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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业银行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及防控策略

论商业银行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及防控策略
上传会员: panmeimei
提交日期: 2023-12-19 13:10:45
文档分类: 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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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理论
(一)信用论
(二)商业银行内在脆弱性理论
(三)贷款客户关系及竞争理论
(四)困境银行的经营行为理论
二、导致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特殊原因
(一)国有企业体制问题
(二)政府行政干预问题
三、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信用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三)、利率和汇率风险
(四)、资本风险
(五)、市场风险
(六)、犯罪风险
四、我国商业银行防范经营风险的对策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效率
(二)、利用技术手段创新,提高风险管理技术
(三)、强化外部监管,防范和控制商业银行经营风险
(四)、建立完善的银行内部风险评估体系

内 容 摘 要
随着商业银行改革的不断深入,内部管理的不断加强。如何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已成为商业银行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通过分析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形成的原因和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结合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现状,对如何有效管理、防范商业银行经营中存在的风险提出一些具体策略。

论商业银行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及防控策略
在金融领域,风险理解为未来产生损失或收益的可能性或不确定性。风险既是损失的原因,也是盈利的基础。金融业的生存基础即为利用风险的可盈利行,从某种意义上讲,银行业金融机构就是“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并以“经营风险”为其盈利的根本手段。
在所有的风险中,信贷风险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对的主要风险。所谓信贷风险,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贷业务经营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内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蒙受经济损失或获取额外收益的可能性。信贷风险始终贯穿于信贷业务之中,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管理并不是规避和消除风险,而是通过对信贷风险的掌控和卓有成效的管理获取盈利。
在我国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信贷风险最突出的表现即是不良贷款,通过分析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形成的原因和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结合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现状,对如何有效管理、防范商业银行经营中存在的风险提出一些具体策略。
一、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基本理论
(一)、信用论:
金融活动实质上是一种信用过程,信用是包含着时间长度在内的一种预期。不确定性包含在任何一种金融活动之中。商业银行作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中介机构,一方面享有从借款人处按时收取本息的权利,另一方面又必须履行对存款人还本付息的义务。由于市场经济中利率、汇率、价格、收益等经济变量的实际水平与人们的预期水平会出现偏离,给借款人带来经济损失,当这种损失达到一定程度时,借款人便无法按贷款合同约定还款,出现违约。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直接导致了银行不良贷款的出现。由于信贷资金的使用和偿还时间上的分离,银行业出现一定数量的不良贷款几乎是必然的。同时,信用的广泛连锁性和依存性引发的连锁违约,会导致银行业已经出现的不良贷款不断放大。
信用论的核心是:在任何时点,商业银行资产方和负债方的市场价值不相等,违约风险永远存在。
(二)、商业银行内在脆弱性理论:
信息不对称以及委托代理关系容易引起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金融机构具有内在脆弱性,不良贷款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
1、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中交易的各方所掌握的信息有差别,即信息在投资者和公司经营者、商业银行和借款人、委托人和代理人、商品市场的买方和卖方之间是非对称分布的。通常情况是借款人信息优势于商业银行,而且倾向于提供有利于借款人的信息。借款人对自己的财务状况、欲投资项目的预期成本、收益、风险情况有着比商业银行更深刻的了解,无论银行如何深入调查,都不可能获得比借款人更充分的信息;而且为了达到取得贷款的目的,借款人甚至还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导致银行依据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所作出的贷款决定一开始便是错误的,银行的贷款资产承担着巨大风险。
2、委托代理关系导致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所有者、经营者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由于激励机制设计不当造成银行经营者业绩大小与奖励处罚不对称,从而引发道德风险,进而导致不良贷款增加。对银行经营者而言,某项风险决策一旦成功,他将获得极大的奖励;一旦失败,风险则由整个银行承担。所以商业银行的经营者倾向于做一些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决策,这种情况在总分行制的商业银行中特别普遍。
(三)贷款客户关系及竞争理论
银行为了保持贷款的长期需求,实现其长远利润极大化目标,倾向于通过贷款来培养与客户的关系,采取以贷款量的扩张为特征的激进的贷款策略。在不同的贷款利率水平下,商业银行争取做到不引起贷款违约的最大贷款量,但是银行之间的竞争使市场均衡贷款量时银行利润为零。因为若市场中商业银行的资金供给大于借款人的资金需求,贷款人会降低利率,刺激贷款需求,于是出现贷款勉强。超额信贷供给的结果是降低了借款人的贷款边际效用,贷款资本的使用率降低,势必降低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导致不良贷款发生;另一方面,随着利率下降,银行的利润也在不断降低,削弱了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困境银行的经营行为理论
已损失全部或大部分资本的银行,其激励结构与正常银行不同,经营行为也发生变化,表现在一下方面:
为维持流动性只好高息揽存,导致资金成本过高;
2、为弥补高成本必须要求高回报,但是高贷款利率引起逆向选择问题,驱逐了低风险的借款人,增大了贷款资产的风险;
3、进行其他高风险的投资活动;
4、为隐瞒自己资不抵债的事实,不敢对违约的借款人和不还款的关系借款人提起诉讼,只好继续对其贷款或将拖欠利息资本化;
5、当银行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经营者及员工预期自己继续工作的可能性降低时,舞弊、盗款等行为增多。
二、导致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特殊原因
(一)、国有企业体制问题
中国的国有企业体制是形成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一个重要原因。
1、国有企业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导致的大量亏损。大量国有企业的产品结构、产品质量与市场需求脱节,导致国企亏损,贷款逐渐变成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呆账坏账。
2、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都归国家所有,最终责任人是各级政府,产权关系不明晰造成国企贷款软约束。相当数量的企业从银行借钱的时候根本就没考虑过要还钱,因此他们对贷款的需求是无限的,以这种没有任何约束的不讲用心的虚假需求决定的银行贷款利率必然是居高不下的。高额贷款利率又增加了企业的财务负担,形成了借款不还的恶性循环。
3、国有商业银行是国有企业最大的债权人和最主要的亏损承担者。
4、国有企业长期没有足够的资本金,负债率过高,大量贷款已经作为资本金使用率,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资本金和负债是相同的。“债转股”是就一个很好的说明。中国的企业改革中,首先将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全部改为银行贷款,然后扩大固定资产投资中向银行贷款的比重,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人,其权益越来越少,一些大型项目甚至根本就没有国家拨的资本金,全部依靠银行贷款建成投产。国有企业的亏损无法用所有者权益来冲减,各级政府无法由财政注资来补充;同时,由于国有企业承担着本不应该承担的社会职能,破产的社会成本很大,还不能通过破产偿债来解决问题;于是银行就成了国有企业经营风险的转嫁对象。财政对国有企业拨款不足的缺口最初是由货币发行来弥补,导致了“国有企业资金陷阱”的形成。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的货币化程度也在不断加深,产生了数量庞大的“无通货膨胀压力的超量货币供给”,为政府提供了数量可观的货币发行收入。这些货币发行收入一部分转化为中央财政收入,另一部分通过国家银行的大量低利率贷款间接补贴于贷款使用者即国有企业。当市场价格体系已经形成时,大部分国有企业经营亏损、产品积压,为了防止过多失业和工人工资相对水平过低,政府利用国有商业银行以低利率贷款予以支持,但低利率贷款并没有根本扭转国有企业的亏损局面,反而刺激企业更大的贷款需求。国有企业作为一个利益集团,一方面通过各级政府和部委迫使商业银行给予更多的贷款支持,另一方面这些贷款资金又源源不断地从这些企业中流出,形成一个“资金陷阱”。
5、改革成本论。在中国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大量国有工商企业关闭,经济结构大变动,制度风险和市场分先混合在一起,由此导致的大量不良贷款,是这一历史时期不可避免的改革成本。
6、国有企业破产、兼并、收购、租赁、承包等改制行为中大量逃废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债务。
7、当国有企业制度性的赖账行为为国有企业自身带来利益的同时,也传染给非国有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
(二)、政府行政干预问题
政府行政干预也是不良贷款的重要原因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是国家独资银行,其资产全部归国家所有,行长由国务院指派。国家作为全民所有者的代表,具有多重目标:在经济上要保持可持续性的经济高速增长,在政治上要保持社会稳定;作为全民财产所有者的代表,要参与银行经营利润的分配;而作为全民利益的代表,又要保持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其他政治经济目标。这就必然导致其控制经营的国有商业银行政企不分。政府在行使所有者权利时,不能专注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常常将其作为管理者追求的社会目标纳入国有银行的经营目标中,导致国有银行行为扭曲。
1、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必须”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然而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却没有保障。国有商业银行自身也把支持国有企业作为任务和成绩。
2、政府有时把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部分,经济过热时让其压缩贷款,经济萧条和需求不足时又让其增加贷款。由于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增量比重较大,在弱化商业原则的情况下,对经济周期影响加大。
3、中央级政府把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作为财政资金的替代,例如在安排大型项目建设计划时,部分资金缺口留给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安排。
4、地方政府的干预手段和形式很多;各级政府通过指令性贷款、强制贷款、关系贷款、强制担保等手段干预金融机构的业务。例如通过现场办公,帮助项目取得银行贷款,导致政企不分,官商套取贷款不还,有些行为实际上是严重的金融腐败。各级地方政府想方设法向银行施加压力,以便为本地区争取到更多的政策性贷款;在清理银行不良债权的过程中,则对本地企业竭力维护,甚至帮助企业通过破产清算等途径逃废银行债务。利用地方司法部门帮助地方企业逃废贷款债务。
5、中央银行的变相干预。安排某些专项贷款;开会或下文件要求商业银行增加某类贷款;所谓“协调”某些专项贷款;中央银行分行协助地方政府施压国有商业银行增加本地贷款。
三、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表现形式 
从近年来已暴露出来的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隐患来看,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违约而导致贷款或证券等银行持有
的资产不能如期收回本息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多年来,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持续下降,成为当前突出的金融风险。据2003年6月保守统计,全国不良贷款率平均高达22%,而东北地区高达30%,一些中等城市的不良贷款率更高。信贷资产质量不断下降的另一表现是,商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大量增加,目前累计高达数千亿元。
(二)、流动性风险。
它是指银行不能到期支付债务或满足临时性提现要求而使银行蒙受信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甚至被挤兑倒闭的可能性。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虽未显现,但潜在的支付困难因素日益增多。 
(三)、利率和汇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水平变化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银行因存贷款利率变动带来的减少利润风险是经常存在的,尤其是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汇率风险是指由于外汇价格变动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国际金融市场汇率变动频繁,特别是日元、马克与美元汇率近年波动剧烈,直接影响外汇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使拥有大量外汇资产和经营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面临高汇率风险。
(四)、资本风险。
资本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无法发挥最终清偿能力职能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严重不足。 
(五)、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证券市场不规范和金融市场秩序混乱引发种种损失的可能性。一些企业和机构存在捞一把的侥幸心理,将大量银行信贷资金投入股市,加大股市泡沫成分,危及银行信贷资金安全,使企业贷款清偿风险加大。
(六)、犯罪风险。
犯罪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内部或外部人员通过不法手段牟取暴利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是巨额货币资金的集散地,容易滋生经济犯罪,也是抢劫、诈骗等犯罪活动的重要目标。尤其在现代,有的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以假乱真,使银行防不胜防。犯罪活动一旦发生,就会给商业银行带来巨额的财产损失和名誉损失。 
四、我国商业银行防范经营风险的对策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效率。
目前,国内银行风险管理的一大劣势是管理成本过高且效果不明显,除信息科技支持手段落后等原因外,主要还是风险管理制度建设落后所致。因此,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一个全方位、全过程的高效、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一般来说,风险管理体系应该包括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体系、评价体系等内容。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应该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以风险管理委员会(或风险与内控委员会)为核心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风险管理政策体系是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应该涵盖所有的业务和领域,同时,又要针对不同业务和地区的特点在风险管理方面区别对待。风险管理政策制度主要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决策体系来体现。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核心是坚持公正和透明原则。风险管理政策制度要适应业务发展和变化的需要,就必须建立风险管理的评价体系,从事后对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科学性进行检查和回顾。只有建立起这样一套高效、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有效地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 
(二)、进行技术手段创新,提高风险管理技术。
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为风险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目前国内银行业对风险管理技术的认识和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缩小这种管理技术上的较大差距是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突出解决的重点问题。风险管理技术的基础是建立先进的信息收集和处理系统,通过收集大量和连续的客户信息和市场信息,对客户的风险和市场的风险进行识别和预警,合理确定风险防范的措施。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易于量化、操作性强的风险控制与管理方法。因此,没有先进有效的信息支持手段,就不可能有先进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建立高效、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已是目前各家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 
(三)、强化外部监管,防范和控制商业银行经营风险。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将监管当局监管和市场约束列为新协议框架下三大支柱中的两大支柱,我国监管当局应以此为契机,根据新协议对监管当局四项监管原则的具体要求,提高监管层次,规范监管行为,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过程及方法的监督、检查和引导,促进商业银行自发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与此同时,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发挥市场约束对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作用,准确、健全的信息披露可以降低国际金融市场的筹资成本,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为使市场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应建立统一科学完善的会计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的质量;明确设定银行信息披露的基本规则,满足所有市场参与者的需要;并且还要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市场参与者的监管的积极性。 
(四)、建立完善的银行内部风险评估体系。
最低资本要求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三大支柱中的第一位支柱,围绕这一核心,新协议提出了采用内部评级法来确定资本充足率。由于内部评级法赋予了银行更大的自由度,能够激励银行自发地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应当积极采用内部评级法。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评估体系无论在评级方法、评级结果的验证,还是在评级工作的组织等方面都与国际性银行有相当差距,如果要采用内部评级法,将有大量的基础工作及配套的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应尽快着手进行下列几点工作:
(1)尽快统一和完善内部评级系统,为实施《内部评级法》建立基础;
(2)对相应内部评级的贷款进行违约率统计计算,同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以便接受监管当局的检查;
(3)在适当的条件下,对协议中的部分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统一向监管当局反应;
(4)完善现有的客户评级和贷款五级分类体系,按照国际惯例建立起符合自己客户特征和业务特点的内部评估体系,从而更加精确地计提呆账准备金和配置经济资本,更加合理地保证资本充足率。
参 考 文 献
[1] 乔埃尔·贝西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海天出版社,2001年2月第1版. 
[2] 桓贤维:商业银行经营风险与控制[J],西安金融,2003(8). 
[3]刘忠燕:《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案例》,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8月。 
[4]菲利普·乔瑞:《VAR:风险价值——金融风险管理新标准》,中信出版社,2000年10月。 
[5]牛志刚: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及控制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2(3). 
[6]朱子云:论金融企业经营风险的统计预警方法[Z],经济学家网站,://.jjxj.com.cn 
[7]郑先炳:欧洲商业银行的十四个风险管理理念[Z],中华财会网,://.jjxj.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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