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绪论
2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
2.1小额信贷多种发展模式并存
2.2小额信贷运作机构多样化
2.3小额信贷逐步正规化
3我国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
3.1宏观方面的问题
3.2微观方面的问题
4我国小额信贷发展问题的改进对策
4.1制定合理的贷款利率
4.2扩大资金来源渠道
4.3健全小额信贷法律体系
4.4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4.5适当放宽授信条件
4.6构建积极有效的激励体系
5总结
内 容 摘 要
小额信贷在解决低收入人口特别是贫困人口贫困问题中的作用是世界公认的。它产生于较贫困的发展中国家,并在其实践中发展、改进、完善。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为低收入人群和中小企业,具有贷款期限短、额度小、抵押担保方式灵活、利率高等特点。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经历了从小范围的试点实践到系统化建设小额信贷阶段,从借鉴国际发展成熟的小额信贷模式到结合中国国情本土化的小额信贷模式,我国开展小额信贷的组织机构的规模也逐渐发展壮大。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暴露出很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分析提出改进对策,希望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小额信贷 信贷机构 信贷期限
对小额信贷问题的研究
1绪论
广大贫困者与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共同特点是资金短缺问题,这限制了他们的发展与壮大。而小额信贷作为解决贫困者与中小企业困境的一种金融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现了双方的共赢。从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试点小额信贷至今系统化建设的阶段,我国非常重视小额信贷的发展,逐步认识到小额信贷发展的重要性。《2016中国小额信贷行业发展报告》提出近十年,科技与金融在小微金融服务领域快速结合,成为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推手。报告指出,人工智能、互联网和终端设备三者结合,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金融资源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降低了交易、寻找和转换成本。其中,以移动支付为基础的数字普惠金融已经成为中国普通老百姓的一种生活方式和随时随地可以享用的金融服务,也是未来普惠金融发展的重点。报告还指出,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使小微金融业务朝着风控模型化、产品场景化、服务立体化的方向发展。一是风控模型化,通过研发全流程自动化的风控模型,以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对海量信息进行搜集和计算,形成针对金融服务需求者个性化的图谱,实现线上线下对客户的资质进行评估和审核。二是产品场景化,将金融产品延伸嵌入到消费场景中,帮助金融机构精准定位客户群体。三是服务立体化,运用智能模型对客户进行分层,通过配置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实现普惠金融服务的精准营销,并通过优化金融服务体验来提高客户粘性和忠诚度。我国小额信贷建设正在如火如茶的进行,同时在发展、建设中存在诸多的问题,本文就此进行分析研究。
2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
2.1小额信贷多种发展模式并存
由国外小额信贷发展经验可知,由于小额信贷市场面对的客户情况是各异的,他们在地域环境、经济水平、发展阶段等方面都有差别,所以小额信贷的模式是千差万别的。一方面我国由于地域广阔,地理、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既有繁荣的国际都市,也有穷困的山村,另一方面各异的环境决定的不同的需求需要不同的信贷模式来满足,所以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就不可能具有单一的模式,而是具有多样性的特征。
我国小额信贷体系逐渐建立起来,发展了多样化的小额信贷模式。根据资金来源的不同,可以分成四种:一是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要来源的政府扶贫公益性质的小额信贷;二是国际捐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的民间成立的或半政府性的小额信贷;三是以储蓄存款和央行再贷款为资金来源的正规金融机构小额信贷;四是以民间资本一自有资金为贷款来源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小额信贷。四种模式在市场上相互补充,有各自的目标客户群体,基本覆盖了各层次的信贷要求。
2.2小额信贷运作机构多样化
我国在小额信贷发展建设中已初步建立了多元化的小额信贷服务体系,基本完善了架构建设,形成了金字塔结构。自上而下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三大政策性银行执行政策性贷款,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为主的金融机构提供小额信贷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补充提供小额信贷的体系。
目前农行是县域网点最多的国有商业银行,在农行2.38万个网点中,51%分布在县及县以下,农行正在逐渐恢复并开发农村信贷市场。中国农业银行在商业化改革中逐步退出农村市场,而后在2007年中央银行要求其回归为农服务的市场定位,农行开始在全国八个省市进行小额信贷试点,成立小额信贷专门部门,对农信贷业务发展起来。在政府的政策扶持下,农业银行逐步开始为农服务。作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农业银行的转变体现了我国政府开始重视贫困者和中小企业小额信贷问题。虽然各机构都提供小额信用贷款,但现阶段,农村信贷业务基本上是由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公司以及定位于农村的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提供。
2.3小额信贷逐步正规化
小额信贷作为金融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发展经历了一个民间组织发展一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发展一国家监管的金融机构发展的过程,实践证明,纳入政府监管的市场化运作的金融机构模式是最有效的小额信贷发展模式。中国人民银行逐步完善小额信贷架构,要求正规金融机构建设小额信贷部门,主要为农村服务的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重点发展小额信贷,批准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目的就是将小额信贷机构纳入政府监管范围,使小额信贷运作正规化,建立稳定、规范的金融市场。
关于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运行情况,农信社小额信贷可以分为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两种,由于我国小额信用贷款发展历程较久,而且我国组建联保小组的经验和机制还有待探索,所以信用贷款规模要多与联保贷款规模,是其2倍以上。目前,农户联保贷款在增加,两者的差距在逐步缩小。
关于邮政储蓄银行小额信贷运行情况,邮政储蓄银行凭借着其众多的网点,雄厚的资金实力,认为小额信贷市场有众多的市场机会,可以带来市场利润,将小额信贷业务作为其重点业务。邮储银行的小额贷款业务已经从质押贷款进展到无质押贷款。目前,邮储银行推出的小额贷款产品有商户联保贷款、商户小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农户小额贷款四种。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小额信贷运行情况,我国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是小额信贷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正规化发展一方面可以使民间借贷合法化,取得法律地位,纳入国家监管体系,规范民间借贷,防范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吸收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市场,解决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资金短缺的现象。同时小额信贷公司的成立,有国家法律作保障,可以有效的保证贷款者的利益,获得较多的资金来源渠道,从而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增加客户群体。
3我国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
3.1宏观方面的问题
第一,中央银行严格的利率控制政策。前面的分析可知,小额信贷面临较高的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和高昂的交易成本,因此小额贷款需要较高的利率水平,以覆盖其经营成本。但是我国对贷款利率实行较严格的控制政策,只有小幅度的上浮空间,这不足以覆盖小额信贷的成本,所以导致了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的动力不足。
第二,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由于资金大量外流,而导致其可贷资金不足问题严重。而小额贷款公司由于还未明确的法律地位一作为从事贷款的金融机构,只有工商企业的营业证,而且规定只贷不存。这就使它不能通过较低成本的储蓄资金作为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也不能在银行获得商业性贷款,只能以自有资金来周转发展贷款。
第三,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地位问题。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是由当地政府批准设立,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在我国一方面《贷款通则》规定经营贷款者必须经人民银行批准,持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才可以。而我国小额信贷公司并没有取得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这就不符合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在工商部门以企业身份注册,而在工商系统注册的企业只能从事非金融活动,而小额信贷是典型的金融活动,这也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这限制其活动的范围及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并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也还不是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而只是从事贷款业务特殊的非金融企业。
第四,信用环境问题。我国已开始着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2006年7月至2010年9月末,全国累计已组织对中小企业培训及宣传近10.6万人次,补充完善中小企业信息近157万多户,系统提供查询104.7万多次;其中2010年1至9月,全国共补充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42万多户,金融机构共查询37万多次,新增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19800多户,贷款余额比去年底增加4669亿多元。
但是信用体系的建立是长期的过程,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仍然滞后。首先对科学信用评价体系标准的建设没有完善,如正规金融机构在对贷款者信用进行评定时,只是看其是否有未按时还款情况的出现,而不对原因进行分析,也没有考查其现在的资产、信誉状况,进行动态的观察,作出科学合理的评定。其次,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环境等因素的作用,我国信用发展水平较低,这对于基本没有担保的小额信贷来说是有着较高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
3.2微观方面的问题
第一,为了避免信贷风险的产生,一方面正规金融机构制定了较高的贷款条件,只有有不满足的就无法获得贷款。这导致了资金较充沛的大型企业符合贷款条件,但不需要贷款,而急需资金的中小型企业和贫困者,无法获得贷款。出现了供需不匹配的情况。
第二,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一方面,由于贷款的收回与银行客户经理建立的是终身负责制,针对小额信贷较大的风险性和相应的对客户经理的激励不足,客户经理大多不接受办理小额信贷业务。另一方面,小额信贷机构对按时还款的农户和中小企业缺少激励机制,因此无法鼓励其按时还款和对违约的贷款者形成一种模范作用。
4我国小额信贷发展问题的改进对策
4.1制定合理的贷款利率
为保证正规金融机构有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积极性,实现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首先使其利息收入能覆盖其成本,获得一定的盈利。这就要求政府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利率覆盖所有成本。可持续的利率是由操作成本、风险、通货膨胀、融资成本、适当的利润组成的。操作成本:所有经营成本,包括培训、市场营销等费用。通货膨胀会造成资产贬值损失,应当作为一种成本,在调整报表时加以弥补。我国中央银行应在完善小额信用贷款定价机制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将有步骤地放开其贷款利率上限,促使小额贷款机构综合贷款风险、成本等因素进行差别定价,使金融机构所获得的利息收入在扣除成本后还能有合理的利润空间。这样,当金融机构能通过参与该业务获得利润时,就可让他们自愿积极地开拓该业务,也能保证信贷资金的稳定来源。
4.2扩大资金来源渠道
农村信贷资金大量外流,造成的资金不足是一个需首先解决的问题。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市场,增加信贷投放,使资金回流。另一方面央行可以允许在一定的范围内金融机构自主上浮存款利率,吸收存款,以缓解资金紧张问题;同时可以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拆借市场。小额贷款公司由于只贷不存和不明确的法律地位,导致其资金来源有限。建议尽快明确其法律地位,使其能以合适的利率获得贷款,弥补其资金不足的问题。
4.3健全小额信贷法律体系
小额信贷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其发展建设需要法律来约束。我国现在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来规范其发展。首先,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问题不明确,导致没有明确的监管机构对其监管,存在着市场风险。建议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监管机构,实行负责制。其次,小额信贷机构没有明确的退出机制。任何一个市场的建立都要有其合理的退出机制。随着小额信贷市场的建设,机构增多,竞争必然激烈,在残酷的市场机制下,会出现小额信贷机构亏损、破产的情况。应该在法律上明确小额信贷机构的关闭条件、清算程序等。
4.4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水平的提高建立在发达的经济水平上,在现阶段我国的经济水平上,要提高信用水平,需要依靠法律的力量来规范,以促进信用氛围的建立。例如制定约束借款人行为的法律,对违约未还贷款的行为给予适当的惩罚。只有当违约成本很高时,才能对违约者产生预警作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用法律体制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借鉴国外科学的征信体系,根据我国的情况建立符合国情的征信体系。完善的征信体系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造成的信贷风险,解决我国贫困者和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使信贷机构用最低的成本掌握贷款者的信誉情况。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征信刚刚开始,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资料收集尚不全面,主要收集了在信贷机构有过借贷行为者的资料,而广大小额信贷者从未在信贷机构贷款,从而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二是还没有建立起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收集资料只是资信评估的第一步,完善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还包括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4.5适当放宽授信条件
小额信贷机构应该按照其目标客户规模小、发展时间短及经济条件差等特点制定授信条件,而不是按照一般贷款的条件。制定授信条件时对贫困者,要掌握贫困者的信誉状况和判断其贷款用途风险大小。对中小企业,要关注其软实力情况,是否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管理水平,经营者的品德等,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小额贷款授信条件。
4.6构建积极有效的激励体系
为更好的发展小额信贷业务,小额信贷机构应该制定完善的激励方式,以维护客户经理和贷款者的利益。激励机制应以客户经理工作量、成本、难度、风险高低、贷款质量及影响等为考核标准,达到付出与回报成比例的效果。对于贷款者,对于积极还款者,将计入记录,在今后的贷款中可以享有优惠的利率和更高的额度。
5总结
小额信用贷款的发展对贫困人口脱贫,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近二十年小额信贷的发展历程也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但是事物的发展总是会伴随着诸多不足,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也不例外,存在许多的问题。我国金融体系和制度尚不完善,因此小额信贷发展的市场环境有待改进,这需要政府、市场与金融机构多方的努力。针对小额信贷发展中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制定合理的贷款利率,适当放开利率限制;增加资金来源渠道,健全资金供给机制;健全小额信贷法律体系;完善信用评级,建立有约束力的信誉制度;适当放宽授信条件;构建积极有效的激励体系的政策建议。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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