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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主要涉及:1.文章选题动机、意义,即为何要选择该课题作为你的论文选题,研究该课题有何现实意义?2.该课题目前的研究现状,即学界有无研究,研究到什么程度,取得了那些成就,尚存哪些不足。3.如果你研究该选题,拟从何着手,等等。)
一、中国信托业务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二、对我国金融信托业务的几点思考
内 容 摘 要
自1979年恢复金融信托业务以来,我国金融信托业经历了五次大的治理整顿。随着“一法两规”的颁布实施和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成立,金融信托业目前正处于一个相对较好的发展时期。从行业发展规律来看,为避免金融信托业重复走入“发展——整顿”的怪圈,避免业务定位不清、功能混淆,必须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实现金融信托业的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认识并发挥行业的独特比较优势,确立科学的市场功能定位,开拓适应经济发展的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信托业务,以及建立完善的分层次法规体系。
本文深入剖析了我国信托业发展现状,指出当前我国信托业总的来讲,发展显得迟缓、风险积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信托业务的定位不准,导致制度供给的不足。并相应地提出了对开拓我国金融信托业务的对策和建议。
对拓展我国金融信托业务的思考
引 言
我国改革开放后三十多年信托业的发展,经验和教训都不少,由于我国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之中,信托业发生一些问题也是必然的,值得肯定的是发展我国信托业的主导思想是正确的,信托业始终是为我国的改革开放服务,五次整顿显示了政府在信托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自2007年3月1日起实施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五年多以来,我国信托业迈上了规范化发展的道路,突出表现在信托产品创新十分活跃,可以说信托行业的发展之路就是信托产品的创新之路。
目前我国的信托业仍处于成长期,信托环境处于培育之中,政府在信托业发展的过程中应起主导作用,没有政府的扶持,信托业处于自发状态是很难壮大的。扶持的同时应加强监管,进行监管的创新,提高信托业的经营门槛,促使信托业进行组织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和业务创新。
信托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金融创新动力最足,适应了资本加速集聚的要求,把闲散财富有效的转化为生产资本,在经济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我国信托公司如何在日趋激烈的竞争市场中找准位置,确立自己合适的业务定位,使我国信托公司不仅能在激烈竞争中生存下去,并且通过正确的业务定位,实现信托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经营,增强自身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最终使信托公司能发展成为与银行、保险、证券并驾齐驱的我国四大金融支柱之一,这一课题己经成为我国信托公司当前一个紧迫和必要的热点问题。因此,在此种形势下,研究如何开拓我国信托公司业务,对促进我国信托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一、中国信托业务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中国信托制度的引进已有近一个世纪的历史。其演变过程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一是 1949 年前的旧中国时期;二是 1949 年到 1953 年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新民主主义时期;三是 1979 年到 2001 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信托业的发展期间。四是从 2001年信托业的第五次清理整顿结束以后,重新登记的信托公司开始真正从事信托本业的时期。与之相应,各个历史阶段的业务范围也逐渐拓展。可以说信托业在我国起步较早,但发展缓慢。抛开战乱、停顿等非常时期不说,仅从改革开放以来的 30 多年间的发展历程来看,中国信托业一波三折,历经多次整顿却始终没有发展成独立的金融支柱产业,直到最近的十八大召开之后,也没有对信托业提出一个明确的发展方向。前事不远,可为殷鉴,要指出我国信托业未来的发展道路,必须对其历史演变过程进行回顾,剖析根源,指导实践。
2008年以来,中国信托业的信托资产规模几乎每年以约一万亿元的增长不断刷新纪录,由2008年底1.22万亿迅速增至2012年6月末的5.54万亿。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根据各信托公司公布的年报统计:有15家信托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超千亿,有5家信托公司净利润超过10亿元。有数据统计,信托业从业人员去年人均年薪是47.86万元,而上市银行的人均年薪则仅为28万。信托业管理的资产规模已经远远超过公募基金行业,直追保险业资产规模,有望坐上金融行业的第二把交椅。
目前信托业有66家信托公司,监管机构为银监会。信托业发展模式为“非银信理财合作单一资金信托”、“银信理财合作单一资金信托”、 “集合资金信托”三足鼎立。信托公司具有金融投资全牌照,信托资金可投范围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三大市场。中国信托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现国有化、集中化、合资化的特点,大部分为央企、国有银行、地方政府所控股。信托资金可以债权、股权、及组合等方式投向工商企业、基础设施、房地产及金融市场。截至2012年二季度末: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达到5.54万亿元,位居金融业第三位。信托资产按来源划分,集合资金信托占28.68%,单一资金信托占66.46%。信托资产按功能划分,融资类占49.13%,投资类占37.80%。信托资产按投向划分,基础建设占22.62%,房地产占12.81%,金融市场占12.07%,工商企业占24.39%。
信托金融创新优势明显,信托产品在理财市场占据重要地位。2005年开始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最终选择了信托模式,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理财需求的不断旺盛,信托公司通过发挥信托功能优势,设计推出了类型丰富的信托品种,为具有风险意识和投资意识的合格投资者提供了灵活多样的信托理财服务。与基金、银行、保险、证券等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相比,信托产品的收益率明显高于银行、保险的理财产品,优势十分明显。2009年,信托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达6.33%,高于同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信托融资服务功能突出,在支持经济发展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在行业恢复初期,信托公司就通过海外市场发行债券等方式,为国内经济建设筹集资金,引进先进设备和进行国家、地方重点项目建设。近年来,信托公司积极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依托各自股东背景优势,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国家大中型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三农”、低碳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领域,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总体来看,我国信托业发展势头良好,但仍面临严峻挑战,行业发展基础仍然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专属业务领域,尽管信托公司具有横跨多市场的综合经营优势,但在不同市场都受到主力军的挤压,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在分业监管体制下,信托公司受到其他金融监管部门的不平等对待,如信托证券账户设立、信托PE上市、参与保险资金的受托管理等。二是信托公司业务基础比较薄弱,多数机构仍以融资服务业务为主,自主资产管理和创新能力不足,信托产品层次较低,未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稳定盈利模式。三是由于缺乏信托产品交易流通机制,现有信托产品呈现出规模小、期限短的结构性缺陷,严重制约了信托在发挥中长期融资功能,优化我国融资结构中的作用。四是行业缺乏必要的风险保护和缓冲机制,信托产品刚性兑付,风险“零容忍”的特点比其他金融机构更为严格,而且单一机构爆发风险对行业整体影响极大。五是信托财产登记、税收等行业配套发展制度建设滞后,直接制约着信托业展业空间。
信托是国际上通行的理财制度安排。资产管理是我国目前较大的一个理财市场。目前我国的这个市场存在着同一经营行为,同质信托业务有不同监管部门,不同规则进行管理的无序化乃至混乱局面,存在着有法不依,政出多门,割裂市场,标准不一,多头监管等局面,这己成为当前我国集合理财市场的突出问题和特征。银行、信托、券商、保险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其本质都带有委托。信托关系,而这些金融机构尽管从事的业务相近,但由于分别受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监管,游戏规则并不统一,制度缺乏,造成了我国理财市场的复杂性与混乱。
二、对我国金融信托业务的几点思考
信托公司在不断增加信托产品发行数量的同时,仍需加大合理创新力度,充分运用信托原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从信托产品方面进行创新。回归信托本源,走向财富管理信托本源即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但信托公司目前多以借贷融资类业务为主,很大程度上充当融资的通道,面临较大的风险管理压力,且与银行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未来势必会进行业务结构调整,由借贷融资转向主动投资管理。由于我国信托业市场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出于维稳考虑,“刚性兑付”被默认为行业潜规则,但随着市场的逐渐成熟及投资者教育的日趋完善,刚性兑付或终结。尽管一法两规的出台促进了信托业快速稳定的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显现出法律和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和滞后,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信托业的发展进程,相信为了信托业的健康成长,国家会逐渐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信托业经营,加强信托业监督管理。
鉴于我国信托行业的现状,提出对开拓我国信托业务产品的几点建议:
证券投资信托产品
2006年以来,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形成燎原之势,虽然这个品种出现的时间较早,但仍具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而且该产品也在不断创新:从投资标的看,该产品由最初的仅投向股票二级市场,发展到新股IPO的网上、网下申购,进而发展到仅针对一只新股IPO申购的超短品种;从投资人结构看,逐渐演化出结构性产品,区分一般受益人和优先受益人;从投资管理人看,有的由信托公司自己承担,有的由证券公司承担,而有的则由私募基金承担。
目前投资于股票市场的理财产品主要是基金、券商的集合资产管理、保险公司的投资型产品,以及没有合法地位的私募基金。基金公司追求的是规模和相对收益,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规模受到监管层的严格控制,而保险机构在股票市场的投资比例受到限制,对于偏好高风险且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投资者,私募基金是较为合适的选择。据估计,当前私募基金的规模有数千亿元,但这种私募方式并不能给投资者财产以合法保护,于是出现了以信托方式发行的所谓“阳光化”的私募基金产品。目前监管层正考虑对私募基金进行规范,而以信托产品方式发行是非常好的一个选择。假设未来5年有60%的私募基金逐步转化成信托产品,则每年将新增1000亿以上的信托资产规模。
私募股权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是银监会支持换发新牌照的信托公司开展的创新业务之一。从国际市场看,私人股权投资方式大有替代传统资本市场上融资手段和形式的趋势,私募股权投资的规模巨大。相对于中国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来说,目前的投资规模远远不够,巨大的市场容量为信托公司介入该领域提供了广阔空间。
目前可以开展私募股权投资的主要是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或基金)、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在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上,信托公司相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的优势在于税收的优惠(目前我国相关的税收优惠还没有出台),相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的优势在于财产权的确定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相对于证券公司的优势在于资格和规模的限制较少;一些风险偏好且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投资者,虽然看好私募股权投资,却难以凭一己之力介入,此时,私募股权投资信托产品正好可以满足其要求。目前提供私募股权投资的金融工具很少,因此这类信托产品的需求很大。
3、资产证券化信托
资产证券化通常是指将一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经过一定组合,使这组资产产生可预计且稳定的现金流收益,再通过一定的中介机构的信用加强,把这些资产的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实现资金的融通和资产的流动。
现阶段信托公司已经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是信贷资产受让产品,收益率不高,且规模较低。从短期来看,由于银行有降低贷款规模从而规避监管的需要,信贷资产受让产品的规模将获得较快增长;从长期来看,随着信托业制度环境的改善,信托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将有巨大的增长空间。信托公司开展实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规模不大,基本上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其实一切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实业资产,都具有资产证券化的条件,房地产信托实质上也是资产证券化产品中的一种,实业资产证券化的开拓空间非常大。长期来看,随着金融环境的变化和金融制度的健全,资产证券化将是信托公司最为重要的业务开拓方向。
资产管理类业务
信托公司投资实业领域的优势奠定了信托公司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基础。未
来一段时间可努力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如: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业务。这些资产管理类业务一般信托期限较长,资产规模较大,同时今后将朝着可上市流通、标准化的信托产品方向发展,解决信托产品的流动性问题。因此,此类业务是使信托公司形成稳定的、长期的、持续的、能够产生规模效益的业务模式,是信托公司做大做强的可持续发展业务。
投资银行类业务
在各类金融机构中,信托公司是唯一既能直接投资资本市场, 又能介入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的金融机构, 同时也是唯一能同时以贷款、投资、购买收益权、同业拆放等多种方式管理资产的金融机构。结合信托投融资一体化功能,运作信托工具型投资银行业务, 运用于不同目的的产业投资,将资产运用到效益较好的项目中去,能够使信托公司分享多个市场的获利机会。
6、比较优势业务。
比较优势业务是信托制度特征所赋予信托公司特有的、具有比较优势的业务。此类业务主要包括:资产证券化、企业年金、员工持股信托计划、管理层收购等其他中介业务。此类业务一般期限较长,信托公司所需要承担风险也较小,不仅可以使信托公司信托财产规模做大, 而且也解决了信托产品的流动性问题。培养和发展此类业务,使其成为新的核心盈利模式,将是信托公司做大、做强的契机所在。
在我国金融业目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下,信托公司是唯一可跨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领域投资的金融机构,具有得天独厚的制度优势。伴随着“ 六次清理整顿”及“一法三规”的颁布与实施,今天的信托公司已发生了质的飞跃,其本源业务“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生存土壤正日益肥沃。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信托业法律制度和行业监管的逐步完善,以及社会财富管理需求的膨胀,信托业在金融市场以及国民经济当中所起到的作用将愈发关键!
参 考 文 献
1、李廷芳,《我国信托公司业务定位研究》,同济大学博士论文,2007年。
2、曹芳,《中国信托业制度变迁与业务发展研究》,西北农业科技大学博士论文,
2004年。
3、马晋芳,《我国信托业发展对策研究》,天津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
4、北方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课题组,《我国信托业定位及发展路径选择》,
2012年.
李昌,《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创新的优势、问题及对策》[J],《甘肃金融》,
2011年。
扈纪华 张桂龙,《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条文释义,人民法院出版社 ,
200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