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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一)外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二)内因是提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一)促进弱势群体收入的增加,减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和谐。
(二)巩固农业基层地位,发展地方经济,维护市场稳定。
(三)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一)要为农民收入增加提供主要支持力量。
(二)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突出作用。
(三)要为促进区域和谐做出显著成效。
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努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一)更新理念,构建新型体系。
(二)确立竞争核心,整合竞争优势。 (三)巩固网点优势,抢占“黄金码头”。
(四)瞄准竞争目标,统筹竞争机制。 1、加强队伍建设。
2、提升执行能力。
3、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培养创新人才。
4、推进经营机制转换、建立激励机制、绩效考评措施。
内 容 摘 要
近年来,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竞争力的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日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作为农村经济主导力量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增加农民收入、建设新农村、发展“三农”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仅要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更要努力承担起建设和谐社会中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尤其是在农村占主要市场的农村信用社近年来国家也不断加大政策倾斜,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改革也取得了一定进展和阶段性成果,法人治理和内控机制正逐步完善,各项业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这种环境下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以切实提高信用社的核心竞争力,充分有效地发挥自身资源优势是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