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金融监管的重要性
二、金融竞争力的特点
三、金融竞争与监管的相互关系
四、金融业不正当竞争
五、如何加强金融监管
内 容 摘 要
目前,中国经济还有工业化和市场化的两大任务,具有发展经济和经济转轨的两大内在特征。我国金融竞争日趋激烈,金融秩序比较混乱。金融领域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当突出,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反不正当竞争与强化金融管理的艰巨任务。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研究我国金融领域不正当竞争的表现、成因与强化金融管理的对策。
金融监管与竞争
目前,中国经济还有工业化和市场化的两大任务,具有发展经济和经济转轨的两大内在特征。我国金融竞争日趋激烈,金融秩序比较混乱。金融领域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当突出,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反不正当竞争与强化金融管理的艰巨任务。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研究我国金融领域不正当竞争的表现、成因与强化金融管理的对策。
一、金融监管的重要性
企业最早起源于英国的探险活动。当时企业是非持续经营的,它的资金来源一般是一些贵族投入,在探险活动开始时,就约定好其收益和风险。在探险结束后,就会将所获得的盈利按当初约定的比例瓜分。1720年,"南海公司"事件产生了第一位民间审计职业者。
二、金融竞争力的特点
证券市场的不完善导致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恢复、发展表现出一些与西方发达国家(在这里,我们主要指美国)很大的不同: (一)金融竞争力的系统性 金融竞争力的要素,是一个庞大的簇,各个要素相互促进,相互制约,有机构成一个系统。金融竞争力系统可分为金融资产竞争力和金融过程竞争力两个分系统。金融资产竞争力是金融竞争力形成和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金融过程竞争力则是将资产用于转换过程实现价值增值的竞争力。在金融竞争力中,各种要素具有不同的权重,但是它们只有有机结合。才能形成整体金融竞争力。换言之,金融竞争力不能被某个或某些要素竞争力所取代,也不是各个要素竞争力的简单加总,而是各种要素竞争力复合形成的整体竞争力
(二)金融竞争力的相对性
从空间范围看,一国金融竞争力在一定区域范围较强,但在全球范围则可能较弱:同发展中国家相比可能较强,同发达国家相比则可能较弱。从时间角度来看,昨日金融竞争力之弱者,可能转变为今日强者。金融竞争力的相对性,还表现为一国金融竞争力虽弱,但其中的某些要素竞争力却可能较强;或总体虽强,但其中的某些要素竞争力可能较弱。一国现实金融竞争力虽弱,但不见得潜在金融竞争力也弱,对于转轨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来,尤其如此。相对性的另一表现.是一国金融竞争力的指标对比同实际对比往往存在某种差异。金融竞争力指标对比,只有相对的意义,在不同的市场和不同的金融环境下,这种相对性更为明显。当一国的金融市场尚不完善,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尚不充分时,金融竞争力指标对比同金融竞争力实际对比,它们之间的差距相对更大些。
(三)金融竞争力的开放性
金融竞争力的各个要素和要素组合,同外部环境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相互作用。一国金融竞争力系统,直接受4个层面的外部环境的影响,即企业环境、产业环境、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国际金融和经济环境的影响。随着金融和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国际经济环境发生的各种变化,都会对开放中的各国金融竞争力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四)金融竞争力的动态性
金融竞争力不是静态的,其各个要素均受内在动力的作用,无不处在动态变化中。作为金融竞争力载体的金融企业,由于受其内在经济动力的推动,必然千方百计地促使金融竞争力的提升。金融竞争力各个要素时刻受外部竞争环境的影响,也必然处在变化发展中。金融竞争力要素结构的合理性是相对的,而各要素发展的不平衡性、要素组合在运行中发生矛盾是经常的,因而要素结构必须适应情况的变化而适当加以调整,使之处于合理状态,从而使得金融竞争力显现出动态性的特征。
(五)金融竞争力的盈利性
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是金融资本内在规律的要求。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是提高金融竞争力的目标。金融业不是为提高金融竞争力而提高金融竞争力,而是为了求得生存发展,获取竞争优势,实现更大的资本增值而提高竞争力。达到比对手更高的盈利水平,本身是金融竞争力的重要内涵。一国金融竞争力的许多要素虽然质量较优,却不能创造出高于竞争对手的经济效益,这只能说明其竞争力是潜在的,而不是现实的。
(六)金融竞争力的国际性
现代资产管理技术的快速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扩大,证券市场国际化发展,极大地推动着金融市场国际化。西方发达国家相继放松金融管制,促进了国内金融市场与国外金融市场的结合,使国内金融市场日趋国际化。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业也对外开放,实行国际接轨。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使国际性的金融合作与竞争,不仅在国际金融市场深入开展,而且在各国国内金融市场广泛进行。因此,金融竞争力具有明显的国际性特点。金融竞争力,实质上就是金融国际竞争力。一国金融竞争力的强弱,必然用国际通用的指标体系来衡量,必须放到国际金融市场中来检验。
三、金融竞争与监管的相互关系
在金融监管权被多个监管机构分享的任何体制下,监管机构之间的竞争都不可避免。实践永远不会始终被规则束缚,即使是在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下,金融创新以及由此产生的非传统金融产品也会带来产品定性和监管权归属的问题。而在混业经营体制下,无论是采取全能银行还是控股公司形式,不同性质金融业务之间的相互交叉和渗透都大为加强,使得金融监管的竞争更加凸显。
金融竞争与金融监管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从历史的角度看,金融监督管理(简称金融管理或金融监管)制度先于中央银行制度.它是伴随商业银行竞争而产生、发展的。商业银行天然是竞争性的,但放任的逐利竞争必然会危及金融业的安全稳定和存款人的利益,政府不得不采取一定的金融监管措施。商业银行发展到相当高度便产生出中央银行.金融监管遂成为中央银行重要的职能和手段。在近代金融发展过程中,非中央银行金融机构为攫取高额利润.总是千方百计设法逃避当时金融法规的管制。谋求竞争优势,而中央银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稳定金融秩序、保障债权****益、促进经济繁荣,则总是根据金融竞争的不同性质不断修正现有金融法规或制定出新的金融法规进行新的金融监管。金融竞争与金融监管循环往复矛盾斗争直接导致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和金融结构的不断变动.从而推动金融业不断向前发展。因此,可以说.金融竞争与金融监管相对立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乃是近现代金融领域中的一个普遍规律。
四、金融业不正当竞争
(一)我国金融领域不正当竞争
1、专业银行在吸收存款、发放贷教、设立机构、挤占结算资金等方面展开了一系列的不正当竞争活动:采取发放高比率揽储费(有的高达50%)、协储费、实物奖品及以贷引存等方式拉储蓄存款或利用对单位实权人物发业务联系费、多种形式的请客送礼、放松开户条件等手段争夺单位存款;在贷款方面主要表现为:采取拆借同业、搞假“委托贷款”、利用“存放同业”科目通过房地产信贷部等附属机构以及劳动服务公司等自办经济实体发放贷款等隐蔽方式,问接避开人民银行的规模管理;使用额外收取利息或利润甚至直接突破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等手段,谋取高利,为照顾地方政府关系、单位关系、人情关系,不惜放松贷款条件发放关系贷款.支持炒地皮、炒股票、炒外汇等投机活动:企图为商业银行化捞取资本.不惜血本.巧立名目,千方百计开后门,大肆增设储蓄网点、信用卡代办处之类的附属外设金融机构,有些银行甚至大兴土木建宾馆、办商场等,展开激烈的地盘争夺战。
2、金融市场各主体竞争活动混乱无章,其突表现有:违章拆借;社会乱集资行为盛行。
3、各级人民银行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执法犯法的问题。如自办经济实体,参与炒地皮、炒股票等逐利投机活动,更加剧了不正当竞争。
(二)我国金融领域不正当竞争的成因
1、各商业银行桀骜难驯。我国商业银行都是机构遍及全国的庞大垄断组织.长期以来习惯于同人民银行平起平坐,对央行监管心怀不敬。现有商业银行风险约束极差.根本不存在破产倒闭、丧失产权的后顾之优.用不着对自身的竞争行为负责。因此商业银行敢于藐视金融法规,不惜代价哄抬利率.争夺地盘,盲目竞争。
2、人民银行监管乏力。这一点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证明:一是观念误差;二是人民银行缺乏独立性:三是人民银行特别是基层行权力与责任不相符。
3、地方政府不合理干预。地方政府特别是落后地区政府从本地利益出发,时常纵容、鼓励甚至通过所辖地区金融机构从事违反金融法规的活动。有些地方政府还制定了不少存在保护地方利益的金融管理规定.在较大程度上阻碍了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工作。
4、金融市场机制不健全。我国的金融市场尚处于起始和发展阶段,各种法规尚未健全和完备,利率、汇率机制还没有完全市场化,金融市场主体缺乏健全的金融法规观念,人民银行监管操作尚不熟练,难以防范和制止不正当竞争。
五、如何加强金融监管
(一)加强人民银行自身建设
人行自身的高效与廉洁是搞好金融监管的关键。当前,人民银行应注意如下几点:树立正确的金融监管思想。纠正“各级政府的银行”观念,牢固树立“中央政府的银行”思想。坚持“全国一盘棋”.克服地方主义思想;坚持依法监管、执法必严的原则,克服畏难退缩、息事宁人的无为思想;摆正两大职能的关系.明确坚持“稳定货币为主.兼顾经济增长”的原则。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及时迅速总结各地金融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提出规范管理的建议,使之成为新的金融法规从而为新的金融监管提供依据:力争相对独立的超然地位。在我国暂时不能放弃政府对人民银行控制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界定一些技术性指标以避免政府随意干预人民银行操作。人民银行应彻底放弃一切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集中全力当好“裁判员”:完善人民银行机构建制。完善内部与社会双向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高效廉洁:努力提高金融监管队伍素质。
(二)强化管理,确保银行监管与央行维护金融稳定的协调
1、包括审慎银行监管在内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对实现金融稳定目标举足轻重。这些金融基础设施除包括审慎的银行监管、运行良好的支付清算系统外,还包括司法制度,会计与审计标准、法人治理结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公事公办”的信贷文化等。而且这些因素间相互联系.共同发挥着作用。因此.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实现金融稳定的目标意义重大。
2、银行监管机构的尽职工作是央行履行金融稳定职责的一个基础。在金融体系中,资产比重最大的银行体系既是重要的金融中介也是支付工具的提供者.单个银行机构倒闭的风险很容易传播而引发系统风险。因此,独立于央行的银行监管机构的尽职工作.无疑是央行赖以履行金融稳定职责的一个重要基础。
3、银行监管需要注重央行的宏观政策分析。一说到银行监管,一般会将监管者与审慎监管的微观层面相联系。审慎监管的微观层面是为了减少单个银行机构的倒闭.目标在于控制银行机构的具体风险.对存款人提供保护。但它会不可避免的涉及宏观层面(其目标是控制系统风险,避免银行体系崩溃以及由此带来的相应成本)。从宏观层面来看,金融不稳定与个别银行机构偶尔倒闭的现象可能是一致的,因为个别银行机构的倒闭在妨碍金融体系的基本中介功能时就影响了金融稳定。
4、银行监管机构与央行应致力于建立合理有效的协调机制。在负责银行监管的央行中,监管部门与货币政策部门往往是隔离的,部门之间的协调由央行最高层负责,高层官员之间的不同意见在央行内部能悄然得到解决。机构分设后,协调这两种职能之间冲突的普遍做法是在央行和银行监管机制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在此情况下,协调机制的运行成本和效率就决定着分设体制能否有效地协调央行职能和银行监管职能之间的冲突,也决定着分设体制是否能优于集中制。
(三)规范、整顿、完善金融市场
1、加强对货币市场的管理,重点加强拆借市场和国债市场的管理。人民银行一方面应强化依法监管,另一方面应尽快批准组建地区性短期融资中心,进而建立全国性短期融资中心.逐步推行拆借有担保制度.增强人民在短期资金融通中的作用,为间接调控创造条件。
2、加强社会集资管理。人行应尽快制定颁布关于社会集资方面的金融法规,将社会集资活动纳入规范化管理.坚决依法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集资活动。
3、研究解决好财政信用问题。完善利率管理。为防止利率竞赛,人民银行目前仍有必要规定统一的存款利率和贷款基准利率。但这种僵化的利率机制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实际上已迫使各金融机构设法逃避利率管理。因此.人民银行应根据金融形势的发展,适当扩大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进而将再贴现利率或再贷款利率定为基准利率并辅之以不同各类的浮动幅度.最后在市场机制比较完备的基础上通过规定存款利率下限和贷款利率上限来间接调控利率。
(四)牢固树立发展、稳定、创新的思想
坚持以监管促发展,通过监管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进而支持经济的稳步发展;坚持以监管保稳定,通过监管确保金融业稳定、公众稳定、社会稳定和国家稳定,确保公众利益不受损害;坚持以监管促创新,在监管工作中积极支持金融业开拓创新,促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金融企业机制的建立。
(五)通过金融监管制度创新提高监管水平。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制度存在监管行为扭曲、监管主体独立性差、监管中的行政干预明显等问题。应改革现有的监管制度,实现监管手段和方式由直接干预向间接调控、由人治向法制的转变,加快金融立法,将金融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通过监管制度创新,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累积,保证金融体系高效稳健运行。
(六)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制,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根据我国金融调控和金融稳定的现实需要,合理确定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定位,根据权责一致原则,界定金融监管职责分工,尽快建立由人民银行、财政部和监管机构组成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解决监管主体混乱的问题,理顺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处理好金融监管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七)监管措施多元化、现代化。
金融工具一般是通过对利率和货币供给量的调节来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可以通过直接信用控制措施和间接信用控制等措施,有效实现金融监管的宏观目标,创造有利于金融稳定的外部环境。
(八)建立金融安全预警系统。
科学评估金融系统内部和外部存在的风险,为金融监管部门实施监管及金融机构内部经营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参 考 文 献
1、尹洪霞, 刘振海.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年,第1版
2、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9年第三期
3、卫新江.金融监管学.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年,第1版
4、《金融监管理论与实务》编写组.金融监管理论与实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