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二、公司税收筹划概述
三、公司税收筹划的现状与问题分析: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例
四、公司税收筹划的优化措施探析
五、结论
内 容 摘 要
要想实现税收筹划,必须在悉心研究税法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行业性质,精心安排经济活动,具体表现在:1、针对不同税种的特点;2、针对不同的税收要素;3、针对不同经济活动方案的税负差异;4、针对国内不同地域,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负差别,就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实际操作,分析不同的税收筹划具体思路、基本方法对于企业的税负差异影响,从而统筹安排最优的经济活动方案。通过对房地产企业经济活动方案的选择,具体探析运用:1、税收优惠政策;2、纳税期的递延;3、转让定价筹划法;4、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等基本方法的优化措施,认识到公司税收筹划作为新生事物,伴随着国家税收调控作用的不断增强,其势必成为公司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税收筹划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税收筹划”对于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说是一项新课题,在这个问题上,国外专家学者们有过许多论述:美国W.R.梅格斯博士在与别人合著的、已发行多版的《会计学》中说道:“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税收筹划……,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税收是税收筹划的目标所在。”另外他还说:“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少缴所得税,这个过程就是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作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它的基本特点是合法性,不同于违反税法的偷税、逃税、抗税、骗税等行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在法律允许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所取得的收益应属合法收益。税收筹划是纳税行为发生之前,通过对经济事项的规划、设计、安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如果一项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其计税方法已经确定,再去人为的“筹划”就属于偷逃税款,不能认定为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一个企业长期的系统工程,关系到不同的纳税期,不同的税种,不同的环节与部门,具有很强的综合性。需要在税收筹划中,综合考虑不同税种总体税收负担和各纳税期的衔接;不同部门和环节的员工统一认识,同心协力;事前事后首尾相连,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税收筹划的能力水平。同时,税收利益要和企业的总体利益相协调,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的短期利益,还要考虑长期利益;不仅要考虑纳税人所得的增加,还要考虑资本增值等诸多方面。
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是:首先,对税法进行悉心研究,包括对现行各税种和税收各要素进行研究;其次,对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进行精心安排,国内纳税人要对经济活动在国内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而跨国纳税人需对经济活动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全盘安排;最后,纳税人将其经济活动与税法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实现纳税人的税收筹划目标。具体来说,税收筹划可以分税种进行,可以分税收要素进行,可以分经济活动进行,还可以分地域进行。
二、公司税收筹划概述
税收筹划是利用税法客观存在的政策空间来进行的,这些空间体现在不同的税种上、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上、不同的纳税人身份上及影响纳税数额的基本税制要素上等,因此应该以这些税法客观存在的空间为切入点。
(一)、选择税务筹划空间大的税种为切入点
从原则上说,税收筹划可以针对一切税种,但由于不同税种的性质不同,税收筹划的途径、方法及其收益也不同。实际操作中,要选择对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税种作为税收筹划的重点;选择税负弹性大的税种作为税务筹划的重点,税负弹性越大,税收筹划的潜力也越大。一般来说,税源大的税种,税负伸缩的弹性也大。因此,税收筹划自然要瞄准主要税种。另外税负弹性还取决于税种的要素构成。这主要包括税基、扣除项目、税率和税收优惠。税基越宽,税率越高,税负就越重;或者说税收扣除越大,税收优惠越多,税负就越轻。
(二)、以税收要素为切入点
税收要素是各税种的细胞,税收筹划要深入到税收要素,才能取得实际效果。税收要素筹划的思路是:针对不同的税收要素,运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技术。税收要素筹划主要包括征税范围筹划,纳税人筹划,税率筹划,税基(收入、费用)筹划,税收优惠(减税、免税、退税、税额抵免)筹划,纳税环节筹划,纳税时间筹划,纳税地点筹划,纳税方式筹划,征税机关筹划。
比如,税基筹划,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利润总额。根据税法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通常不等于根据会计制度计算出来的利润总额。因此,在税收筹划上,要实现税后利润的最大化,从长期来看,必须实现利润总额的最大化和应纳税所得额的最小化。而利润总额是会计收益减去会计费用和损失,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因此,必须实现会计收益的最大化和收入总额的最小化,必须实现会计费用、损失的最小化和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的最大化,即扣除项目最多化,扣除金额最大化,扣除时间最早化。
再比如,税收环节筹划,增值税实行全环节纳税,前一个环节不纳税或少纳税,后一个环节就要多纳税,因此不会减少全环节税负。而消费税实行一次课征制,一般选择初始环节纳税,以后环节不再纳税。在税收筹划上,只要做到在该环节不纳税或少纳税,就可以减轻全环节税负。因此,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厂家,一般将其门市部实行独立核算,将其销售部门改组为销售公司,从而降低其应税环节的销售额,最终减少消费税税额。
(三)、以经济活动为切入点
投资管理阶段,选择投资地点时,选择在低税率地区如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以前可以选择沿海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鼓励的西部等地区,会享受到税收优惠;选择投资方式时,如果企业欲投资一条生产线,是全新构建还是收购一家几年账面亏损的企业?除考虑不同投资方式实际效益的区别外,还应注意到收购亏损企业可带来的企业所得税的降低;选择投资项目时,国家鼓励的投资项目和国家限制的投资项目,两者之间在税收支出上有很大的差异;在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上,尤其在两税合并以前内资与中外合资、联营企业与合伙企业、分公司与子公司,不同的组织形式所适用的税率是不同的。
经营管理阶段,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影响纳税。不同的折旧方法,虽然应计提的折旧总额相等,但各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却相差很大,从而影响各期的利润及应纳税所得额;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一般来说,在物价持续下降时,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的成本较高,利润相对减少。采购时,采购对象是不是一般纳税人也有很大的影响。
(四)、以地域为切入点
不同的地域,其税收负担往往存在差异。地域筹划思路是:充分利用国内不同地域、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负差别,统筹安排国内或跨国经济活动。地域筹划包括国内地域筹划和国际地域筹划。
1、国内地域筹划。目前,我国税收立法权基本集中于中央,税法统一。但不同地方的税收待遇差别是客观存在的,甚至相差很大。国内存在一些低税区,或称“国内避税地”,比如改革开放政策下的经济特区和沿海(甚至沿江)经济开发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政策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出口政策下的保税区,扶贫政策下的“老少边穷”地区,西部大开发政策下的西部地区,振兴东北政策下的东北老工业基地。这些地区分别享有不同程度、不同类型的税收优惠。因此,纳税人应选择注册地点、经营地点、分公司或子公司设置地点,减轻税负。还可适度运用转让定价手段,合法避税。而且,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地方将拥有更大的税收权限,各地或可出台不同的税收政策,那时国内地域筹划将大有用武之地。
2、国际税收筹划。加入WTO后,我国对外经济交往不断扩大,更多的外商来华投资,以及更多的国内企业走向世界,跨国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因此,国际税收筹划的前景十分广阔。国际税收筹划的思路是充分利用不同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差异,通盘安排跨国经济活动。国际税负差异往往大于国内税负差异,在国际上存在一些低税区,即国际避税地。有些国家和地区不征收任何所得税,比如巴哈马、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瑙鲁;有些国家和地区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比如瑞士、列支敦士登、泽西岛和根西岛;有些国家和地区所得税课征仅实行地域管辖权,比如香港、巴拿马、塞浦路斯;有些国家和地区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比如卢森堡、荷属安第列斯;有些国家和地区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大量税收协定,比如荷兰。这些国家和地区统称国际避税地。国际税收筹划往往要利用国际避税地,通过在国际避税地设置投资公司,并运用转让定价等手段,从而使跨国公司在全球经营中的总税负降到最低程度。
三、公司税收筹划的现状与问题分析: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例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施工及销售阶段的成本核算原则、经营方式及税法要求,分别从涉及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各个税种来论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一)、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在获取土地时应尽量取得减免税的优惠照顾外,更重要的是要增大扣除项目金额,缩小税基。在我国,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适当地处于较低一档的税率是有利的。在实际工作中,准确界定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如把普通标准型住宅的增值额控制在扣除项目金额的20%以内,就可以免缴土地增值税;在售楼时以售毛坯房为主,在出售精装修房时分别签订出售毛坯房合同和装修合同,将装修部分的收入以劳务收入的形式实现就可以减小征收土地增值税的税基;采取投资的方式销售不动产,然后再进行转让不仅可以免交营业税,还可以推迟缴纳土地增值税,这些都是实现减少应交税额的有效方法。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需要从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来进行筹划,从而缩小税基,其中收入项目是指从事主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支出项目则包括成本、费用、税金及损失。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客户招待费和赠品)每年的支出金额都超过了税法规定的允许在税前抵扣的金额,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予以解决:客户招待费可从职员差旅费中支出的从该项扣除;业务宣传费也有销售收入0.5%的限额,赠品可打上宣传品的字样从该项扣减,从而合理利用其他限额,减少业务招待费的超限额。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宜采用直线法,这是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取利润主要是现房的销售阶段,虽然加速折旧法在回收投资成本时间方面优于直线法,也要视房地产行业的景气状况而决定,若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可以享有一定的减免税期,应该尽量把利润集中在减免税年度,推迟释放折旧费用。
四、公司税收筹划的优化措施探析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筹划法,是指纳税人凭借国家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国家为了扶持某些特定产业、行业、地区、企业和产品的发展,或者对某些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在税法中作出某些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从税制构成要素的角度探讨,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税收筹划主要利用以下几个优惠要素:
1、不予征税方法。不予征税方法是指选择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不予征税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方案以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每一种税都规定有明确的税收征收范围,相对于具体税种而言,只对纳入征税范围的经营行为、所得或财产征税,对于没有纳入征税范围的则不予征税,纳税人可以在对照税收政策、权衡各方面利益的前提下,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作出事前安排,在多种备选方案中选择不予征税的方案。
2、减免税方法。减免税方法是指选择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可以享受减税或免税优惠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方案,以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许多税种国家在规定征税的具体政策同时,对于特殊的经营活动或纳税人,通过减免税优惠政策作出照顾或鼓励的政策规定,纳税人可以对照国家减免税的优惠政策条件,事前对其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安排,以求符合条件,办理相应的报批或备案手续,享受减税或免税。
3、税率差异方法。税率差异方法是指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税率差异,选择税率较低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方案,以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纳税人可以对照政策规定,在多种方案中进行选择,以适用较低的税率。如《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不同的区域规定高低不等的适用税额。正是由于这一税率差异,纳税人应在权衡各种利益的前提下,对投资区域、投资行业、经营方式等作出筹划,以适用相应的低税率。
4、分割方法。分割方法是指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选择能使计税依据进行分割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方案,以实现或是不同税负、税种的计税依据相分离;或是分解为不同纳税人或征税对象,增大不同计税依据扣除的额度或频度;或是防止税率的爬升等效果,以求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
5、扣除方法。扣除方法是指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使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计税依据中尽量增多可以扣除的项目或金额,以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一般地,所得税都是以纳税人收入或所得额作必要扣除后作为计税依据的,即使是以收入为计税依据的流转税,也规定有不少项目可以在计税依据中扣除。纳税人应在发生费用或支出时,对费用的项目、性质、支付方式及票据使用等方面,事前作出安排,以求符合政策规定,在计税前扣除。
6、抵免方法。抵免方法是指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使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已纳税额或相应支出,在其应纳税额中予以抵扣,以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
(二)、纳税期的递延
延期纳税方法是指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将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当期应纳税额延期缴纳,以实现相对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延期纳税虽然不能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但对纳税人而言,纳税期的推后,相当于获得一笔政府的无息贷款,获取货币时间价值,有利于其资金周转。企业实现递延纳税的一个重要途径是采取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对暂时性差异进行处理。通过处理使得当期的会计所得大于应纳税所得,出现递延所得税负债,即可实现纳税期的递延,获得税收利益。
延期纳税如果能够使纳税项目最多化、延长期最长化,则可以达到节税的最大化:1、递延项目最多化。在合理和合法的情况下,尽量争取更多的项目延期纳税。在其他条件(包括一定时期纳税总额)相同的情况下,延期纳税的项目越多,本期缴纳的税收就越少,现金流量也越大,可用于扩大流动资本和进行投资资金也越多,因而相对节减的税收就越多;2、递延期最长化。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尽量争取纳税递延期的最长化。在其他条件(包括一定时期的纳税总额)相同的情况下,纳税递延期越长,由延期纳税增加的现金流量所产生的收益也将越多,因而相对节减的税收也越多。 (三)、转让定价筹划法
利用转让定价筹划法主要是通过关联企业不符合营业常规的交易形式进行的税收筹划。它是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之一,被广泛地应用于国际、国内的税收筹划实务中。
转让定价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经济联系的企业各方为了转移收入、均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交换或买卖过程中,不是依照市场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是根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或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之间的收入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
关联企业之间进行转让定价的方式有很多,一般来说主要有:
1、利用商品交易进行筹划。即关联企业间商品交易采取压低定价或抬高定价的策略,转移收入或利润,以实现从整体上减轻税收负担。例如,有些实行高税率的企业,在向低税率的关联企业销售产品时,有意地压低产品的售价,将利润转移到关联企业。这是转让定价中应用最为广泛的做法。
2、利用原材料及零部件购销进行筹划。通过控制零部件和原材料的购销价格进而影响产品成本来实现税收筹划。例如,由母公司向子公司低价供应零部件产品,或由子公司高价向母公司出售零部件,以此降低子公司的产品成本,使其获得较高的利润。又如利用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的政策进行转让定价筹划。
3、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劳务进行筹划。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劳务时,通过高作价或低作价甚至不作价的方式收取劳务费用,从而使关联企业之间的利润根据需要进行转移,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4、利用无形资产价值评定困难进行筹划。无形资产价值的评定没有统一的标准,关联企业即可以通过转让定价的方式调节利润,达到税收负担最小化的目的。如某企业将本企业的生产配方、商标权等无偿或低价提供给关联企业,不计或少计转让收入,但是另外从对方的企业留利中获取好处。
为了保证利用转让定价进行税收筹划的有效性,筹划时应注意:一是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二是考虑价格的波动应在一定的范围内,以防被税务机关调整而增加税负;三是纳税人可以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全方位、系统的筹划安排。
(四)、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
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就是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进行筹划的方法。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同一经济事项有时存在着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而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又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着不同的影响,同时这些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又都得到了税法的承认。所以,通过对有关会计处理方法筹划也可以达到获取税收收益的目的。
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存货计价的方法有多种,如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计划成本法等。不同的计价方法对货物的期末库存成本、销售成本影响不同,继而影响到当期应税所得额的大小。特别是在物价持续上涨或下跌的情况下,影响的程度会更大。纳税人就是利用其进行税收筹划的。如在物价持续下跌的情况下,采用先进先出法税负会降低。由于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可以通过改变销售成本,继而影响应税所得额。因此,从税收筹划的角度,纳税人可以通过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对发出存货的成本进行筹划,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使本期发出存货成本最有利于税收筹划的存货计价方法。比如盈利企业,其存货成本可最大限度地在本期所得额中税前抵扣,因此,应选择能使本期成本最大化的计价方法;亏损企业,应与亏损弥补情况相结合,选择的计价方法,必须使不能得到或不能完全得到税前弥补的亏损年度的成本费用降低,使成本费用延迟到以后能够完全得到抵补的时期,保证成本费用的抵税效果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2、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固定资产价值是通过折旧形式转移到成本费用之中的,折旧额的多少取决于固定资产的计价、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固定资产计价方面,为降低本期税负,新增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要尽可能地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面,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能够使用的年限,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是一个估计的经验值,包含了人为的成分,因而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采用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有利于加速成本回收,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可以使企业所得税递延缴纳。需要注意的是,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规定了最低的折旧年限,税收筹划不能突破关于折旧年限的最低要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方面,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等直线法(或称平速折旧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的加速折旧法。不同的折旧方法对应税所得额的影响不同。虽然从整体上看,固定资产的扣除不可能超过固定资产的价值本身。但是,由于对同一固定资产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会使企业所得税税款提前或滞后实现,从而产生不同的货币时间价值。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一方面可以在计提折旧期间少缴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可以尽快收回资金,加速资金周转。但是,税法规定在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计算,应该采用直线法。只用当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才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这与会计准则的规定是有区别的。纳税人应尽可能创造条件达到符合实行加速折旧法的要求,以便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折旧计算方法,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
五、结论
在现代经济条件下,税收作为企业的客观理财环境之一,如何依法纳税并能利用税收杠杆,谋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成为企业理财的行为规范和基本出发点。对于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企业来说,如何在税法的许可下,实现税负最低或最适宜,也就成为公司税收筹划的重点所在。而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和税务机关有可能因为一些问题形成各种争论,如何解决这些争论,也是税收筹划成功与否的关键。
企业的存在就是要盈利,而税收作为企业成本,是与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的,合理、有效地控制企业成本,取得利润最大化,是每个企业的经营目标。要达到这个目标,税收筹划是一个行之有效的途径。
由于税收筹划目前在中国还算是新生事物,尚处于摸索、学习和推行的初级阶段。因此企业对于如何通过税收筹划,进而合理、合法、有效地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资本回报率,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生机,还不是特别明确。甚至现在绝大多数的企业还没有自己单独的税务部门,只有一些具有实力的跨国企业设有自己单独的税务部门和税务经理。
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控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筹划工作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越来越大,也日益成为纳税人理财或经营整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参 考 文 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16年
2、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税务代理实务》,中国税务出版社,2013年
3、尹音频,刘科,《税收筹划》,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
4、张中秀,《纳税筹划宝典》,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年
5、朱青,《国际税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
6、刘奇红,《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避税筹划浅析》,市场论坛,2006年
7、林华凤,《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税种税收筹划要点》,财会通讯,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