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融资渠道及融资手段
(一)、融资渠道的概念及融资渠道分类
(二)、融资手段
二、民间融资与机构融资
(一)、民间融资的概念及分类
(二)、金融机构的概念及分类
三、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
(一)、直接融资的优缺点
(二)、间接融资的优缺点
四、短期融资与长期融资
(一)、短期融资的概念及方式
(二)、长期融资的概念及方式
五、降低融资成本的对策
(一)、降低中小企业民间融资成本的对策
(二)、降低中小企业机构融资成本的对策
六、总结
内 容 摘 要
资金是企业经营的命脉。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逐步确立,企业逐渐摆脱了计划经济时靠行政手段获得资金的局面,转而通过市场来获取所需的资金。在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中,"资本气""资产运作"等概念日益深入人心,各种融资手段也逐渐被企业运用。但市场上的资金来源各种各样,资金成本也备不相同。企业如何熟练运用各种融资渠道和工具,满足经营中的不同资金需求,降低资金成本,已成为企业财务管理中最重要的一环,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效益,甚至是企业的兴衰存亡。
本文介绍融资渠道及融资手段,简单分析民间融资与机构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短期融资与长期融资的优缺点以及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如何进行选择。
关键词: 民间融资;机构融资;融资成本;融资平衡;
企业融资平衡性分析
很多企业家创业、奋斗之后,因股权融资的错误,没有了“企业”,光剩下“家”。不是他们请不起投融资的专家,也不是他们没有学习投融资的专业知识,而是忽略了投融资的基础常识。融资,不是钱的问题,是出钱人的问题。融资的成功,是找到志同道合的出钱人。
一、融资渠道及融资手段
控制权,一般是相对于所有权而言的,是指对某项资源的支配权,并不一定对资产有所有权。企业的控制权是一个公司的重中之重。 股权是对公司的终极控制权利,公司最重大的事项通常是基于股权由股东(会)决定的,如公司章程修改、董事任命以及融资等。这里引用天使投资人徐小平先生的警示:“如果(创业者)一开始就把主权让出去,60%给出去,再伟大的企业也做不下去;我(创业者)只要把事情做起来,这个股份多少不重要,这是错误的,凡是不以股份为目的的创业都是耍流氓。”
20世纪80年代,随着企业兼并和接管活动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发现资本交易不仅会引起剩余收益的分配问题,而且还会引起剩余控制权的分配问题,并且开始探索所有权结构-股权结构-融资结构之间的关系,以及分析债务条约中的破产机制特征。
(一)、融资渠道的概念及融资渠道分类
融资渠道又称筹资渠道,是指筹措资金来源的方向与通道,它侧重于融资来源的实现过程及实现途径的描述,体现着资金的来源与供应量。我国企业目前的融资渠道主要有国家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其他企业资金、居民个人资金、企业自留资金等。融资方式表现为企业融资所采取的方法和形式。融资方式侧重于融资来源对象、结构及融资行为选择的描述。目前我国企业筹资方式主要有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银行借款、商业信用、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
(二)、融资手段。
中国企业的融资手段主要有创业资本、资本市场和银行贷款这三种方式。
创业资本是一种周期一般比较长的投资,如果结束投资则以推出企业上市或受雇兼并的方式才可以。企业资本是由专业人士管理的基金而不是一个被动的投资,它是一个股权投资,主要用于新建高速成长和极具发展潜力的企业。上市公司可以在市场上出售投资资本,也可以将投资股权转让给企业 创立者或者其他投资者。
资本市场也称“长期资金市场”,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各种资金借贷和证券交易的场所。资本市场是政府、企业、个人筹措长期资金的市场,包括长期借贷市场和长期证券市场。在长期借贷中,一般是银行对个人提供的消费信贷;在长期证券市场中,主要是股票市场和长期债券市场。资本市场上的交易对象是一年以上的长期证券。因为在长期金融活动中,涉及资金期限长、风险大,具有长期较稳定收入,类似于资本投入,故称之为资本市场。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采用票据贴现、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等形式。
二、民间融资与机构融资
(一)、民间融资的概念及分类。根据目前的研究成果,民间融资并没有一定的定义,学者们更多的是从经济学和金融市场监管的角度去阐明民间融资的具体含义,在我国,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使用权的金融行为。
民间融资包括了所有未经注册的或者是在央行控制下的各种金融的不同形式,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措为主的融资活动。
按照民间融资在我国的存在方式,笔者将民间融资分为以下几类:
1.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民间融资的传统方式,也是最普遍的方式,这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互助形式的民间借贷,这种民间融资方式规模较小,主要用于亲友之间为解决家庭困难或用于生活消费、小本生产经营之用,借贷双方信任度高,多为口头协议且不计利息或利息低微;二是高利贷,这已经成为目前民间融资的重要形式,其突出特征为融资主体之间约定了高额利息或违约金,以此来降低违约风险并实现资金的增值。
2.小额信贷公司。2008年5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几年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也着实解决了一些流动资金紧缺、融资渠道单一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然而,与商业银行资本实力雄厚不同,作为“草根银行”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只贷不存”的政策限制下,资金来源有限,资本消耗过快,利润率低下,大部份小额贷款公司扩大规模发展存在诸多困境。
3.典当。典当是我国传统的民间融资方式。所谓典当,按照我国商务部制定并经公安部同意后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故典当实际上就是以财物作质押,有偿有期借贷融资的一种方式。
(二)、金融机构的概念及分类
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人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为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等;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三、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亦称“直接金融”,是指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在这种融资方式下,在一定时期内,资金盈余单位通过直接与资金需求单位协议,或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资金需求单位所发行的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单位使用。商业信用、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均属于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资金直供方式,与间接金融相比,投融资双方都有较多的选择自由。而且,对投资者来说收益较高,对筹资者来说成本却又比较低。但由于筹资人资信程度很不一样,造成了债权人承担的风险程度很不相同,且部分直接金融资金具有不可逆性。
(一)、直接融资的优缺点
罗纳德·麦金农指出:“直接融资会扩大一个企业内部融资的投资流量,它的投资现在会超过自身的储蓄”,“随着持股有货币的实际收益的增加,直接融资的效率将会提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直接融资使储蓄者和投资者自主选择资金交易的工具和形式,有助于实现储蓄-投资的有效转化。从储蓄方来说,储蓄者虽然可以购买和持有金融中介发行的各种间接金融资产,但以银行存单(定期存单或活期存单)为主的间接金融资产只能满足以安全性为主要目标的储蓄者,很难满足那些追求收益和流动性的储蓄者的要求。要直接融资所提供的股票和债券,虽然安全性较代,但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和收益性,可以为这部份储蓄者提供储蓄投放的理想场所和形式。从投资方来说,直接融资为企业筹集资金提供了有效形式和渠道。企业从银行等金融中介取得的信贷资金期限一般较短,往往难以用于长期投资且易受银行等金融中介的操纵和控制。而直接融资一方面可以使企业根据其长期发展需要筹集用于长期投资的资金,另一方面也可以使企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保持经营上的独立性,同时使企业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享的基础上更好地适应生产社会化发展的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
其次,直接融资强化了储蓄、投资的市场约束,有助于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直接融资的最大特点莫过于它的公开性,在证券的发行与转让过程中,企业投资领域与投资效果必须向社会公开,直接得到投资者的监督,由此构成的压力,使得企业在资源配置中不断追求创新。在市场选择机制推动下,资金将会流向高收益的投资领域,从而促进社会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此外,在直接融资中,企业需要向社会公开其内部信息,并接受信用评级机构的资信评级,从而把企业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因而,只有那些效益好、资信高的企业才可能在证券市场上筹集到资金,并在社会监督、评估下把资金配置到最有有效的投资领域。
最后,直接融资通过资金的重新组合和分配,有助于实现巨额资金的快速聚集和有效使用。直接融资不仅有助于沟通资金盈余部门或储蓄主体与资金亏细部门或投资主体之间的联系,促进资金流动和集中,而且在利益机制(股息、利息)作用下,能有效地调动社会上闲置或半闲置的资金,促进储蓄和投资的增长。
直接融资及其市场除了融资功能外,更重要的是产权交易功能,通过产权交易实现投资主体的分散管理,改善企业运营机制,通过资产重组置换激活沉淀资产,提高资产效率;通过产权交易市场的运作实现整个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直接融资在运行过程中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首先,融资成本相对较高。融资成本一般包括两部分:交易费用和资金使用费用。前者是指在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交易费,如委托金融中介机构发行证券的手续费、注册费、代办费、证券印刷费等;后者是指支付给证券投资者的利息、股利,即筹资者使用资金所付出的代价。一般情况下,证券融资成本高于银行间接融资成本,其原因有两个:一是证券融资(特别是债券融资)的风险比较高,二是证券融资的信息成本(企业必须向最终投资者公开内部信息所发生的信息传递成本以及由此引起的机会成本等)、代理成本比较高。
其次,调控能力相对较弱。不论是银行间接融资还是证券市场直接融资都存在出资者与融资者之间利益协调与控制问题。融资过程涉及的3个经济主体(出资者、融资者、中介机构)都受一定的利益动机支配,出资者追求高收益、低风险;融资者追求融资成本最小化;中介机构追求的也是高收益、低风险。即使证券市场组织得非常严密,三方利益也难以协调。原因在于证券市场交易的证券本身没有价值,它的价值是由预期收入,而不是现实收入决定的。因此,保护出资者权益、协调各方利益、实现公平交易,是保证直接融资正常运行的突出问题。
最后,证券交易投机性强。由于证券的特殊性和证券交易特有的投机性质,直接融资的运行不仅受客观经济条件变化的影响且极易受人为因素、心理因素等方面的影响,而这些又影响证券价格的非正常波动,导致融资效率低下。
(二)、间接融资的优缺点
间接融资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在这种融资方式下,在一定时期里,资金盈余单位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或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证券,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将集中起来的资金有偿地提供给资金需求单位使用。资金的供求双方不直接见面,他们之间不发生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是由金融机构以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身份介入其中,实现资金余缺的调剂。间接融资同直接融资比较,其突出特点是比较灵活,分散的小额资金通过银行等中介机构的集中可以办大事,同时这些中介机构拥有较多的信息和专门人才,对保障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有独特的优势,这对投融资双方都有利。
银行作为金融中介,不仅聚集转移储蓄、促使储蓄转化为投资,而且通过货币供给、信贷投放发挥融集增加资金供给的作用,只要信贷扩张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就可以利用银行信用在没有通化膨胀的情况下融资。从企业的角度分析,通过银行中介进行间接融资的优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融资速度快。与发行股票、债券相比,长期借款筹资,一般所需时间较短(不需做证券发行前的准备、印刷证券等),如申请、审批、发行、销售等),程序较为简单,可以迅速获得资金。
2.融资成本低。由于举债融资,利息可在税前支付,因此可减轻利息负担,比股票融资成本要低得多。在一般情况下,银行借款成本也低于债券筹资成本。
3.融资弹性大。融资企业与银行直接商定贷款的时间、数额、利率等。在用款期间,企业如因财务状况发生某些变化,也可与银行再协商,变更借款数量及还款期限等。因此,借款融资具胡较大的灵活性。
4.利用银行借款融资,可以发挥财务杠杆作用。
间接融资对资金的限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融资风险较高。与股票融资体现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关系不同,间接融资体现的是债权债务关系。贷款者将存款者的资金贷放出去,他本身并不是企业资产的最终所有者,融资者借入的也不是资产的所有权,而是一种资金使用权或债务。银行在这里仅仅充当一种信用中介,是债权债务关系的集合,它拥有对企业的相对控制权,也就是说,在融资者能够按照契约规定履约付款时,银行并不拥有对傿的控制权,如果企业不能按合同履约,则企业控制权会自动转移到作为债权人的银行手中。因此,间接融资,特别是银行借款对企业具有硬约束。
2.限制条款较多。这些条款可能会限制企业的经营活动,影响企业今后的融资能力。
3.使用期限较短。银行的信贷资金并非可以全部用作长期投资。一般来说,银行在一定时期内沉淀下来的资金主要用于满足企业短期资金融通需要,特别是活期存款的存取间隔期限很短,而供应给企业特别是投资项目的贷款却要在项目建设开始投入到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几年内才归还。这就要求这部份信贷资金在银行的沉淀时间至少与项目建设期一样长。
4.融资数量有限。由于银行受存款数量的约束,信贷资金的来源也是有限的。在贷款数量方面,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被告规模控制,因而企业从银行融资的规模总是有限的,有时并不能满足扩大再生产的需要。而从理论上讲,企业证券融资规模是无约束的。
5.没有融资主动权。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融资数量的多少、期限的长短、利率的高低一般由银行对企业的借款申请审核后决定,主动权掌握在银行手中,企业处于被动地位。
资金是一个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资金筹集是企业理财的开始,在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发展速度方面具有重要的影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深化,企业筹资方式和筹资渠道相应地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向,有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等多种筹资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即企业不可能享有无条件使用资金的权利,必须付出相应的报酬。对于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筹集到的资金,在日后的经营收益当中,企业有必要按一定的比例从所得收益中提取部份资金,作为当初筹集资金时所要付出的成本代价-资金成本。
四、短期融资与长期融资
公司的融资结构不仅仅阐明了公司的资产和产权归属及债权约束程度,还反映了公司融资风险的大小,即通过公司融资总额中负债综合和权益的比重,以及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所拥有的比重大小来考量公司是否面临偿债风险,这两个比重越大,公司的风险就越大,融资结构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程度和经营状况及财务情况。正确的融资结构既是公司资产高效运作的结果,也是其起点,因此确定合理的融资结构对企业生存、发展至关重要。
(一)、短期融资的概念及方式
短期融资是指筹集企业生产经营的构成中短期需要的资金,其使用年限一般为一年,主要作用是满足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对资金的需要,这包括了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交税费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筹措资金。短期融资的特点是筹资速度快,容易取得;筹资弹性大,限制条款少;资本成本低;筹资风险高,腾挪余地小,需要较强的财务调控能力。
短期融资的方式主要有商业信贷、银行借款、商业票据和短期融资券;涉及进出口业务的还有进口额度、出口打包放款、出口押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短期融资方式。
(二)、长期融资的概念及方式
长期筹资是指筹集和管理可供企业长期(一般为1年以上)使用的资本。长期筹资的资本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新项目的开发与推广,生产规模的扩大,设备的更新与改造等,因此这类资本的回收期较长,成本较高,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较大的影响。包括权益资金和长期负债资金。权益资金不需要归还,企业可以长期使用,属于长期资金。长期借款和长期债券虽然需要归还,但是可以持续使用较长时间,也属于长期资金。习惯上把1年以上的债务资金称为长期债务资金,长期筹资还包括股利分配,股利分配决策同时也是内部筹资决策,净利润是属于股东的,应该分配给他们,留存一部份收益而不将期分给股东,实际上是向现有股东筹集权益资本。
长期资金筹集的常用方式包括发行股票的筹资方式,吸引直接投资的筹资方式,向银行借款的筹资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筹资方式等。
我们可以从企业财务管理理论中看出,企业的债务大体可以分为两种结构:短期融资和中长期融资。之所以这样划分,是因为两种融资方式有着很大的区别,短期融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基于日常经营活动的银行信贷,长期融资的资金主要依靠股权融资、长期银行贷款和其他的长期融资渠道,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长期投资,是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根据资本结构理论,企业必须保证营运资金和资本性资金的合适比例,才能以最低的资本成本保证企业的有效运行,为企业创造最大的价值。
五、降低融资成本的对策
(一)、降低中小企业民间融资成本的对策
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普遍偏高,一方面是由于被金融机构拒绝的比率高,另一方面是由于获得资金需支付的使用成本高。要降低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成本,需从多方面对中小企业提供支持,这需要政府、正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企业自身等方面的共同作用。
1.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一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板或二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允许更多的资信良好、实力较强的中小企业进入债券市场,降低债券发行门槛,支持它们发行多种形式的资券融资,如高收益债券(垃圾股),让一些成长潜力大但实力不足的企业能够以此融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选择多了,民间融资的利率自然会调整到一个较低的水平。同时,二板市场为风险投资提供了成功退出的市场渠道,有利于促进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公司的成长,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帮助中小企业迅速成长。二是充分发展和利用各类产权交易市场,使广大的中小企业可通过私募股权、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等方式进行融资。三是发展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鼓励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公司,给予其一定的优惠政策,如新加坡对风投公司的前5-10年完全免税或降低资本收益税等。此外还可以发展典当、租赁等多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2.拓宽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途径。在我国,借鉴英美等国经验,特别设立了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比较容易管理,设立层次较少,经营机制灵活,管理成本比较低,资本规模较小,非常适应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应允许具有一定规模的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参与组建或参股社区银行、民营银行和其他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组织,如财务公司、信托租赁公司、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融资性担保公司、股权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等,并实行强行登记备案制度,将各方面条件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民间融资机构转变为合法民营金融机构,具有合法公开向社会融资的功能。合法公开社会融资,可以在一定程序上降低民间资本来源成本,降低民间借贷资本。此外,金融业引入民间资金,也有利于打破国有企业的垄断行为,降低存贷率差,降低民间融资的成本。在发达国家,银行业存贷利差通常为1%,但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存贷款处差则高达3.06%。由此可见,我国各大银行低效率下的垄断暴利、民众财富被剥削的严重程度和中小企业银行融资所承受的利息压力。引入民间金融,打破正规金融的垄断地位,与正规金融竞争存贷款客户,由自由市场形成一个合理的放贷利率差,有助于降低民间融资的利率。此外,民间金融机构往往是金融产品创新的发源地,有助于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二)、降低中小企业机构融资成本的对策
1.中小企业要注重改善自身融资环境。中小企业要想真正解决融资难的问题,首先就要过信用关,要以信取资。中小企业必须加大自身信用制度的建设,规范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信用意识,这是解决融资困难的根本所在。从实际成本情况来看,当中小企业与银行第一次发生借贷关系时,审批手续比较复杂,往往还需要支出大额的公关费用,所以初次借贷时的执行成本将很高。而当企业与银行建立一定的信贷关系后,复杂的信贷审批手续也可以得到简化;多次交往后积累的交情也能降低公关费用,所以企业的执行成本显著下降。关系型融资能显著改善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融资成本,因此中小企业选择关系型融资符合其融资成本最小化的目标。
2.要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金融机构应继续拓宽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创造公平的融资环境。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通过指导意见的方式,鼓励各商业银行采取各种贷款品种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也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有些国有商业银行已开始对中小企业积极经营小额贷款业务,今后,还有可能成立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社区银行,以具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3.要放松市场管制,逐步推动利率市场化。从目前放宽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限制,过渡到最终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贷款利率水平,并允许对其所提供的便利服务收取合理的费用,以此来促进商业银行按效益与风险原则,不断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与优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4.建立中小企业评级制度。以信用等级作为判断贷款信用可信度的标准,并把企业的信用信息提供给银行等机构,这是赢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信任并获得项目资金筹措的一种有效手段。 同时必须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构建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包括政府性担保机构、民营商业性担保结构和企业间互助担保机构
六、总结
在实际工作中,我国企业一般存在两种资本结构和资产结构不对称的情况:一种是在资本密集型企业,企业拥有大批的不动产或大量固定资产,而其相当一部份是由流动负债来维持,使得企业财务部门整天忙于反复的借贷过程,流动压力过大。另一种是在技术密集型企业,固定资产所占比重相对较小,而企业长期负债偏高,造成企业大师资金沉淀或闲置,资金成本上升。对于出于的第一种情况,如果企业经营正常且前景看好,则通常可采用长期抵押借款等长期融资方式来筹资,如不动产开发公司、大型成套设备制造厂等等,对于第二种情况,则往往采取压缩长期融资、增大短期融资数额的办法,来提高企业资金利用效率,降低企业资金成本。用短期性融资来源满足短期性资产配置,长期性融资来源满足长期性资产配置,是为均衡。
参 考 文 献
期刊论文 创业投资合约控制权和融资结构的研究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4,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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