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前言:
1.1研究背景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3研究目的和意义
2.社会保障基金的有关理论
2.1社会保障基金概念
2.2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管理
3.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发展
3.1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发展历史
3.2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的发展现状
3.3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制的改革
4.1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改革的目标
4.2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5.结论
内 容 摘 要
我国的社会保障改革经过近20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也存在着需要吸取的教训,目前又进入一个较为关键的时期。为此,既需要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又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而坚持在现有基本框架下加以完善的深化改革取向,无疑是避免造成混乱和给未来留下后遗症的正确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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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改革事业的深入发展,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初步形成,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保障基金也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围绕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支付、投资运营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露出来,特别是面对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国家保障”和“企业办社会”的包袱以及人口老龄化问题,如何使得初步形成的社会保统体制下形成的“国家保障”和“企业办社会”的包袱以及人口老龄化问题,如何使得初步形成的社会保中面临的重要课题。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随着国内外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世界各国对社会保障基金制度都有了一定的研究,只要包括社会保障基
金的构成、运行、原则以及管理模式与途径等。我国也不例外,特别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保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这不仅是因为社会保障所固有的职能作用对人们具有吸引力,更重要的是因为自80年代以来社会保障问题开始日益突出,并成为社会生活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需要充实的社会保障基金作保证。没有了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就成为了一句空话,而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优势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的根本保证
1.3研究目的和意义
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自从建立起,一直不断地进行完善着该项制度。但是,在社会保障基金运行和管理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例如,基金收缴困难,影响基金的收支平衡;基金被挪用、挤占、贪污浪费等现象的发生;基金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等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增值是一个威胁,因此,研究社会保障基金的目的和意义在于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证人民基本生活和提高人命的福利水平,维持劳动力再生产,促进社会发展,为国家积累建设资金,促进社会公平等。
2 社会保障基金的有关理论
2.1 社会保障基金概念
基金,一般是指有产品分配形成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对于社会保障基金,有很多种表述,一种表述是,社会保障基金是用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的那部分社会消费资金。劳动者和社会成员因生育、年老、疾病、伤残、死亡和失业等原因,或遭遇战争、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故,以致生活发生困难,需要通过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等形式给予物质帮助《经济大辞典·财政卷》,另一种表述是,社会保障基金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而筹集起来的、法定的、收支平衡的、专款专用的经费,用于劳动者年老、疾病、伤残、生育、死亡和失业风险时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社会保障学》陈冬红等著还有一种表述是,社会保障基金是根据立法建立的用于社会保障事业的一种专项资金。《社会保障法》覃有土等著。虽然表述不一,但他们去有着共同的特点:第一、国家法定性;第二,强制性;第三,专款专用性。
2.2 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主要包括两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另一方面是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和投资运营。建立社会保障基金,首先要设计基金来源问题。其主要承担者国家财政负担、企业负担、个人负担。社会保障基金支付与投资运营是社会保障目标实现的重要环节。其中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标准和方式支付各类社会保障金,以保障实现基本生活目标。社会保障基金转化为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才是保障政策的最终实现。社会保障基金在支付各项保障金之余,还可以用来进行投资运营,以充实和壮大社会保障基金。
3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发展
3.1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发展历史
建国以后,中央政府于1951年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法规,该条例具体规定了职工在疾病、伤残、死亡、生育及年老后获得必要物质帮助的办法,职工的直系亲属也可以享受一定的保险待遇。此后到1965年的十多年时间里,随着劳动保险条例的修订与补充,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项目不断增加,待遇和支付办法也不断地进行调整。
“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保险事业遭到破坏。管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中华全国总工会被停止活动;管理国家机关干部社会保险的内务部被撤消;劳动保险基金制度名存实亡。社会保险制度无法继续执行。1969年2月,为了维护企业职工的权利,解决职工困难,财政部不得不发出《关于国营企业财政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基金,企业的退休职工、长期病号工资和其他劳保开支,改在营业外列支,实报实销。这样,社会保险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变成了“企业保险”。
在经历了“文化大革命”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以后,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虽然制定和颁布了许多关于社会保障的法规,但基本上都是恢复性和临时性的。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上的“企业保险”的状况并灭有什么实质性的变化。
真正的改革开始于1984年,其标志就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199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继续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借鉴了国外经验和总结国内改革实践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和原则。
1995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了实施“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两个具体操作方案。即实施办法一和实施办法二。方案一意图为职工全面建立个人账户;方案二则采取了一种“大社会统筹,小个人账户”的原则来设计。
199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核心是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统一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字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3.2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的发展现状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制与整个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一样,按保障项目和管理对象划分,大致由四部分组成:1、城镇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和福利由各级政府的劳动部门综合管理,包括立法和基金管理;2、医疗保险的“劳保医疗”由各级政府的劳动部门负责管理,“公费医疗”由各级政府部门设立的“公费医疗办公室”管理,包括立法与资金管理;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除医疗保险外的其他社会保险由各级政府的人事部门管理,党的组织部门也分管部门工作;4、城乡社会救助、社会优抚以及专门性社会福利由各级民政部门综合管理,包括立法和资金管理。总之,我国现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一种分散型的,同时又是政事合一型的管理体制,因此使得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也体现为既分散又政事合一。
3.3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来自于实行强制的社会统筹以来,筹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1:基金来源渠道单一。基金的来源渠道单一,主要表现在国家和企业包得过多,负担沉重。2.筹资模式单一。我过传统的社会保障筹资模式,可以说是不分保障项目的性质,无一例外的实行现收现付式。3.基金收缴困难。我国实行社会保险基金的强制统筹以来,社会保险费的收缴难度越来越大,社会保险欠缴率居高不下。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实践的发展,特别是近二十年来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奢华,现行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制的弊端日益暴露出来。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互相擎肘
表现在社会保障宏观管理层面上,除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设社会优抚基本上由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外,社会保险和医疗卫生事业处于部门多头管理状态。在管理决策上各定各的办法,各有各的政策界限,难于统一政策;在基金管理上各守各的垒块,资金过于分散,不能通融调剂;在社会保障待遇方面差异很大,同样是劳动者,由于参加不同部门的社会保险,而却得不到相同的社会保险待遇;在改革步调上,有些改革设施由于长时间的争论迟迟不能出台,出台的也难以顺利执行。
政事合一
政事不分是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制中旬在的另一个问题。我国目前的各种社会保障基金,分散在十几个部门管理(包括筹集与支付)。每个部门既负责拟法和政策的制定, 又负责基金的操作经办,互不通气。这样会导致两个问题,01社会保障收支总量难以统计,影响宏观决策。02难以提高基金营运效率和保值增值。
机构重叠
由于现在各种社会保险都采用分别管理的办法,各自都建立有一套管理机构,而且个管理机构内,又都自成系统,配置了相应管理人员和设施,然而他们面对的工作对象想几乎相同,造成了许多工作程序的重复,形成了资源浪费,导致成本明显上升。
基金切割,难以调剂
由于现行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后,都由各种部门操作运行,因操作方法各异、管理不规范等等造成很大的运行风险,使资金难以通融调剂和保值增值,也难以成为政府实行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
基金缺乏监督
目前,各种社会保障基金分散在各个部门,全国也无统一的监督机构。各部门既负责政策制定和经营,又负担监督实施,实际上等同于没有监督。从而会造成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使用缺乏监督机制,造成社会保障基金被随意占挪的现象。
法制不健全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形成一套统一的、系统的、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各部门的制定标准不同,由于相互通气不都,往往导致标准差异较大,带来不少矛盾和不安定因素。这种法制建设不健全往往使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给基金的筹集、发放带来一定的困难。法制不健全还导致政法部分,政府行为和法律行为不能截然分开,再由于法制不健全,即使立法,其程序有过多依赖政府主管部门,造成以政代法,政法不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存在着上述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水平,阻碍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因此,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制。
4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制的改革
4.1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制目标
前面部分讲述了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制的现状,存在的一些问题,在这其中,存在的最大问题,一是多家管理的条块分割的局面难以打破,二是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捆在一起的这种政资不分政事不分的问题相当突出,因此改革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制,必须解决这些主要矛盾,才能真正管理好社会保障基金,保证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总的改革目标是,建立起以组织建设为重点,制度建设为保障,机构完整、制度健全、工作高效、统一协调、方法简单、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制。具体来说,当前最迫切实现的目标主要有两个。
实现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统一。
这个统一表现在:(1)统一立法;(2)统一政策;(3)统一制度;(4)统一资金;(5)统一管理
实现政事分离。
解决基金管理体制上的问题,除了改变多头管理的问题外,另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克服政事不分,职责分工不明确,没有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三项职能相互配合制衡的机制的问题。实现政事分离,就要改变政府的职责,从具体的日常事务中摆脱出来,变直接经营管理社会保险为直接监督调控社会保险,履行政府部门应尽的职责。
4.2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对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机构的改革,从原则和方向上应当说是清楚的。有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制的改革目标,可以设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制的改革的基本思路。
设置和调整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并理顺它们之间的关系。
按照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制的改革目标,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应有一个合理的设置
在国务院领导下,设置社会保障委员会,或者在中央设置社会保障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根据统一社会保障机构及其职责的原则,统一各层次的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机构。
按照政事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实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机构及职责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及职责分设。并且根据社会保障基金运行中筹资、支付、投资的各自特点和不同的工作规程,分别建立社会保障筹资机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机构。
设置监督机构。当前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都没有起明确的社会保障监督机构。虽然民却财政和审计负有对社会保障的监督职责,但是由于它们同属于政府行政系列,因此,不可能实行有效的监督。因此,在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之外,还要加强社会监督。
建立社会保障预算。
为了保证国家财政分配的集中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也为了保证基金的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和挪用,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收支活动必须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建立统一的、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预算,实行列收列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并通过预算监控,使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支出遵循安全、节约、高效的原则。
实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
在一般意义上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是指基本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支付业务分别是由两个不同的部门的职能部门负责。我国目前普遍实行的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的征集、支付和管理业务。这种状况容易出现监督的“真空”导致一系列问题。因此,从我国国情出发,在基金的征集与支付之间,相应增加财政专户监督的环节,有助于建立和强化对基金的监督机制。但同时,必须注意对基金保值增值的管理现实情况也反映出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后,出现了难以保值增值的问题。我认为,这不是专户本身的问题,而是在基金保值增值的职责上未能落实好,因此,应当理清职责,落实责任。这一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加快立法建设,依法实施管理
为了实现社会保障管理法制化,必须改变社会保障立法进展缓慢的局面,尽快把改革中已经确认的准则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提供法律保证。
5 结论
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研究,了解了社会保障基金的概念与意义,展现了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发展史,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改革的基本思路。
参 考 文 献
1.陈冬红王敏社会保障学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 覃有土社会保障法北京:天津出版社
3.齐海鹏 刘明慧 付伯颖.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研究. 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4. 朱仁显. 公共事业管理概论.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5. 刘钧. 运行与监督——中国社会保障资金问题分析.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6 丁开杰. 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7 穆怀中. 中国社会保障适度水平研究. 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
8 成思危. 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与完善. 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9 宋晓梧 孔泾源. 中国社会保障基金营运管理. 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
10王梦奎. 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
11.胡小义 施明才.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 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12曾海水. 社会保障预算概论. 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13高静娟. 社会保障论. 沈阳:沈阳出版社,
14劳动部课题组. 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15陈朝先. 社会保障与保险问题研究. 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16.冯兰瑞.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重构.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17.崔运武. 公共事业管理概论.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18.赵曼. 社会保障制度结构与运行分析.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