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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我国保险运营现状及发展前景若干问题的看法

对当前我国保险运营现状及发展前景若干问题的看法
上传会员: panmeimei
提交日期: 2023-11-17 10:18:20
文档分类: 保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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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我国保险业运营现状和发展前景[1]
面对的问题
解决问题的几点看法

内 容 摘 要
 自1980年中国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行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备注1:由于数据口径和数据统计期间等问题不做数据引用]保险行业在优化资产配置,化解投资运作风险,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国十条的颁布和基本法的实施及互联网络的全方位覆盖,为我国未来的保险事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可是面对起步晚、底子薄、保险意识滞后、投放产品单一、专业人才缺乏、业务质量低下、营销渠道乏力、赔付响应速度迟缓、监管薄弱等诸多问题与发展速度很不协调... ...本文立足于中国保险行业的现状,探讨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试图为中国保险业的稳健发展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对当前我国保险运营现状及发展前景若干问题的看法
中国保险业现状[1]:
1、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年的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
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
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
二、中国保险业发展前景[1]:
1.保险市场体系化。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
2. 经营业务网络化和专业化。随着我国互联网络的全覆盖和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
3.市场竞争有序化。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 
4. .保险产品个性化。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个性化或叫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
5.保险制度创新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我们先看发展这个词,是个中性词。发展速度快和质量并没有必然联系。我们不能说我发展速度快,我的发展所带来的质量就高。那么我的发展带不出高质量怎么办?这就会产生负面的物质,我们称之为矛盾,矛盾的上升和激化必将阻碍发展,这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
我国保险业业务的快速发展就暴露了这方面诸多的问题。综合表现为:投放产品单一、专业人才缺乏、业务质量低下、营销渠道乏力、赔付响应速度迟缓、监管薄弱等诸多问题,归纳起来就是质量问题。这个质量首先是产品质量问题;另外一个是前端的营销渠道规划和建设的质量问题;还有一个就是理赔和服务的质量问题。
产品质量问题是个战略问题,面对产品同质化严重所带来的恶性竞争,作为公司的高层怎样制定出有特色的产品是关键。比如一款小小的短期人身意外险,条款基本相同,所有的寿险公司有,所有的财险公司也有,它既可以传统销售也可互联网销售,因为大家都知道它需求广泛,价格低廉,又有一定的保障。但是我们却发现同款产品各家公司在营销时突出自己特点的却很少,又因其价格低廉,业务员营销时对条款的适用性解释不到位所导致的出险后无法理赔,纠纷四起。产品在广大用户心中的形象很差。本来是保险普及的一块敲门砖,现在成了客户拒绝使用高端产品的绊脚石;这种现象充分暴露了企业营销员工的培训工作不到位,不重视。这种类似产品对客户不适用的例子很多不再举证。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强盛,一带一路战略思想的实施,走出国门的劳务人员会更多,中国公民海外短期人身意外保险产品有吗?比如,我国的企业出口一款机械设备,安装工人必须上门安装调试,为期三个月。就这样一款保障中国公民海外作业的人身意外产品在中国排名前五的保险公司谁有?所以产品单一是比较集中凸显的一个矛盾。
产品结构单一,缺乏产品开发体系。险种开发无论从速度、数量还是从质量上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这里我的建议是:“市场调研规划好、客户需求掌控好、引进人才把产品设计好、培训到位把产品投放好。别挤在一块瞎凑热闹。”
 无论是大公司还是小企业、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企业前端营销渠道的规划和建设的好坏是决定公司命运的前提。那就是做企业必须有人,有高素质的人才做支撑,有好的人事制度和好的激励体制做支撑,这是关键。
但是从目前各家公司的运营状态来看,营销渠道规划不明确,盲目建设。导致规划基本靠仿、建设基本靠抢的局面。模仿和抢单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创新,没有特色;造成只拼费用,不比利润,只拼关系、不比创新和特色,到头来只能钻进恶性竞争的怪圈。销售行为多为人情关系,裙带关系更甚发展为不正当利益关系。
走进几家大的XX公司你会发现,用人制度多为一人得道鸡犬升仙的陈旧陋习,唯亲是用。它表现为散兵游勇、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队伍,各自掌握零碎的资源,信口开河的拉保险。其表现形式为:由于产品适用性条款的认知度缺失、产品体系宽度不够甚至单一,为了业绩生拉硬靠。甚至使用正常营销手段以外的、达成双方共识的、互惠互利的、限额赔付的『营销』行为。 这种营销手段表现形式为团单和新开发的高效益险种。条款外双方协商,赔付达成互利共识,人为参与风险调控。 而不是基于整体规划,产品精准定位,条款正确配置,互动后被客户接受,客户能正确理解产品适用性的、合规的营销状态。它的隐蔽性很难受到监管部门的监管,如果不出现内部矛盾,基本是无法看到,危害极大。不仅仅是对社会主义金融机制的破坏(有洗钱嫌疑、贪污嫌疑、侵吞资产嫌疑),更是腐败滋生的摇篮。一旦出现问题受伤害最深的是保险人的切身利益。
理赔时上述关系更是明显,理赔和服务的质量问题决定着保险行业最终的利润和生存。保险公司的赔付工作是建立在合法合规基础上的、保险合同适用性下的理赔和服务。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和最终的赔付后的利润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你不能说我保费收入高,我利润就一定高;这要看业务质量。两者联系很紧密,营销过程中绝大部分的谈判时间要花在理赔服务上。所以理赔工作受到外界的干扰相对要高,这些来自各方的干预,裸露出诸多问题导致资源的严重浪费和风险的上升。
理赔是服务的最终保障环节,对人员的要求更严,专业知识要求更高,但是在现有的机制面前受外部干扰也最大。如果治理不好人情承保、关系承保、共识承保,理赔工作很难起色。打破不合规的利益链条,结束现有矛盾是值得探讨的。
基础构想是:在现有发展的基础上,拉框架、建机制、营销和理赔服务要做到分离中制约、制约中分离,营销可以是各家的,但理赔是一家的。进入大数据统一数据口径,互通互联,形成超级舰队,面对国外的保险企业竞争,先把自身的矛盾解决掉。
首先是搭建统一的数据平台。做到数据的统一,大数据时代不能是一句空话,所有保险企业销售系统可以统一,理赔系统更可以统一,销售和理赔系统除了有必要的数据接口外,要能做到管理上的绝对分离和高度的相互制约。 售前和售后不再受人为因素干扰,只受真实数据本身的调控。所以建议由国家监管部门坐庄,整合现有资源共同开发统一的销售和理赔一体化平台,只是平台;平台上的产品还是由各家公司自行开发,销售收入单独核算,数据统一汇总排名,赔付时后台只能看到承保客户的部分信息,看不到客户在哪一家公司承保,理赔结束后,才能显示承保公司信息,理赔结果由实际承保公司买单。这样做的好处,应该是统一数据统一口径,减少纠纷,减少人为干预,节约资源,减少营销时的跨底线承诺,为营销和理赔队伍的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后台理赔统一,用条款说话,用现场说话,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赔前不显示承保公司,赔后实际承保公司买单,就是为了避免来自行政的和人情的干扰。在建设理赔队伍上,制定理赔人员基本法,对查堪、核赔、核算人员进行有效制约,成立相对应的监管队伍对其实行有效监管。
这里所提到的统一首先是思想意识的统一,即:围绕保险使生活更美好,这个核心思想去开发设计产品、丰富产品;其次是系统应用的统一,即:营销平台的统一和理赔服务的统一。
其次我们简单说一下建机制问题,储备和提升现有人员的素质,留得住人,很重要。所以建立相应的机制很关键;得从实际工作出发,除去陈旧陋习,扎根基础工作;没有好的人事制度和激励机制,储备人才和提升现有员工的执业素质很难实现。
保险行业要寻求长远发展,现阶段有一股力量不可忽略,那就是代理人和代理公司。把这些代理机构联合起来,凭证零散代理机构的地理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品牌;采用集团化管理的模式,统一公司管理、统一股权管理、统一基本法,统一培训,各地机构自主开展机构规划、供应商选择、销售队伍的建设。机构联合,开发专业保险代理的专属产品,减少渠道冲突和产品冲突的影响;积极发展保险电子商务,网络保险突破了工作时间的限制,让客户和保险公司在任意时段内都可以进行沟通和交流,极大地延长了保险交易的时间。此外,在“互联网+”浪潮下,保险行业应抓住机遇。一是产业融合的新机遇。借助“互联网+”模式的广泛应用和大数据的精确定价、精确营销、精确管理,有利于打造一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二是管理优化的新机遇。在“互联网+”模式下,有助于实现集中管理和资源共享,并整合各种方式和渠道。三是技术性带来新机遇。保险业集团化经营在“互联网+”转型过程中,实现技术升级的转型提升,有助于构建符合大数据要求的数字化管理体系,建立以用户为中心的响应前台。复杂的问题要有简单的方法去解决才是地道。 
我们坚信不久的将来,我们国家的保险企业在不断创新和改革的体制下,为世界越来越多的客户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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