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银企关系是社会经济中的基本关系,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银企关系是以银行为主导的产融结合的关系。自1996年初,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主办银行制度以来,我国实施主办行制度已经进入了实质性的运作阶段。广州市农村信用社由于自身机制的制约和历史原因,近几年发展远远落后于其他金融机构,主办银行制度这种新型银企关系模式没有在其中得到实施和推广。 本论文从广州市农村信用社的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将主办行制度与已有的联合贷款制度从内容、要求和监控机制等多方面进行对比分析,对在广州市农村信用社推行主办行制度进行可行性研究。 广州市农村信用社推行主办行制度后,可以扬长避短,提高银企关系的层次,加强银企之间的合作,从而提高农村信用社和关系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本论文的选题和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联合贷款制度,主办银行制度
目录
第一章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3
1.1 选题的背景3
1.2 选题的意义4
1.3 研究的内容与方法4
1.4 本论文的框架结构4
1.5 本章的小结5
第二章 广州市农村信用社联合贷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5
2.1 联合贷款制度产生的背景和原因5
二级法人(区县联社)6
2.2 联合贷款制度的内容6
2.3 联合贷款制度存在的不足7
2.3.1 不能有效防止和化解不良债务。8
2.3.2联合贷款制度的银企关系只是一种借贷关系。8
2.3.3银企不能互相持股,以股东身份参与运作。9
2.3.4 不能有效降低经济运行的成本。9
2.4 本章小结10
第三章 建立主办银行制度是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10
联合贷款制度的深化和发展10
3.1 主办银行制度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建立新型银企关系的现实选择10
身份参与企业经营管理11
3.2 货币作为特殊商品在运动中实现价值的需要13
3.3 维护金融秩序的需要14
3.5 本章小结17
第四章 由联合贷款制度向主办行制度过渡的可行性分析17
4.1 具备向主办银行制度过渡的宏观环境18
4.1.1政府的热情18
4.1.2 法制环境有所改善18
4.1.3 有较为完善的竞争市场19
4.2 从主办行制度的内容分析具备在广州市农村信用社实施的可行性19
4.3 主办银行制同样可以发挥农村信用社的长处,规避短处21
4.4 现实的开户制度和贷款证制度为主办银行制度的推行提供了有利条件22
4.6 本章小结23
第五章 广州市农村信用社推行主办行制度的实施建议24
5.1 主银行与企业的关系处理25
5.1.1 银行贷款处理26
5.1.2 与债券发行相关的服务处理27
5.1.3 持股28
5.1.4 支付结算帐户处理28
5.1.5 信息服务和管理资源的提供处理29
5.2 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银行间的相互委托监控处理29
5.3 监管当局与银行业的关系处理30
5.3.1 护航系统31
5.3.2 直接监察和制裁机制31
5.3.3 谁监控监管者32
5.5 本章小结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