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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浅谈当前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上传会员: panmeimei
提交日期: 2023-11-23 09: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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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内 容 摘 要
自政府采购法推行以来,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的意识逐渐加强,政府采购行为逐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逐年得到加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才能使政府采购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快速发展。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存在当事人对政府采购的认识存在偏差、预算编制粗糙及预算约束力不强、政府采购范围狭窄及采购品目少、采购时间过长及效率低下透明度不高的问题,本文将从这些方面入手寻求解决问题的建议。

浅谈当前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根据(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自政府采购法推行以来,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很多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的意识逐渐加强,政府采购行为逐步规范。2008年7月,经有关部门对一些地区中的一些区本级单位、社会代理机构等检查发现,绝大部分单位内部政府采购机制得到加强,一些单位内部还成立了政府采购领导小组,部分单位还配备专职政府采购人员。绝大部分单位按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工作逐年得到加强。这几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目前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对政府采购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
一些单位领导及专职政府采购人员对政府采购制度及有关政策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对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没有充分的认识;同时社会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政策理解不透,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认为进行了招投标就等同于政府采购,致使政府采购工作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有些单位委托没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政府采购项目,认为只要进行了招投标就是政府采购,规避政府采购的监管。部分单位自行采购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在使用一些课题项目经费、单位自筹资金时,认为不是财政拨款的资金就可以不用进行政府采购,从而达到规避政府采购的监管。
(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粗糙,预算约束力不强。
1、部分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预算编制粗糙,应编未编政府采购预算的现象较为普遍,大量的采购项目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特别是单位自筹资金部分、课题项目经费采购部分。在部门预算批复下达执行过程中,预算执行随意性较大,未能按批准的部门预算严格执行,存在随意调整采购项目或不按批准的预算采购项目执行。
2、部分单位对应纳入政府采购集中目录的项目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如一些物业管理费、印刷费、维修(护)费等。单位当年用自筹资金安排的一些工程维修项目等也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3、部分单位因对来年单位所需采购物品未能进行充分论证及考评,没成立专门机构进行有计划的统筹安排,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往往笼统的放在一个科目或者就随意做个几十万上去,至于采购不采购到时再说,因此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常常要变更政府采购计划内容等,耗时费力之事常有发生,致使政府采购实施时间过长,从而影响了单位科研生产的的正常运行。
4、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部分已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有时未能严格执行,比如:因编制预算与预算下达执行相隔时间过长,再加上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没考虑太多因素,因此原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到实际执行时也许就不再是本单位当年所急需的,而另一个项目才是确需的,在此种情况下部分单位没按政府采购制度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变更申请、得到有关部门批复后再施行,而是直接进行采购,直接付款,规避政府采购的监管。
5、预算执行过程中超预算情况还依然存在。
因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对项目的论证不够充分,抑或对项目评估不准,往往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超预算经费金额较大的情况。按规定,超预算要经过对口的经费管理部门审批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过方可进行采购,而部分单位遇到此种情况时,为避免麻烦,未按规定要求履行相关手续,未经批准就自行采购;有些单位对超预算部分补充签订合同时未能按政府采购制度进行;部分单位未补签合同。没按规定报批就执行,随意性较大。
(三)、政府采购范围较窄、采购品目少、手续繁杂。
1、目前我国政府采购,仅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是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界定的仅仅是使用财政性资金,而象单位自筹部分、课题项目部分及部分预算外资金等还游离于政府采购制度之外,因此政府采购范围太窄。
2、当前我国政府采购涉及的只有三块:货物类、工程类及服务类。而这三类所列的品目较少。
3、政府采购中的分散采购手续繁杂,必须要经过政府部门同意方可进行采购。
(四)、政府采购时间过长、费用高、效率低下、透明度不高。
1、目前因部分单位主管政府采购方面的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政策理解不透,对政府采购的一系列程序不清楚,在采购过程中走弯路,抑或代理机构人员素质低,了解政策不透,办事拖拉,导致采购人从申报计划到采购完毕历时三至五月不等。致使采购单位惧怕进行政府采购。
2、因种种原因,政府采购历时时间长,效率低下,部分代理机构职业道德差,存在不正当做法,如违标、泄漏标底等现象。导致政府采购成本增加,致使采购单位不愿进行政府采购,某些代理机构素质低,搞暗箱操作,泄露标底等现象时有发生,腐败现象屡禁不止。
3、某些政府采购存在行业垄断,中标商大多为一些商贸部门,物品采购价已包含多层利润,因此政府采购价格会比正常的货物出厂价要高,从而导致政府采购中标价偏高现象。
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增强依法采购意识,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规定
1、建立责任引导机制。把推进政府采购政策工作落实到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物资采购负责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采购代理的负责人及其相关责任人。使他们真正感到不推进此项工作,就是一种失职行为,就要受到责任追究,从而在推进政府采购政策方面自加压力、增强动力、激发活力。
2、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宣传。组织培训,为推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提供人力资源,通过有代表性单位进行的政府节能采购事例,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去观摩,使人们亲身感受到政府节能采购的好处;要开展办公楼节能、环保评估活动,增强单位实施政府节能采购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实施政府节能采购;对所有专家评委实施必要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对所有的供应商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动员,以进一步激励他们改进技术,提高科技含量,促进我国节能和环保事业的快速发展;对采购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采购代理人及专家评委实施必要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促进政府采购健康、稳步发展。
3、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要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单位负责人要提高政府采购意识,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最好落实到具体的职能部门及个人。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政府采购,从项目申报→审批→采购方式的界定→合同签订等手续都严格按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实施,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杜绝浪费。
(二)、强化部门预算编制,准确、完整地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按照批复下达的预算执行。
1、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管理。
采购单位每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政府采购预算,每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对本单位确需购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充分论证,做好资金、工程量、采购数量、采购时间、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方式及项目采用何种方式验收等预算方案。对购买性支出所涉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列明预算科目、采购资金数额、采购资金构成、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标准、采购时间,把项目落实到每一个采购对象,不得任意追加采购支出或改变采购项目,对确需调整的政府采购计划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进一步细化各个项目,对本单位应该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要通盘掌握,做到心中有数,尽量做到完整、准确地编制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最好落实到具体的职能部门及个人。要严格按照有关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执行,遇到超预算现象或变更资金用途部分要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手续办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询。
2、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的审核,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合理使用。
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申报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其上报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多报、有无资金保障、采购资金的来源情况及其项目清单、项目清单所列货物是否属于政府采购的品目范围,尤其对大宗的或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更要进行深入、具体的审核及检查。对不切实际、超财力的项目进行压减,对不科学的项目安排进行调整,对无法落实的资金来源只能列入采购计划,不能批准采购实施。另一方面要审核采购项目有无属于国家限制购买的商品,有无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是否存在高估或低估的情况,从预算编制上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具合法性、合理性。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地安排采购项目的采购,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完整。
(三)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及品目目录,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
首先要界定好政府采购资金,笔者认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除了财政部门下拨的资金外,还应该包括各类研究机构划拨给事业单位或科研单位的课题项目经费及单位自筹经费,因为有部分课题项目经费也是通过一级预算单位下拨的,而一级预算单位下拨的这部分经费却是从中央或是地方财政部门下拨的,因此如是此类性质的经费安排的相关品目的采购,如已达到政府采购标准,都应该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之中。在工作中,应该针对实际情况加以分析,追溯到资金源头,如源头属于财政性资金,都应该纳入,而不能按下拨经费单位性质界定。其次应该拓宽政府采购品目目录,细化采购品目,如一些无形资产、劳务、医疗保健等都应该纳入采购范围。这样一来,大量的财政性资金就不会游离于政府采购之外,同时也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缩短政府采购手续环节占用的时间,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1、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知识,熟练掌握一系列手续,在工作中尽量少走弯路,缩短手续办理环节的时间。
2、公开招标,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防止舞弊的发生。公开、透明是国际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采购人有义务公开有关使用公共资金进行采购的情况,自觉接受公众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借助报纸等传统媒体及政府公报等多种载体公布。或者成立一些旨在协助企业收集处理采购信息的中介机构。如颁布政府采购法及与之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解释规章制度的具体执行办法;采购项目与合同条件公开刊登公告;资格预审和评价投标的标准和办法事先公布于众;做好采购记录,以便社会公众和有关机构的审查和监督;向未能签约的供应商公布签约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接受供应商的质疑和申诉;聘请监督人员定期检查政府机构的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应该是全方位的,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和具体采购项目、方式、条件、开标的程序要公开;评标、定标的标准、程序和评标的方法与标准等资讯公开透明;评标、定标的标准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以便投标人做出是否投标的决定;政府采购的过程、结果记录、纠纷的处理结果等各个环节应该公开透明,让每一个潜在的供应商都有平等机会获取、处理相关信息。同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要熟悉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必要的职业道德,提高素质,杜绝违规操作、泄露标底、违标操作等,同时要及时地在规定的媒体披露有关信息,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让社会监督也参与进来,这样才能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
(五)完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1、成立专门的招标机构,培育高素质的招标队伍。
财政部门要依法成立专门的招标机构,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要严格进行审查,对那些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要杜绝于外,成立一支高素质的招标队伍,加强招标机构队伍的业务、道德方面的培训,使之业务过硬、职业道德高,这样才能有效的防止舞弊的发生,同时也可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政府采购成本,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持续的发展。
2、建立一支高素质、业务水平过硬的专家评委队伍。
政府采购业务涉及方方面面的行业,面临种种诱惑,这就要求专家评委需要具备公正道义素养、专业权威性素养和信息吸纳素养,具有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因此,在选拔专家时就要重视考察评审专家的城实、公正的品质。选拔一批具有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技术熟练的专家进来,建立专家信息库,根据政府采购业务特点,分门别类地建立一些评审专家分库,如工程类的、货物类的、服务类的。财政部门应该定期对专家库成员进行业务考核,如已不适合再做评审专家就要剔除出来,再选拔一些条件合适的同志充实进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专家库的专业性,保证政府采购工作能高质量地完成,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合理使用。
3、建立政府采购听证会制度,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对一些复杂的、大宗或大额的政府采购业务,最好能采用预算听证会、预算追加听证会、指标公示等程序,确保“阳光操作”。建立听证会制度,可以让社会公众及各方面人员参与监督,从项目确定→预算→编列政府采购预算→招标等都采取听证会制度,这样一来,就可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让一些好的投标单位加入,促进一些高新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可以防止舞弊的发生,尽量做到“阳光操作”,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4、完善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制度,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率。
采购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及实际情况,以政府采购法为依据,制订符合本单位实施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准确、完整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需要变更用途、变更资金、超预算建设部分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程序报批;严格按照批复下达的部门预算执行;不随意调整项目等。对采购回来的资产、货物要建立验收制度,落实到具体职能部门、甚至个人进行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5、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建立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因此,加强政府采购监督,首先财政部门、纪检部门、审计部门等要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从政府采购计划预算→采购项目申报→招标→完成→资金的支付→形成资产的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监督到位,实行有效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的监督。其次,如允许,应该向全社会公布各项政府采购信息,接受社会公众、舆论的监督。第三,如发现问题,应严厉处罚。
6、依托网络信息化管理,采取网上招投标,简化程序,节约成本。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也可引入网络信息管理,即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库:中标供应商库、中标品牌库、采购单位、采购信息库等。同时从政府采购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审核→财政对口管理部门审批→政府采购监督处审批→招投标代理机构→专家评审→项目审计→完成招投标→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环节均可在网上操作,如此一来既可节约办理手续的时间,也可节约招投标文件发放成本;也得到社会公众及各个监督部门的监督;也可以让更多的优秀的中标供应商加入;进一步防止舞弊的发生,从而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总之,只有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协力配合,才能使政府采购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快速发展。

参 考 文 献
2007年7月第1版由广西民族出版社出版的《政府采购 体系 .过程.政策》苏道俨,席鸿康,黄明锦编著
展趋势》,《商业研究》2001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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