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增值税理论分析
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的特点
二、增值税转型的背景及增值税转型后对企业的优势
(一)、增值税转型的背景
(二)、增值税转型后对企业的优势
三、增值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增值税征税范围过窄,人为地扭断了增值税的管理“链条”
(二)、关于采用生产型增值税的缺陷和弊端
(1)、生产型增值税未彻底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
(2)、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3)、管理模式单一
(4)、治税环境严峻
(5)管理手段落
四、加强增值税管理的几点意见
(一)必须逐步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内 容 摘 要
一九九四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对增值税进行了重大的改革,扩大了征收范围,简化了税率档次,实行了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抵扣税款的机制,在税制和管理化的科学化与国际化方面有了重大突破。改革后的增值税实施过程中,在公平税负,促进竞争和保障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增值税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开始暴露出来,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征税范围过窄,二是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的负面效应越来越明显。
增值税有关问题研究
增值税是国际上的重要税种,在我国已推行多年。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其计算公式是: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率)X增值税率=应交增值税额。
一、增值税理论分析
(一)、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按照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税的一种流转税。
(二)、增值税的特点:(1)保持税收中性。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流转税中的非增值因素在计税时被扣除。因此,对同一商品而言,无论流转环节的多与少,只要增值额相同,税负就相等,不会影响商品的生产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2)普遍征收。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看,对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劳务提供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商品增值的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向纳税人普遍征收。(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虽然增值税是向企业主征收,但企业主在商品销售时又通过价格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下一生产流通环节,最终由最终消费者承担。(4)实施税收抵扣制。在计算企业主应纳税款时,要扣除商品在以前生产环节以负担的税款,以避免重复征税。从世界各国看来,一般都实现平购销发票进行抵扣。(5)实行比率税率。从实行增值税制度的国家看来,普遍实行比例税制,以贯彻征收简便易行的原则。由于增值税对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不同产品来说性质是一样的,原则对增值税应采用单一比例税率。但为了贯彻一些经济社会政策也会对某些行业或产品实行不同的政策,因而引入增值税的国家一般都规定基本税率和优惠税率或称低税率。(6)实行价外税制度。在计税时,作为计税依据的销售额中不包括含增值税税额,这样有利于形成均衡的生产价格,并有利于税负转嫁的实现。这是增值税与传统的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依据的一个重要区别。
二、增值税转型的背景及增值税转型后对企业的优势
(一)、增值税转型的背景
2009 年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全国性推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我国,一般纳税人应交的增值税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在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所购买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金,不允许作为进项税额在税前抵扣;而如果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则这部分税金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理论上一般认为,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不利于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转型,就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更为合理的消费型增值税,实行增值税转型,是优化我国财政政策、调节经济的必经之路。从 20 世纪 90 年代起,便有学者对我国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探讨。2004 年东北三省一市试点的增值税转型试点,就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出台的政策。经验证明,无论对财政收入还是企业税负、固定资产投资等各个方面,它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2008 年 11 月 5 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该改革方案出台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正值 2008 年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国内企业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挑战,增值税转型无异于一剂舒缓良药。2009 年增值税转型在全国推广,范围之大,改革之深,我们可预见其必将深入地影响中国经济。 增值税转型意味着不再采用原来的退税方式而是抵扣方式,不再实行增量抵扣而是全额抵扣。增值税转型的减税效应,有利于增加企业收入,扩大企业需求,促进企业发展,但这并不等于说,增值税转型就是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实际上没有金融危机的爆发,也需要增值税转型,也会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只是金融危机的爆发加快了增值税转型的步伐,缩短了转型的过程。 正是在这种特殊的背景之下,固定资产投资受增值税转型的影响,关系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国家经济的发展,更值得我们的关注。
(三)、增值税转型后对企业的优势
增值税转型,“一方面,可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现金流,刺激其进行设备投资、技术改造升级。”市国税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购买1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设备为例,从理论上来说,由于增值税转型可增加的现金流包括:当年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7万元(假如有足够的销项税额用于抵扣)、减少的城建税(按7%测算)和教育附加费(3%)共1.7万元。而减少的现金流主要是,由于折旧减少而在以后年度多交的所得税4.675万元(18.7×25%,不考虑现值)。这样一来,与增值税改革前相比,该企业可增加的现金流为14.025万元。
除了直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外,增值税全面转型,还可进一步提高设备购置企业当前的利润水平。据介绍,一旦购入机器设备时的增值税被允许作为进项税额抵扣,新增固定资产原值降低,其折旧额也就相应减少,再加上城建税、教育费等附加的节省,这些都有利于增厚企业利润。
三、增值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增值税征税范围过窄,人为地扭断了增值税的管理“链条”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及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它将以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代理业及其他服务业排除在征收范围之外,特别是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未纳入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人为地割断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链条式管理体系,给纳税人偷税以可乘之机,使得增值税抵扣制度得不到正常发挥。例如税法规定,增值税抵扣凭证有四种: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收购凭证、运费凭证。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和单据作为抵扣凭证也可进入增值税的抵扣链条,由于运费单据不具有专用发票设计的科学性和内在监督、制约机制,真票假开、假票真开、虚开代开、伪造等不法行为普通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其抵扣,无疑为纳税人偷逃税款打开了方便之门。目前,大多数交通部门代征税款仍停留在“交钱开票、报多少、开多少、征多少”的等税上门的初级管理阶段,没有效的措施控制税收流失,有些违法分子销售货物设法少开或多开运费发票,一方少缴,一方多抵扣,双向偷逃税款。由于运费发票和单据不具有双向稽核功能,税务机关即使怀疑有虚开现象,也难以查清核实,这就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二)、关于采用生产型增值税的缺陷和弊端
(1)、生产型增值税未彻底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
按增值税内容和扣除项目的不同,增值税分为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在计算应交税额时,不允许抵扣购入固定资产已交纳的增值税税金,从而使这部分税款资本化为固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并分期转移到产品的价值中去,成为产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当该产品以含税价格销售到以后的生产经营环节时,造成以后各生产环节重复征税,货物流通次数越多,重复征税也就越严重。
(2)、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这必然导致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产业税负重于有机构成低的产业。如能源、化工等基础产业固定资产投次大,原材料消耗比重小,因而能扣税的比重小,税收负担重;而一些加工、零售业,由于固定资产比重小,能扣税的原材料所占比重大,因而税负轻,由此造成能源、电子、化工等需要大力发展的基础行业税负不同程度有所上升,而加工业、零售业等规模扩张过快的行业税负反而有所下降。生产型增值税不仅对加工业的扩张起了诱导作用,也抑制了我国本应鼓励优先发展的基础行业,阻碍了我国产业结构优化的调整的进程。
(3)、管理模式单一
目前我国的增值税管理主要集中在管好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通过管住这张票,实现对增值税进、销项税额的有效控制,从而达到保障增值税收入的目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以票管税”模式。然而,由于现阶段我国所面临的社会环境,尤其是税收管理手段不够现代化,使得我国增值税的这种管理模式并不完全适应现实需要,有效性比较差。
(4)、治税环境严峻
借鉴各国增值税改革的经验,增值税管理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包括立法程度、纳税意识、执法责任、管理水平等,社会环境又包括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就我国堆行增值税所面临的社会环境而言,还有待进一步改善。首先,从内部来说,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较为淡薄,随意性比较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很普遍。其次,从外部来说,全社会依法纳税和依法治税的观念还不强,具体表现为有些纳税人偷骗增值税的动机比较强烈,税务违法案件有增无减,特别是少数地方党政领导随意干预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甚至指使、纵容偷骗国家税款的违法行为。
(5)管理手段落后
增值税是世界上较为先进的税种之一,其征收管理对社会环境和技术条件要求比较高。纵观各国推行增加税的实践,凡是运用以计算机为主体的现代化管理手段的国家,其增值税的管理都比较严格有有效。目前,我国增值税管理还主要是依靠手工管理,现代化程度还很低。增值税管理从登记、认定、申报、抵扣、稽核到查处等环节基本还停留在手工阶段,虽然有些地区初步实现了人机共管,但计算要等现代化管理工具的使用效率并不高,覆盖面小,更未联成网络、形成合力。
四、加强增值税管理的几点意见
(一)、分阶段扩大增值税范围
由于扩大增值税范围对原征收营业税的企业税负变动较大,以及对分税制后作为地万收入的营业税收入影响较大,拟采取分阶段逐步扩大。建议:第一阶段将现行增值税运行中矛盾和新问题最为突出的交通运输业,纳入增值税范围。第二阶段将建筑安装业、邮电通讯业及娱乐等其他服务业纳入增值税范围。第三阶段将增值税范围扩大到经济领域的所有经营行为。在各阶段实施过程中建议对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及邮电通讯业,实行收入型增值税。避免因需要降低税负,实行低税率,而加重下道环节的税负。同时由于扩大增值税范围对营业税收入的影响,应作好测算,适当调整中心和地方增值税的共享比例。
(二)、完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将购进扣税法与销售实耗扣税法结合使用
购进扣税法是实行凭发票抵扣制度下普遍采取的方法,按照目前的管理现状,可以将购进扣税法与销售实耗扣税法结合使用,即将按购进扣税法计算的进项税款作为待扣税款,按销售实耗扣税法计算的税款作为实际抵扣税款,使销项税和进项税配比,达到征多少扣多少,不征不扣的目的,这样做,可以解决纳税人税款入库不均衡问题,使税务机关更注重存货的管理,纳税人利用存货进行偷税的机会大大减少,如发生偷税,数额也会大大降低,纳税人终止后存货的税款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
(三)、 清理增值税减免优惠,规范增值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减免优惠原则上应对于那些确需要照顾而又不涉及增加下道环节税负的流通经营环节,可直接减征、免征。对那些需要照顾又影响下道环节税负的,应采取“先征后返”的形式。增值税优惠减免的数量应控制在最小范围。非凡对于众多的校办企业、民政福利企业,应从财政政策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上去解决其困难,避免用增值税减免这一负面影响较大的优惠政策。也可考虑对这些确需优惠的企业采取实行收入型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降低实际税负来解抉。使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对增值税的抵扣链条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 调整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征管政策
有条件地放宽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只要能够建帐建证,能正确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及应纳税额的小规模纳税人,就可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对于因放宽标准而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加强其财务会计核算及管理的监督,通过年检工作,督促其达标。同时,对这类小规模的一般纳税人,应采用小额增值税发票和千元以下的定额发票,以减少发票使用管理的漏洞。
(五)、完善发票管理,探索建立各种形式的专用发票抵扣辅助办法
1.加强宣传、规范各级部门和企业的行为。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宣传工作,便全社会对专用发票在国家税收中重要功能有充分的熟悉。 2. 整顿企业会计凭证,实行“以票管税”和“以帐管税”并举的征管思路,强化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在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制实行“以票管税”的基础上,着力加强企业的会计凭证管理,并实行“以帐管税”。
3.强化“市场”税收管理�是控制发票新问题的重点。
4.加强现代化征管手段建设和稽核检查制度建设。计算机征管和稽核可以大大提高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创造条件,加快计算机联网建设,从而加强计算机稽核。税务稽查和征管有同等重要地位,有必要充实稽核和检查队伍的力量,增加人员,同时提高稽查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还要增加资金投入,改善交通、通讯等稽查工具和办公设施,扩大计算机稽查范围。
5.制定严厉的罚则,加大打击力度。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偷税行为是否经常发生,除了公民纳税意识是否增强外,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偷税被查出的可能性,二是对偷税行为的处罚程度。由于部分纳税人感到偷税被查出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查出来处罚也不严,所以唯利是图者就会挺而走险。因此,税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部门和公、检、法、银行、审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打击偷逃税收的犯罪行为。另外,对一般纳税人建立违章登记制度,超过一定次数的,取消或停供发票。因主观原因造成的发票遗失的必须严厉处置,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连带责任。
参 考 文 献
1、苏明,许文,《风能》2010年06期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年4月《经济法基础》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1年4月《税法》
4、《税务研究》2000年02期
5、中国税务学会 《税制改革》 课题组《增值税征收范围应适当扩大》 2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