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增值税概述。主要论述增值税的概念、类型,计税方法等内容。再论述下我国增值税的改革历程并讲解2012年后我国实施营改增后的成果。二、增值税的内容。论述增值税主体、征收范围、税率、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等等三、讲诉营改增的过程等内容
内 容 摘 要
我国的税制主要由货物和劳务税类以及所得税类构成。其中,货物和劳务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多个税种。各个税种之间密切联系,覆盖商品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以及提供劳务的各个环节,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增值税属于货物和劳务税的一种,主要以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作为征税的对象。自2012年1月1日开始,我国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改革,增值税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
增值税有关问题的研究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法律制度主要由增值税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渊源构成。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早在1917年,美国学者亚当斯就已提出了增值税的雏形,至1954年,在莫里斯 劳斯的倡导下,法国将生产税的扣除范围扩大到生产经营的一切收入,并将征收范围扩大到商业批发环节。并更名为增值税。从此,增值税制度在时间中得到确立,并推广到欧洲诸国及其他国家。迄今,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或商品和服务税等。增值税之所以受到各国青睐,源于其自身设计具有的一系列优点,可以说是以个良税,主要表现为是一个“中性”税种,,它以商品流转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可以有效地避免了重复征税,促进纳税人之间的公平竞争,使税收效率原则得到充分体现。增值税实行“道道课征,税不重征”,能体现经济链各个环节的内在联系,促进相互监督,从而保障征税过程的普遍性、连续性和合理性,保证税收稳定增长。增值税的税收负担在商品流转的各个环节合理分配,可以促进生产的专业化和纳税人的横向联合,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鼓励产品出口和促进本国经济发展。
一、增值税的类型
根据税基和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是否扣除及如何扣除的不同,各国增值税可以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类型。
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只允许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原材料等劳动对象的已纳税额,而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所含税款的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以销售收入总额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后的余额为税基。
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除扣除中间产品为已纳税额,还允许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税款的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是以销售收入总额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与固定资产投资额后的余额为税基。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类型为消费型。
二、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即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三种,即税基列举法,税基相减法和购进扣除发。各国最常采用的计税方法是购进扣税法。
购进扣除法又称进项税额扣除法、税额扣减法,简称扣税法。其基本步骤是先用销售额乘以税率,得出销项税额,然后再减去同期各项外购项目的已纳税额,从而得出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 ╳ 税率=(产出—投入)╳ 税率
=销售额 ╳ 税率—同期外购项目已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这种方法虽然不直接计算销售额,但可以便捷地计算出应纳税额,因而成为各国增值税最采用的计税方法。
三、增值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法律制度,由国务院及其财政、税务主管部门颁布的一系列增值税方面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构成,期主要内容如下:
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单位”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 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1)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2)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1)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在规定的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部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以下的,除上述规定外德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除了上述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认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其中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氨水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但是如果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部健全,或者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除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区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重要意义在于,两者的税法地位、计税方法都是不同的。两者的税法地位主要表现在: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并可以购进扣税法抵扣发票上注明的已纳增值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则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进项税款抵扣。由于两者在税法地方上的差异,计税方法也不同。
四、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一)销售货物
1、一般销售,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
2、视同销售货物。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手续费缴纳营业税),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以上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可以归纳为三种情况:
(1)转移了货物但未发生所有权转移
(2)虽然货物所有权发生了变动,但货物的转移不一定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
(3)货物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动,货物的转移也未采取销售的形式,而是用于类似销售的其他用途。
3、混合销售行为,是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情况。
(二)提供应税劳务,主要有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两种。
(三)进口货物,进入中国境内的货物,对于进口货物,除依法征收关税外,还应在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 五、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实行比例税率:绝大多数一般纳税人使用基本税率、低税率或者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和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一般纳税人使用征收率。基本税率为17%,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税法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 ,如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煤气等,图书、报纸、杂志,音像、电子产品,食盐等均使用13%的税率。零税率仅适用于法律不限制或者不禁止的报关出口的货物,以及输往海关管理的保税工厂等货物。征收率有2%,3%,4%,6%。对于法律部限制或不禁止的报关出口的货物,以及输往海关管理的报税工厂、报税仓库和保税区的货物适用零税率。
六、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增值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较复杂,分三种情况: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指当期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的纳税人,依其销售额和法定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公式为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当期销售额的确定是应纳税额计算的关键,对此,具体规定如下: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而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谓价外费,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滞纳金,赔偿金,代收款项等。
如果销售收入中包含了销项税额,则应将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混合销售行为依法应当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为货物的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数。
纳税人有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那说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当期进项税额指纳税人当期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主要体现在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农产品买价和13%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若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司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售税额中抵扣。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其应纳税额的计算不适用扣税法,而是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七、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为了实现不同的正常目标,我国在增值税领域规定了很多的免税项目,主要涉及扶持农业发展、促进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产业发展、照顾社会公共事业、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目标。
我国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用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纳税人的放弃免税权,纳税人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后,再由财政部门委托税务部门审批后办理退税手续,或按照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全部或者部分返还或退还已纳税款。
增值税的起征点使用范围限于个人,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0元。按此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为了鼓励出口,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或免税,以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提高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国际通行做法。我国实行出口货物零税率(除少数特殊货物外)的优惠政策。所谓零税率,是指货物在出口时整体税负为零,不但出口环节不必纳税,而且还可以退还以前环节已纳税款。
八、营改增的主要内容
所谓营改增,是指部分原缴纳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改为增值税。我国在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改革,率先选择上海交通也及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改革。自2013年8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里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的试点。营改增试点的税率一般有4档,分别是17%、13%、11%、6%,一般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算的特定项目,适用征收率3%,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等。营改增试点的税收优惠对于个人转让著作权,残疾人提供应税服务,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撒农药服务等等给予免税。目前,“营改增”试点的应税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邮政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
参 考 文 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3 121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39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