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内容摘要·················································2
第一章:我国加强增值税治理的现实意义·····················3
第二章:当前我国增值税制度实施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4
第三章:加强增值税治理的对策与建议·······················5
内 容 摘 要
我国自1994年1月1日实行新的增值税以来, 10年的运行结果表明:现行增值税解决了我国长期存在的重复征税和税负不公的问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创新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本文通过对增值税理论的分析发现,现行增值税实施现状中存在着一般纳税人管户逐步减少,比重逐年下降,预示着增值税纳税人结构正在发生非正常变化。
增值税理论分析。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三种。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是生产型增值税,也就是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中所含的税金。
增值税制度实施现状与存在问题。
加强增值税管理的几点意见。针对增值税纳税人结构发生非正常变化,提出了创建科学合理的增值税征管制度:增值税的纳税主体应是一般纳税人而不是小规模纳税人;完善增值税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调整销售额标准,扩大一般纳税人范围;加强一般纳税人管理,要严格把好“三关”(即认定关、年审关和取消关);充分运用金税工程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管理手段,各方联合从重从严从快打击各种可能出现的犯罪行为,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建立税务警察,加大对偷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关于增值税的治理
我国加强增值税治理的现实意义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1954年法国成功地推行增值税后,对欧洲和世界各国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特别是对当时的欧洲共同体国家的影响更大。到2005年,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增值税。增值税在国际上的广泛应用可以看出,增值税作为一个国际性税种是为适应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营运而生的。
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要大力发展生产力,最根本的是提高经济效益,而提高经济效益最重要的途径就是走专业化协作生产的道路。这也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的一般规律。所谓专业化的协作生产,就是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同类生产的集中化。科学技术越发展,社会分工就越精细,生产专业化水平也越高。可见,专业化协作生产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本身所要求的,是一种科学的、先进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为了推动和促进专业化生产的发展,增值税作为一种新型的,对商品经济发展有着高度适应性的税制,排除了传统流转税存在的重复征税和税负不公的问题,满足了我们的需要。1994年税制改革时,增值税作为改革的重点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
我国在引进试点并建立增值税制度后,不断扩大征税范围,改进计税方法。我们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建立了规范化的“生产型增值税”,为了和国际接轨,我们必须加强对增值税的治理,避免重复征税,发挥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规范整个税制结构。
增值税实行普遍征收,其课税范围涉及社会的生产、流通、消费、劳务等多生产经营领域。凡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和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只要取得增值额都要缴纳增值税,税基极为广阔,增值税在货物销售或应税劳务提供的环节课征,其税款随同销售额一并向购买方收取。增值税不受生产结构、经营环节变化的影响,使收人具有稳定性。此外,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和发货票注明税款抵扣,使购销单位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有利于税务机关对纳税情况的交叉稽核,防止偷漏税的发生。
随着世界贸易的发展,各国之间商品出口竞争日趋激烈。许多国家政府为了提高本国商品的出口竞争能力,大多对出口商品实行退税政策,使之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然而在传统间接税制下,出口商品价格所包含的税金因该商品的生产结构、经营环节不同而多寡不一,因而绘准确退税带来很大困难。实行增值税从根本上克服了这一弊端,这是因为一个商品在出口环节前缴纳的全部税与该商品在最终销售环节或出口环节的总体税负是一致的,根据最终销售额和增值税率计算出来的增值税额,也就是该商品出口以前各环节已纳的增值税额,也就是该商品出口以前各环节已纳的增值税之和。如果将这笔税额退还给商品出口经营者,就能做到出口退税的准确、彻底,使之以完全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
现代工业生产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分工愈来愈细,工艺愈来愈复杂,技术要求愈来愈高,产品通常具有高、精、尖与大批量的特点,这就要求切实改进“大而全”、“小而全”的低效能生产模式,大力发展生产专业化、协作化。实行增值税有效地排除了按销售全额计税所造成的重复征税的弊端,使税负不受生产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变化的影响,始终保持平衡。因此,增值税不但有利于生产向专业化协作方向发展,也不影响企业在专业化基础上的联合经营,从而有利于社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调整生产经营结构。从商品流通来看,增值税负担不受商品流转环节多寡的影响,有利于疏通商品流通渠道,实现深购远销,搞活商品流通。
对于进口商品,由于按增值额设计税率,要比按“全值”征税要高,并且按进口商品的组成价格计税,从而把进口商品在出口国因退税或不征税给进口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转化为国家所有,这样不仅平衡了进口商品和国内生产商品的税负,而且有利于根据国家的外贸政策,对进出口商品实行奖励或限制,保证国家的经济权益和民族工业的发展。
由此看来,增值税的治理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刻不容缓。
第二章 当前我国增值税制度实施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在 1994 年的税制改革中,对增值税的改革力度较大,扩大了征收范围、简化了税率档次。实行了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抵扣税款的机制,在税制和管理的科学化与国际化方面有了重大突破。但是,我国现行增值税,无论是在税制上,还是在征收管理方面,与理想的成熟型增值税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还属于发展型即不完整型增值税。增值税的优越性还没有充分发挥,尚存在诸多的问题和弊端。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两个严肃的课题:税收制度设计如何在实现满足财政需要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目标下适应税收管理体制水平的发展,税收管理如何提高水平以满足先进税种的需要。
现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从社会再生产诸环节来看,主要集中在工业生产和商业流通两个环节,没有延伸到交通运输、建筑安装和其他第三产业;从课征的对象来看,主要是动产和劳务,没有涉及到不动产。 由于征收范围较窄,在实践中产生了许多弊端:
1 .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内在制约机制作用得不到充分有效发挥。
2 .增值税主体税种的地位受到威胁。
3 .政策界限难以区分,征管实践中相互扯皮。
4 .不符合国际上增值税改革的发展方向。
当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纳税人追求经济利益、纳税意识淡薄。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个人,其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由于税收本身所具有的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就使得这种被分配产品的所有权从纳税主体手中强制的、无偿的转移到国家手中。这无疑是对纳税人的一种剥夺,从而导致纳税人利益的减少,所以他们会千方百计的少缴税或不缴税,尽可能多的增加税后利润。同时由于我国几千年的封建吏制的苛捐杂税的残余影响,加之人口文化素质不高,现实经济生活中的收入分配不公、政府支出透明度不强、乱收费和以费挤税等现象,使得纳税人权利和义务之间产生了不平衡的感觉,使得一部分公民的纳税意识缺乏,纳税理念淡薄,助长了税收流失。税制结构存在缺陷,使税收流失趋于越大。尽管1994年的税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功,对经济起了促进作用,但由于国内国际形势变化很快,国内经济的快速增长,知识经济的兴起,新知识、新技术的不断涌现,特别是入世后市场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致使税收结构变化滞后于所有制结构、生产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现行税制理论与实践错位,导致巨额税款流失。如增值税税制设计明显已不适应目前我国社会发展水平;内外资企业实行两套所得税,也为企业逃避税收监管提供了制度“空间”。此外,税制设计跟不上经济结构、税源结构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出现所谓税收“真空”。如在面临企业改制、产权转移以及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的新情况下,部分纳税人利用税制设计的缺陷和税收政策及管理的相对滞后,大肆偷逃国家税收。有些企业利用网上交易偷逃税款就是一例。
还有就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当期应缴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认证进项发票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这种凭票扣税的计算征收增值税方法给企业的零税申报有了合理的解释,使税务机关无法在企业申报时及时确定企业的申报真实性,给增值税征管带来诸多困难,也为增值税异常申报提供了途径,利用发票进行偷税的行为依然十分普遍;再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凭普通发票注明的价款、运费凭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输发票、购入废旧物资凭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等依13%或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抵扣,使普通发票也进入增值税的链条,而普通发票管理的偏松加大了增值税管理的难度。增值税两种纳税人的划分,不仅有违公平税负的原则,也给了纳税人偷税的机会。尤其对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按6%或4%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使得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明显高于一般纳税人,对于一些本大利薄,商品的毛利率甚至低于征收率的小规模企业,客观上刺激了他们偷税行为。小规模企业利用现有税制的不完善,采取帐外经营、销售不开发票、体外循环、大量现金交易等,在不同环节大量偷税,使税务部门很难掌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住脚跟,企业的促销形式和手段层出不穷。一是折让,生产企业以出厂价开票销货,然后减除折让金额收款,或以另给实物作为折让,销售商以厂价或低于厂价销售,所得的折让款或实物折让变价放到销售帐外,帐上只是反映进销无差价或负差价。二是分销,大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以调拨形式拨付商品由分支机构销售,每月以分支机构实销数开具发票,使分支机构得以按需抵扣税款,再以拨付经费、工资等形式给予分支机构补偿。三是返利,突出反映在汽车销售、手机销售、家电销售等特殊行业。如:汽车销售企业从汽车生产厂家购进汽车后,不按正常商业企业加价销售,实现利润,而是销售时加价很少或厂价销售,定期或不定期从汽车生产厂家取得按照销售数量给予的经济补偿,在厂家的配合下,这些汽车销售企业长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零税申报。多种多样的促 销形式形成一些企业长期零税申报,而促销形式的隐蔽性却使税务机关很难掌握这些企业内部运转实际。结算方式的不规范和银行结算制度的失控为企业偷税创造了条件。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荐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化专业化的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为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全面推行改革需要和当前实际,采取了科学设计,稳步推行的基本原则。在保证增值税规范运营的前提下,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不同行业发展特点,合理设置税制要素,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妥善处理试点前后增值税与营业税政策的衔接、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税制的协调,建立健全适应第三产业发展的增值税管理体系,确保改革试点有序运行。
加强增值税治理的对策与建议
要治理我国增值税流失,就必须对症下药,可以有以下解决之道:
(一)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
国家应通过一定的形式,让公众充分认识纳税与受益间的相互关系,使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观念深入人心,提高公众的自觉纳税意识。同时,国家应该加大税收普法力度,推行税收义务教育,从而创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治税环境,减少税收流失现象的发生。
(二)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规范增值税政策性减免,保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
应该对与企业生产经营、货物流通密切相关的行业有步骤的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解决目前增值税存在的许多问题,如重复征税、低征高扣问题。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宏观调控的有限性缺乏认识,在新税制实施不久我国既出台了许多与增值税税法精神相违背的减免税政策,如饲料企业、福利企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等,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使增值税的链条人为中断,从而诱发了钻政策空子偷税的违法行为的产生,所以应规范增值税政策性减免,使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发监督、交叉审计的内在功能发挥作用。
1、加快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生产型增值税抑制了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投资意向,不利于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额时,从商品和劳务销售额中扣除当期外购物质资料价值以及购进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税款的一种增值税。也就是说,厂商的资本投入品不算入产品增加值,这样,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增值税相当于只对消费品征税,其税基总值与全部消费品总值一致,故称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的积极效应:
第一,从经济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鼓励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
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有利于提高我国产品的竞争力。
第二,从财政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虽然在短期内将导致税基的减少,对
财政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公平内外资企业和国内
外产品的税收负担,有利于税制的优化;从长远看,由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刺激投
资,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对经济的增长将起到重要的拉动作用,财政收入总量也会
随之逐渐增长。
第三,从管理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使非抵扣项目大为减少,征收和缴
纳将变得相对简便易行,从而有助于减少偷逃税行为的发生,有利于降低税收管理成
本,提高征收管理的效率。
2、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真正从源头上杜绝滥用、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从而减少税收的不必要流失。
3、减轻增值税负担。据测算,在其它条件一致的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按6%征收率征税,相当于一般纳税人按17%税率征收时,增值率达到35.3%时的税额,这显然是偏高的。
4、完善增值税的出口退税机制。一方面,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查申请出口退税企业的退税资格;另一方面,在检查出口货物相关单证时,严格实行必要的审查程序,认真查验是否有一货多用、利用虚假单证申报的情况。
5、完善增值税优惠政策,应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的缩小减免税范围,保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
(三)加强税收征管,严格税收执法。
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基于目前偷逃税行为的不可遏制,我们一方面需要在相应税法中明文规定,加大处罚程度,增强其法律严肃性;另一方面,也需要税务执法人员严肃执法,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的足额收缴入库。
我相信,只要从以上几个方面努力,就可以有效遏制增值税的流失,为国家增加财政收入,提高国家整体经济实力,同时也更能维护全国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完善征管机制,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
以“一窗式”管理为基础,加强对一般纳税人申报环节的审核和监督。利用“一窗式”管理有效的销项、进项比对审核机制,加强对企业应纳税额的监管,也为下一步的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提供参考依据。
加强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保证一般纳税人质量。在认定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时,要从严掌握商业企业销售限额规定标准,并对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经营场所、经营方式和范围等条件进行严格审核,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规定的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3、完善增值税其它抵扣凭证的监管机制。将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纳入规范管理,可以参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的存根联和抵扣联比对机制,加强对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存根联和抵扣联的审核比对,防止企业利用虚假和不规范的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偷逃税款人。
完善增值税其它抵扣凭证的监管机制。将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纳入规范管理,可以参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的存根联和抵扣联比对机制,加强对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存根联和抵扣联的审核比对,防止企业利用虚假和不规范的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偷逃税款。
完善增值税相关制度,限制和加强对现金交易行为的管理。
一是加强企业银行帐户的管理,全面清理和整顿企业多头帐户现象,从财务核算上给予严格规范;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征管法》规定,企业开设多种银行帐户,必须要通过税务部门的审核批准,否则银行不准为企业开设多种帐户。税务部门只有控制住企业银行帐户,才能真正掌握企业资金的流动状况和税收利润核算的真实情况。对企业的收取或支付货款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结算。并将它作为一般纳税人年度考核和是否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附加条件。二是采用广泛宣传和适当奖励等方式,鼓励消费者购物时索要发票,并在此基础上严厉打击销售不开票行为,对一经发现的,必须进行重罚。
加强行业税收分析,通过税收分析针对性进行纳税评估。
查找“零税申报”的根本原因,就要进行税收分析,税收分析是包括对企业基础数据的提取和分析,针对分析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同时分行业建立评估模型进行科学评估,通过评估找出“零税申报”的原因并敦促企业进行整改。在分析时应针对行业不同特点进行,采集比对数据,并在具体评估时就疑点问题深入调查。同时,应注意加强对小规模企业的纳税评估,现在我们的管理注意力都集中在一般纳税人上,而小规模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分析、评估以及监控力度明显减少,忽视了小规模企业增值税零税申报更为严重的现实。所以应全面加强对增值税纳税人的管理和监控,把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全部纳入评估工作中,抓好“过程”监控,切实解决异常申报问题。
增强内部制约机制,提高纳税人和税务干部的法律意识。
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检查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职责或执法不当造成税款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可以避免税务人员“有税不征”,玩忽职守。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征管法》执法,对偷税者严厉打击,使纳税人不敢偷税,不愿偷税。同时应着力提高纳税人和税务干部的纳税意识,强化纳税是守法的观念,把税法宣传贯穿于日常征管工作中,创造全社会纳税光荣的氛围。
经过理性的分析,我认为增值税现实意义巨大,治理势在必行,如在以上一些方面做出努力,我相信好的税收制度会为国家,为人民带来福利。
参 考 文 献
[1] 王静波.税法[Z]. 北京:中国法务出版社,2014.
[2] 李要贤.对我国增值税制度现状的分析[N]. 集团经济研究,2006.
[3] 邸红.增值税管理现状及分析[D]. 税制管理专题研讨论文,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