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到会员中心

文档题目:

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征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征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上传会员: panmeimei
提交日期: 2023-11-23 00:33:50
文档分类: 会计
浏览次数: 2
下载次数: 0
下载地址: 点击标题下载 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征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如何获取积分?
下载提示: 不支持迅雷等下载工具,请右键另存为下载,或用浏览器下载。免费文档不需要积分。
文档介绍: 需要原文档可注册成本站会员免费下载。
文档字数: 6439
目 录
个人所得税概述-----------------------------------3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问题及成因-------------------5
三、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建议及对策---------------------10

内 容 摘 要
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与深入,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亦随我国经济运行质量、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个人所得税的地位不断上升。但跟其他个人所得税税制比较健全的国家相比,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尚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税制建设滞后、税收征管乏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调节分配、组织收入的功能任然远未得到充分的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偷漏现象相当普遍、严重。因此,解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应该从改变税制模式、调整税率结构及费用扣除标准和强化管理等几方面进行改革。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税收制度 问题 
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征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随着世界各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财政经济制度的变迁,个人所得税已经从调节收入水平、减小社会收入差距的制度设计逐步转向与其他经济政策一起影响到宏微观经济各个方面的重要政策工具,收到政府乃至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居民收入迅速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明显的改善和提高,市场将在资源配置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可以有效的提高效率,却无法兼顾公平。因此,政府应当恰当地运用经济杠杆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再分配过程加以调节。个人所得税作为具有调节功能的财政工具,理应担此重任。
 90年代以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亦随我国经济发展,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税收总量中所占的比重逐年快速提高。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我国税收体系中最具活力、最具增收潜力的税种。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述
(一)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个人所得额,但如何确定应税所得,国际上通行的个人所得税制有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三种模式。
个人所得税功能
组织财政收入
 个人所得税以个人所获取的各项所得为课税对象,只要有所得就可以课税,税基广阔,因此个人所得税便成为政府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收入分配
 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公平的重要工具。有利于改变个人收入分配结构,缩小高收入和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
经济调节
 微观上,个人所得税对个人的劳动与闲暇、储蓄与投资、消费等的选择都会产生影响。宏观上,个人所得税具有稳定经济的作用。
 由上可知,个人所得税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状况和调节经济的功能。我国个人所得税政策施行以来,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不公、缩小贫富差距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如何改革我国个人所得税体质,提高其调节个人收入的能力,缓解分配不公的矛盾,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发展,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之一。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问题及成因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十年来我国在个人所得税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现行个人所得税在实际征纳活动中也日益暴露出不少问题,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着如下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公平缺失问题
 收入来源少的工薪阶级层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高收入者却缴纳较少的税。隐形收入和附加福利多的人往往少纳税,偷逃税现象严重,造成社会的不公平。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保守估计,全国职工工资以外的收入大约相当于工资总额的15%左右,这还不包括职工个人没有拿到手里却获益匪浅的那部分“暗补”,如住房补贴、公费医疗,儿童入托、免费或优惠就餐、住房装修等等。这些“暗补”收入少纳税或不纳税,说明现行税制仍然存在许多漏洞,没有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原则。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征管不严也导致税收负担不公平。表现在:首先,个人所得税实行以源泉代扣代缴为主、个人自行申报纳税为辅的征管方式导致税负不公。工薪收入相对于其他税目而言,较为规范透明,实行源泉代扣代缴,税收征收成本较低而且征收效率高,工薪阶层偷逃税现象就少;相比之下,高收入者由于收入来源形式多,加上大量现金交易的存在,使得税务机关无法对其进行有力的监控和稽查,税收征管成本高且效率低下,导致高收入者偷税、逃税、避税现象严重。虽然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偷逃税和欠税问题依然严重,执行中的外来人为干扰及某些税务干部执法不严等更使个人所得税的偷逃现象愈加严重。其次,一些基层税务部门执法行为不规范,包括税收征管中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没有严格按照税法规定依法征税,存在多征税、少征税和虚征税的问题,也造成税收负担不公平。再次,我国幅员辽阔且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各地的纳税条件不一样,容易导致税收征管发达的地区多征,落后地区不征或少征,不能真实体现税收的纵向公平。
税收漏洞明显,影响了社会的公平与稳定;
费用扣除不足,尚未实行税收指数化,费用扣除标准的长期僵固不变根本无法适应经济状况的不断变化,个人所得税制存在过于僵固的问题;
税率结构繁杂、最高边际税率偏高及实际税负远远低于名义税负水平。
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的成因
 首先,1994年税制改革时我国是一个经济不发达国家,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很高,经济分割比较严重,整个社会信用化水平极其低下,社会生活以现金交易为主要支付手段;其次,税收征管水平,税务信息化建设尚未铺开,个人纳税档案未曾建立,计算机网络应用水平低,税务系统内部及税务部门与银行、工商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无法实现共享;再次,在上述两者共同作用下使得我国个人各项收支和财产的透明度极低,隐蔽性非常大,银行及税务部门难以掌握个人收支和财产状况,更谈不上对其进行有效的监控;最后,由于我国长时间实行低工资制度,个人所得税对民众而言是一种新的法规,公民对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意识还是很淡薄。因此,缘于当时这些社会配套条件的约束,为了有效地控制税源,1994年税制改革时我国个人所得税不得不采取源泉代扣代缴为主的征管方式,即是由支付方在支付所得时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监狱实际国情,1994年税制改革时我国所选择的分类个人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研究所得税模式决定了费用扣除必须根据所得类型的不同而相应的制定按月、按次或按年的费用扣除标准,同时也无法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综合考虑家庭具体情况进行费用扣除;分类个人所得税模式下也不可能制定同一个税率标准对各类别所得加以计税,而必须针对所得的类别不同而确定相应的税率形式和税率水平。因此,在分类个人所得税模式下,一方面使得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结构显得极其复杂化和多样化,另一方面也使得纳税人利用这一模式的特点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极大,可以轻而易举地通过转换所得类型和改变所得“次”数等进行逃避税活动,从而带来了上文所剖析的税负不公、税制漏洞明显个实际税负远远低于名义税负远远低于名义税负等问题。
 税收征管法律不健全。我国税收征管中出现税收征管不严、执法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税收征管中的法律约束力差,对税收执法权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首先,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导致无法可依。我国目前尚未有一部对税收活动共性的问题进行规范的税收基本法,现行的单行税法法律效率弱,在多数情况下缺乏应有的约束力,执行难度大,使得税收征管中许多征管措施无法可依。其次,税法的法律约束力差,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一是税收法律只约束纳税人行为,对征税人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二是税收执法缺乏强有力的税收司法保障体系,使得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等难以得到有效的执行,也使涉税案件的查处缺乏应有的力度、效果。再次,缺乏有效的税收执法监督机制,存在违法不究的现象。一方面,税务机关内部对税收执法的监督检查既没有建立起科学的监督、纠错目标,也没有形成科学的监督考核指标体系,而且由于税收任务因素,也不利于从税务机关内部实施有效的税收执法监督。另一方面,我国对税收执法的外部监督,尚没有形成有较强针对性的职能部门监督和具有普遍性的纳税人监督机制,对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性、税款入库的数量和质量都缺乏相应的监督约束。
 税收征管能力较弱。目前制约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的只要是人和物两类因素。
 从人的因素分析,目前税务干部的整体素质状况还不能适应进一步开放发展的需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治思想素质不够过硬。二是整体业务素质比较低,尤其是专业知识不精通,三是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大。表现为依法治水的观念树立地不够牢固,没有为查处的违规、违法渎职案件所警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见利忘义的行为仍存在;面对繁杂、多变的税收法规,有的无法真正领会税法的立法意图,不能正确领会和处理好税收执法和服务经济的关系,增加了税法实施的难度。
 从物的因素分析,征管方式仍不能超过个人主动申报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局限。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健全的、可操作的个人收入申报法规个人财产登记核查制度及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加上我国市场化进程尚未完成,在一些部门仍存在大量非货币化的“隐性”福利,如免费或低价获得住宅及其他各种实物补贴,导致税务部门无法对个人收入和财产状况获得真实准确的信息资料。
 税收征收环境欠佳
依法纳税意识薄弱。受历史习惯、道德观念和文化传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大多数人根本没有纳税的意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价值取向被一些负面伦理道德因素的影响,我国大多数人根本没有纳税的意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价值取向被一些负面伦理道德因素所误导,社会上一部分人把能偷逃税视作一种“能力”的体现。由于个人所得税属直接税,税负不能转嫁,纳税人纳税后必然导致其收入直接减少,而纳税人偷逃税被发现后对其处罚的力度却很轻,于是,在目前各种征管措施不到位、风险成本较低、社会评价体系缺失的前提下,人们受经济利益驱动,强化了为维护自身私利而偷逃税的动机和行为,客观上加大了税收征管与自觉纳税之间的距离。据税务部门的一份资料报告,在北京市常住的外国中,主动申报纳税的占80%,而应征个人所得税的中国公民,主动申报纳税的仅为10%。此外,现阶段纳税人缴纳个税没有完税证明,纳税多少与纳税人的养老、医疗、住房、教育、失业、赡养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没有联系这也是公民纳税意识不强、纳税积极性不高、偷逃税现象严重的一个原因。
三、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建议及对策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缺陷的症结在于我国个人所得税模式。它是我国个人所得税一系列矛盾当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所在。因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必须首先将税制模式作为突破口,对其加以改进。
世界上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有三种模式:分类个人所得税制、综合个人所得税制和分类综合个人所得税制。目前,许多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个人所得税制,它是一种较为科学合理的税制,能较好地克服分类个人所得税制的不足,可以说是最能体现公平性、最为理想的模式,但是目前中国的市场化进程尚未完成,如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各种信用手段相对不发达,仍是一个现金交易为主的社会,这些无疑会加剧收人稽核的困难。因此,目前在我国实行综合个人所得税模式是不现实的。在我国目前征收手段相对落后,征管环境尚未改善和公民纳税意识较为淡薄的基本国情之下,为了既增强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又具有操作上的可行性,近期内较为适宜的选择是采取分类综合个人所得税制:即对有连续性或经常性收入的应税项目,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等经常性的且有费用扣除的所得项目实行按年综合申报征收,并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而财产与财务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没有费用扣除的所得项目则实行分类征收。对分类征收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项目继续沿用目前的方法征收,而对于综合所得项目则采用新的方法加以计征。为每个纳税人建设使得全国税务系统内部以及税务部门与银行、工商等部门实现联网,税务信息完全实现共享,税务部门得以对纳税人的收入和财产进行有效监控。这个模式的具体操作如下:首先,支付方向纳税人支付所得,这笔所得对支付方来说是一项费用支出,支付方为了在计税时能扣除这部分费用支出,必须把支付给所有纳税人的所得记录如实向税务部门报告并代纳税人预缴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将每个纳税人的所得资料录入各人的纳税档案之中。由于税务系统内部以及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实现联网,信息真正得以共享,因此无论纳税人从任何地方取得的所得都能相应地归集到纳税人的纳税档案中来,在任何层级任何地域的税务部门都能获得纳税人所得记录,税务部门能够较为有效地掌握纳税人的收入和所得情况;其次,综合所得项目计征模式以纳税人自行申报为基础,要求纳税人年终时应将本人全年的综合所得项目合并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应纳税额,于是个人纳税档案中记录的纳税人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资料与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应纳税资料在税务部门那里发生了碰撞,从而起到了自动对照稽核的作用。实际操作中这两个资料之间存在一定误差是必然的,因此,税务部门应制定一定的误差幅度,当这两个资料相对照所产生的误差在这个幅度范围之内的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研究应属正常现象,预缴数与应纳税相比较后多退少补;如若误差超过这个幅度范围的则应列出作为稽查对象进行纳税检查。这一计征模式明确规定支付方和纳税人的法律责任,依此相互映证,建立起预缴义务人与纳税人之间的交叉稽核体系,以便税务机关监控税源,从而有效地防止少报、漏报和错报的现象发生,同时改变了过去个人所得税稽查选案的盲目性,使个人所得税稽查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大提高了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效率。 
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由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向分类综合个人所得税制转换为完善费用扣除制度和税率结构奠定了重要的前提条件,因为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对综合所得项目合并起来按年计征,所得实现了合并就可以制定统一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水平,改变了分类个人所得税模式下不同类型的所得各行其是适用不同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水平的混乱状态,使个人所得税制度扣除和税率结构走向统一、科学和有序。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税种。在欧美发达国家,该税种取得的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近一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现实收入的公平分配,筹集财政资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制,满足政府对收入的需求;另一方面,要稳妥的推进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几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额增长速度较快,随着国民经济持续良好地发展,它将成为一个很有发展潜力的税种。随着公民纳税意识的增强和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将进入社会成员的个人天地,成为政府调控经济生活及组织收入不可或缺的杠杆。
参 考 文 献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税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赵永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的比较及启示[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蒋洪。财政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吴仲斌。西方国家课征个人所得税的理论依据及其启示[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六穷志.收入不平等与再分配职能在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之间分解[J].财贸经济
张世伟,万相昱,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收入分配效应—基于微观模拟的研究途径[J].财经科学
刘怡,聂海峰,邢春冰.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调整的劳动供给效应[J].财贸经济
计金标,张磊,陈洪宛.浅析OECD各国近年来个人所得税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借鉴含义[J].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唐葵.构建公平型个人所得税制的构想[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余显才.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公平与效率的权衡[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高培勇.个税改革;还是要加快向综合与分类结合制转轨[J].税务研究


(本文由word文档网(www.wordocx.com)会员上传,如需要全文请注册成本站会员下载)

热门文档下载

相关文档下载

上一篇我国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及策略研究 下一篇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征收中存在的..

相关栏目

最新文档下载

推荐文档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