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保行政体制管理的存在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摘 要]:我国由于现行的社会体制所致,加上生产方式比较粗放,因而对环境的破坏非常严重,政府部门虽然也通过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保护,但整体效果并不明显。尤其是在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方面的漏洞,更让环境保护的注重形式而忽视进展。本文就我国环境保护行政体制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
[关键词]: 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
目录
一、我国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概述1
(一)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1
(二)其他各部门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2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质量负责制3
二、我国环保行政体制管理的主要问题3
(一)环境问题整体性和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分割的矛盾3
(二)行政部门间环境保护机构和职能的重叠问题严重3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机构设置不完善4
(四)不规范的授权导致环境保护职能无效4
(五)属地管辖导致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弱化4
三、我国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构建的对策4
(一)建立“法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为核心的行政体制4
(二)通过立法确立中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导地位5
1、 将环境保护行政职能统一到中央环境保护行政部门5
2、 设立国家环境事务会议制度,协调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5
3、 完善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制度6
(三)完善环境保护部机构组织的设置6
1、设置更为专业化的职能工作机构6
2、在环境保护部内部形成合理的职能配合和制约6
(四)加强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7
1、省级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地位的加强7
2、实施三级为主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体制7
3、鼓励地方各级政府间相互协调形成环境保护沟通协作机制7
(五)财力保证和技术支持7
1、 通过多种途径保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财力独立8
2、 实现多元化的技术支持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