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到会员中心

文档题目:

我国银行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银行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上传会员: panmeimei
提交日期: 2023-12-18 15:39:23
文档分类: 金融学
浏览次数: 0
下载次数: 0
下载地址: 点击标题下载 我国银行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如何获取积分?
下载提示: 不支持迅雷等下载工具,请右键另存为下载,或用浏览器下载。免费文档不需要积分。
文档介绍: 需要原文档可注册成本站会员免费下载。
文档字数: 6375
目 录
一、银行结算的内容
1、银行结算的分类
2、银行结算的原则
3、办理银行结算的基本要求
二、我国银行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盲目发展,不利于银行结算手段彻底改善。
2、无序竞争,降低了银行结算的服务质量。
3、创新不多,限制了银行结算功能的充分发挥。
4、收费偏低,制约了银行结算收益的实现。

内 容 摘 要
近年来,我国银行结算制度进行了初步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但由于诸多原因,银行结算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因此,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建立新的银行结算体系,是当前银行结算改革的焦点。银行结算是社会资金周转的中介,是我国银行的主要中间业务,在过去数十年里为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银行结算在面临更大发展机遇与空间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银行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银行结算是指通过银行账户的资金转移所实现收付的行为,即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收代付,从付款单位存款账户划出款项,转入收款单位存款账户,以此完成经济之间债权债务的清算或资金的调拨。银行结算是商品交换的媒介,是社会经济活动中清算资金的中介。国内银行结算方式主要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卡、信用证等。
一、银行结算的分类
银行结算按结算形式,可分为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其中转帐结算按地区又可分为同城结算、异地结算、国际结算。
 (一)现金结算与转帐结算
 发生经济活动的双方以现金来完成经济往来的货币收付行为称为现金结算。发生经济活动的双方以信用支付代替现金收付,收付双方通过在银行的帐户间划转款项,来负担了结和清算收付功能的行为称非现金结算,也叫转帐结算。
转帐结算与现金结算比较而言,有许多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转帐结算便利货币交换,加速资金周转。首先转帐结算可以不受金额的限制,无论交易的金额多大,一张支付凭证就可以把成百上千万的资金往来结算清楚。其次转帐结算是通过银行集中清算资金,银行是各种经济关系互相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无论社会上的经济交往多么错综复杂,各单位之间的款项收付多么频繁,只要将票据送存银行,就能把各单位应付的款项付出去,应收的款项收回来,又方便又迅速。再次转帐结算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电讯条件和遍布城乡各地的银行机构网络。无论路途多么遥远,都可以通过银行的支付网络及时划转资金,大大缩短了结算的时间和距离。转帐结算在便利货币交换、加速商品流通和资金周转方面,大大优于现金结算。
 (2)转帐结算可以节省大量的现金使用,从而节约大量的流通管理费用。在社会生产不断发展、商品流通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如果大量使用现金就要付出大量的印刷费用;现金的运送和保管也要支付大量费用;不断循环清点整理钞票,要消耗大量的社会劳动,银行和单位都要为此增加很多出纳人员,在物力、财力、人力上都很不经济。使用转帐结算,用银行的支付凭证代替现金流通,可以大大减少现金的流通数量,虽然印制结算凭证也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和增加相应的办事人员,但与使用现金相比成本要低得多。
 (3)转帐结算有利于保证资金安全。转帐结算通过银行进行,无论怎样划转资金都在银行帐上。款项在银行之间,此付彼收,此收彼付,出不了银行的大门。遇有差错纠纷,有凭证可查,易于追索。
 (4)转帐结算可以吸收社会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建设。首先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和资金往来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必须在银行开立的帐户上有足够的资金,这就构成了银行的资金来源。其次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的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只是银行存款户上的资金转移,此增彼减,并不影响银行资金来源的增减。再次单位在银行办理转帐结算过程中,在款项未支付前,或者当款项已从付款单位帐户上付出,收款单位未收到款项时,会形成在途资金,银行可以加以利用。总之这些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待结算资金和结算在途资金,可成为银行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扩大银行分配资金的力量,从而有利于支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发展,提高经济建设速度。
 (5)转帐结算有利于进行货币监督。在我国目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期,货币结算监督是国家赋予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在转帐结算的形式下,银行进行货币结算监督有以下几个便利条件:一是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都要通过银行结算这一关;二是按照结算制度的规定,各单位办理结算都必须在结算凭证上填明资金的来源与去向,由谁付款,款付给谁,支付的根据,支付的数目以及支付的用途;三是转帐凭证无论怎样流通转让,结算凭证最后还是要回到银行,这样银行就可以掌握资金运动的来龙去脉,审查是否属于正常的支付,进行具体的监督。而现金是一种固定面额的抽象购买手段,可以自由流通,也可以循环使用,银行难以进行具体的监督。
转帐结算除了上面讲的优点外,与现金结算相比,也有其一定的局限性。如它要受到时间、地点、条件的限制,超过了银行的营业时问就无法办理;超过了规定的使用期限就失去了效用;甲地的支票不能在乙地使用;凭证填写的内容不全,银行会拒绝转帐;还由于办理转帐结算要有一个过程,无论如何迅速,总要一定的时间,无论如何简便,总要有一定的处理手续。现金则不同,它不受时间、地点、条件的限制,使用灵活方便。
 (二)同城结算、异地结算及国际结算
 同城结算也称本埠结算,是指同一城镇范围内各单位之间的转帐结算。按照我国现行《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同城结算中使用较为普遍的结算种类有支票、银行本票、委托收款等。异地结算也称埠际结算,是指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各单位之间的转帐结算。对于虽属于同一城市,但开户银行没有参加同城票据交换的结算,一般也按异地结算办理。异地结算的特点是:参加结算的双方距离较远,联系不便;结算地域广,涉及单位多,既有经济往来关系比较固定,订有合同的交易往来,也有临时采购业务。目前,异地结算使用的结算种类主要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国际结算通常是指国与国之间的结算。按照现行国际惯例,国际结算的方式主要有汇款结算方式、托收结算方式、信用证结算方式,以及汇票、本票、支票等信用支付工具。
二、银行结算的原则
银行结算的基本原则银行转账结算是一个复杂的收付程序。每一笔款项的结算都涉及到付款单位、收款单位、付款银行、收款银行等几个单位的多个环节的业务活动和资金增减变动。如果其中的任何单位和任何一个环节不按统一的规定办理,都会给结算业务的进行带来困难。因此为保证银行结算的顺利进行,付款单位、收款单位、付款银行和收款银行,应当严格遵循银行结算的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包括: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着多种交易形式,相应地存在着各种形式的商业信用。收付双方在经济往来过程中,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的资信情况自行协商约期付款。一旦交易双方达成了协议,那么交易的一方就应当根据事先的约定行事,及时提供货物或劳务,而另一方则应按约定的时间、方式支付款项。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银行作为结算的中介机构,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必须保护客户资金的所有权和自主支配权不受侵犯。各单位在银行的存款,受法律保护;客户委托银行把钱转给谁,银行就把钱进谁的账。银行维护开户单位存款的自主支配权,谁的钱就由谁来自主支配使用。除国家法律规定以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查询、扣款,不得停止各单位存款的正常支付。
 (3)银行不垫款。
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提供结算服务,起中介作用,负责将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转到收款单位账户,不给任何单位垫支款项。因为银行给其他单位垫支款项,事实上已不属于结算范围,面属于信贷范畴,会扩大信贷规模和货币投放。因此《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不垫款。付款单位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能用自己的存款余额支付其他单位款项,收款单位也只能在款项已经银行办妥收款手续,进入本单位账户后才能支配使用。
三、办理银行结算的基本要求
各单位办理银行结算,必须了解并遵守下列基本要求。
第一,各单位办理结算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结算办去的各项规定。
第二,各项经济往来,除了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可以使用现金以外,都必须办理转账结算。
第三,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办理转账结算,账户内须有足够内资金保证支付。
第四,各单位办理结算必须使用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并按照规定正确填写。
第五,银行、单位办理结算应遵守“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的结算原则。
第六,银行按照结算办法的规定审查票据和结算凭证。收付双方发生的经济纠纷应由其自行处理,或向仲裁机关、人民法院申请司解或裁决。
第七,银行依法为单位、个人的存款保密,维护其资金的自主支配权。除了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监督项目以外,其他部门和地方委托监督的事项,各银行均不受理,不代任何单位查询、扣款,不得停止单位存款的正常支付。
第八,各单位办理结算,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第九,各单位办理结算,由于填写结算凭证有误而影响资金使用,票据和印章丢失而造成资金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银行结算是社会资金周转的中介,是我国银行的主要中间业务,在过去数十年里为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银行结算在面临更大发展机遇与空间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盲目发展,不利于银行结算手段彻底改善。
  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加大了改善结算手段的科技投入,相继建立了系统内的电子汇兑系统,目前包括人民银行的电子联行在内,共有五个覆盖全国的异地清算网络。这些支付清算系统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存在不少问题。第一,五个系统功能趋同,重复建设导致资源浪费严重。第二,系统资源分割,作用有限。由于商业银行电子汇兑系统自成体系,不能解决跨行清算问题,这些相互独立的系统只能局部发挥作用。而系统内业务量有限,难以形成规模效益,投入产出效益不理想。而且,电子汇兑系统也没有解决市县两级清算速度慢的问题,造成各行承诺的“全国24小时到账”不能完全兑现。第三,进一步改进难度大。主要是各行在系统建设时,软、硬件没有统一的标准,数据信息格式不一给系统横向联网造成极大障碍,要进一步改造须投入大量资金。我国的银行卡网络建设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多家低水平重复建设,导致用卡环境一直未能有效改善,而支付清算系统也重蹈了银行卡网络建设的覆辙。
二、无序竞争,降低了银行结算的服务质量。
  目前我国银行结算竞争秩序还不规范,这集中体现在跨行结算业务上。一是时间长。同样一笔结算业务,跨行业务同城要晚一至二天,异地要晚三至四天;二是问题多。对代理解付的银行汇票吹毛求疵印章不清、密押有误等,搪塞拖延兑付。还有转汇业务也经常以各种理由退票等;三是查询难。银行之间的结算业务查询,电查函复或查而不复现象较为普遍,对客户直接上门查询也是马虎了事,极不负责;四是举报多。部分行把跨行结算作为竞争手段,肆意压票退票,这类违规占到结算举报近九成。跨行结算业务违规往往是部分行钻制度的空子,这给人民银行监管增加了难度,也损害了客户利益和银行自身信誉。
三、创新不多,限制了银行结算功能的充分发挥。
  我国银行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习惯将银行结算业务看作单纯的基础核算工作,忽略了它潜在的市场开发能力。从以下两个现象可以说明,一是银行结算工具与十年前相比没有大的变化,对银行本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客户有需求的结算工具缺乏积极性,有的是在人民银行组织推广下,勉强为之;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消费、投资、劳务等经济交易越来越多,对银行结算提出了需求,结算制度也允许个人开立银行账户、使用票据等结算工具。但银行对个人信用始终存有偏见,无形之中增加了个人通过银行办理结算业务的难度。我国银行业即将面临加入WTO后的激烈的竞争,要赢得竞争就必须搞好业务创新,但银行目前对结算市场的开发力度明显不够。
四、收费偏低,制约了银行结算收益的实现。
  银行结算现行收费标准依据《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这一标准与1989年颁布实施的《银行结算制度》基本相同。考虑到通胀和银行支付结算投入增加、设施改善等因素,目前的收费标准明显偏低。如,银行办理一笔汇兑业务要经过汇出汇入行四至五道手续,而手续费仅05元,实现收益与经营成本不对称。再如,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程度与信用贷款相差无几,但其手续费收入仅约为同档次贷款利息收入的3%以3个月为例,收益与风险严重背离。此外,从国内外比较来看,发达国家支付结算等中间业务收入占到利润总额的40%,而我国仅为1%,这与收费标准偏低有很大关系。结算收费标准偏低,难以弥补银行经营成本,影响了银行收入和对结算业务投入的积极性,制约了银行结算业务发展。以上问题,影响我国银行结算正常、健康发展,尤其在我国即将加入WTO,金融业面临外资银行强力挑战形势下,这些问题亟待也必须加以解决。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实行统一清算。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当前银行结算功能只需一个清算网络就能实现,这是我国银行支付系统的发展方向。具体思路是,由各行成立会员制清算机构,对现有软、硬件资源进行重组,实行投资分摊、资源共享,建立一个高效、安全、覆盖全国的清算网络,承担起银行的所有清算业务。采取统一清算除节约投资与运行费用外,还有减少人员,便于管理等诸多优点。必须引起重视的是,在网络建设过程中,应避免盲目追求速度倾向,做法上宜采取先局部,再整体,先中小金融机构,再国有商业银行等步骤,循序渐进地展开,确保网络质量。
(二)改变监管策略。
  对当前跨行结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银行除严厉查处外,适当改变监管策略也很有必要。主要从增强银行遵章守纪自觉性入手,人民银行可将银行结算的各项制度要求进行科学量化,通过定期考核、评比,对结算工作优异的行处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以扩大其影响,增强其信誉,提高竞争能力。反之,对结算工作长期较差或严重违规的行处实行公开曝光,通过客户选择等市场压力约束其行为。通过这种“由堵到疏”的监管方式转变,更有利于净化结算环境,提高银行服务水平。
(三)树立市场意识。
  市场经济体制下,银行作为市场主体,要牢固树立“市场至上”意识,银行结算要为支持经济发展服务。银行要根据客户和市场需要,积极开发新产品、拓展新业务。第一,开展市场调查,了解客户需求。银行要主动深入企业,或通过与客户业务往来直接了解客户需求。对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结算方式与方法,要提上议事日程;第二,广泛宣传,稳妥推进。新业务宣传要形式多样,让更多客户熟悉新业务并从中受益;第三,制定配套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新业务开办前,要有较完备的内控制度,避免新业务风险给客户或银行造成损失。
(四)调整收费标准。
  银行要发展必须要有正常的收入来源,其中自然也包括银行结算收入,调高结算收费标准势在必行。新的收费标准要在测算结算业务实际劳务支出与其他各项经营成本基础上,根据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在保证银行有一定利润的情况下,由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制订收费标准,提交国家物价部门发布实施。关于风险结算业务收费,建议根据具体风险程度,实行浮动收费,以体现风险与收益对等原则。

参 考 文 献
1、杨宁,《中国银行业综合经营现状及改革路径分析》,《金融与经济》2011年第10期
2、程世刚,《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工作 今年主攻八项任务》,《金融电子化》2011年第2期
3、暮狄,《现代支付体系提升时代新生活》,《中国金融家》2011年第1期
4、陈方正,《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同济大学出版社,2000年


(本文由word文档网(www.wordocx.com)会员上传,如需要全文请注册成本站会员下载)

热门文档下载

相关文档下载

上一篇我国银行结算体制的问题与对策 下一篇我国通货膨胀给商业银行负债管理..

相关栏目

最新文档下载

推荐文档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