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到会员中心

文档题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的探讨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的探讨
上传会员: gwie123
提交日期: 2023-02-13 14:53:18
文档分类: 财务管理
浏览次数: 5
下载次数: 0
下载地址: 点击标题下载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的探讨 (需要:30 积分)  如何获取积分?
下载提示: 不支持迅雷等下载工具,请右键另存为下载,或用浏览器下载。不退出登录1小时内重复下载不扣积分。
文档介绍: 以下为文档部分内容,全文可通过注册成本站会员下载获取。也可加管理员微信/QQ:17304545代下载。
文档字数: 12616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的探讨
摘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已经形成一套初步的体系制度,对维护股市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信息披露涉及的违规、违法事件时有发生。绿大地等一批造假公司的曝光,说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不容乐观,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设、执法与监管等方面的完善还任重道远。因此,深入揭示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寻找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对策,仍是一个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现存问题的研究,剖析其存在的深层次原因,试图从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和为上市公司构建规范的外部生存环境两个方面入手,提出解决以上问题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 信息监管 制度建设

一、前言
(一)选题意义和研究目的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从无到有,已经形成一套初步的信息披露制度,对维护股市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信息披露涉及的违规、违法事件仍时有发生。绿大地等一批造假公司的曝光,说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不容乐观,我们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设、执法与监管等方面还任重道远。因此,深入揭示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寻找治理信息披露问题的对策,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质量,仍然是需要我们认真探讨的一个问题。
资本市场是一个信息流动的市场,充分的信息披露是保证资本市场效率的关键因素。提高信息的质量,对虚假信息进行有效的治理,是实现资本市场有效性的重要途径,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通过对信息披露相关问题的研究,找出虚假信息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和建议以规范信息披露,推动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1.国外文献综述
信息披露问题研究理论的系统形成在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公司制产生和施行之后。美国经济大萧条年代,资本市场上存在各种市场操控和欺诈、非法投机、公司治理恶化等明目张胆的不规范现象。通过不断地反省和思索,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就成为世界资本市场重点关注和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
迄今为止,国外关于信息披露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对信息披露的管制以及信息披露现状的原因分析等方面进行。
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实施《证券交易法》,从加强对上市公司有效监管的角度出发,对证券市场的市场操控、欺诈、公司治理恶化等不规范行为进行严厉监管。通过不断的完善各种法律法规等手段,以此建立起目前证券市场最完善的披露监管机制。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通过发布多辑《财务会计公告》和《改进企业报告》,主张从公司信息披露的最初端就加大力度提高其信息质量特征。从基础着手研究制定企业信息质量的评价标准来有效推动信息质量的提高。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来解释信息披露问题。“信息不对称现象”容易造成市场交易的利益失衡,由此引起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影响社会的公平、公正的原则。
信息不对称现象普遍存在于证券市场,其中,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的信息不对称是证券市场最普遍、最显著、最难控制的现象。信息不对称理论说明了为何一些公司能够通过会计造假而包装上市,欺骗广大投资者谋取私利,又不被及时发现的问题,实质就是上市公司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进行舞弊。
Lee(1957)、Saudagaran和Diga(1997)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对资本市场重要性进行了重点分析和阐述,指出了通过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实施资源的有效配置并解决投资中的不确定性,提高企业内部的透明度,有利于各方投资者做出相对正确的策略。
《博弈论与经济行为》(冯·诺依曼,摩根斯坦,1947)通过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追根朔源,将经济学中的“博弈理论”运用到资本市场。从各方所做的决策、所选的策略以及有效达成平衡状态的各种问题,来探究各种角色位于博弈位置上如何发生作用,从根本上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实现资本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
《企业理论:治理剩余索取权和组织形式》(迈克尔·詹森,2008)从企业内部结构、控制权分布等治理方式探究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对企业价值、企业行为的影响。根据对股东、董事以及企业管理者之间的权力分配的实证检验,表明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较大时,信息披露质量较高,信息造假的主动性减少,从而体现在公司价值及公司效率的提升。 
现代科技发达,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运用极大的丰富了信息披露的手段。通过将会计准则与计算机语言相结合,实现了信息的数据化、结构化和规范化,提高了工作的效率,而且约束了造假的能动性,大大降低了资本市场的信息含水量,有效促进了信息披露的规范发展。
2.国内文献综述
我国的资本市场尚不成熟,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研究起步较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在信息披露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已经形成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主体,相关行政法规、规章等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国内信息披露的研究主要涉及了以下一些领域: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保护研究》(张宗新,2009)一书中,作者通过实证检验,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角度出发探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通过建立投资者保护的量化指标——信息披露质量指数和基于投资者保护的信息披露制度重构的观点,分析信息供给、资源性披露、企业价值关系以及企业绩效关系的关系,有效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王雄元(2010年)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策略研究》中全面分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策略的理论基础、表现形式、动机、影响因素和监管方式,从强制性信息披露、资源性信息披露、披露时间选择、保密和披露方式的选择等方面来列举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策略的典型表现形式。上市公司基于自身总体策略和信息可信度角度进行自主有效信息披露才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治本之策。
陈国辉、张金松(2008年)在《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治理的博弈论研究》中突出治理财务舞弊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的重要性。从财务舞弊产生的原因出发,借助博弈论工具,构建了两个博弈模型:上市公司与政府监管和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从新的视角分析了产生财务舞弊的原因及治理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完善政府监管体制,强化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加强外部监督及职业道德建设等途径来治理舞弊,从而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2008年7月发布《中国公司治理报告:上市公司透明度与信息披露》中,通过对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治理信息披露、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披露、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以及证券发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信息披露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通过有效加强上市公司的透明度来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
从以上表述不难看出,大多数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研究从评测角度出发,有些过于偏颇,而本文试图还原问题本质来分析原因从而提出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法。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国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问题及治理,通过对我国信息披露的现状描述梳理出存在的各种问题,综合各种社会、经济因素分析虚假信息存在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方案。这是本文研究的主要思路。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随着各种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上市公司的监管机构的逐步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来维持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是确保建立公开、公正、公平资本市场的根本前提。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使市场环境处于灰色状态,是证券市场的一大公害。
2011年财政部发布了第21号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南京栖霞建设违规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以掩饰公司资金紧张;深圳一致药业对关联方交易和余额披露不实1.09亿元,未披露对关联方1.5亿元授信合同担保事项;烟台冰轮将不具有控制权的5家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多计资产8.66亿元、多计营业收入15.24亿元以虚增利润粉饰报表。非常明显,这三家公司都是采用虚构或者隐瞒交易事项的手段欺瞒信息使用者。它不仅误导了处于信息不对称位置的广大投资者、债权人的投资决策,同时削弱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功效,动摇了市场参与主体的投资信心,也为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和不良风气提供了温床。
2012年1月份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开展了2011年度证券投资者综合调查,了解投资者在2011年经济和市场环境下的投资行为和心理变化。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的亏损投资者接近80%,而被问及亏损主要原因时,62.05%的投资者人认同市场严重内幕交易导致中小投资者遭受损失,48.46%的投资者认为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缘故导致的亏损。这是证券市场的一大顽疾,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任重道远。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经过研究分析,可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信息披露真实性不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必须准确、客观、真实,不得虚假记载、误导或者欺诈,这是对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真实是信息披露的生命,是信息质量的基础和核心。具体来说就是对上市公司显示生产经营中的既存事实,不能虚假记载。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的本质是让投资者获得进行投资决策的有用信息,信息的真实性是投资者进行价值判断的依据,这就要求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能客观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这是上市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最终底线。
虚假信息不仅会误导投资者和债权人做出的投资决策,甚至会削弱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在资本市场上,不少上市公司为了经济利益或经营管理上的特殊目的,如保留一定的“利润储备”,以备以丰补歉等,或保持配股融资资格,提高股票发行价格等,蓄意歪曲和掩盖公司的真实信息,或不愿披露详细、真实的信息,公布盈利预测、税后利润及每股盈利等重要数据,以夸大自身的资产规模、经济实力和盈利能力。

(二)信息披露时效性不足

信息披露的时效性是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及时,信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披露,不能出现拖延或滞后披露。上市公司的经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由于信息不对称,投资者不能像公司经营者同样清楚的知晓企业经营的状况,所以上市公司必须毫无拖延的依法披露相关重要信息。
我国《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规定,中期报告于每个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后的2个月编制完成并披露,年报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这个规定提供了如此宽松的时间给上市公司,使投资者不能及时得到有关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同时也容易造成不合理的内幕交易,为上市公司制造种种误导股价的信息提供可能。
从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来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缺乏时效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定期报告的披露和临时信息的披露。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虽然大多数能够在规定的时间依法披露,但也存在拖延披露的倾向。比如,大多数的上市公司会选择在年报披露规定时间的后30天内披露,而在前30天披露的上市公司却是极少数。
临时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对股价会有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知情的信息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少公司没有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甚至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比如:对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对巨额委托理财不履行临时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缺乏及时性,为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创造了条件,从而使中小投资者利益受损,降低了信息的使用价值。
在投资机会瞬息万变的证券市场,时效性是信息披露过程中尤其需要关注的重点,因为只有及时的信息才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判断和决策。由“信息不对称原理”我们可以得出,及时的进行信息披露也是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的手段之一, 它能够最大程度地缩短相关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时间差,减少内幕信息被利用的机会,较大限度地保护公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信息披露规范性不足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中,虽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有所规定,但对大股东应披露的信息包含的具体内容,对公开披露信息的虚假性、严重误导性或重大遗漏方面,以及专业性中介机构公开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都没有明确的界定。
不少公司信息披露随意性大,含混不清,模棱两可,使得使用者难于理解和使用或者被误导。比如上市公司在报表中使用“暂不分配”或“拟在某月前不分配”等字眼,其实是为了诱导投资者对预期分红的期望心理。不少公司“乐于报喜,不愿报忧”,将有利的信息大肆渲染和披露,而对于不利信息低调处理、含糊其辞;信息披露缺乏严肃性,比如随意调整利润分配,中期报告未经审计便在报刊披露;中期报告过于简略,无法进行财务分析与评价;对于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及非经常性损益等新业务的会计处理缺乏规范,随意性很大,成为一些公司调节收入、操纵利润的途径。

(四)信息披露前瞻性不足

传统的财务报表以报告受托责任为目标,建立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以提供历史成本信息为主,以财务状况和财务资源为核心。这种反映方式虽然可以较好地满足受托责任的报告与评价要求,却忽视了企业未来成长能力、企业价值和企业财务变动等信息的披露。现在财务报告使用者主要是资本市场上处于流动状态的投资者,其信息需求变化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从关注历史信息转向对未来信息的关注。信息使用者要求提供有关企业未来活动和有助于预测、评估企业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经济指标和相关信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考虑的最重要因素是风险和报酬的对比。但现行财务报告表现出财务报表目标转化后的不适应性,缺乏有助于投资者可靠地评价投资的风险性、不确定性、预测盈利等有关未来的信息。

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失范的原因

影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通过对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的综合分析,主要概况为两个方面:公司自身存在的内在因素和外界环境的影响。公司自身存在的内在因素包括股东产权约束弱化、内部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不正当利益的驱动;外界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制度建设不完善、证券监管力度不够、违规成本低廉等。

(一)公司自身内在原因

1.公司股东的产权约束弱化
在我国,许多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或由国家投资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投资建成。《证券法》中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净资产的折股比例不得低于65%的规定,使得新公司的股权机构中国有股往往占有绝对优势。当前一些上市公司的现代产权制度还不能通过改革一步到位,股权过分集中的现象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改观,导致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其中由于国有股产权主体缺位,很难强化国有股股东对公司的产权约束和控制,由于社会公众股数量较少,股东较分散,也难以强化国有股股东对公司的产权约束和控制,从而造成这些公司的管理权失控,影响公司的治理效率,产生利益侵占效应,绝对控股的大股东为追求自身利益会不惜侵占其他小股东的利益。这种有缺陷的公司治理结构本身就难以产生对高质量信息的需求。
上市公司的质量是证券市场的基石,只有提高上市公司业绩,才能提高股票市场的投资价值,才能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可靠性提供根本保证。因此,上市公司若不真正转换机制,提高自身素质,虽然其在上市时圈到不少钱,也终将会被其低效的运作消耗掉,这将不仅是信息披露的真实与否问题,而将成为我国整个证券市场发展的隐患。
2.公司内部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
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层是由控股股东委派,极少由经过市场竞争选拔上来的职业经理人担任。这种选聘机制,使得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容易成为控股股东操控上市公司的“提线木偶”,他们一般只对大股东负责,而不是对全体般东负责,这就导致中小股民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管理层往往会对控股股东的要求惟命是从,甚至为了完成控股殷东的考核指标采取短期化的经营行为、侵犯上市公司利益,不能形成全体股东对经营者的有效约束。
其次,部分国有资本控股的上市公司激励机制扭曲,由于控股股东自身缺乏产权的激励与约束,其生产经营活动会受到各级政府的行政干预,会连带着上市公司当成国企看待,采用国有企业的一些管理体制,这就可能导致公司管理层非报酬激励多于报酬激励,精神褒奖多于物质奖励,使经营者的收入偏低,达不到有效激励;还有可能引起另外一种情况,就是部分经营者充分享受凭借其高管地位带来的众多好处,却对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不够重视,形成激励过度。
以上不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必然会对上市公司的业绩带来影响,而管理层为了种种目的,如完成绩效考核指标、实现职务升迁和保住再融资资格等等,、会采取利润操纵、粉饰业绩等行为,进行虚假披露。
3.公司利益驱动
追逐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最直接动机,为此不少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挺而走险,以身试法。为了获得通过正常经营无法得到的超额利润,从资本市场上“圈”到更多的资金,目无法纪,随便编造虚假信息。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对法人、自然人的信用确认和惩治机制,这使“道德风险”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广泛存在,很多企业就会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信息披露行为。参与到这个利益链条中的甚至有些中介机构和管理部门,为了“分得一杯羹”,在虚假信息传播过程中同样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二)外部因素的影响

1.制度建设不完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中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甚至有漏洞或抵触现象。诸如按照有关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需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布,但“重大事项公告”就被很多公司随意理解了,对已经完成且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应公告,对正在进行的或为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重大事项”则不必公告。证监部门对此无明确解释和约束,导致了很多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很久但迟迟不公告,以致有信息优势的机构投资者不规模抢购或抛售该公司股票时广大股民却还蒙在鼓里。
2.证券监管力度不够
目前,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管理涉及证券、财政、税务、工商等政府执法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监督机构以及媒体、公众等方面。但除证监会明确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进行管理外,其他部门各自为政,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违法违纪行为没有明确的责任,相互掣肘,不能形成监管合力。而我国证券监管机构体系还不健全,在监管时间上存在滞后,在监管范围上存在盲区,在监管处罚的方式及力度上缺乏明确的规范和条例。因此,在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上市公司虚假报告被揭露的概率很小。
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体系中,注册会计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现阶段,注册会计师在信息披露中的监督作用尚末得到良好发挥,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意见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为确保配股资格或免遭摘牌,不少上市公司管理当局拒绝按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意见对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即便因此被注册会计师发表“保留意见”,也要坚持原有的会计处理方法。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概率偏高,“购买审计意见”是主要原因之一。由企业管理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自己进行审计监督同时决定审计费用,这本身就是一种畸形的委托代理关系,而且会计师事务所正大力发展非审计业务,为了顾及巨额的非审计收入,在财务审计上,注册会计师也无法保证彻底的独立性。
3.违规成本低廉
从披露违规的上市公司现实情况来看,造假的预期成本大大低于造假行为可能获得的不义之财,便有了“博弈”的理由和冲动。上市公司信息造假不仅涉及企业管理当局,甚至还有执法部门渗入其中,使造价信息更加的隐蔽,增加了查处的难度。另外,上市公司的数量与日俱增,公告的信息也越来越多,其中虚假信息占了相当多的比例,可以说查不胜查,被揭露的概率很小。再者,我国公布的对于治假法规过轻过宽。不少条文只是罗列了“不得”等行为,没有“违反了作何处理”的后文,这样不仅威慑力不够而且明示造假行为与其成本的上限,对于激进冒险造假行为反而有了鼓动作用。

四、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对策

信息披露的质量直接影响着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投资者的决策,关系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然而,目前我国虚假信息披露较为严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阻碍了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经济建设进程。因此,如何治理虚假信息、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成了众多学者关注的焦点。通过前面对我国信息披露存在问题以及原因的分析,本文从两方面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从内因入手“强身健体”,严格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加大证券市场监管力度,为上市公司营造规范的外部生存环境。

(一)严格上市公司内部管理

1.促进上市公司产权改革
逐步调整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是股权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使公司承担更多主体的社会责任。同时应创造条件,减持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以及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以营造其有效运作机制。同时,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允许和引导基金、保险、养老金机构持股,促使其合理、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对股市的“稳定器”作用。
2.修改上市公司现行的业绩评价方法
在上市公司中,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管理当局业绩的评价多为硬性的财务指标,这必然会助长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粉饰行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现行的上市公司业绩评价方法必须予以修改。美国董事协会的业绩评价因素包括了以下八个方面:领导能力、战略规划、经营业绩、继任规划、人力资源管理、与股东和所有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能力、对外关系、与董事会监事会的关系。这些指标均可参考改进线性评价方法,完善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契约关系。上市公司的薪酬制度亦须进行改革,例如,实施认股权制度,这种避免以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为主的传统薪酬制度下管理人员的短期化行为倾向的方法,可以被推广普及。
3.提高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
所谓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续与措施的总称。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能够生存和发展的保证。我国很多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松弛,控制弱化,内部控制基础薄弱。只有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才能从根本上规范企业行为,加大对信息生产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以便能及时发现并有效纠正出现的问题,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提出以下建议:(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一套科学严密、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内部控制度,能成为防范风险、控制舞弊、提高信息质量、保证资产安全完整的“防火墙”;(2)创造良好的控制环境,加大内控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管理当局的认识,树立内部控制理念;(3)通过法律建设,加强外部监管,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发挥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权威性和监督作用,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以保证信息的可靠性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循。
4.提高会计准则质量,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制度
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既顺应中国经济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又充分考虑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借鉴了国际会计惯例,结合国内会计实务研究的最新成果,从质量和内容上对信息提出更高要求,披露要求更为严格,加强了外部监管者、企业管理层以及投资者对公司的监督约束作用,建立起一套符合国际惯例、适应我国实际的信息披露制度。但实务处理中的一些逅病并未得到妥善解决。比如会计准则的灵活性太大,一项业务通常可以有多种处理方式,有关会计估计设定的估价范围有企业确定,会给公司操纵利润留下较大的空间。增强会计准则的统一性兼顾灵活性,适当限制上市公司管理当局的选择空间,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的可比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在新会计准则从国际趋同的需要出发,考虑到我国尚处于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在有限的领域内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公允价值计量,使会计计量同价值紧密结合,同投资者投资决策的相关性增强了,但其操作结果带来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通过公允价值的调整来操纵利润等行为可能出现,所以必须确保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合理使用,使其有利于投资者决策。
公允价值的取得取决于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或者估值技术。我国很多资产尚未形成活跃市场,估值技术难度又大,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系数的确定又主要依赖于职业判断,切较多的受管理层和会计人员素质的影响。所以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来加强会计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性,在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尽量做出独立的判断,同时对公允价值进行有效监管,鼓励上市公司谨慎、适度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从而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可用。

(二)加大证券市场监管力度

1.加大我国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及处罚力度
上市公司的私利行为和相应的信息披露监管不力,是造成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公司的目标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只要信息披露中的违规做法结果能满足利益最大化,公司更有可能贸然选择违规行为。所以证券监管机构必须加大处罚面以及处罚力度以规范约束上市公司的私利行为。证监会下应成立专门委员会,除对有迹象显示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况的上市公司进行针对性查处以外,还应就上市公司年报建立正常的抽查复审制度,保持每年一定比例以上的抽查面。对于信息披露中存在虚假或重大遗漏行为的上市公司,证券监管部门应给子严格的处罚,采用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摘牌、停业等方式,严重的还应追究有关人员的民事和刑事责任。为了实现证券监管机构的有效监督管理,国家应从人力和物力上增加对证券监管机构的投入,使我国证券监管机构真止具备对证券市场进行全而监管的实力。
2.制定对我国证券监管机构的约束限制机制
中国证监会在企业上市的过程中,扮演了一个全能的角色,既负责新上市公司的资格审查,又负责日常上市处理,包括对事故的处理。他们对信息的需求是相互矛盾的,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监护人,他们不希望资本市场出现任何危机和事故,特别是源于自身的工作失误,从这一角度,中国证监会不希望企业借助虚假信息上市;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又是政府职能的部分,他们理应贯彻中央政府的主要方针、政策。所以证监会的身份很复杂。尽管证监会和证交所实行了不少的政策来维护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但是这些政策的主导者本身的角色就不明确且这些政策是直接依据单一的会计盈余指标进行制定和落实的。在这种政策的指导下可想而知是无法制定出完善的资本市场运行机制的。所以非常有必要对证监会进行约束并同时把公司治理机构的监督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引入监管范畴,着眼于信息的源头,以此提高信息披露监管的水平和效率。
3.削弱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
所谓地方保护主义,就是地方政府利用其手中的行政权力,对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在经济上实行差别待遇,对地方的企业进行保护,或者是对其违法行为诸如制假、售假行为,或者违反环保规定如污等提供保护伞。在现今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不仅拥有较大的资源配置权,而且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使得地方政府的竞争如同市场竞争。这种竞争必须在一定的秩序框架下才能正常运作,恶性竞争会导致地方保护主义。国家证券监督答理部门应加大对违规上市公司与地方保护主义的关联度调查,对于为违规上市公司充当保护伞的领导,要会同纪律检查部门严肃查处,才能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竞争规则体系和框架,使恶性竞争向良性竞争转化。
4.界定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职能
政企分开一直是改革开放的一项重点下作,但时至今日,政企尚未彻底分开,否则,就不会出现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的频频干预。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存在争利博弈。有些国有企业为了改组成功,在资产评估和财务报表上大作手脚,获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当地政府也往往支持这种行为。这种市政工程,既能筹集到数量可观的资金发展地方经济,又能提高地方政府的工作业绩,如国际大厦的上市。有了地方政府的支持,其他问题便会迎刃而解。只有真正的实现政企分开,才能使披露信息的各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才能使市场经济中的每个竞争者处于平等的地位。因而,应建立这样一种机制:政府不去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去“要数字”、“要利润”,而是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经济的健康发展出发,要求公司提供真实的财务报告。
5.发挥注册会计师在证券市场中的监督作用
在证券市场中,注册会计师所代表的第三方作为连接投资者和投资对象的重要沟通桥梁,对信息披露的高质量传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优秀的注册会计师会由于其专业的知识技能和高尚的职业操守而成为证券市场的第一守护者,能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起到事前预防、事前提醒、事前警示和事前阻止的作用。
我国应该逐步完善证券市场各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职责,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监管、监督作用。提出几点建议如下:(l)参考《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行为规范》的要求,强化这样一种观念,即注册会计师进行外部审计时,首先是对公众负责而不是对聘用公司负责,充分公正地行使其对公众的责任,体现“公众监控器”这一职能。(2)通过行政法规甚至对《注册会计师法》进行修订,来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查错防弊的职能,明确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目的既是鉴证又是监督,从而将查错防弊的责任明确落到注册会计师的肩上。(3)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与再监管。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提高审计质量,在技术上,严格执行二级复核制度,明确审计失败责任。为了使会计师事务所真正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可以建立健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体制,必须明确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监管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而非一项突击性的事务,相应地,应尽快制定监管工作规则以及有关的惩戒办法,建立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4)加大对违规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的处罚力度,加大注册会计师违规的成本代价,增加对审计失败的处罚威慑力。(5)建立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机制,注册会计师因串通舞弊或重大过失而致使投资者蒙受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参考文献

[1]陈汉文.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J].会计研究,2009,(4):14-15  
[2]毛洪涛.会计信息披露管制的理论思考[J].会计之友,2008,(3):86-87
[3]周婷婷.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4):12-14
[4]姜元东.会计信息披露趋势[J].商业经济,2004,(5):12-14
[5]杨克俭.关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思考[J].会计之友,2009,(6):8-10
[6]陈国辉,张金松.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治理的博弈论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8(1):24-26
[7]孙丽敏,徐云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的探讨[J].北方经贸,2004(1),12-13
[8]张五新.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思考[J].科技创业,2008(11),20-21
[9]朱康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与对策[J].会计研究,1999(5),7-8
[10] 迈克尔·詹森.企业理论:治理剩余索取权和组织形式[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11]冯·诺依曼,摩根斯坦.博弈论与经济行为[M].英国:牛津大学出版社. 1947
[12] 张力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分析[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13]张宗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保护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
[14]王雄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策略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本文由word文档网(www.wordocx.com)会员上传,如需要全文请注册成本站会员下载)

热门文档下载

相关文档下载

上一篇浅析会计准则变革对会计实务的影响 下一篇浅析公允价值在我国的运用研究—..

相关栏目

最新文档下载

推荐文档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