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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贷款风险及其管理

论贷款风险及其管理
上传会员: panmeimei
提交日期: 2023-12-20 16:56:59
文档分类: 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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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贷款风险概述
二、贷款风险的表现形式
三、贷款风险的防范措施
内 容 摘 要
在现在金融市场的社会,如何生存和发展是每个商家都要考虑的,而贷款对金融市场的刺激作用自然不言而喻,但对于银行来说,如何管理好贷款和对贷款的风险做出正确的判定都是十分重要的,就如同商家要发展和生存一样,如何在现在贷款的机制下有效的减少呆帐,有效的投资贷款和对商家的贷款能力以及贷款制度上的严格管理,是每个银行都要面对的,所以,论文的主要内容将分析贷款在各种情况下和金融市场对其的影响以及如何对贷款进行有效而又减少风险的管理进行分析和讨论。
论贷款风险及其管理
一、贷款风险概述
风险源于事物的不确定性,是一种损失或收益的机会。风险就是“未来的收益的不确定性程度”,风险是“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贷款风险即是商业银行在提供金融中介和交易服务中损失发生不确定性,即在债权已届请偿期而无法收回本息的一种可能性。  贷款风险是商业银行在具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的因素,使实际收益和预期收益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蒙受损失和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或可能,它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为损失风险,其二为收益风险。在这里我们主要是讨论贷款风险的防范,即损失风险的防范。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防范,主要是不良贷款的防范,根据国际惯例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种不同的档次:(1)正常(2)关注(3)次级(4)可疑(5)损失。
 二、贷款风险的表现形式
(1)不能还贷: 不能还贷指商业银行在贷款款项拨出后,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法律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其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的一部分。不能还贷款大多是因关系贷款或政府性指令拔款或工作人员违规放款造成的,是最严重的不良贷款,往往是银行款项拔出时就注定呆帐的贷款,应坚决予以杜决。
例如,当银行的相关责任人,收受借款人贿赂时,从而使没有达到借款资格的借款人从银行顺利收到资金,从而导致风险。2010年北京农商银行某支行发放违规贷款共计7.08亿元,不仅给国家资产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同时贷款责任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使其家庭支离破碎。 (2)抵押不能变现: 抵押不能变现即抵押权的不能实现,是指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于抵押物的损坏,严竣失,债务人的违法行为至使抵押物被收缴或征用,抵押设定无效或被撤销等原因,导致抵押权无法行使。
例如,当抵押物有所争议时,而银行尚未知悉,或抵押人亏欠国家税款等,在此情况下银行即使办理了抵押登记,在出现风险时也无法顺利的处置其抵押物。或抵押物出现倒塌、火灾等,使其抵押物价值全无,从而导致银行无法处置其抵押物。
(3)质押不能实现: 质押不能实现是指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因质押物的损坏,灭失或已返还质物人致使债权人无法行使质权或质权的消灭。主要原因为:质物被盗窃、质物的损坏、质物已返还(因不占有质物导致质权消灭)、贷款合同与质押合同生效,质物未交付,但贷款款项拔出,而质款未生效或质押无效。
例如,当质押物有所争议时,而银行尚未知悉,或质押人亏欠国家税款等,在此情况下银行即使办理了质押的相关手续,在出现风险时也很难顺利的处置其质押物。或质押物出现损坏而使其失去其本来的价值,也会使银行承受着一定的风险。再或者即使银行与质押人办理了相关的质押手续,而尚未办理质押物的交接,从而使得质押权空置,在出现风险时,空有质押权,而没有对质押物的实际控制权,也会给银行带来相当大的风险。
(4)保证虚置: 保证是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债权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方式。保证虚置则是因为保证人资格不适格,使保证不成立,或保证人无能力即没有充分的财产保证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来代为履行等因素,使保证流于形式。 保证的设立应具血法定形式及要件,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的设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保证人应与债权人订立书而保证合同; 第二,保证人应具备法律规定的资格; 第三,保证应对有效债务的设立。 由于保证对债权人来说是一种请求权,债权人不能对债务人的财产行使直接的支配权,保证设定时,保证人虽然有足够的偿还能力。但等到保证责任落实时,由于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财产均已减少以致不足以清偿债务,使保证变为形式,形同虚设。
 (5)担保无效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确保债的履行,保障债权利益的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或法律措施。担保无效是指因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适格或担保内容的违法等原因,使担保失去法律效力或被有权权力机关撤销。 担保通过对债权的实现提供有效的保障,从而成为保障交易安全,转移交易风险的方法,和制度,担保使债权实现获得双重保障,把债务不清偿的风险转移给第三人,但若第三人主体不适格,无能力担保以及担保的行为内容违法,担保也就失去了原有的效力,这是商业银行审查担保人资格,权利能力和经济能力的地方,以及内容也应合意更应合法。
例如,各地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均有大量的农村贷款转为呆滞、呆账,主要原因是由于当时贷款借款人多为农村企业,因此担保人多半是由当地的村委会担当,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村委会资产应由村委会代表同意后方可处置。也就是说,当贷款出现风险,需要村委会(担保人)进行代偿时,必须在签订担保书前,应由该村民委员会代表过半数以上签字同意后,再经村委会盖章方可生效,而一般村民委员会成员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过半数以上”的这一条件多是被直接略去,而直接与村委会主任沟通后直接盖章,因此当担保人需要履行担保义务时基本上无法落实。 (6)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指商业银行在其运用资金放款获取利润中,由于国家政策的不稳定性,不可预测使其经营的收入不确定性程度的增加。 国家政策具有目标性与阶段性,一事实上阶段的政策从长远来看又有不稳定性,加之各国的政策更是千差万别,因此商业银行在其业务中对政策的结算与实际有一定的偏差,从而扩在其贷款风险。
例如,近年来我国鼓励发放新能源贷款、低耗能贷款,以及农户贷款,对这部分的贷款国家财政是有一部分补贴的,像农户贷款国家采取的是先由借款户(农户)归还银行贷款利息,待其取得银行的“贷款利息清单”后向当地的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而对于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国家将采取逐渐退出的政策,企业的相应生产费用也就随之增加,同时由于国家相关门楷的提高,各种环保以及产品质量认证也趋于国际化,使得一些企业无法承揽工程,或者产品质量无法达标,而在这期间银行向这些退出企业发放了贷款,当企业屡屡受创时,则将使银行的贷款出现相当大的风险。 (7)利率的风险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各种商业贷款利率变动而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的损益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各国受日趋严重的通贷膨胀的影响,国际金融市场上利率波动较大,金融机构很少贷出利率固定的长期贷款,因为放出长期贷款需要相应的资金来源支持,而资金来原主要是短期贷款,短期贷款利率控制了市场利率,因此在通贷膨胀情况下,短期利率会不断攀升,借入短期贷款而致出长期贷款的机构自然要承受风险损失,为了避免这种损失,在国际信贷业务中逐渐形成了长期贷款中按不同的利率计息,主要有变动利率,浮动利率与期货利率,这些利率却有按金融市场行情况变化而变化的特点,因此在通货膨胀情况下,放出贷款的机构可由此得认降低损失。 但对于因开展国际商务活动而需筹指资金的参与者而言,就应根据具体采取不同对策,如果筹资时市场利率仨计已达顶峰,有回跌趋势,则以先借短期贷款或以浮动利率借入长期贷款为宜,这样专利率回跌时就可再更新短期借款,如果筹资时市场利率较低时,并有回升趋势,则应争取设法借入固定利率的长期借款。由于对金融市场行情观察角度不一,认识深度不一,对行情趋势的分析也会不同,因此,利用国际商业贷款从事商务活动所承担的利率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例如,当银行放出长期的固定利率贷款,而在此时金融市场利率却在不断上升,银行的储户存款利率也在随之上升,大量放出固定利率的长期贷款,势必使其存贷利率差不断挤压,从而使银行利润大幅下降,而出现利率所带来的风险。因此要避免这样的风险,银行应以发放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以及长期的浮动利率贷款为宜。 从以上7点贷款风险来分析,每一项贷款所受到的外因和内因的影响,以及各种原因都会增加贷款的风险,为了保证贷款业务的顺利进行和将来的还贷,所以,对贷款的管理以及审核方面需要有非常严格、慎密、科学的进行管理,才能减少贷款的风险造成的损失。
三、贷款风险的防范措施
首先需要对贷前进行严格审查制度,分级审批,集体审批。 贷前审查是信贷员对贷款可行性初审,是整个贷款审批工作的基础。他包括对借款单位来质,借款单位实力,贷款用途,还款来源,还款保证等在内全面审查。 贷款的审批是贷款发放的关键环节,审批的权限按贷款资产风险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1. 支行审批权限内贷款的审批程序 信贷员,支行营业部(或办事处,分理处),信贷管理科,贷款评审小组,贷款评审小组组长(支行行长) 起支行审批权限贷款审批程序信贷员,支行营业部(办事处、分理处),信贷管理,贷款评审小组,贷款评审小组组长,信贷管理处(科),分行贷款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任(分行行长)。 2. 杜绝人情贷、关系贷 关系人是指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他们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关系人贷款中,由于权力,人情等因素干扰,常有审查不严,忽略担保,不当优患种种弊端,而且容易滋生假公济私,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现象,由于关系人贷款可能使贷款金融机构承担更大风险,所以各国却予以严格限制,我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根据修理改后《刑法》违反规定发放关系人贷款,造成较大或重大损失的单位,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 3. 追踪贷款用途,不合用余而又高风险使用贷款的必须尽快返回。 贷款了放后,主管信贷员要定期到借款单位检查企业经营状况及贷款的使用情况,通过审阅企业的购销合同,实地调查,推算和预测该笔贷款是否具有带来盈利的积极意义等相关情况并向领导反映,若借款人不按合同使用借款将借款挪作它用,银行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部分,按信贷政策有关规定加收50%的罚息。 4. 完善担保制度,重视担保物的资产评估。 贷款的担保与抵押是银行为减少贷款风险,保证贷款安全而采取得必要措施。凡经银行发放的贷款应依法办理财产抵押或信用担保手续,由借款单位自行落实担保单位或抵押物品。 对担保物的资产评估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a.验证抵押物品所有权证书,b.抵押人对抵押物是否拥有财产处理权,c.抵押物是否投资,没有投保的要办理保险,d.审查抵押物的价值评估材料,抵押物必须是易于确定价值,易于变现,不易损坏的财产,对抵押物进行上述各项内容审查后,按规定的抵押率和公式计算抵押贷款额。 5. 跟踪担保物状况 a.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人转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如果抵押人违反了其作为抵押人和出卖人所负的信息告知义务,没有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则抵押物人转让无效,b.当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c.当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d.当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时,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赔偿范围内要求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其次需要加强贷款业务内部控制。 (一) 贷款业务内控系统设计原则。 贷款业务内控系统设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牵制原则,贷款业务操作各个环节,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制衡机制; 2.相互协调:贷款业务操作各岗位,各环节、各权力之间要有一个统一目标,共同回绕这个目标 3.式定位原则:贷款业务各个环节,岗位人员有明确分工,授权批准,互相之间不能越权,入系统回修贷款业务控制环节和线路要相互照应,形成一个整体,成本效益原则,贷款内控系统设计必须讲究效益,降低成本,避免功能过剩。 (二)贷款业务内线控制系统构成要素。 1. 贷款审贷分离机构控制,具体表现为机构权力制衡,贷款权力可划分为五类:决策权、调查权、审批权、监督权(前面已简述) 2. 款制度建设控制:必须按《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和上级各项规定 A. 款业务操作程序控制,每一年贷款一般经过调查、审批、签约、记录、发放、检查、监测、回收等八个环节,不良经过催收、审批、核对等环节。 B. 款文件记录控制,要求对反映贷款资金来源和运用渠道、发放和收回过程的会计记录及其他业务记录全面,及时、真实、公允、准确、充足。 C. 信贷相关人员素质及风险权责控制,对从事业务操作人员,将任、勤、债、能考核和计划投入贷款业务内部控制范畴。 D. 贷款业务计划目标控制,为实现贷款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对整个内控系统提出一个目标体系,具体经办贷款业务的每个环节也要有一个具体目标,这是贷款业务内控系统的运作方向。 E. 内部稽核控制,通过内部稽核机构或人员对贷款业务及其操作行为进行监督,它是银行对贷款业务内部控制一种再控制。 最后需要加强风险贷款管理 风险贷款是超过借款合同规定期限,逾期3年以上,借款人因偿债能力不未能归还本金的贷款,其管理任务和目标是什对逾期3年以贷款的具体情况,制订和落实情况转让措施,加强管理监控,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保障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清收转化总量目标必须控制5年以内,并且逐年有所下降,直到吸收完毕。 清收转化步骤。 1.调查摸底,落实债权。 2.主张权利,全面催收。 3.一户一策,重点突破。 清收转化方式。 1. 分割贷款,移转债权。 2. 变更担保,增加抵押。 3. 以资抵债,转化风险。 4. 债权变股权。 5. 公告催还。 6. 依法起诉。 业务和稽核检查 加强贷款业务稽核审计,对促进银行业按照国家的客观政策,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发放贷款,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支持国家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1. 贷款其本原则审查,金融企业在多的睥工作实践中总结了贷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贷款的计划管理原则,物质保证原则,按期偿还原则,区别对待区别,择优扶持原则和先评估后承诺贷款原则。 2. 贷款的内控制制度审查,内控制度主要包括信贷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贷款审批制度,贷款“三查”制度等。 3. 贷款程序审查,贷款程序是按金融企业审批、发放、回收贷款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 4. 贷款经济效益审查,贷款经济效益包括借款企业经济效益和银行自身经济效益两个方面,对银行自身效益审查,主要通过审查贷款指标利润率。贷款指标利用率越高,贷款利用程序越充分,信贷资金用置越少,贷款工作质量和贷款效益越好。审查到期贷款回收越多,逾期贷款、风险货款越高,表明银行贷款按期回收越多,逾期贷款、风险货款越少,银行贷款工作质量和贷款效益越好,审查贷款收息率、货款收息率越高,银行自身积累越多,但是货款的收息率并非越高越好,货款利息收入率越高,恰恰表明银行贷款效益较差。
综上所述,加强对贷款的管理,运用科学并且严格的管理制度、以及规范的贷款程序,将会减少贷款的各种风险程度,依靠严格把关和对贷款风险的分析,则有效的降低了银行因为贷款而造成的损失,保证了贷款的回收质量,将更有效的让银行根据需要进行更多的贷款业务,刺激经济的增长,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发展。
参 考 文 献
1. 肖汉奇主编《商业银行法律制度与实务》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2. 郭俊秀主编《中国商业银行法律与实务》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3. 注鑫主编《金融法学》中国政治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4. 刘国主编《国际商务谈判》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5. 梁春满、陈静主编《现代银行内控》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6. 庄思岳主编《银行业风险与防范》经济出版社,199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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