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会计信息简介
二、会计信息的作用和重要性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及危害
四、会计信息失真的种类及成因分析
五、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建议
内 容 摘 要
会计信息是会计工作的最终产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随着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经济活动的全球化、国际化, 以及经济规模的日益扩大和内涵的日益复杂,会计信息在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上越来越显示出其突出而重要的作用。
会计信息失真,会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国家宏观经济的决策和调,还能导致投资者的决策失误,严重时将导致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就显得尤重要而紧迫,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及治理建议
一、会计信息简介
会计信息是会计工作的最终产品。会计信息是指会计单位通过财务报告向投资者、债权人或其他信息使用者揭示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具体地说会计信息是指会计数据经过加工处理后产生的,为会计管理和企业管理所需要的经济信息。它包括:反映过去所发生的财务信息,即有关资金的取得、分配与使用的信息,如资产负债表等;管理所需要的定向信息,如各种财务分析报表,对未来具有预测作用的决策信息,年度计划规划,金额等。会计通过信息的提供与使用来反映过去的经济活动,控制目前的经济活动,预测未来的经济活动。
二、会计信息的重要性
会计信息主要用来处理企业经营过程中价值运动所产生的数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制度,法规,方法和程序,把他们加工成有助于决策的财务信息和其他经济信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随着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经济活动的全球化,国际化, 以及经济规模的日益扩大和内涵的日益复杂,会计信息在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上越来越显示出其突出而重要的作用。
(一)会计信息能帮助投资者和贷款人进行合理决策。在市场经济环境里,企业的资金主要来自股东和债权人,无论是现在或潜在的投资人和贷款人,为了作出合理的投资和信贷决策,必须拥有一定的信息,了解已投资或计划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会计信息能评估和预测未来的现金流动。企业内外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主要是为了帮助未来的经济决策,预测企业未来的经营活动,其中主要内容侧重于财务预测, 如现金流量,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等。通常,预测经济前景应以过去经营活动的信息为基础,即由财务报告所提供的关于企业过去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信息作为预测依据。
(三)会计信息有助于政府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国家财政部门根据企业报送的会计报表,监督检查企业的财务管理情况;税务部门通过阅读企业的会计资料,了解税收的执行情况。
(四)会计信息有利于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企业将生产经营的全面情况进行搜集,整理,将分散的信息加工成系统的信息资料,传递给企业内部管理部门。企业管理者可及时发现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做出决策。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及危害
由于会计信息失真,使得会计报告的数据不具有可靠性、真实性、有用性,使得企业的财务报告不能客观反映经济活动,会计信息失真不仅关系到一个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预算执行情况,而且严重的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影响了股市的健康发展,甚至还会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国家宏观经济的决策和调控,还能导致投资者的决策失误,严重时将导致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
(一)导致国家经济决策的失误。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国家是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运作者,它可以是企业直接投资者。企业的会计信息一旦失灵,不但会导致国家宏观调控的紊乱,也导致国家投资资金的流失。根据前国家统计局局长透露,每年年终各地上报经营业绩数字掺有水分,各个部委都要对上报的材料经过普查、抽查、汇总,修正,取得正确数字后才能上报给中央领导作为决策依据,制定发展策略,统计局虽然每年都要求各个部门如实上报,但是虚假现象仍频繁发生。仅2005年就发现了6.2万多起。这些数字都说明虚假数字还是屡禁不止。由于这些虚假资料,造成经济预测和决策的不准确,给经济发展带来不必要的混乱,使国家宏观调控达不到预期效果。
(二)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作用的正常发挥需要各种公平交易的秩序,使市场行为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而平等的要求之一,就是市场交易双方必须遵守公允、公平的原则。由于会计是向国家、社会和企业的各部分提供信息的工作,因此,会计信息的质量更加重要。然而观察我们的会计市场,会计诚信问题受到了极大的挑战。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无论是出于融资的目的还是逃税的目的,各种造假手段都有,最终导致国家经济政策与实际的偏离,影响国家的方针政策,威胁着市场经济秩序。
(三)导致税收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企业歪曲会计信息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其结果总是将原本属于国家或集体或企业的资产据为小集体或个人所有。如某些企业在会计报表上虚增支出,多列费用,少列收入,隐瞒利润,以逃避税收;而某些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经营者通过不实估价,压低国有资产价值,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四)危害会计人员自身。会计人员如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轻者不得从事会计职业,重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新《会计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减弱了投资者的信任度。对于投资者而言,他们投资的主要依据是经过审计的会计报告,而会计报告的失真将直接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会计信息是社会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而真实性是对会计信息质量最基本的要求,社会经济的有效运行要求会计信息能够与它所反映的客观事实相符。我国目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严重的问题如国有资产流失、证券市场发育不良、社会交易费用高昂、企业筹资困难等很大程度上都与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有关。由于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其会计信息失真所带来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四、会计信息失真的种类及成因分析: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的形成与提供违背了客观的真实性原则,不能正确反映会计主体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无意失真和故意失真两种类型。
(一)无意失真
1、无意失真的含义
无意失真是在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非故意的过失,财会人员由于种种原因可能在会计核算中发生各类失误。无意失真是指基本会计信息的控制人员由于职业道德,专业素质等内因以及会计规范等外因的影响,造成对政策法规理解不透,运用相关条款不当或账务处理错误而导致的报出会计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因此,无意失真也称为会计错误。这种失真的最大特点就是"无意",这与故意曲解有关的规定从而达到某种目的的恶意失真行为有严格的区别。但是,这两种"失真"造成的后果都是非常恶劣的。
2、无意失真的内容
原始记录和会计数据的计算,抄写错误;对事实的疏忽和误解;对会计政策的误用。传统核算技术错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是纯技术层面的原因,如会计核算进程中的重记,漏记,串账,笔误,借贷方向错位等错误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有些错误与会计人员的熟练程度有关,如果其业务水平和熟练程度较低,就会发生较多的错误;也有些错误与其熟练程度并无直接联系。从人的生理角度看,财会人员在大量的业务面前,难免会由于疲劳或大意而发生一定比例和一定数量的差错。
(二)故意失真
1、故意失真的含义
故意失真是指故意的,有目的的,有预谋的,有针对性的财务造假和欺诈行为,也称为会计舞弊。控制会计基本信息的人员为了会计主体本身或相关主体的局部利益, 不顾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和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要求,故意篡改,伪造,编造有关的会计凭证,虚报,漏报,瞒报有关的会计数据而造成报出信息与会计主体本身的实际信息不符的现象。舞弊强调的是出现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他与无意失真有相同或相近的形式,但却有本质上的不同。舞弊是见不得人的,是不敢公之于众的,需要伴有一定形式的伪装和掩饰,通过虚列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做假,一般很难让人发现。
在这里,最典型的特征就是有关人员(直接有关的会计人员和其他有实际控制能力人员)的故意作为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最直接因素。其"作为"的结果导致账账不符,账表不符和账实不符。而其中的账实不符则是其中最隐蔽,危害最大的一种。多数的恶意失真都是有关经办人员以事实无从查起,无法进行账实核对作为侥幸心理而造成的。
2、故意失真的内容及故意失真的类型:
内容:伪造,编造记录或凭证;侵占资产;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
(1)无中生有型。有关经济业务并未发生,相关收入,盈利,资产,负债,权益等并不存在,而是通过摄取假证据,编造假资料,假合同,假印章,编制假会计凭证,记假账,编假报表,凭空捏造收入,盈利,资产,负债,权益等经济业务的造假行为,其表现形式是造假一条龙。
(2)改头换面型。故意歪曲,掩盖,隐瞒会计信息的真实面貌,随意增减甚至删除经济业务的原始记录,使其原有经济业务记录面目全非。如真盈假亏,真亏假盈,将大盈改小盈,将大亏改小亏等。
(3)真假双簧型。常见的是两套账,一套是真账,对内;另一套是假账,对外。也有两套账以上的,如真账只有一套,假账则好几套,有的假账对付税务机关,有的对付投资股东,有的对付上级主管部门等。
(4)账外账型。常见的账外账是大账之外,还有许多小账。大账独立核算,是该单位会计核算的主体,纳税,完成考核指标,应付检查均以该账为依据。小账虽各自独立,核算却不规范,没有统一账目,没有统一报表,由执权人分散掌握开支,核算与否随意。小账多为"小金库",是贪污,挪用,挥霍,行贿等腐败行为的经济来源。
(5)体外循环型。某项或部分经济业务的收入或收益不在本单位的会计核算体系内,而是将这些收益转移或沉淀在外单位,需要支用时,才从相关单位支付。常见的有财政预算外资金体外循环,行政单位有权处罚和收费的体外循环,企业单位部分经济业务,投资收益,以物易物,物业出租收入的体外循环等。体外循环资金多为腐败的资金来源。
(6)长官意志型。单位的财会人员的行为受该单位的法人意志支配,一切会计原则和职业道德都难以坚持,不得不服从领导的指示,领导叫怎样做账,就怎样做账,领导负有直接责任。
(7)财会主动型。有部分财会人员受利益的驱动,主动为领导(法人)出谋划策,财会人员负有直接责任。
(二)成因分析
1、会计信息失真的内部原因
(1)企业方面的利益因素。企业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骗取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的信任,从而获得投资、贷款或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
(2)个人方面的利益因素。企业负责人作为企业管理的最高领导,他们有能力也有条件影响会计人员,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并因此获得职务、薪金、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他们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接受企业负责人领导,按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要求完成会计工作,并由此获得薪金、升迁、奖励等利益。与会计信息有关的利益中有些是直接利益,即相关人员可直接通过制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所获得的好处,如通过虚计利润骗取奖励等;也有些是间接利益,如企业负责人通过为企业谋取非法利益并因此获得相应的好处,会计人员按其授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并因此获得好处等。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极为复杂,但正是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构成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在动因。
(3)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任何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况且,为了使会计信息更符合企业实际,现代公司合约与会计规则都给经营者留有一定的信息控制权。利益驱动产生造假的动机,而治理结构和控制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经营者信息控制权的存在,则给经营者进行会计操纵甚至舞弊提供了机会,如母公司挪用子公司资产、母公司通过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侵害子公司利益、虚构经济业务和财务数据等等都与公司治理结构失效、内部控制弱化有直接的关系。
(4)企业业绩评价体系不合理。长期以来,对企业业绩的考核评价侧重于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结果,而不关心产生这种结果的程序或过程是否合理。企业业绩评价体系把注意力集中在利润,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性评价指标上,而较少运用和分析一些相关的非财务性评价指标;只强调企业的经营结果是否达到了既定的目标,与过去和相关单位比处于何种水平等,而忽视企业是通过什么程序或采取哪些过程来达到这种结果的。正是由于企业业绩评价体系对于结果状态的过于偏爱,以及对会计信息产生过程有所忽视,从而促使了企业短期行为,会计造假及违规交易等一系列失态运作随之发生,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5)企业产权制度不明晰,现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不明晰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我国国有企业经过多年的"放权让利"改革,在围绕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并没有从根本上革除传统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弊端,故企业的领导者便使会计转向,为自身利益最大化提供信息。
2、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原因
(1)我国现行《会计法》法律责任的安排,除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外,并没有涉及民事责任。而民事赔偿责任对造假者而言,将承担巨大的成本风险,其作用决不是行政处罚所能替代的。况且,《会计法》规定行政处罚金额个人最高是5万元,单位最高是10万元,这对于预期收入几百万,几千万的造假者来说是微不足道的。
(2)单位负责人的具体法律责任的安排与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责任主体的定位明显存在不协调的问题。如《会计法》只有第四十五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编造会计资料,或者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负直接的法律责任,而其他条款的责任人并不特指单位负责人,也可以指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显然单位负责人的具体法律责任在具体条文上并没有全面落实。
(3)新《会计法》在政府会计监管上也缺乏责任风险机制,对实施监管的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既不够具体也缺乏操作性。虽然第四十五条对“财政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行为,明确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对监督不作为或监督效力低下应承担什么责任并没有涉及,这种对有责任风险的会计行为实行无风险的监管,监管就很难真正到位。
(4)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这种“产品”的“生产者”,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然而,我国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却不高。一方面,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在一线从事财会工作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为数甚少,会计后续教育缺乏力度,许多会计师并不熟悉新的会计制度,一些年轻的会计人员缺乏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对较复杂的会计业务很难较好地处理;另一方面,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敢于同违规违纪作斗争的少,相反对违规违纪熟视无睹,甚至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的多。
(5)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陈旧。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会计人员身份具有四重性:代表国家反映经济活动的运作,监督所有者和经营者合法经营;代表所有者和债权人维护资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监督经营者合理使用生产经营权;代表经营者加强经济核算,维护法人的利益,督促员工爱护生产资料,节约物料消耗;代表员工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监督所有者,经营者按劳付酬及保障员工的福利待遇。毫无疑问,这种体制在计划经济时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两权”的分离,政企职责的分开,仍旧沿袭现行体制,继续让会计人员在同一事务中履行多种不同的职责,同时担任经济活动的主体与客体,这实际上是将会计人员置于左右为难的两难境地。当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作为企业员工的会计人员在企业领导权力压制下,为了自身利益不得不维护本单位利益,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五、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会计规范。我国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建立起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律体系,并建立了《总会计师条例》、《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行政性法规和《经济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的法律规范,财政部也制定了《企业会计制度》、《金融行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但我国处在市场经济初期阶段,各种经济制度法规都有待完善,同时经济社会也在不断发展和变化。因此,要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与时俱进,适时完善法律法规,提高会计法律法规的灵活度和适应性,也提高了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加强他们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
(二)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力度。必须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再监督工作。通过建立和健全注册会计师监督管理办法,逐步理顺委托关系,由企业直接委托改变为由信息使用人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委托并支付费用,增强事务所具体工作的透明度。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验证、检查、监督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各级财政、税务、审计机关要依法对企业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在对所属单位的会计人员业务上进行指导,核算上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予以纠正,对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有关人员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法,提高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新《会计法》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加大了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打击力度。改变以往工作中“重查轻罚”的作法,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促进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但能否严格执法成为重中之重,若执法不严,法只能成为摆设。所以各权力部门要充实力量,加强执法力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四)实施会计核算委任制,加强企业内部的异体监督力度。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在委任财务总监的基础上,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步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和委任制核算制度。成立具有行业协会性质的会计服务机构,负责对会计人员进行登记、考核、培养,负责提供派出会计的应有待遇,使会计与用人单位不再具有人身依附关系。会计服务机构要求会计人员既要对外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又能向经营者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对失职的会计人员,会计服务机构视其具体情况进行处罚,这既能督促会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又能切实改变会计信息失真的状况。 (五)要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一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会计人员业务操作技能的熟练程度高、专业知识丰富扎实,就能为企业的所有者、主管经营者和债权人提供有用的信息;反之,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差,就难以处理比较复杂的会计业务;二要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会计人员要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不谋私利,廉洁奉公,不论遇到何种情况,时刻坚持“以德治企”的原则,就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性;反之,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差,可能因图谋个人私欲,编造、篡改会计数据,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 (六)加强会计理论研究,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要加强会计工作的理论研究,根据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提出会计信息形成与提供的规范或准则,克服会计信息失真。其次通过会计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促进会计工作紧跟社会时代的潮流,为企业经济发展服务。
参 考 文 献
1、《会计信息失真为什么越来越严重》税务与经济.2008.3.
2、《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8.3.
3、《如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7.9.
4、《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2005.12.
5、《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研究》 人民出版社. 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