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摘要
二、消费信用的理论基础
(一)、信用的概念
(二)、消费信用
(三)、消费信用的分类
1、信用卡
2、住房按揭贷款
3、助学金贷款
4、汽车贷款
三、国外的消费信用
(一)、美国的消费信用
(二)、日本的消费信用
四、我国的消费信用
、消费信用存在问题
、消费者的角度分析
、银行的角度分析
内 容 摘 要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供给和需求发生改变。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经济发展由生产主导转变为消费主导,消费需求不足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居民消费方式发生了改变。消费信用成为了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研究对象。
本文对消费信用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述。对信用的概念、消费信用的概念,消费信用的分类,以及国内外消费信用的的产生与发展,我国消费信用存在的问题和我国消费信用体系的构建。
关键词: 信用、消费信用、国外消费信用、我国消费信用
消费信用的理论基础
一、信用的概念
言忠信而行正道者,必为天下人所心悦诚服。要有信用,信人也要信己。人人有信能使自己和他人的独立自尊得以实现。
做到言出必行,你的话才有信用。
年轻人不因一点小事而失去信用,因为是人生开头时期,留下一道小小的伤疤,“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也正如伊索寓言--《狼来了》告诉了我们说谎是一种不好的行为,它即不尊重别人,也会失去别人对自己的信任。
信用是指我们过去的履行承诺的正面记录,它还是一种行为艺术,是一种人人可以尝试与自我管理的行为管理模式。
《货币银行学》对信用的解释是:“信用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暂时让渡资本的使用权的借贷行为。”
二、消费信用
所谓信用消费,亦称信贷消费,是指消费者为了达到某种消费目的,在个人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凭借个人信用,不立即付款即获取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交易方式。
信用消费,如果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角度而言,则信用消费通常称之为消费信贷,即商业银行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方式,它以刺激消费、扩大商品销售和加速资金周转为目的。也有许多人将其俗称“用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
目前,消费信贷在世界范围内快速发展。美国的消费信贷始于20世纪40年代,经过长期的发展,消费信贷体系已比较健全、立法也逐渐完善。截至2001年底,全美消费贷款(住房及其它消费贷款)额占到了全部银行贷款总量的67%。近年来,我国消费信贷发展 迅速,消费信贷从有统计数据的1997年的172亿元发展到2002年的10669亿元,平均每年以160%的速度增长。2003年,个人消费信贷余额为15732.6亿元,同比增加5063.4亿元,增长47%。
三、消费信用的分类
(一)、信用卡
信用卡(英语:Credit Card),又叫贷记卡。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简单的信贷服务。
信用卡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依照用户的信用度与财力发给持卡人,持卡人持信用卡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账单日(英语:Billing Date)时再进行还款。
我国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中国信用卡市场依然是中国个人金融服务市场中成长最快的产品线之一,虽然行业经济效益充满挑战,但受规模效益以及消费者支出增长的推动,今后10年间中国信用卡发卡量的年均增速将保持在14%左右,盈利状况也将趋向好转,预计到2020年,中国信用卡的累计发卡量将超过8亿张。
(二)、住房按揭贷款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新建住房的贷款,即通常所说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数额,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总额的80%
(三)、助学金金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为切实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将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四)、汽车贷款
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也叫汽车按揭。
贷款对象:借款人必须是贷款行所在地常住户口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贷款条件: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可认可资产作为抵、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贷款额度:贷款金额最高一般不超过所购汽车售价的80%。
贷款期限:汽车消费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
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
还贷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和分期归还法(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汽车金融或担保公司就是文中的——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国外的消费信用
一、美国的消费信用
美国是全球消费信用最发达的国家,这不仅仅因为美国的金融业很发达,更得益于其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健全的信用法律制度、高效的信用管理体制、严格的失信惩罚机制和健全的信用风险防范体系。
一、美国消费信贷的发展现状
美国是典型的消费主导的经济增长模式,近年来个人消费占GDP比重一直在70%以上。在构成有利于消费增长的各项文化、制度、政策环境因素中,消费信贷体系是支撑和推动个人消费持续扩张的重要机制。经过近百年的发展,美国已经形成了一套迄今为止全球最为完善和高效的消费信贷体系,其消费信贷政策、法律体系、消费信贷机构和业务的多样性等方面,都有值得我们借鉴之处。 美联储2014年公布的美国家庭财务状况调查报告指出:从2007年至今,美国家庭延期偿还贷款的比例从2007年的20.8%下降到2010年的17.3%,再下降到2013年的14.9%,下降的速度还是比较快的,说明近年来美国居民的信用意识也在提高。美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具有以下特点:(1)消费信贷供给体系完整 在美国,消费信贷提供者有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储蓄机构、信用合作社、非金融的企业机构以及证券化资产集合,众多的消费信贷提供者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美国的储蓄机构占据了全美消费信用市场的很大部分份额,截至2013年底,储蓄机构共持有41%的总消费信用贷款,美国的财务公司在消费信贷市场有很大的影响,其中通用汽车承兑公司、通用电器资本公司及福特汽车信用公司等闻名于世,到2013年底,财务公司的消费贷款占有21.9%的市场份额,仅次于储蓄机构。一些非金融企业,诸如零售商、加油站等也从事一部分消费信贷业务,向商品和服务的个人购买者提供赊欠便利。联邦政府这一项指代的是联邦直接贷款项目下的学生贷款以及联邦家庭教育项目贷款,可以看出近几年来增长十分显著。美国消费信贷总额的增长主要受汽车和学生贷款等非循环信贷的增长推动,尤其是学生贷款的增长,2010年以来的消费信贷增长大部分源于学生贷款,这些贷款已经从非联邦贷款转为联邦贷款。而包括信用卡债务的循环信贷的增长并不明显。(2)消费信贷品种丰富 美国的消费信贷品种极其丰富,包括学生助学贷款、汽车贷款、无抵押个人贷款、个人资金周转贷款、家庭住宅维修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债务重组贷款、二次住房抵押、信用卡贷款、旅游贷款、医疗贷款及非指明用途贷款等,并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充分满足了社会各阶层对消费信贷的多样化需求。其中,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信用卡最为典型。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大最完善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体系,其住房抵押贷款对解决中低收入者购房起到了促进作用。二、美国消费信贷制度(1)健全的信用法律制度 美国的信用法律体系是由《公平信用报告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构成的,其法律几乎涵盖了所有信用关系、信用方式和信用交易的全过程。美国是建立消费信贷法律制度较早的国家之一,自从1916年第一部消费信贷法律《小额贷款统一法》颁布至今,美国已先后制定100余部相关法律。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两部综合性消费信贷法律,即《消费信贷保护法》和《统一消费信贷法典》。美国依据健全的法律,建立了相应的公共信用登记咨询系统、信用评价制度、信用风险转移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信息自由法》、《隐私法》、《接触秘密信息进行背景调查的调查标准》等大量的法律,明确界定了信息公开和个人的关系,强制个人在规定范围内披露全部信息,消除信息不对称。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化是美国信用制度建立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最基本因素。同时,明确规定了数据的评估要求,查询、更改、消除以及获得补偿等权利。(2)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 一是具有严密的个人信用调查机制。美国的个人信用调查及资料的搜集工作可以由银行自己进行。也可以是专门的资信调查机构来做。后者是美国信用调查的主要形式。美国专门负责资信的调查机构是美国信用局,它是有关信用历史信息的票据交换场所。目前美国的地方性信用局有1000多家,他们大多数从属于Equifax、Ex-perian、TransUnion这三家主要的信用报告机构或与这三家机构之间有协议关系。这三家全国性的机构都建有中央数据资料库,在美国凡是拥有赊购账户、汽车贷款、房屋抵押的个人都在信用局的数据库存有历史纪录。信用局出具的信用报告对于信用支付起到了快速、简化和安全保障的作用。它的运行方式是:信用授予人(银行、信用卡发行机构等)将信用消费者平时的信用支付情况连续地提供给信用局,信用局将这些信息汇同来自法院等机构的公众纪录加以整理、分析,给每一个信用消费者建立历史档案。因此,在美国,消费者通常从第一次消费开始,以后的每一次借款、透支及还款情况都将被输入电脑系统,记入信用档案。而信用授予人在面对消费者申请消费信用账户时,可以从信用局获得申请人的信用报告,并根据报告提供的信息作出是否贷款的决定。二是具有规范的个人资信评估机制。在美国,能够开展信贷业务的机构很多,除了商业银行外,还有油气公司、百货商店、信用卡公司等。这些机构一般采取两种方法对个人资信进行评定,即主观判断法和数量分析法。前者主要是信贷员按照银行的贷款准则,凭经验对借款者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如信用历史、收入水平、年龄、雇用情况、居住面积、生活费用、债务负担等,并据此做出贷与不贷的决定。而数量分析法则是给信用进行评分。FICO信用分是由美国个人消费信用评估公司开发出的一种个人信用评级法,已经得到社会广泛接受。它是最常用的一种普通信用分,美国三大信用局都在使用,FICO信用分的打分范围是300~850。(3)高效的信用管理体制 美国的信用管理体系职责明确,美国的联邦体制决定了它的信用管理体系是一个“双级多头”格局,即分联邦和州两级管理,且每一级都设若干管理机构。加之民间行业协会组织,美国信用管理体系实际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联邦、州政府管理体系,二是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体系。行使联邦当局信用管理职能的机构主要有联邦贸易委员会、财政部货币监理署、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国家信用联盟管理局、司法部等。(4)健全的信用风险防范体系 美国个人消费信贷防范风险的主要手段是担保、贷款证券化和保险。在这方面住房消费贷款最为典型。由于住房信贷是一项长期贷款,期限一般长达10到20年,而银行资金来源以储蓄存款和企业存款为主,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5年,资金来源的短期性和资金运用的长期性使银行面临流动性风险,这成为制约信用消费发展的重要因素。美国的住房金融制度在解决这一问题上的成功经验是在政府担保的基础上实行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由于政府担保使银行风险得以降低,从而使普通消费者能够比较容易地获取消费贷款,贷款手续也更加简化。仍以住房贷款为例,住房贷款防范风险的另一种方式是与保险业相结合。所谓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是指发放住房抵押贷款的银行,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规定借款人在放款时,需在抵押贷款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以保单作为取得抵押贷款的条件,如果借款人到期无论是主观或客观违约,都由承保人按承担金额赔偿放款人的损失。(5)严格的失信惩罚机制 信用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制度效应的发挥,取决于利益导向机制即信用激励与失信惩戒互动机制。在征信评信制度与网络的监控下,美国个人与企业的信用状况是一清二楚、有据可查的。而个人和企业的信用状况,将决定其融资成本和融资数量。个人信用得分、企业信用等级越高,所获得的信用额度、融资数量就越多,贷款利率、融资成本和保险标价就越低;反之,授信待遇就越差,甚至无法获得授信。由于美国的信用交易已经渗透到了经济社会中的各个领域,缺乏信用记录或信用记录不佳同样会影响就业、升职、租房、租赁、工商注册等方面,会危及到这类企业和个人的生存与发展。这种奖罚分明的机制大大地强化了社会成员的信用意识,规范了社会成员的信用行为,这也是美国信用体系得以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日本的消费信用
第一、政府的主导作用
1、政府的监管作用。日本政府干预调整消费贷款市场的运行,在日本,金融厅负责消费金融市场的管理,各都道府县的财务局具体负责当地消费者金融市场管理,《贷金业规则法》赋予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权限。 2、政府重点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1990年后,西方各发达国家保护消费者的方式更侧重于消费者主动维护方式,尤为强调消费者自己的责任。而日本政府更加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这体现在日本消费贷款法律体系的形成上及个人破产制度上。第二、独具特色的个人信用中介服务机构 日本个人信用信息机构体系由5大机构组成,这些专门的信用信息机构通过与自己有加盟关系的会员取得个人信用信息,并登记保存。同时也可以向其他专门信用信息机构或贷款消费公司提供所需要的信息,不仅如此,还可以从其他专门信用信息机构取得某个消费者的信用额度、发生问题的记录等必要信息。第三、比较完善的消费贷款法律体系日本现有的相关法律已经大体上覆盖了所有内容,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今,日本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分期付款贩卖法》、《贷金业规则法》、《特定商品交易法》、《消费者合同法》以及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等。第四、势力强大的行业组织 行业组织在日本消费贷款的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力的使消费贷款产业走上正轨,是政府部门不可替代的。如在对消费贷款市场的管理中,行业组织能够进行合理的规划,给消费市场营造良好的运行环境,加强消费贷款市场主体的自律,有力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我国的消费信用
消费信用存在的问题
从全国来看,我国现在处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初级阶段,经济体制、法律体系及市场基础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不同,不能完全照搬国外模式。必须在中国特殊国情下寻找符合自己发展趋势的道路。在区域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保证经济良性运行的社会机制,信用服务业是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通过成熟的市场主体为市场提供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领域各个方面的信用服务,才能真正创造一种适应并规范信用交易发展的市场环境,保证市场经济向以信用交易为主的信用经济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在“十一五”时期除加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外,我们应该把积极培育信用行业的健康发展作为我们推动信用体系建设这项工作的切入点。
从200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到“十六大”明确提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来,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定位和作用一直是各界争论的焦点。安博尔中诚信评级倾力打造最具影响力信用品牌。当前的发展条件决定了我国既不能重复发达国家长期市场竞争和自然选择的历程,也不能单纯依靠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建立象邓白氏、环联那样超大规模的信用服务企业。应该坚持在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为主的大原则指导下,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积极培育中介机构。根据“十六大”“商业运作”的指导思想,信用中介机构原则上应该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市场运作,逐步规范信用秩序,要鼓励不同类型的投资主体有序进入信用服务领域,不搞垄断,形成一个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要尽快制定和出台国家信用标准。如果有了信用术语、信用信息处理的标准化、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和信用产品的标准化,促进各地信息共享,提高信用信息数据平台的使用效率。
一方面,全国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方案要尽快出台,加强国家对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宏观指导和整体协调性;另一方面,区域信用体系要注意与全国信用体系相衔接,避免地区分割。在区域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全局观念非常重要。如果不从全局出发而仅局限于局部和本位的考虑,则很容易导致地区信用分割和局部信用“孤岛”。
目前地方立法走在了全国性法规的前面,为全国性立法积累了经验。应尽快出台全国性的信用管理法规,一方面要对数据的开放和使用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对信用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要制定法规,保证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运行
消费者的角度分析
我国拥有13亿多人口,按理说应该是一个较大的消费市场,拥有庞大的消费能力。消费信用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而且发展速度慢,发展的地域空间比较窄,消费者、企业和中介机构对消费信用的认识不够深刻和全面。作为一个长期处于短缺经济下的国家,我国居民养成了量入为出,省吃俭用,先攒钱、后花钱的消费习惯,人们的观念是“无债一身轻”,认为借钱消费是“打肿脸充胖子”把适度消费和勤俭节约对立起来,对“负债消费”、“借款消费”等先消费后支付的现代信用消费观念还不能予以认同。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商业欺诈、逃避债务、虚假宣传等等,这些信用缺失现象严重影响了广大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约了我国消费信用的发展。对消费者个人的信用进行客观评估,是开展消费信用的关键。而现阶段我国社会信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非常突出,信用评估较为困难,阻碍了消费信用业务的正常开展但是我国的社会保障系统让我国民众缺乏安全感,储蓄意识高过消费意识。在我们国家,医院治疗和教育的支出仍然占总支出很大比重,导致大家储蓄意识高过消费意识。
银行的角度分析
由于市场竞争日渐激烈,有些银行的分支机构在严厉的考核制度下,为了拓展业务对消费信贷进行不规范操作,大大增加了银行的坏账。个人信用的评估缺乏有效的信用制度支持,银行缺乏对个人资信状况进行等级认定的专业信用认定机构。
商业银行向透支的持卡人收取高额利息。《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持卡人透支按月计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但事实上,自《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发布以来,银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比例随着降息一降再降,现在日息只有万分之二点一,但是实际上银行一直按日息万分之五收取透支利息。各商业银行信用卡收费名目繁多、缺乏统一标准。
参 考 文 献
邱兆祥 《经济金融理论探索集》,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0年;
李世谦 《信用消费》,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0年;
曾康霖 《信用论》,中国金融出版社 1993年;
粟勤 《消费信贷》,中国升级出版社 2001年;
骆玉鼎 《信用经济中的金融控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0年;
石晓军 《信用治理:文化流程与工具》,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4年;
马经 《助学贷款国际比较与中国实践》,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3年;
[美]罗伯特·科尔等 《消费者与商业信用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3年;
9、[美]塞希尔·邦德 《信用管理手册》,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