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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问题研究

税收筹划问题研究
上传会员: panmeimei
提交日期: 2023-12-27 13:06:48
文档分类: 税收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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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 8076
内 容 摘 要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避税”,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企业税收筹划逐渐成为企业降低税负,取得税后收益最大化的主要工具。但由于观念意识的障碍和相应的企业行为判断不准确,导致人们在认识上、理解上对税收筹划的内涵产生偏差和混乱,阻止了税收筹划发展。因此,正确理解税收筹划的含义,积极面对税收筹划的风险,寻找适合本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法,对企业更好地开展税收筹划这一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介绍了税收筹划的定义、意义、切入点、原则、方法等,通过对企业的主要税收法律政策研究,结合际情况,介绍了企业如何开展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为主要筹划对象的筹划活动,指出了纳税筹划的风险与防范对策,达到通过纳税筹划,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增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的目的。

税收筹划问题研究
企业做开发、做生产、做销售,其最终的目的不仅是最求利益,而且还要追求利益最大化。但是我国的税收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点,税款则是企业必须要无偿支出的资金。针对这一点,企业就会想尽办法少缴税、迟缴税或者免税,而税收筹划也因此而来。
税收筹划的定义及重要性概述
税收筹划的定义
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作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它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见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
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有利于企业经济行为有效率的选择,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有利于实现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增加国家收
入。
税收筹划基本方法
税收筹划的方法很多,而且在实践中也可以多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
利用优惠政策筹划法
利用优惠政策筹划法是指纳税人凭借国家税费规定和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
税收优惠筹划法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的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国家为了扶持某些特定产业、行业、地区、企业和产品的发展,或者对某些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在税法中作出某些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
从总体角度来看,利用优惠政策筹划的方法主要包括:
直接利用筹划法。国家为了实现总体经济目标,从何宏观上调控经济,引
导资源流向。制定了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为自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服务。
地点流动筹划法。从国际大环境来看,各国的税收政策不相同,其差异主
要有税率差异、税基差异、征税对象差异、纳税人差异、税收征管差异和税收优惠差异等,跨国纳税人可以巧妙的利用这些差异进行国际间的税收筹划;从国内税收环境来看,国家为了兼顾社会进步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税收优惠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或者选择在优惠地区注册,或者将现时不太景气的生产转移到优惠地区,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供企业的经济效益。
创造条件筹划法。现实经济生活中,在有些情况下,企业或个人的许多条
件符合税收优惠规定,但却因为某一点或几点条件不符合而不能享受优惠待遇;在另外一些情况下,企业或者个人根本就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无法享受优惠待遇。这时,纳税人就得想办法创造条件,从而享受优惠待遇。
从税制构成要素的角度探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主要利用以下几个优惠要素:
利用免税。利用免税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成为
免税人,或使纳税人从事免税活动,或使征税对象成为免税对象而免纳税收的税收筹划方法。各国一般有两类不同目的的免税:一类是属于税收奖励性质的免税,它们对纳税人来说只是一种财务利益的补偿。另一类属于税收奖励性质的免税,它们对纳税人来说则是财务利益的取得。利用免税的税收筹划方法能直接免除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技术简单,但适用范围狭窄,且具有一定风险性。
利用减税。利用减税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是纳税人减少应
纳税收而直接节税的税收筹划方法。我国对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税项目,对循环经济产业,对符合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从事农业项目的企业等给予减税待遇,是国家为了实现科技、产业和环保等政策所给予企业税收鼓励性质的减税。各国一般有两类不同的目的减税:一是照顾性质的减税;另一类是奖励性质的减税。
利用税率差异。利用税率差异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利用税
率的差异而直接节税的税收筹划方法。是尽量利用税率的差异使节税最大化。比如,A国的公司所得税是30%,B国为35%,C国为40%。那么,在其他条件基本相似或者利弊基本相抵的条件下,投资者到A国办公司可使节税最大化。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税收筹划的技术要点在于尽量寻求税率最低化,以及尽量寻求税率差异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利用分劈技术。分割技术,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所得、财产在
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劈而直接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许多国家的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通常都会采用累进税率,使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劈,可以使计税基数降至低税率级次,节减税收。比如,应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的适用税率是出20%,应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25%。某企业应税所得额50万元,则要按照25%的税率纳税,应纳所得税为12.5万元(50×25%)。但是如果企业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一分为二,平均分为两个企业,则相应所得税为10万元(25万元×20%×2),节减所得税2.5万元(12.5万元-10万元)。
利用税收扣除。利用税收扣除筹划,是指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使扣除
额增加而实现直接节税,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除额而实现相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方法。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各项扣除额、宽免额、冲抵额等越大,计税基数就越小,应纳税额也就越小,从而节税会越多。
利用税收抵免。利用税收抵免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是税收
抵免额增加而节税的税收筹划方法。税收抵免额越大,冲抵应纳税额的数额就越大,应纳税额就越小,从而节减的税额就越大。
利用退税。利用退税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税务机关退还
纳税人已纳税款而直接节税的税收筹划方法。在已缴纳税款的情况下,退税无疑是偿还了缴税的税款,节减了税收,所退税额越大,节减的税收就越多。成功的关键在于得到税务当局的承认。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尽量挖掘信息源,多渠道获取税收优惠政策。一般来说,信息来源有税务机关、税务报刊杂志、税务网站、税务中介机构和税务专家等几个渠道。
(b)、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尽量利用,没有条件的或某些条件不符合的,要创造条件利用。采用各种合法的或非违法的手段进行。
(c)、尽量与税务机关保存良好的沟通。在税收筹划中,最核心的一环便是获得税务机关的承认。
调整成本法
存货计价法的选择。由于企业存货价格随市场价格波动而变化,因此不同
的计算方法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也不一样。例如,在通货膨胀条件下,价格不断上涨,若采用先进先出法则补偿的只是先前购入材料的价值,用这部分补偿价值已无法再购到等量的相同材料,这会造成企业成本补偿不足,利润虚增,应补偿材料耗费的部分资金被国家以税收形式拿走等结果。而后进先出法则能较好的抵减通货膨胀带来的损失,较客观地反映企业的利润和成本,所得税款也较少。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对纳税的影响介于上两法之间。
固定资产折旧的税务筹划。提取折旧是对企业固定资产予以补偿的基本途
径,没有折旧提取,企业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都不可能实现。由于折旧要计入成本,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利润的高低,从而影响纳税。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作出对企业有利的选择。
费用列支法。企业应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列支费用,预计可能发生
的损失,以尽可能的缩小税基,达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首先,要使企业发生的费用全部得到补偿。其次,要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此外,对于税法有列支限额要求的费用尽量不要超过限额,对超过的部分,税法不允许在税前抵扣,要列入利润纳税。
纳税期的递延法
递延项目最多化。在合理、合法情况下,递延项目越多,,本期缴纳的税
收就越少,现金流量越大,节税就越多。
递延期最长化。在合理、合法情况下,递延期越长,,本期缴纳的税收就
越少,由延期纳税增加的现金流量所产生的收益就越多。
收入与利润控制法(转让定价筹划法)
 以内部成本为基础进行价格转让。这里又分为实际成本和标准成本法。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价格转让。包括外部交易的市场价格和成本加价。
税法漏洞筹划法
利用税法漏洞筹划法就是利用税法文字上的忽略或税收实务中征管方大大小小的漏洞进行筹划,属于避税筹划。其前提是合理、合法。
税收筹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税收筹划在我国企业税务操作中的起步时间相对较晚,再加上税收征管中所强调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许多企业对税收筹划的理解非常片面。他们认为税收筹划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作用不大,与税收筹划不当的后果相比,税收筹划的价值贡献度远远低于税收筹划的风险。另外我国征收环境目前还并不完善,这对企业税收筹划也予以一定的限制。总体而言,我国企业在税收筹划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税收筹划发展的税收环境有待完善。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参与全球进程的速度进一步提升,国内税收法律速度惊人变化,各种税收条款在短短几年内时间不短变更及变新。即使是针对同一税种,一年中可能会颁布更多条解释文件,或则是不同地区对同一种做出不同的公告解释,只要稍不注意,对该税种的相关法律的使用就会出现偏差的情况。这种情况真是由于我国税收发展环境的不完善和不健全,企业纳税人难以全面的掌握税法内涵,对税收筹划的应用难以扩展,使得税收筹划难以做到有的放矢。
税收筹划的目标单一,仅考虑税赋最轻因素。
对于税收筹划,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还存在这样的一种误区,就是税收筹划的目的仅仅是替企业减轻税收负担,使得某一种税收最小化。事实上,企业的经济活动是一个连续且复杂的过程,而且企业所涉及的税种通常并不是单独的一种而是多种税收相互交织影响。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目标不能仅仅定位于降低某种单独的税收负担,而且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的整体情况。
偏重税务机关权利的强化,忽略纳税人应有的权利。
当前,我国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被普遍定义为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过分强调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对纳税人进行监督管理,要求纳税人服从、被支配和履行义务,纳税人通常被当做税务机关的“被管理者”来对待。由此忽略了纳税人本身的权利,纳税人往往难以发挥能动性,与征税机关的良好互动关系也就难以形成,纳税人被看待是一种不得已的负担。
企业内部财务人员运作税收筹划存在风险。
为节约成本,不少企业开展税收筹划主要是通过自己内部财税工作人员来具体运作。尽管内部财务人员熟悉本单位的经营运作情况,但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企业内部财务人员自身知识以及自身利益的限制,难以通晓财务会计、法律以及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在税收筹划时很可能存在考虑不周或者侥幸的心理,这将导致税收筹划方案可行性缺乏,潜在风险较大,税收筹划的价值效应不能有效发挥出来。
解决税收筹划问题的切入点
选择筹划空间大的税种为切入点
税收筹划要瞄准主要税种。另外,税收筹划还取决于税种的要素构成。这主要包括税基、扣除项目和税收优惠。税基越宽,税率越高,税负就越重;或者说税收扣除越大,税收优惠越多,税负就越轻。
以税收优惠为切入点
选择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税收筹划突破口时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纳税人不得曲解税收优惠条款,滥用税收优惠,一欺骗手段骗取税收优惠;二是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条款,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避免因为程序不当而失去应该有的权益。
以税收人构成为切入点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凡是不属于某税种的纳税人,就不需要缴纳该项税收。因此,企业理财进行税收筹划之前,首先考虑能否避开成为某种纳税人,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减轻税收负担的问题。如在1994年开始实施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企业宁愿选择作为营业税而非增值税的纳税人,宁愿选择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为,营业税的总体税负比增值税的总体税负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总体税负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轻。当然,这不是绝对的,在实践中,要做全面综合的考虑,进行利弊分析。
以影响应纳税额的几个基本因素为切入点
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有两个,即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也越小。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就有了一定的空间。
以不同的财务管理环节和阶段为切入点。
企业的财务管理包括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资金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管理,每个管理过程都可以有税收筹划的工作可以做。比如,按照税法规定,负债的利息作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享有所得税利益,而股息支付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因此,债务资本筹资就有税务节税优势。又如,通过融资租赁,可以迅速获得所需资产,保存企业的举债能力,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以按照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减少了纳税基数,更重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进一步减少企业的纳税基数,因此,融资租赁的抵免作用极其显著。
促进企业税收筹划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实施税收筹划不仅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而且还能推动税收筹划相关方面的发展。为了使税收筹划在我国企业得到有效的开展和利用,针对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
增强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优化我国税收筹划环境。
企业在面对税务问题时,普遍都已税赋最小化的目标来衡量,这可能迫使企业采取非法手段来达到减税甚至是不缴纳的目的。企业的逐一性固然是一方面的影响因素,但是,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不全面也是导致企业进行非法逃税、漏税等活动的重要因素。
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等进行宣传时,应该将税收筹划作为宣传的重点内
容之一,对纳税人所拥有的税收筹划权利进行讲解和宣传,使纳税人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的合理性,扭转将正当税收筹划作为偷税漏税的观念。
经常在我国主要税务刊物上登载一些浅显易懂的税收筹划的文章或者案
例,扩大税收筹划的社会影响力,让企业普遍知晓和接受税收筹划的真正含义,使其树立税收筹划意识。
国家和各级税务机关需以官方身份对纳税人按规定税收筹划行为表示肯
定。更加有利于纳税人消除疑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税收筹划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引导企业和个人纳税者实施税收筹划。
积极遵循税收筹划的原则。
企业开展税收筹划要遵循不违法性、成本收益及综合利益最大化等原则,严格遵守这些原则是企业取得筹划成功的基本前提。
守法原则。税收筹划是在遵守法律前提下进行筹划活动。筹划行为所采
用的会计方法及手段应以具体的税收法律条款为依据,遵循税法精神,否则不可避免地要沦为避税甚至逃税。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而检查的依据就是企业的会计凭证利业务记录。因此,要求企业依法取得并保全会计凭证或记录,使其完整、正确。守法原则还要求企业正确进行纳税申报,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
成本—效益原则。企业的基本目的在于实现最佳经济效益,使企业投资
者利益达到最大化。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为了获得“整体经济利益”,而不是“某一个环节的税收利益”。因此,企业在税收筹划时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以判断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必要。税收筹划的效益是指它给企业带来的纯经济效益。即筹划后增加的经济效益。税收筹划的成本包括为进行税收筹划所花费的时间、精力、财力。只有在税收筹划成本低于筹划收益时,税收筹划才可行,否则,应当放弃筹划。
风险和收益均衡原则。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还必须充分考虑其风险性。税
收筹划之所以有风险,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及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有关。如果一切都是静止的。一切都可预测、可量化,那么就无风险可言。但在现实中,有的税收筹划是立足长期规划的,长期性则蕴涵着较大的风险性。例如,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国家可能调整税法,开征一些新税种,减少部分税收优惠等。因此企业必须使风险和收益适当地均衡,采取措施分散风险,趋利避害,争取最大的收益。
明确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权。
通过立法明确作为税收筹划主体的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利益、义务,确立税收筹划的规程、税收筹划的范围。明确作为税收筹划认证人的税务机关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确定税务机关对税收筹划认证的法律效应,使纳税人极其税务代理人和税务机关都有法可依,在进行税收筹划问题上有刚性的法律依据,避免再出现在对企业“税收筹划”的认定有分歧,企业认为是“节税”筹划,而税务机关则认定是避税,甚至是偷税。
大力发展税收代理事业促进企业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工作是一项综合的。复杂的、要求相对较高的工作,所以对文化水平高,业务技能较强的高素质税收筹划人员的需求也越来越紧迫,对税务代理机构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且即使税收筹划人员具有较强的也睡水准,也应坚持持之以恒的后续学习态度。因为税收政策不断变化,所以税务代理机构要时刻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准确把握最新的税收政策法规,以免形成税收筹划风险。税收筹划工作,除了拥有高素质的税收筹划人员外,还应有一套完善的税收筹划系统来收集准确的筹划信息,确保税收筹划工作顺利完成。
动态防范税收筹划的风险。
税收筹划人员首先要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税收筹划只能在一定的政策条件先,并且在一定范围内发生作用,所以无论如何是从事税收筹划的专业人员还是接受筹划的纳税人,都应当正式风险的客观存在,并且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和纳税事务中始终保持对筹划风险的警惕性。不要以为税收筹划方案是经过专家、学者结合本企业的经营活动拟定的,就一定是合理、合法和可行的,就肯定不会发生筹划失败的风险。
应当意识到,由于目的的特殊性和企业经营环境的多变性、复杂性,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无时不在的,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当然,从筹划的实效性来看,仅仅意识到风险的存在还是远远不够的。各相关企业还应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网络设备,建立一套科学、快捷的税收筹划预警系统,对税收筹划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实施监控,一旦发现风险,立即向筹划者或经营者示警。
加强我国税收筹划的人才队伍建设。
目前我国的税收筹划从业人员较少,整体素质不高,他们现有的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难以适应税收筹划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国需要加快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以适应税收筹划发展的需要。首先实施资格认证制度,为行业入门设置较高“门槛”,严格把关,保证进入本行业的人员素质,使这部分获取资格证的人员成为税收筹划工作的中坚力量。其次在高等院校开设税收筹划专业,专门培养有限的税收筹划人员。与此同时在管理类、经济类等专业再开设税收筹划课程,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打好坚实的基础。再次制定税收筹划人才的后续教育相关制度。
结 语:
在当前市场竞争如此巨大的环境下,强调税收筹划意识,把握降税收筹划方法,不断提升企业竞争能力,才能让我们的企业不断地发展壮大。

参 考 文 献
朱鹏祖,《探析企业整体税费负担及其变动的报告体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出版,2011-04
方飞虎,《不征税收入财税处理中应关注的几个问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出版,013年09月172期 
高献洲,《不征税收入特殊情况计征税收入可节税》,财会信报,2011-7-4(2)
程辉,《企业所得税中不征税收入的涉税处理》,注册税务师,20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代理试行办法》,1994-9-16日,国税[1994]2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修正),2013-6-2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
潘洪英,浅谈企业税收筹划【J】。科学咨询,2011(7)
王瑛,关于企业纳税筹划的综合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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