原理和研究方法,在吸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从剖析腐败现象入手,力图从心理学的视角反映和揭示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腐败行为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腐败心理和心理活动规律,提出创新廉政心理教育的对策,以便能够为今后开展廉政心理教育的实践活动提供理论依据和操作规范,为反腐败实践提供参考。
基层国家公务员腐败预防研究——以心理学为视角
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我国行政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他们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力量。同时,他们是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形象代表。因此,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队伍是否廉洁高效,直接关系到国家基层行政工作的贯彻和落实的效果。然而,当今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情况很不乐观,甚至出现了许多群体性腐败的窝案、串案。事实一再表明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损害基层政府的形象,破坏基层社会的公正,危害人民的利益。因此,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腐败问题更应当受到重视。
在继续推进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前提下,设立廉政心理教育课程,采用心理预防和心理治疗等手段,能大大增加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腐败心理的免疫力和抵抗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腐败心理的传播蔓延,把腐败控制在最低限度。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腐败更多地体现在“官商勾结”方面,受贿成为腐败的主要方式。在宣传腐败案例时,腐败分子“被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击中”的忏悔不绝与耳;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和商业并非“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对立关系,而是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收受商业人员贿赂时,并不认为对方是“资产阶级”,故未有应有的防范意识。另外,腐败者认为其行为(特别是受贿)并不危害公共利益心理和侥幸心理是造成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腐败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本文认为,要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达到视金钱为无物的感情境界似乎并不现实,只有加强对心理研究,针对“腐败有时并不影响公共利益”心理,加强“俸禄以外皆非法”的宣传方式和运作规则;针对“大环境如此,查到的是极少数”的侥幸心理,加大查处力度,可采用“以行贿人为圆心,排摸受贿问题;以受贿人为圆心,排摸行贿线索”的“系统查,查系统”的工作思路,尽可能将本地区、本部门的问题彻底查清;取消是否“高薪养廉”的争议,代之以对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额外履行义务的补偿机制,例如:修改公务员法,明确公务员应尽义务的底线;针对侵犯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权利的行政命令以及对人事任免不合理要有相应的司法救济措施。同时,将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相适应。
一、要建立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微观干预机制
(一)选拔任命干部时进行心理测试
随着心理学知识的推广和普及,心理测试在我国日益引发人们的关注和积极参与,一些企业在招聘员工、选拔干部的过程中首先要求应聘者参加心理测试,对企业认为不合适的候选人第一轮就排除掉。企业认为不合适主要是针对职位而言的,他们认为一些人格特质不适合某些岗位,因而某些人就不能在那些岗位上工作。因此,我们在选用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以首先选用那些具有较好的个性倾向的人,这样可以相对减少这些人员的腐败几率。如果我们对腐败分子作一次个性测量,可以通过测量了解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人格特质以及心理特点,然后进一步扩大规模研究,制定出一个“易于腐败人员的人格心理特征常模”,供以后在选拔干部,尤其是关键岗位、权力很大的干部时参考使用。目前我国有越来越多的党和政府机关拿出部分岗位进行公开招聘,通过考试、考察来选拔人才,但考试主要是进行文化知识的测试,还应增加反腐方面的心理测试,这是对应聘者进行特殊的廉政心理状况和能力的考试,将使我们对人才的把握将更准确、更全面。
(二)加强反腐败的主动心理攻势
1.心理代价教育
我们在反腐败的教育上,往往大道理讲得比较多,真正能震动心灵的却涉及得不够,很难对那些有腐败倾向的人起到有效的作用。一方面,大的东西显得比较虚,很难和现实生活中的小事紧密联系起来,而且讲的次数多了,人们变得习以为常,使得这方面教育的效用大打折扣;另一方面,一些腐败成功者的影响,让人们觉得这种教育形同虚设,形成了一种“台上大讲反腐败,台下大搞腐败”的怪现象。很多人对腐败成功人士的表面现象很是“羡慕”,但他们很少知道,腐败行为的背后是巨大的心理压力与心理煎熬。因此,要设法让基层干部和群众都知道腐败行为是要付出沉重的“心理代价”,这种心理上的代价不仅是巨大的,而且还是一般人难以承受的。可以通过让已被查处的腐败分子来向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悔谈他们切身心理经历、心理煎熬的痛苦等,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如图片、书籍、教育片、知识讲座等来进行宣传,使所有的潜在的腐败分子都明确知道,如果他们要腐败的话,必须付出沉痛的心理代价。江苏常熟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算清廉政“七笔账”教育活动在当地广大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的共鸣,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算清“七笔账”,即算清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算账”活动与提醒教育、案中教育、回访教育相结合,从而增强了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像扁鹊长兄那样“良医治未病”,源头治理,达到削弱腐败心理的功效。
2.降低诱迫腐败的心理压力
本文认为有两种诱迫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腐败的环境心理压力,一种是来自家庭内部特别是配偶;另一种是来自单位内部特别是领导层内部的。这些环境心理压力能迫使一部分人不得不腐败,很多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是被这种压力打跨的。因此,设法降低这种压力是减少腐败行为的重要途径之一。
首先要提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配偶的素质与觉悟并让其起到监督的作用。迫使腐败的心理压力不少来自于家庭或配偶不合理或不合法的希望和要求。把家庭或配偶的问题解决了,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能在坚持党性原则方面排除了相当大的阻碍,腐败的念头与冲动就能得到很好的抑制,腐败产生的可能性就会随之降低。如果配偶们的觉悟较高,他们还能对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教育。其次单位内部要允许有“不同的声音”存在。目前我国腐败现象中的“窝案”、“集团犯罪”等形式日趋严重,很大程度上就是单位内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内部不允许有不同意见或看法存在的结果。假使我们在制度方面有一种机制,允许单位内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内部能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特别是针对“一把手”的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措施,那些本不该腐败的人就会坚持自己的观点、坚持不腐败,基层的腐败分子可能就会减少。
3.形成综合性的反腐败心理攻势
反腐败斗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只有采用多途径、多视角、多层次的攻势才能有效地抑制这一社会肌体上“毒瘤”的成长与危害。在心理攻势方面也应大量采用这样的方法,才能形成强大的综合社会心理压力,一方面可以将腐败倾向扼杀于萌芽状态,另一方面又可以提高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心理素质,同时也能有效配合其它手段尽快地侦破腐败案件,巩固和扩大反腐败斗争的成果。
(三)建构心理咨询体系
1.建立系统、完善的心理咨询体系
在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体系中拟建立心理咨询系统,当他们有需要时就能够及时地为他们服务,解开他们心中的迷惑,释放心中的压力,引导他们保持正常的心态。常熟设立的警察心理咨询热线,就是为基层警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心理疑难问题。
2.主动、定期主办心理学知识讲座
讲卫生的含义除了生理卫生外还有心理卫生,然而我国公众在这方面知之甚少,不少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不例外。因此,应定期和主动地向他们举办有关心理学知识方面的讲座,特别是反腐倡廉的心理知识,方式可以多种多样。要让他们知道,人的心理也要经常保养,不能让不良的东西污染它。常熟市进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月末讲座时,增加“心理健康”课程,为强化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廉政心理作了有益的尝试。
3.在身体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心理健康的检查
健康的标准应该把心理健康包含进去,因此在对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例行的体检时还要进行心理检查。在我们的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队伍里有少数心理上有问题的人,一方面要把他们鉴别出来,另一方面要帮助他们,为他们进行治疗。必要时,有关上级机关要把当事人调离其所在的岗位,以免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最近,常熟市检察院实施机关干部“异常情况关注制度”,规定对机关干部言行、举止以及家庭财产异常的行为予以及时关注并及时查明原因、采取对策,把可能出现的问题制止在萌芽状态,不失为一种心理健康检查的举措。
二、要进行个体心理教育,构筑反腐倡廉的心理防线
(一)教育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需要观
需要是无限发展的,它的发展不取决于人类的主观意志,而是受限于自然地域、社会地位、经历环境、文化素养、资质禀赋等客观存在的,而教育恰恰对提升人对自身社会地位、文化素养、资质禀赋等客观存在的认知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因此,我们只有通过对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不断教育,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认清自己的社会角色,才能使他们自觉地、主动地将社会的规范和观念变为自己行动的过程,使他们形成健康的需要结构。每个社会成员在社会实践中,总是从各自的需要出发,进行各种各样活动。然而,我们在追求自身需要的满足过程中,必须时刻把握占据社会主导地位的需要,特别是占社会主导地位的优势需要,不能与它相抵触。否则这种需要在实践活动中会阻碍社会的发展,甚至还会受到历史的惩罚。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占社会主导地位的优势需要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实践活动中,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始终注意把握占社会主导地位的优势需要,创造这一需要满足所需的社会条件。因此,在建立个体需要结构时,我们要始终注意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要始终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和国家的利益,同时兼顾个人的其他需要的满足。
(二)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理想和生活方式,都希望有一个完善的自我,度过有价值的、令自己满意的人生旅程。要走好自己的人生旅程,最重要的是要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人生观渗透着每个人对人生价值的各种判断,从而构成不同的价值观。而价值观又最终支配着每个人做出自己的人生选择,并且具体的价值观也和每个人的职业、生活环境等社会存在密不可分。对于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讲,在社会物质财富还不是非常丰富的社会阶段上,其人生观和价值观就不可能建立在权力和金钱兼得的杠杆上。要做官,就要将人生观和价值观定位在为人民服务上,定位在奉献高于索取上,定位在做人民公仆的基点上,把“权”和“钱”作为当官的目的,那么这些人只能成为人民的罪人。所以作为主要依靠薪水生活的党政干部,是不可能发大财的,要是发了大财,有很多钱,那这些钱也决不可能是你正当的职业收入,你要为此而冒丢官坐牢的危险。但并非现代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都定位在“金钱”之上,人们也并非都是不愿从政而希望经商呢。经调查,在近几年的公务员招考中,常熟的大学毕业生以进入党政机关作为第一选择的一直占有很大的比重。他们认为,进入党政机关是施展自己人生抱负的优势岗位。这足以说明工资收入明显不占优势的党政机关对青年有很大的吸引力。所以,对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时常审视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亦是非常重要的。
(三)长期不懈地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要对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定期地进行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使他们有一个正确的道德权力观,懂得道德的作用在短时间内似乎弱于权力,但从长远来看,道德的力量比权力的力量要强大得多,要有用得多。只有思想道德的轨道正确,权力这辆车子的运行才不会违背公共性质从而才会达到目的地。同时,对民众要加强现代政治文化的宣传和教育,改造他们传统的政治心理,塑造其适应于现代政治生活的民主政治心态。
三、要创造严处腐败的宏观环境和社会心理
(一)大力发展生产力以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
利益是决定一个人行为的终极因素。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当前,我国首要任务就是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正如斯大林所说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不是要缩减个人需要,而是要竭力扩大和发展个人需要;不是要限制或拒绝满足这些需要,而是要全面地充分满足有高度民主文化的劳动人民的一切需要。”追求利益以满足自身需求是国家公务员的行为的动力,国家公务员的行为总是从预期的利益开始,到利益的实现为止。世界银行在发布的《世界发展报告:变革世界中的政府》中就曾指出:“无论是制定政策、提供服务还是管理合同,有效政府的生命力都在于公务员的精明强干和积极主动。”我国当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先进的社会制度与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同样受到这一社会主要矛盾的制约和影响。正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合理的物质需求在相关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逐步给予改善和满足,否则物质的诱惑力如果超出了道德的约束力,腐败产生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因此,我们国家要注重通过发展生产力,在全面提高全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同时,也提高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物质待遇,使其与他们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及所处的社会政治地位相符合,以此来克服他们的“吃亏补偿”、“嫉妒攀比”等不平衡心理,抑制其通过非法途径以权谋私的欲望。
(二)提高腐败成本,制造严厉惩处腐败的社会心理
作为实施腐败行为的精神刺激和内心动力的腐败动机,取决于腐败收益和腐败成本之间的对比关系,因此,通过提高腐败成本,可以预防和遏制腐败心理的产生。首先要从经济上入手,我国应立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减少政府对经济的过度干预,使经济租金降低到最小限度,堵塞增加腐败利润的机会。与其同时,还要加大经济退赔和经济处罚的力度来提高腐败的成本。让腐败官员不仅不能在经济上占任何便宜,相反还要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其次要加大心理成本,这就需要执法部门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和打击力度以提高案发概率。常熟市反腐败部门在工作实践中创造出“查系统、系统查”的工作方法,即针对一名行贿人行贿多名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名腐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往往不止收受一名行贿人贿赂的现象,注重从个案中发现腐败分子所在的单位系统中的共性问题,然后进行全面排查行贿人,从中挖出新的系统腐败案件。如此循环往复,能够减少腐败分子逃避的概率,使腐败分子产生畏惧心理,消除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第三要增大腐败行为的政治成本,明确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政行为标准,作为公务人员的最低资格,一量触犯,立即取消其公务人员资格,永不录用。提拔任何级别的政府官员,都必须公开审查其廉政资格,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做到任何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的任何腐败记录都有可能断送其政治前途,增大腐败行为的政治成本。有关机关对各级干部和关键部门的公职人员进行包括突击检查在内的不定期的廉政检查,彻底消除腐败侥幸心理。
(三)加快以权力制约为核心的政治体制改革
法治是靠好的公务员制度实现的。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曾非常重视公务员制度的建设,他说:“公务员关系到民主制度的存亡,有再好的民主和法律,没有好的公务员操持,这个国家也会面临困境。”无论是政府内部的和谐还是政府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和谐,都要借助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良好发挥,只有处在良好状态的公务员才会带来高水平的管理。行政腐败与行政道德失范的实质,就是行政管理主体改变其公共权力的性质,进行非公共活动,以达到私人或小集团的目的,从而干扰和破坏了社会资源的分配过程。行政腐败与行政道德失范造成的后果,对于一切社会都是破坏性的。它破坏了政府的管理秩序和公共权力运行的公众原则,导致了对政府的不信任。因此,加快以限制政府权力为核心的行政体制改革,是治理行政腐败与行政道德失范的根本出路。为此,政府官员首先应当确立有限政府的观念,即承认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在这样一个前提下,要对政府的规模与结构加以限制,有效地防止政府机构的无限膨胀;其次要对政府的行为方式加以限制,克服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政商不分、政社不分的现状,杜绝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直接介入经济活动,从事赢利性经营的不良现象;第三要建立与健全公民参政、议政、督政的制度化渠道,改革干部人事的选拔制度,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保障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不受干扰。总之,要通过改革来规范政府行为,严格限制政府介入市场的范围与程度,完成政府职能的转变,加快行政体制改革。
四、要积极营造**腐倡廉的宏观社会心态
人的行为是受制于人的心理的,从心理学所揭示的客观规律来看,人们有了某种需要,就会产生相应的动机和兴趣,就会千方百计的满足自己的需要,一种需要得到满足后,又产生新的需要,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因此,引导公众对反腐倡廉健康心态的发展,是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反腐倡廉活动的前提。针对当前中国公众反腐倡廉的心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引导。
(一)构建和完善政治文化
心理的形成除受主体素质的影响外,还受文化的深层制约。反腐倡廉的心态是一种政治心理,它就更多地受政治文化的影响。应当说,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为健康政治心理的产生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是,由于历史和社会各方面的原因,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中仍然存在待克服或待完善的成分或因素,因此,这种政治文化孕育的政治心态就绝不可能纯之又纯,那些不纯的成分不可避免地会在一些人中产生某些消极或不健康的心理。完善新的政治文化,目标在于真正形成、发展一种民主型的政治文化,使公众具有强烈的平等意识和主人翁观念,摒弃尊卑观念、等级观念,“官”、“权”本位观念等。经过若干年的艰苦努力,构建出一种民主型的政治文化,使公众的消极政治心态逐步地消失。
(二)增强反腐败的实效性
社会公众是最务实的,十分反感在反腐倡廉过程中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外一套。只要他们眼前的腐败现象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那么他们对反腐败就难免失去信心,也就难免会产生消极心态。所以,在反腐倡廉这项工作上,既要有唱功,要造舆论、造声势,布下天罗地网,又要做重功,拿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反腐倡廉的决心变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把反腐倡廉的宏伟蓝图化解为可供各级党委和政府具体操作的方案,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态势,把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落实好,把腐败的势头遏制下来;同时,搞好廉政建设,通过廉洁自律,实现马克思关于“廉价政府”的要求,有效地堵住腐败源头。这样才能取信于民,公众才会从腐败不可战胜的阴影中走出来,树立反腐败必胜的信心和决心。有实实在在的反腐倡廉成效摆在公众面前,公众才会口服心服。
(三)引导公众正确地分析腐败现象
一方面,实事求是地把腐败状况和党内、政府内腐败的程度告诉群众,使他们看到问题的严重性,增强反腐倡廉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另一方面要引导公众在看到阴暗面的同时,看到光明的一面,使公众认识到,在我们的党和政府内,腐败分子毕竟是少数,腐败现象毕竟是支流,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和政府公职人员是清正廉洁的,这是形成反腐倡廉健康心态的重要条件。同时,还要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和信心。胡锦涛提出 “三个仍然”的著名论断,“现在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导致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是严峻的,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仍然是繁重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认识到反腐败的形势不是“比较严峻”,而是“仍然严峻”;不仅要“反对腐败”,而且要“反对和防止腐败”。反腐战略方针的这一调整,成效显著,不仅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所肯定,也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党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就明确提出过:“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公众知道中国的反腐倡廉富有理性精神,步人了正轨,就会受到深刻的启示,从而满怀信心的自觉参与支持反腐倡廉的伟大实践。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多数县级以下行政区域缺少相对独立的新闻媒体、社会名流、高校等社会监督力量的制衡,极易造成“山高皇帝远”的“独立王国”现象,这一现象与产生基层机关工作人员的腐败密切相关。现实中越来越多的基层机关工作人员腐败现象表明,最终选择腐败的行为是一部分人形成了所谓的缺陷人格或稳定的不良心理品质,另有部分身心不仅健康而且社会化很成功的人也会选择实施腐败,这是因为在心理过程中,腐败行为的心理因素或模式原来就存在这部分人的经验当中,只是他们在行为抉择时调用了这一部分负面经验模式。因此研究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腐败心理不能仅仅局限于从“需要”到行为,而应该将研究的视野扩展到从“原始刺激”到行为,这样我们就可以了解不良的需要是如何经个体认识评价形成的,同时对需要前的刺激认知阶段进行研究也会有助于我们建立良好的心理反应示范模式,以利于提前进行健康心理培育和犯罪心理预防。但现实社会中对腐败现象的研究似乎偏离了心理研究,大量的研究还停留在口号式、语录式的宣传上。造成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腐败的原因错综复杂,现实中有时候仅仅几万元就足以将一个“老革命”打倒在地,可见从心理角度研究腐败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继续推进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前提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设立廉政心理教育课程,采用心理预防和心理治疗等手段,不断提高基层国家工作人员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磨炼他们的意志,培养他们独立思考问题的习惯,这样才能大大增加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腐败心理的免疫力和抵抗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腐败心理的传播蔓延,把腐败控制在最低限度。
参 考 文 献
1、陈秉公,《思想政治教育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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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蒋云根,《政治人的心理世界》,学林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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