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税收筹划与纳税筹划的基本概念…………………………………………………… 4
(一)税收筹划一词的来源……………………………………………………………4
(二)纳税筹划的主要内容……………………………………………………………4
(三) 我国税收筹划的四个阶段…………………………………………………… 5
1、税收筹划与逃税分离阶段………………………………………………………5
2、税收筹划与避税相分离阶段……………………………………………………5
3、税收筹划系统化阶段……………………………………………………………5
4、税收筹划不断完善与运用………………………………………………………6
(四) 影响税收筹划发展原因……………………………………………………… 6
(五)纳税筹划与税收筹划的区别……………………………………………………6
1.两种筹划的主体不同……………………………………………………………6
2.两种筹划的概念不同……………………………………………………………6
3.两种筹划的目标不同……………………………………………………………7
4.两种筹划的范围不同……………………………………………………………7
(六) 纳税筹划与避税、逃税的界定…………………………………………………7
二、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8
(一)纳税筹划理解方面存在的问题………………………………………………… 8
(二)纳税筹划风险方面存在的问题……………………………………………… 8
(三)纳税筹划需求及人才方面存在的问题………………………………………… 9
三、针对纳税筹划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9
(一)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的含义…………………………………………………… 9
(二)规避纳税筹划的风险………………………………………………………… 9
(三)培养纳税筹划人才……………………………………………………………… 9
(四)加强纳税筹划企业管理………………………………………………………… 9
(五)完善纳税筹划的法律环境……………………………………………………… 10
内 容 摘 要
纳税筹划是企业日常经营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正确理解区分企业纳税筹划与其类似的相关名词是相对重要的,在了解完纳税筹划主旨内容后,认清当前纳税筹划虽然已得到一定的运用,但在理论和实践上仍有待于进一步探讨和完善。
关键词:纳税筹划 正确区分 运用 探讨 完善
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它是以财务会计核算为前提条件的,因此为了进行纳税筹划,就需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企业财会管理,从而使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断跃上新台阶。当前,纳税筹划虽已得到一定的运用,但在理论和实践上仍有待于进一步探讨和完善。
一、税收筹划与纳税筹划的基本概念
(一)税收筹划一词的来源
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安排等进行筹划,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取“节税”的税收收益的行为可以说很早以前就存在,但是“税收筹划”为社会关注和被法律认可,从时间上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最为典型的是30年代英国一则判例。1935年,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针对“税务局长诉温斯大公”一案,对当事人依据法律达到少缴税款作了法律上的认可,他说:“任何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依据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为了保证从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汤姆林爵士的观点赢得了法律界认同,这是第一次对税收筹划作了法律上认可。之后,英国、澳大利亚、美国在以后的税收判例中经常接引这一原则精神。此后,不少税务专家和学者对税收筹划有关理论的研究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税收筹划日益成为纳税人理财或经营管理整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近30多年来,其在许多国家中的发展更是蓬蓬勃勃。正如美国南加州大学W•B•梅格斯博士在《会计学》中谈到的那样:“美国联邦所得税变得如此复杂,这使为企业提供详尽的税收筹划成了一种谋生的职业。现在几乎所有公司都聘用专业的税务专家,研究企业主要经营决策上的税收影响,为合法地少纳税制定计划。”
同时,税收筹划的理论研究文章、刊物,书籍也应运而生,新作不断,这进一步推动了税收筹划研究向纵深发展。例如以提供税收信息驰名于世的一家公司(TheBu-reau)在出书以外,还定期出版两本知名度很高的国际税收专业杂志。一本叫做《税收管理国际论坛》,另一本就是《税收筹划国际评论》。这两本杂志中有相当多的篇幅讲的就是税收筹划。比如1993年6月刊载的一篇专著,便是关于国际不动产专题税收筹划问题的,涉及比利时、加拿大、丹麦、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日本、荷兰、英国、美国等13个国家。还有一家很有名气的伍德赫得•费尔勒国际出版公司(在纽约、伦敦、多伦多、悉尼、东京等地设有机构)于1989年出版过题名为《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Tax Planning for Muitinational Compar-ies)的一本专著。书中提出的论点及税收筹划的技术在一些跨国公司中颇有影响。
西方国家对税收筹划几乎家喻户晓,西方人认为不可避免的两件事是税收与死亡,可见税收筹划对西方国家而言何等重要。而在我国,税收筹划在改革开放初期还是鲜为人知的,只是2000年以后才逐渐为人们所认识、了解和实践。正如改革开放初期,关于避税的讨论一样,人们对税收筹划很敏感,尤其是政府部门及新闻、出版单位,对于节税方面的文章、著作,由于担心其负面影响(如挖社会主义墙角、减少国家财政收人等),曾一度几乎被国人打入“冷宫”。直至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节税才有了真正的认识。采取节税措施,减轻税收负担的活动,一方面会导致政府税收收入的直接减少,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发现税收制度与政策的缺陷与漏洞,从而可以促进完善税制、堵塞漏洞、加强征管;同时,人们了逐步认识到,税收筹划,不仅符合国家税收立法意图,而且还是纳税人纳税意识提高的必然结果和具体表现,是维护纳税人自身合法权益重要组成部分。
(二)纳税筹划的主要内容
所谓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守法的前提下,为了准确履行纳税义务,争取合理的涉税负担,避免涉税处罚,获取意外的涉税收益而对自己的涉税行为所进行的运筹和计划。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它至少包括了三方面的内容:
1,纳税人在守法的前提下,应准确履行纳税义务,进行既不少交税又不多交税的筹划;
2,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税务机关进行维权的筹划;
3,纳税人认为纳税不公,可向立法机关提出维护公平的筹划。
纳税筹划从实质上讲,是减少或避免税收处罚,节约纳税成本的一种经济行为,因而纳税筹划的内容应包括两方面:其一是减少避免涉税损失;其二是节约涉税成本。
(三) 我国税收筹划的四个阶段
我国的税收筹划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1、税收筹划与逃税分离阶段
在这一阶段,人们逐渐认识到,纳税人可以不必采取逃税等违法手段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目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合法方式,即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到合法规避税收负担。在这一时期,人们还没有对税收筹划与避税进行细致区分,很多时候把二者混为一谈。从这一时期的有关文章、书籍可以略见一斑,如《企业纳税技巧与避税大全》等众多书籍中都把避税内容视同税收筹划向纳税人兜售,而且大多数是从国外有关避税书籍中转抄过来的,对纳税人来说还很难有直接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这一时期从政府主导媒体到纳税人还很难对税收筹划进行广泛认可,甚至更多的是抵触。
2、税收筹划与避税相分离阶段
在这一阶段,人们逐渐认识到,税收筹划与避税并不是一回事,有的学者开始把税收筹划与避税进行细致区分,把避税划分为正当避税和不正当避税,凡是符合国家立法意图,又符合国家税收政策法规而达到节税为正当避税。正当避税即为税收筹划。而凡是不符合国家立法意图,而是钻税收法律、法规的空子,称为不正当避税。国家通过完善税法、堵塞漏洞以及制订反避税措施来加以防范。因此,这一时期人们开始对税收筹划有了进一步认识,但仍然停留在概念阶段,还没有在实务上进行突破,这一阶段,很难找到一本系统阐述税收筹划理论及实务操作的专著。
3、税收筹划系统化阶段
《中国税务报》于2000年1月开辟了“筹划周刊”专栏,对推动我国纳税筹划进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一阶段,有的专家、学者对税收筹划进行系统论述,从税收筹划的历史延革到税收筹划的比较;从税收筹划概念,到税收筹划与避税区别;从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到税收筹划的实务操作都有了较为系统的研究,而且从政府角度特别从税务代理角度了陆续提到了税收筹划的内容。
4、税收筹划不断完善与运用
税收筹划得到了政府当局的充分肯定,国家税务总局于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颁布的《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明确规定:“注册税务师可以提供代办税务登记、纳税和退税、减免税申报、建账记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制作涉税文书,以及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从上述可见,“税收筹划”作为了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业务范围,表明税收筹划的地位得到了官方的肯定。同时,纳税人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纳税筹划的权利,进行了一系列的纳税筹划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四) 影响税收筹划发展原因
一是纳税人内在需求。任何时代,从纳税人角度来看,降低税收负担都符合纳税人内在需求,甚至很多纳税人不惜违法以逃税手段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因此,纳税人的内在需求是推动税收筹划得以发展的原动力。
二是税收筹划空间。税收筹划的结果是节税,是任何纳税人所追求的,但税收筹划过程是相当复杂的,它依赖于税收筹划空间,并不是所有税种、所有项目都有税收筹划的空间。因此,人们对税收筹划空间的认识和税收筹划技术把握就成为影响税收筹划的第二个因素。
三是社会对税收筹划的法律认可程度。当社会对税收筹划的法律认可抱有偏见时,就会阻碍税收筹划的历史进程,相反,社会对税收筹划高度认可时,税收筹划的发展步伐就会加快。
(五)纳税筹划与税收筹划的区别
一般说来,税收筹划与纳税筹划是不一样的,许多人将其混为一谈。有专家认为税收筹划包括征税筹划(税务机关的筹划)与纳税筹划(纳税人的筹划)两大内容。。
纳税筹划与税收筹划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两种筹划的主体不同
目前,人们把企业进行的纳税筹划也称之为税收筹划。虽然,税收收入由征纳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在税收法律关系中都是权利主体,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作为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对等的。税收征纳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税务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对纳税人而言,税务机关总是处于“强者”地位,其行为处处居于主动。加之税收是税法所确定的,其实质是国家为行使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也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经济杠杆。它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因此,税收筹划应是征税主体的职责,纳税筹划则是纳税主体应去完成的课题。
2.两种筹划的概念不同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现行税法,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的权利,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与“不允许”、“应该”与“不应该”以及“非不允许”与“非不应该”的项目、内容等,进行旨在减轻税负(少缴税、不缴税或缓缴税)的谋划和对策。
税收筹划则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税收筹划是以税收为对象的筹划,包括税收立法、各税种征收条例的确定、实施细则或补充条款的订立或修订、反避税条款的制定等等,为税收确定征税依据。狭义的税收筹划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能的税务机关,运用自己的权力,依据税法中的“不允许”、“不应该’’的项目、内容等进行旨在增加税收(防止逃税、逃税、骗税,减少抗税、欠税)的谋划和对策。税收筹划应属于税收管理范畴。
3.两种筹划的目标不同
纳税筹划与税收筹划是纳税主体与征税主体从各自的或保护自己的利益出发的谋划与对策。纳税筹划的目标是节税。节税是纳税人在遵守现行税收法规制度的前提下,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以减轻税负为目的,选择税负最低的方案。纳税筹划所寻求的节税是在坚持合法性、事先性、适应性、综合性的原则基础上进行的。税收筹划的目标是增加税收。它是从税收法规制度的订立及进一步完善,反避税条款的制定等等开始筹划,在税收征管中制定和采取防止逃税、逃税、骗税和减少抗税、欠税的措施与对策,以确保税收收入的实现。两种筹划的目标虽然不同,但两种筹划并存,更有利于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结构、税收制度,实现规范的税收政策。
4.两种筹划的范围不同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针对本企业涉税事项进行的谋划和对策,筹划范围仅限于企业本身经济活动所涉及的纳税事项。如企业是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才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企业是从事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娱乐业、服务业等以及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才进行营业税的纳税筹划;企业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才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如此等等。
税收筹划则是以税收为对象的筹划,它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征税依据和范围,如建立税收制度、税收结构,开征哪些税种及税率等等。在税收征管中制定或采取防止逃税、逃税、骗税及减少抗税、欠税的措施和对策,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水平,防止税收流失。
(六) 纳税筹划与避税、逃税的界定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遵守税法及合乎税法意图的前提下,采取合法手段进行旨在减轻税负的谋划与对策。由于纳税筹划能使企业达到少交或缓交税款的目的,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把逃税、避税与纳税筹划联系在一起,混淆它们之间的区别,从而产生一些模糊认识。其实三者之间有许多共同点,而且在一定条件下还可相互转化,但它们之间却有显著的区别。
逃税是指纳税人采取虚报、谎报、隐瞒、伪造等各种非法欺诈手段,不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的税务违法行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款中明确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是逃税。从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纳税义务的行为。税法漏洞指税法中由于各种原因遗漏的规定或规定的不完善之处;税法特例指在规范的税法中因政策等需要对特殊情况所做出的某种不规范规定;税法缺陷指税法规定的失误。
税务筹划、避税与逃税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行为的主体相,都是以纳税人为主体所采取的行为
(2)行为的目的相同,都是纳税人想减少纳税义务,达到不交或少交税款的目的
(3)行为的税收环境相同,三者都处在同一的税收征管环境和税收立法环境中
(4)都具有策划性。无论是节税、避税、逃税,企业都必须十分熟悉和精通税收法律条文和含义
(5)在不同时间和空间可以相互转化。随着税收法律条文的不断完善和修订,原来的避税行为就可能转化为逃税行为。由于不同国家对同一经济活动采取的标准不同,因此在一国合法的节税在另一国可能是避税行为。
税务筹划、避税、逃税三者虽然有许多联系,但三者有明显的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税务筹划是符合法律的行为,它符合法律的文字规定和立法精神;避税是合法行为,符合法律的文字规定,但却违反了税法的立法精神;逃税则是违反法律的条文规定,是违法行为。
(2)行为的时点不同。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应税行为发生前,通过对经济管理活动进行有意识的安排,以轻税代替重税,具有事前性;避税是在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对其实现形式进行有意识的安排,使之变为非税行为或低税行为,具有事前性;而逃税行为是对已发生的应税行为全部或部分的否定,具有事后性,且属非法行为。
(3)产生的后果不同。税务筹划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有利于国家采用税收杠杆来调节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而避税和逃税行为由于和税法的立法精神相违背,因而使税收杠杆失灵,并造成社会经济不公,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4)各国的态度不同。税务筹划由于符合国家的立法精神,各国一般持鼓励和支持态度;而避税在法律形式上是合法的,各国做法也不尽相同,有的国家通过修订税法条款,完善税法,以堵塞税收漏洞,有的国家以判例为标准对避税直接予以法律上的制裁;至于逃税,各国从法律上予以禁止和制裁,并给予严厉打击。
二、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筹划理解方面存在的问题
企业纳税筹划方面的理论研究薄弱。我国理论界长期以来对纳税筹划问题重视不够,一方面,在相当一部分人的观念中,纳税筹划就是逃税、避税(确有一些企业为减轻税负采取了违反法律的手段进行“筹划”。由于这些“筹划”不是真正意义的纳税筹划,结果不仅节税不成,而且使自身陷入偷逃税款的泥潭,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另一方面,由于在过去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缺乏自身独立的经济利益和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具备产生企业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客观上限制了理论研究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企业对纳税筹划的观念正在更新,对企业纳税筹划的理论研究正在悄然兴起。
(二)纳税筹划风险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我国纳税筹划的实际情况看,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过程(包括税务代理服务机构为纳税人实施的纳税筹划)中都普遍认为,只要进行纳税筹划就可以减轻纳税负担,增加自身收益,而很少甚至根本不考虑纳税筹划的风险。其实,纳税筹划作为一种计划决策方法,本身也是有风险的。首先,纳税筹划具有主观性。主观性判断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与实施,失败的纳税筹划对于纳税人来说就意味着风险。其次,纳税筹划存在着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严格意义上的纳税筹划应当是合法的,符合立法者的意图,但这种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部门的确认。也就是说,即使是合法的纳税筹划行为,结果也可能因税务行政执法偏差而导致纳税筹划方案在实务中根本行不通,从而使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者被视为逃税或恶意避税行为而加以查处。
(三)纳税筹划需求及人才方面存在的问题
纳税筹划人员应当是高智商的复合型人才.需要具备纳税、会计、财务等专业知识,并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筹资、经营、投资活动,但目前大多数企业缺乏从事这类业务的专业人才。另外,纳税征管部门专业水平不高,税务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征管部门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对纳税征纳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理解不够。
三、针对纳税筹划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的含义
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的含义,使纳税筹划与税收政策导向相一致。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自行或通过税务专家的帮助,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业务的涉税事项进行设计和运筹的过程,即纳税筹划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经济行为。
(二)规避纳税筹划的风险
首先,研究掌握法律规定和充分领会立法精神,准确把握纳税政策内涵。纳税筹划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全面、准确地把握政策的规定是规避纳税筹划风险的关键。其次,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使纳税筹划行为能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可。最后,聘请纳税筹划专家,提高纳税筹划的权威性和可靠性。纳税筹划是_门综合性学科,涉及纳税、会计、财务、企业管理、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专业性比较强,需要专业技能较高的专家来操作。因此,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纳税筹划业务,最好还是聘请纳税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从而进一步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
(三)培养纳税筹划人才。
纳税筹划对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税种的多样性、企业的差别性和要求的特殊性、客观环境的动态性和外部条件的制约性,都要求纳税筹划人员有精湛的专业技能、灵活的应变能力。因此,我们应加大这方面的投入,一方面。在高校开设纳税筹划专业,尽快满足高层次纳税筹划活动的要求;另一方面,对在职的会计人员、筹划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同时,组织国内的权威筹划专家编写一套国家级筹划教材,为近几年的理论探讨作一下科学和系统总结,也为纳税筹划人才的培养提供重要的前提和基础。
(四)加强纳税筹划企业管理
注重纳税筹划方案的综合性,使之符合财务管理目标。从根本上讲,纳税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所决定的。纳税筹划必须围绕这一总体目标进行综合策划.将其纳入企业的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不能局限于个别税种,也不能仅仅着眼于节税。这是由于各税种的税基相互关联,具有此消彼长的关系,某种个税税基的缩减可能会致使其他税种税基扩张。因而,纳税筹划既要考虑某一税种的节税利益,也要考虑多税种之间的利益抵消因素。另外,纳税活动涉及的利益虽然是企业一项重要的经济利益,但不是企业的全部经济利益,项目纳税的减少并不等于纳税人整体利益的增加。如果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最优的方案应是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方案。因此,纳税人或代理机构开展纳税筹划应综合考虑,全面权衡,不能为筹划而筹划。
(五)完善纳税筹划的法律环境
完善税法,堵塞漏洞,促进纳税筹划的发展。一方面,立法机关应加强纳税立法。针对我国税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加快纳税基本法的制定和颁布,尽可能提高纳税立法级次,修改税法中不公平、不完善的地方。必须对已经发现的有关税法的模糊或不明确之处进行修订,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避免因对税法的随意理解而使纳税筹划偏离税法制定的初衷,给税务部门、税务代理机构、企业提供一个判断是否属于正确筹划的标准。另一方面,应从责任追究上加强规范。国家应通过法律责任的追究加强对税务代理中介机构行为的约束。企业通过税务代理机构进行的纳税筹划若发生了严重的违法行为,除企业要受到严厉惩处外,税务代理机构也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这样才能增强其依法筹划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尽可能为企业提供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
参 考 文 献
佚名《税务报表的发展历史有哪些》,2012-03-10
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2005-12-3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