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重要性2
(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2(二)、个人所得税的职能............................................................................2
(三)、发展个人所得税的作用.....................................................................2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存在的问题........................................................3
(一)、我国现行的税制制度是采用的分类税制............................3
(二)、税率模式复杂繁琐...............................................................................4
1、税率结构较为复杂..........................................................................4
2、税率级距设置不合理....................................................................5
3、税率区别划分不科学....................................................................5
4、现行税制费用扣除简单,不能体现公平.........................5
(三)、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6
(四)、偷税漏税现象比较严重....................................................................7
三、对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进措施...............................................................7
(一)、调整个人所得税制度.........................................................................8
(二)、调整费用扣除.........................................................................................8
(三)、强自身建设,加大征收管理力度...............................................9
(四)、减少税率级次,扩大税率级的适用范围...............................10
(五)、加强惩罚个人所得税偷税行为的处罚力度..........................10
内 容 摘 要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是针对税收中尚未明确规定的行为及税法中优惠政策而进行的,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以及有关税收侦测的反馈。充分利用纳税人纳税筹划行为反馈来的信息,体现我国税收制度。但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目前有缺陷,需要改善,以现有的缺陷提出有效的对策。建立更加完善,可以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和改进有关税收政策,进而可以不断完善和健全我国的税法和税收制度。有助于纳税人实现利益最大化,维护自身利益。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对策、税收制度
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征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个人说得税在国家的重要性
(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外籍个人等。
(二)、个人所得税的职能
从一般意义上讲,当局赋税有两个基本职能。一是政府获得收入的根本手腕,二是政府举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对象。从微观主体角度来讲,公民之所以需要交税,一是公民享用公共产品的相应义务,二是调节收入差距平衡利益分配,让富人少富一点,通过政府间接地为穷人多做一点贡献。即所谓"削峰填谷"从财政学的角度看,通俗百姓依法向政府纳税,而当局则操纵财政收入供给大众产物和服务,比方供给部队、环保、社保、文化举措措施、交通扶植等,百姓获得了这些产物和服务,就有纳税的任务。 小我私家所的税也有收入调理的功效,因而对富人得以更高的税收,作为转付出用给贫民,但这只是量的问题。 以是征收个人所得税,构成财政收入来供应公共产物是第一位的,收入调功效是第二位的。
(三)、个人所得税的作用。
个人所得税的作用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具有自动稳定器的功能。所以从作用中看,发展个人所得税是想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可以缩减贫富差距的重要措施。所以我国应该把个人所得税放在税收的主导地位。近些年来,个人所得税一直是最有潜力最有发展力,也是能拉动各国经济发展的一种税收,据统计个人说得税在22个发达国家,有17个国家,个人说得税是占据着主要税收的主导地位,而剩下的国家至少也是占着重要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之一,目前个人所得税的一大优点就是征收管理简单,征收成本低,比较适合于发展中国家的情况。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贫富差距扩大,需求不足等等问题日益暴露,而在我国现阶段,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并不理想。对工资薪金外个人收入难以调查,对偷税处罚过轻、部门协调工作不够等等,导致个人所得税征管不到位,漏洞大的现状。个人所得税征收不公平的现象,如果这个问题迟迟得不到很好的解决,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财税收入减少,增大扩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和谐,阻碍经济发展等。因此如何建立一个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度,是我国目前值得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因为这直接决定着调节个人收入的职能是否发挥作用。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一)、分类税制
我国现行的税制制度是采用的分类税制,而分类税制存在着许多问题。分类税制是指将个人收入按纳税项目分类,然后分项进行缴纳税款。这种税制模式未能体现税收的公平性的原则,高收入人群的纳税额没能得到妥善的调节,很可能会造成高收入者需要纳税的项目多,每项都会采用较低的税率导致高收入者缴纳的税额可能还会低于低收入者只有一项需缴税但税率高的情况缴纳的多。从而失去了征税的意义,未能达到公平性,合理性原则。分类制下的费用扣除和其他两种模式相比也有失公平。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规定的费用扣除采取固定数额或固定比率,虽然简单明了,但会造成纳税人实际税负不均,也没有考虑那随人个人具体负担能力,不利于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的发挥。我们需要通过这种现象的问题总结出原因的所在,并加以改进,为国家税收公平性,合理性,利用效益放到最大化。
(二)、税率模式复杂繁琐。
我国现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体系,每一项所得都有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扣除标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税率设计过于繁琐,操作难度大,既不便于计算纳税也不方便征税管理。
税率结构较为复杂,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实行5%一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且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加成征收。税率的级次过多,与当前国际上简化税率结构、降低税收负担的所得税改革趋势是不相适应的。虽然经过2011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工资、薪金所得从原来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七级,但与国际上的其他一些国家相比,我国在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设计方面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税率级距设置不合理。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最高边际税率为45%,高于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边际税率。从各国实践来看,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过高会影响政府税收收入的取得,不利于调动劳动者创造更高收入的积极性。同时,低税率的级距比较小,这使得本不应该是个人所得税主要调控对象的中低收入阶层成为纳税主体。
税率区别划分不科学。目前的税率设置会造成同一收入类型的税收负担不够均衡。而属于劳动所得的“劳务报酬所得”与属于非劳动所得的“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又未加以区别对待,均适用于20%税率.这在客观上形成了对劳动所得征税高,而列+非劳动所得征税低的现象,有悖于我国社会主义公平分配原则。
现行税制费用扣除简单,未能体现税收公平原则。费用扣除标准决定着税基,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决定着税基,提高费用扣除标准会减少税基,提高费用扣除标准会减少税基,但合理的费用扣除标准主要有两方面:首先是为了取得收入所必须支付的有关费用,然后再是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及家庭生活的“生计费”。
(三)、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
现行个人所得税征管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并不能很好地适应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的需要,特别是一些关键性的难点,需要在未来制度设计中着重加以解决。
大规模的自然人申报是否可行。对个人收入实行综合课征,需要结合纳税人自行申报才能实现。在现行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下,我国人口数量大约在16亿,然而每年进行申报的人数不过数百万人。而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大约每年有1亿人,且随着收入增长和劳动人口的增长,纳税人数还在逐年增长。在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后,如此庞大的纳税人群体,如果都要纳入自行申报的范围,对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要求和纳税人承受能力都将是严峻考验。
是否要实行家庭申报制度。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需要进一步考虑纳税单位的选择,即以庭课税模式更为公平,但其征管成本远远高于个人课税模式。特别是考虑到我国家庭结构相对复杂、人户分离普遍存在的情况,税务部门要采集家庭信息和核实申报信息难度更大。因此,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下,对纳税单位的确定需要更细致地考虑,选择更适合现在国情的做法。
税务部门的征管能力和征管信息系统建设。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需要掌握纳税人详细收入、支出等涉税信息,才能准确核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避免偷税漏税,这对税收部门的征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些年,我国不断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在征管水平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上都有所提高,然而,距离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的征管要求仍有一定的距离,特别是在征管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上进展缓慢,需要进一步完善。
人所得税征管所需的社会制度建设。除了税务部门征管能力建设之外,个人所得税的有效征管还需要社会配套制度的建设,包括现金管理、财产登记、纳税服务等,然而我国在这些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实践上都有所欠缺。
(四)、偷税漏税现象比较严重。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个人收入已呈现出多元化,收入具有的多样性和隐蔽性特征,使得原有税法规定在新形势新情况下与相关政策不配套,同时纳税人自我申报,代扣代缴意识差,形成个人所得税偷税漏税现象严重。
稽查中发现的个人所得税几种常见的偷税手段和方法:是以现金形式通过福利费、工会经费、管理费用等科目向员工发放过节费、职工医疗补助费、员工住房补贴,未按税法规定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利用假工资单作弊,也成了少数某些企业和个人偷税个人所得税的招数。为了少缴个人所得税,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段,虚增员工人数。企业向社会收集身份证复印件,然后再劳动部门办理临时用工手续,其中一部分临时员工是虚假的,并按正常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劳动用工手册。待税务人员检查时,拿出临时用工手续来充数,这样超过扣除标准的那部分工资分摊到了这些虚增人员的工资额上以达到减少员工人均工资薪金所得的目的。检查中还能发现个人及个体工商户纳税意识普遍比较淡薄,对于取得的收入,单位未代扣个税的个人极少能主动缴纳。
个人所得税偷税行为处罚力度不足。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对偷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给予不缴或者少缴税款0.5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由于税务机关只注重税款的查补而不重视处罚,致使许多人认为有利可图。
三、对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进措施
(一)、提高个人所得税在税收的比重
在个人所得税分税制下,越来越多的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呈现出来,所以,我们需要一种新的个人所得税制来解决已经存在的问题和应对可能会出现新的问题。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在财政收入中占的比重较少,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也不高,征管体制也不是很严谨,所以我们不能一味的去用发达国家的综合所得税制,但分类综合税制很符合我国现阶段的特殊情况,这种税制结合了综合所得税制和分类所得税制的特点及优点,可以很好的解决我国个人所得税由于现在采取的分类所得税产生的税负加重,以及税收不公等问题。
(二)、费用扣除。
费用扣除是影响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核心要素,而费用扣除的核心又是升级费用的扣除,也就是纳税人维持基本生活所支付的费用。但每座城市的国内生产总值以及消费水平都不一致,像北上广地区的工资高消费高,而其他城市相对北上广地区的消费低,但费用扣除的准测是一致的,因此费用扣除应当按照地区差异来扣除。在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为常态时,也应该根据上一年的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做出随机应变的费用扣除标准处理。另外,也应当要取消对外籍人员附加费用扣除和其他优惠扣除的规定。
(三)、强自身建设,加大征收管理力度
加强宣传,提高公民依法纳税的自觉性。锁定高收入人群,让高收入人群成为个人所得税的主力群体,而不再是中层阶级。加强征收管理措施,是征收管理体系更加完善,让偷税漏税的人无缝可钻。也可以在税收管制中融入信息化技术,加强税务部门之间的合作。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数量庞大,信息众多复杂,所以应当引入信息化技术传递,对同一纳税人全国各地源泉扣除明细的申报信息,进行汇总。可以加大信息覆盖的力度,也提高了传递的效率。
(四)、减少税率级次,扩大税率级的适用范围。
多级次的税率结构会使劳动者收入越多税负越重,打击劳动者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应当设置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当扩大极距。对于相同种的性质所得采用相同的税率纳税,采保证相同的税收负担。既简化了复杂的税率结构,也减轻了征管负担,提高了征管效率。可以发挥更高效的个人所得税的作用。
(五)、加强惩罚个人所得税偷税行为的处罚力度
想要避免偷税漏税的行为就要加强该行业的税收管理,提高该行业的管理水平,加大税法的宣传、辅导和培训力度,严厉打击偷漏税的行为,尽快提高全体公民的纳税意识,为纳税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于严重的偷漏税事件严厉打击应该立即扩大知晓度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禁止偷税漏税的人抱有侥幸的心理。作为反面经典教材进行广泛的教育。强化示范效应,维护税法的尊严,增大谁发的威慑力,防止更多人犯错。也应该加大罚款,让偷税漏税的人得到惨痛的代价,从而不会再犯错。
在2018年,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距离2011年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已长达7年之久,而在这次将3500元提高至5000元以外,还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等。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了减轻个人税费负担、推动内需扩大、蓄积经济增长潜能等重大经济利好信号之外,还向人性化,和谐化方向迈出了坚实的步伐。这次的起征点提高,可在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上发挥一定的作用,有效弥合社会收入分配不合理的裂缝,将更有利于引导社会民众情绪,焕发人们的工作热情,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添砖加瓦。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还存在着不足,但个人所得税改革势在必行且任重道远,我们在认识改革的紧迫性的同时,也要正视它的困难性。我们一旦克服了困难,可以适当对民众减负 通过减税增加广大劳动人民的实际工薪收入,也有助于提升消费,扩大我国内需,从而带动经济增长。发挥税收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职能,体现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无所得的不征这样一个总体原则,从而有效地规范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同时兼顾国家和个人等分配主体的利益。共创美好未来。
参 考 文 献
段世文,《CEPA下内地和香港个人所得税的比较和协调研究》经济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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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月,《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制度缺失》中国期刊,2012
李细妹,《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探析》中国市场期刊,2015
罗倩倩,《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研究》财经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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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薇《试论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问题及对策》经济学,2006
章程《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中国期刊,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