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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用的特点和作用

国家信用的特点和作用
上传会员: panmeimei
提交日期: 2023-12-20 16:46:10
文档分类: 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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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 6878
目录
一、绪论…………………………………………………………………………3
二、国家信用的内涵与发生的前提条件………………………3
(一)、国家信用简介………………………………………………………4
(二)、国家信用的前提条件……………………………………………4
 (三)、西方经济学家对于国家信用的认识……………………4
三、国家信用的形式、性质及特点…………………………………5
 (一)、国家信用的形式……………………………………………………5
 1、国家筹资信用的形式………………………………………………5
 2、国家投资信用的形式………………………………………………5
 (二)、国家信用的性质……………………………………………………5
 (三)、国家信用的特点……………………………………………………6
 1、国家信用与其他信用形式相比的特征……………………6
 2、国家信用与其他财政范畴相比的特征……………………7
 (四)、公债、国债及国库券等国家信用形式…………………8
四、国家信用的作用和意义………………………………………………9
五、国家信用的风险管理问题…………………………………………10
[内容摘要]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作为主体的,区别于银行信用的政策性、计划性、稳定性、广泛性的以信用进行的有偿借贷。国家信用不同于其他财政范畴的形式,是自愿的并且具有灵活性的特点。国家信用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主要起到调节国际收支、弥补财政赤字,可用于筹集资金,调节经济的作用。国家信用不仅仅要从国家本身的信用进行加强,还需要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细化信用等级评级,奖惩体系,不断加强信用监督。减少信用风险,规范行业,提高国家信誉度。
[关键字]:资金融通 信用风险 借贷 有偿 
一、绪论
 国家信用是一国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在国际间的交流、友好合作,共同进步发展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于2003年10月底启动,中国的信用服务业正逐步发展,信用需求日益增加,中国信用服务行业已成为一个新型的服务行业。目前,中国有各类信用调查机构一百多家,资信评级机构近五百家,信用担保机构二千多家。国家信用在国际间经济来往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调节经济,弥补财政赤字,解决资金短缺的重要手段。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国家信用依然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对于国家信用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要求我们要不断创新,加强信用管理,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国家信用的内涵与发生的前提条件
(一)、国家信用简介
国家信用(也称财政信用)是以国家为主体、按照信用原则筹集和运用财政资金的一种再分配形式。
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国家运用信用手段筹集资金,如发行国库券、公债、地方政府债券、财政统借统还外债等;
二是国家运用信用手段供应资金,如以有偿的方式安排的某些财政支出。
(二)、国家信用产生的前提条件
国家财政的需要——主体
社会闲置资金的存在——能力
货币信用制度的发展——意愿
(三)、西方经济学家对于国家信用的问题的认识
由于国家信用是最早变现在公债形式上,因此,早期的国家信用理论主要是就公债而言的。古典经济学家斯密、穆勒都发对公债的发行,他们从公债与工商业发展的角度进行论述,认为公债使资本从生产性用途退出,转向非生产性消费用途。
法国经济学家萨伊也持有这种观点,但他对国家信用本质的分析已经超出了公债本身的含义,他探讨了公债发生行为的主体——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信用关系。
萨伊认为,公债是建立在人民对政府信任的基础上的,而政府之所以具有高度的信用,是源于政府的财源丰富,以及公债易于转让的特点。在这里,萨伊把信用解释成信任与偿付能力的统一,是其理论的创新之处。
同时,萨伊指出,政府在使用从人民借来的资金的时候,往往不注意节约,也不讲究效益,造成资本的浪费,而人民没有惩罚和强制政府守信的手段,因此, 建立还债基金是政府信用行为不可或缺的措施。但他也看到,当政府所续借的公债等于所偿还的公债的时候,还债基金是个完全的谎言。除非国家破产,否则公债使无法还清的。
因此看来,萨伊把公债的立足点植根于政府与人民的信用关系上,这是他的信用理论的独特之处,正式因为如此,他对政府的不信任就是反映在他对持有的公债的反对立场。
凯恩斯肯定了公债发行对于经济的发展的巨大作用。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发生后,国家信用理论研究出现了重大转折。首先,凯恩斯在其《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把市场经济发生经济衰退和严重失业归因为有效需求不足,提出公债支出可以增加投资和消费,肯定了公债发行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此外,其他经济学家如克莱因、萨缪尔森等认为公债具有生产的特性,可以促进国民财富的增加,是政府干预经济的重要经济手段,其还本付息不会造成下一代的负担。
三、国家信用的形式、性质及特点
(一)、国家信用的形式
1、国家筹资信用的形式
国家筹资信用的形式主要包括:(1)发行政府债券,如国内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和国际债券等(2)借款,如国外借款和国内政府间财政性借款(3)存款,如邮政储蓄、有偿吸收社会保障基金等等。
2、国家投资信用的形式
国家投资信用的形式包括有:(1)债务资金的有偿投放(2)财政有偿性支出,比如各种财政周转资金等。
(二)、国家信用的性质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国家信用的性质进行了明确的论述。他说:“国家对于借入资本每年要付给自己的债权人一定的利息。在这个场合中,债权人不要要求债务人解除契约,而只能卖掉他的债权,即他的所有权证书。资本本身已经有国家花掉了。”
这表明国债的表现形式是一种所有权的信用证书,这种证书在持有者的手中,是从国家税收中索取的一定利息的凭证。
概括来说,国家信用是国家利用信用关系对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其对外信用性质是借入以国家财富做担保的信用关系。从表面上看,向外借贷是国外的资金流入,是一种负债的经济行为,而实质上却意味着生产要素的在国际间的转移,特定条件下的借出国的资本输出和借入国接受国外的投资。
(三)、国家信用的特点
国家信用既是一个特殊的财政范畴,又是一种特殊的信用形式,它具有与其他信用形式及财政活动不同的特征。正是这种特征,使其在财政分配体系乃至社会分配体系中具有为其他分配形式不能替代的作用。
1.国家信用与其他信用形式相比的特征
(1).信用活动的国家主体性
国家信用是围绕国家职能实现来进行的信用活动,在其形成的信用关系中,国家总是当事人的一方。其形成的信用收支一般均列入国家的财政预算或用于弥补预算赤字,因此它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信用活动,具有国家主体性的特征。这与其他信用活动以银行、企业、个人为主体的特点不同。
(2).资金投向的广泛性
国家信用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的信用活动,国家所具有的双重职能决定了它既可以将资金投入非生产领域,用于满足实现政府社会管理者职能的财力需要;又可以将资金作为国有资本金投入生产和流通领域,以实现国家的资产所有者职能。而一般的信用活动则具有明确的经济职能,其一般只用于满足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资金需要。即便是国家政策性银行的投资,也不能涉猎纯粹的消费领域。可见,与其他信用形式相比,国家信用财政的资金投向要相对广泛一些。
(3).偿债资金来源的多样性
国家信用偿债的资金来源可以是国家的税收收入,也可以是国家投资的收益;而一般信用偿债的资金来源只能是投资取得的收益。
(4).行为目标的社会性
国家信用追求的目标由国家职能所决定,具有宏观性和社会性的特点。具体而言,其行为目的是通过履行自身职能,为国家实现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宏观经济效益的目标服务,因此,它追求的不是个量效益目标,而是社会的整体效益目标。银行信用等信用形式的行为目的则是调剂生产和流通中的资金余缺,保证微观经济运行中的资金需要,实现信贷资金在运行中的价值增值。因而它必须以个量效益为依据选择信用行为,其行为目标也带有微观性和市场化的特征。
(二)国家信用与其他财政范畴相比的特征
(1).分配方式的有偿性
国家信用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信用行为,具有分配方式有偿的特征。这是它与其他财政范畴相比的最显著特点。正是这种有偿性拓宽了财政资金的来源,优化了财政支出的方式,将财政资金从无偿的一次性消耗转变为不断循环周转的资金运动过程,使财政资金不断增值,从而在财政分配体系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国家信用的有偿性也要求政府把握好国债发行的合理量度,将债务规模控制在其可能的偿还能力之内,切忌发行过度而引起债务危机,给国家的信誉和政府职能的正常实现带来消极影响。
(2).分配过程的时限性
国家信用分配过程的时限性,是指国家信用财政是有偿性的信用行为,不论是筹资信用还是投资信用,都规定了明确的还款期限,到期必须还本付息。这与公共财政和国有资产财政分配所引起的永久性资金所有权转移不同,它只是资金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的暂时让渡。
(3).信用关系的自愿性
国家信用一般遵循自愿性原则,不论筹资信用还是投资信用均不带强制性。国家作为债权人或债务人与信用关系的另一方处于平等的地位。这种自愿性与税收的强制征收形成明显区别。因此,国家信用财政在财政分配体系中有特殊的作用,它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广泛而又较缓和,较易适应人们的承受心理,易于公民接受。
(4).适用范围的广泛性
国家信用发行国债较之征税和国有资产收益分配具有更广泛的适用范围。国有资产收益分配的范围限于国有资产的营运领域,其对象是特定的;税收是一种普遍性的征收,但这种普遍性只是一个相对概念,它的征税对象和范围都受严格的法律限定,只有符合纳税条件的人才向国家承担纳税义务。与此相比,发行国债的范围要广泛得多。国债的认购者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高收入者,也可以是中低收入者;认购国债的资金来源可以是各经济实体的自有资金,也可以是居民家庭零星分散的闲置资金;国债的认购规模可以是亿万之巨,也可是数元之微。因此,它是一种适用范围非常广泛的信用活动。
(四)、公债、国债及国库券等国家信用形式
1、公债
一国的公债总是由许多不同形式的具体公债构成的。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按发行的地域分为国内公债和国外公债;
(2)按发行的主体分为中央银行公债(国债)和地方政府公债;
(3)按偿还期限分为短期公债、中期公债和长期公债;
(4)按公债的流动性分为可转让公债和不可转让公债;
(5)按举债的方式分为强制公债和自由公债。
2、国债
国债是一国中央政府作为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其他的经济主体承担一定行为的义务所形成的债券债务关系。这一关系的建立导致政府有了国债收入。因此,经济界有这样的说法:国债是中央政府以债务人的身份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3、国库券
国库券是一种可转让公债,是短期国债的主要形式,期限有3个月,6个月,9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其面额多样,可大可小。国库券一般不记名,不按期付息,债券上只注明票面金额,不载明利率,但出售时按票面金额的一定折价比例发行,到期按票面金额还本。
国库券是货币市场的主要流通工具,在货币和信贷资金的融通活动中占用很重要的位置。国库券安全可靠性强,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同时又是一种可以带来收益的资产,正因为如此,国库券在货币市场上被人们广泛的接受并占有很大一部分份额。
发行国库券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调节政府财政收支中的季节性财政短缺,它的发行行属于国库券内部财政平衡,其性质不是弥补财政赤字,而是解决暂时性的资金调度问题,但不会影响年度的财政平衡。
在最新的《全球宏观信用风险增加 世界评级体系亟待改革——访大公国际董事长关建中》专访中,据关建中提供的数据,2008年全球债务规模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42.4%,而2015年这一比例达到286%。他认为,在结构性改革艰难,宽松货币政策持续的情况下,世界经济一方面债务没有明显减少,另一方面经济增长疲弱,债务负担和对应偿债的财富创造能力之间的“剪刀差”仍在扩大。关建中分析,沉重的债务负担拖累了各国经济增长,世界进入高债务、高风险和低增长时代。高负债发达国家债务风险有可能在新的薄弱环节爆发,美日欧等发达经济体依然没有摆脱债务“引擎”的角色。同时,西方评级机构没有把世界信用资源引入有财富创造能力的经济体,导致信用资源占有与财富创造比例关系严重失衡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由此可以看出发行债券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很多弊端。
国家信用的作用和意义
国家信用,是国家(政府)以债务人身份筹集资金的一种信用形式。国家信用的作用和意义主要体现在:1、是调节政府收支不平衡的手段。国家往往采取发行国库券办法解决收支不平衡。2、是弥补财政赤字的重要手段。解决财政赤字的方法主要有增加税收、挤占银行贷款和借债。国家举债的方法,副作用较小,是弥补财政赤字的主要手段。3、筹集巨额资金的重要手段。筹集重大资金用于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和举办大规模新开发项目建设。4、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通过买进卖出国家债券或其他金融产品来调节整个社会的货币供应,影响市场资金需求。促进社会闲散资金的合理利用, 通过借贷,资金可以流向投资收益更高的项目,可以使投资项目得到必要的资金,资金盈余单位又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信用可以创造和扩大消费,通过消费的增长刺激生产扩大和产出增加,也能起到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5、引发信用风险和经济泡沫的出现。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无法按照承诺偿还债权人本息的风险。在现代社会,信用关系已经成为最普遍、最基本的经济关系,社会各个主体之间债权债务交错,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债权债务链条,这个链条上有一个环节断裂,就会引发连锁反应,对整个社会的信用联系造成很大的危害。经济泡沫是指某种资产或商品的价格大大地偏离其基本价值,经济泡沫的开始是资产或商品的价格暴涨,价格暴涨是供求不均衡的结果,即这些资产或商品的需求急剧膨胀,极大地超出了供给,而信用对膨胀的需求给予了现实的购买和支付能力的支撑,使经济泡沫的出现成为可能。
五、国家信用的风险管理问题
国家信用不仅仅是一国的尊严,更是国际间经济互助的通行证。这就需要我们国家建立良好的信用管理机制。从全国来看,我国现在处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初级阶段,经济体制、 法律体系及市场基础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不同,不能完全照搬国外模式。
一套完善的信用管理法律制度,可以使信用主体预见到自己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据此趋利避害,按照规则行事。在配套法律方面,完善相应的信用法律法规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第一,应制定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管理法》、《个人信用管理法》等规范信用的专门法,将企业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纳入法制化轨道,明确对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安全的信息等特殊信息的保护措施,保证征信企业能够合理采集和使用信用信息。 
 第二,完善现行《公司法》、《证券法》有关民事责任的规定,加大失信者的违规成本。 
第三,建立调整信用评价行为的法律制度。通过制定《个人信用评级办法》、《企业信用评级办法》、《信息公开法》、《信用信息查询办法》、《信用评估机构登记管理法》等法律制度,规定对个人、企业和其他社会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进行公开评价的具体办法。
目前,国际上最大的三家国际信用评级机构是惠誉,标普和穆迪。而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主要是中国诚信信用有限公司、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和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等等。信用评级是对一个国家的整体的考核,但是也是存在一定的风险。在今年的3月31日,香港证券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宣布对国际三大评级机构之一的穆迪处以1100万港元的罚金,称后者在2011年发布的一份报告中对49家中国公司的企业管制表示担忧,导致相关企业股价下跌,违反了香港证券期货条例。而在3月初,穆迪已将中国主权信用评级展望由稳定调降至负面,同时将中国38家国有企业及授予评级的子公司、25家金融机构评级展望由稳定下调至负面。这是一场中国政府与评级机构之间的博弈。一般来说,信贷评级下降,说明风险上升,在国际市场的融资成本即利息随之上升。这是主权信用评级备受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事实上,几乎大部分主权国家都非常清楚,信贷评级机构的评级会因为各种原因出现误差甚至“有失公允”。2008年金融危机就是一个典型案例。作为金融危机肇事者的国际评级机构,在金融危机到来之前忽视风险,给予各类杠杆类金融产品过高评级,而在危机之后借助制高点的话语权降低各国主权信用评级,直接导致一些国家的信用危机。由此不难看出,评级机构也是需要进行规范和调整的。
 第四,建立作为奖惩体系的信用法律制度。制定《信用分级及奖励办法》等
法律法规,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监察法》、《刑法》等一系列现有的有关信用的法律规范一起,构筑起有效的信用奖惩机制。
参考文献:
[1] 卢文萤,《中国公债学说精要》
[2] 新华社记者记者谢鹏 魏忠杰,《全球宏观信用风险增加 世界评级体系亟待改革——访大公国际董事长关建中》新华网,2016.07.14
[3] 屈丽丽,《中国“斗法”国际评级机构》中国经营报,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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