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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上传会员: panmeimei
提交日期: 2023-12-17 10:31:39
文档分类: 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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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概述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现状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成因
四、加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建议和设想

内 容 摘 要
  在当前的国内外的经济金融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尤为突出,因而加强风险管理成为金融结构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在金融机构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信贷资产占总资产的绝对比重,因此,信贷风险的大小直接影响着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借鉴同业的改革经验和成果,对于建立健全适用于我国商业银行长远发展的全面信贷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信贷管理和加强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概述
这里我们要谈的风险是金融体系和金融活动的基本属性之一。风险分析和管理活动是商业银行所从事的全部业务和管理活动中最核心的内容。我们甚至可以把银行活动比喻为一种以(承担)风险换取收益的游戏。而信贷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最关键也最具挑战性的领域。随着金融市场日趋复杂、衍生金融工具不断发展,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暴露开始成倍增长,性质也更为复杂。银行业迫切需要一种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科学的风险管理手段。对于我国,目前金融市场自由化还处于初级阶段,贷款仍占银行总资产的绝对比重,这样商业银行面临最大的风险也是信贷风险。
所谓信贷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受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贷款无法按期收回本息而使商业银行遭受资金损失的可能性。这些不确定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盈利的不确定性,由于贷款合约利率一般是固定的,如果市场利率等因素发生变化,这笔信贷资产的实际盈利就会受到影响,信贷资产的收益就会出现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是指信贷资产损失的不确定性,损失的不确定性既包括数量上的不确定性,表现在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是全部收回还是部分收回,或者零收回;同时又包括时间上的不确定性,其具体表现就是,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能否在约定的期限内按时收回并不确定。客户没有归还到期贷款,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不想归还,另一种是不能归还;随着信用体系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更多的不良贷款将主要来自客户投资失败、经营亏损和破产倒闭等原因。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现状
自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国内商业银行在降低不良贷款上的确下了不少功夫,比如陆续开始尝试着建立“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任明确”的授信管理体制,后来又逐步引进了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和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尝试制定严格的信贷管理制度,信贷业务的完全程序化改革,规定降低不良贷款的指标等。但是不良资产仍严重偏高,尤其四大国有银行为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其中主要是历史上的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当然,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也是不良贷款形成不可或缺的因素。
目前我国评估银行贷款质量,对贷款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标准,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五类贷款的定义分别为:正常贷款,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关注贷款,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贷款,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可疑贷款,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损失贷款,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根据各国银行业经营管理的经验与教训表明,在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大量不良资产得不到有效处理是银行经营失败或爆发危机的根本原因。因此,信贷风险管理的主要对象就是后三类不良贷款。
央行近日宣布,从2012年6月8号起,将存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下调以后,1年期存贷款利率分别降至3.25%和6.31%,这是央行时隔三年半以后首次降息。央行同时宣布,8日起,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的1.1倍,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此前,按照央行有关规定,中国一般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不允许有浮动区间,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很显然,此次降息名为对称性降息,而实为非对称性降息,标志着我国利率市场化实质性的启动。从国内看,去年一季度以来,中国经济增速已逐季放缓。今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长8.1%,增速比上季度回落0.8个百分点,4月份投资、出口、消费数据则继续放缓。从信贷数据来看,经济增长确实存在下行风险,今年5月份,四大行新增贷款约2500亿元,且票据融资约占据三分之一。而发电量作为宏观经济的重要先行指标,从4月份开始就已显示经济下行部分已成现实,今年4月份发电量同比仅增长0.7%,5月份发电量负增长已是定局。5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济指数PMI为50.4%,较上月回落2.9个百分点,结束了5个月的升势,显示经济增速的短期回落。尚未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出口增速下滑趋势预计也难有大的改观。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复苏乏力,欧债危机复杂多变,并非一朝一夕能化解,中国外部环境不容乐观。此前,我国一般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不允许有浮动空间,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央行这次的实质性非对称性降息举动,发出更为强烈的利率市场化信号。存款浮动区间上限调整,有利于银行提供更高的存款利率,以保证存款增长;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下限调整,将使得贷款利率打折范围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从无到有”,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从大到小”,表明利率也将走市场化道路。这就意味着,央行更倾向于用市场化的手段,让银行有更多的灵活选择和自由空间。结合之前央行关于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推进时机基本成熟的表述,再配合今年以来资本项目开放、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加快,我国金融领域改革今年全面推进的势头已经形成,预计金融版图将在未来三年发生巨变,同时今后几年中,将有更多放松利率管制的政策出台,加大市场配置资金的作用。
尽管近些年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资产风险管理方面已取得明显的成绩和进步但存在的问题仍然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以质量为代价的扩张型业务战略和营销策略达不到利润增长的目的。
2、权限过分集中的贷款审批制度制约了信贷营销。
3、审批程序不科学。
 4、信贷分析得不到分析工具、时间、技能和报酬的支持,二次分析没有实现效率—风险最优化。
 5、缺乏科学的风险评级系统。
 6、缺乏信贷组合管理。
7、对操作风险缺乏控制。
8、国有商业银行由于体制等原因较难解决好激励机制。
9、银行、财政、国企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成为信贷风险管理矛盾的焦点。
10、国家通过行政手段控制新的不良资产形成难以对新增贷款实行严格的责任认定在金融活动中人们可以通过种种努力去消灭金融舞弊而金融风险却是不能够消除的只能是通过管理来控制金融风险和分散金融风险银行要想获得收益就要承担相应的风险由于风险和收益之间存在替代性只有通过市场竞争使银行规范自身的行为建立风险管理的机制在风险和收益之间求得平衡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成因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在强化信贷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上做了大量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信贷资产质量明显提高。但是,目前,不少商业银行存在着信贷风险控制理念和行为偏差,因此,强化信贷风险管理,提高资产质量,降低不良贷款比例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当前面临的紧迫而又繁重的任务。
从制度体制上看,大多数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贷款审查制度相对薄弱,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经营原则难以真正落到实处。从管理体制上看,组织结构不合理,条块分割,环节众多,责权不明确,还没能对风险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再加上各种风险管理政策综合协调程度不高,使管理决策层难以从总体上测量、把握风险状况。进一步来看,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缺乏独立的风险监控程序,使管理决策层不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信用状况。从经营机制上看,多数商业银行决策约束机制不健全,对经营决策缺乏有效的约束。从风险管理方面看,首先定位不够准确,大多数商业银行看重操作风险的控制,轻视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其他风险的防控,风险预警体系不完善,风险发现滞后、相关政策滞后、管理措施滞后、查处整改滞后,缺乏全面、统一、连贯的风险管理对策。其次风险分析工具不够,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局部分析多全局分析少,静态分析多动态分析少,对潜在的风险无法及时或准确预见,对风险的事前控制和防范能力不强。
当前国内金融体系的滞后性又制约了银行的信贷风险防控。首先,市场融资机制发展缓慢。目前,我国金融结构一个突出性的问题是直接金融比重过低,而间接金融主要依赖银行投融资。这使得,一方面资本市场不发达,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对银行资金过度依赖,商业银行承担了过重的资金融通的压力;另一方面银行资产大量集中于信贷,在投资软约束背景下,一旦经济景气下降,就很有可能造成大量不良资产。其次,金融市场不发达,金融工具缺乏。我国现阶段仍实行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这束缚了银行业务分散化的能力,金融创新动力不足,直到去年,又开始探讨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商业银行资金运用主要集中于贷款,资产证券化缺乏二级市场支持,缺乏有效的信贷风险化解和转移工具手段。第三,金融监管有待加强。银行同业间无序竞争,造成企业多头开户、多头贷款,信贷风险不断提高。
银行信贷工作内部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也对信贷风险防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表现为信贷员的道德风险。信贷员的道德风险行为可分为两类。一类可称为“腐败”,即信贷员可能利用贷款的贷前调查,直接与借款企业接触而获取“灰色”收入。一般而言,当人们的道德责任感不强,信贷员与银行一般职员收入差距不大,信贷内控制度不严格,腐败行为的收益很大而又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时,腐败行为就很容易在信贷人员中蔓延滋长。另一类可称为“偷懒”,这可以用委托—代理模型来分析,即委托人(银行高层管理者)想使代理人(信贷员)按照委托人的预期选择行动,但委托人却不能直接观测到代理人选择了什么行动。比如,委托人(银行高层管理者)不知道代理人(信贷员)是否已完全了解借款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代理人(信贷员)却了解委托人(银行高层管理者)不知道自己是否已完全了解借款企业的真实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使代理人“偷懒”,即在未完全了解企业真实的情况下就将借款企业的有关材料往上级报,最终可能使上级贷款审查部门做出错误的决策,导致信贷资金的损失。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所面临的信贷风险以及不良贷款无不与信贷人员的道德风险有较高的相关性。
加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建议
从上述来看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形成原因是错综复杂的,是宏观经济运行中诸多矛盾的综合体现和历史沉淀。这当中,有体制的原因,有商业银行自身经营不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的原因,有金融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的原因,也有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的原因等等。在金融全球一体化,中国加入WTO的现实下,我们必须深化商业银行改革,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下面,针对我国经济改革及商业银行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一系列加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建议。
以下方面推进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内部管控的建设和完善工作:
一是理念先行,强化内控意识与合规文化。完善合规管理架构和组织体系,制定合规手册,开展合规培训,强化合规意识,在全行树立“合规为本、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从高层做起”的合规文化。加强对全行员工的内控培训和教育,特别是案例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内控优先、稳健经营理念深入人心。充分发挥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各层级管理人员的表率和引领作用,树立科学的经营管理理念,并自上而下传导,在全行营良好的内控氛围。
二是强化治理,健全内控组织体系。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清晰界定并通过制度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内部控制职责,尤其是厘清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董事长与行长的内控职责边界;董事会应切实承担起保证银行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最终责任,借助于下设审计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开展对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管理评审;并将此纳入对董事会的评价和对董事的履职考评中。尽快确定相关的部门负责内控的建设与日常运行,以确保内控体系的完整性;在具体形式上,或者新设独立的内控部门,或者由合规部等现有部门承担该项职能,或者由相关部门组成专门的内控委员会。
三是突出重点,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以风险管理部为平台,强化“大风险”管理,建立起风险管理部对各类风险实行归口管理、各相关部门实行具体管理相结合的、覆盖各类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能,明确风险战略和偏好,推动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风险管理流程,强化审贷分离,切实做好信贷管理“三查”制度和贷款新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完善信贷风险管理系统,提高信用风险量化管理水平。将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引入专门的技术和专业人才,提高对这两类风险的管控水平。明确操作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流程;尤其是做好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操作风险管理,进一步提升操作风险防控能力。完善合规管理架构和流程,提高对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的识别、管理水平。
四是制度治行,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根据自身特色以及未来发展战略,城商行应进一步明确内部控制目标、方向以及风险偏好,在此基础上制定内部控制战略,指导中长期内部控制建设。尽快制定内控基本制度或称为管理办法,明确内部控制框架体系的构成、各环节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责任追究等事项,尤其是尽快明确承担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职能的部门,以解决目前内控建设混乱的状态。在各业务条线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编制覆盖各业务条线、各类产品和服务、各环节、各岗位的内部控制手册,强化全行内控意识,提高各岗位的内部控制水平,为内部审计开展内控评价提供依据;在条件成熟时,将其镶嵌入业务系统或管理系统中。建立制度制定协调机制,确保各部门出台的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与全行的基本内控制度保持一致,并保证各制度之间实现有效衔接。
五是多措并举,提升制度执行力。一是从源头抓起,提高总行管理部门,尤其是业务管理部门的业务管理水平,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制度编写能力。二是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基层分支机构能迅速、全面掌握制度的各项要求;并建立制度制定者与执行者之间的联系机制,确保执行者在执行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畅通渠道进行反馈,并得到及时解决。三是建立制度后评价机制,由制度制定部门和合规部门定期对出台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对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持续改进。四是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督促员工提高制度执行意识。
六是引领,提高内控电子化水平。强化“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科技发展策略,加大科技资源投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尽快启动对现有核心系统的升级换代,提高科技对业务发展的引领作用;开发建立全行性的数据仓库和数据平台,并建立涵盖全行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用性,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系统,提高现有信贷系统的风险预警和控制功能,并引入针对各类风险的专业风险管理技术;开发操作风险实时监控系统,提高操作风险防控水平;建立审计系统,实现手工控制向系统控制、事后监督向事前防控的转变,提高审计的电子化程度;进一步完善信息科技治理,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建立灾备中心和应急机制,确保系统运营的连续性和恢复性。
七是完善内审,健全内控监督评价机制。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内部审计职责,切实承担起批准内部审计章程、中长期审计规划,并对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监督的责任;改变现行审计部向高级管理层负责的做法,建立起内审部门直接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的汇报体系,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根据跨区域发展的新情况,向分支机构派驻审计经理,建立起总分支行之间垂直化的审计体系。完善审计部的人员配备,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审计水平。由审计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建立内控评价机制,定期对全行尤其是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对分支机构的考核中。
八是明确导向,优化激励约束机制。明确“风险为本、内控与业务并重”的绩效考核导向,改变过去那种考核中“重视业务指标,忽视风险与内控指标”的不科学做法;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适当提高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指标的权重,提高考核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内控风险责任制,对于违反内控规定、制度执行不力等给银行造成损失的,给予严厉处罚。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指引》的要求,对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引入延期支付薪酬机制,并制定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如在规定期限内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员工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银行有权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从而使相关人员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实现银行长期发展与短期发展的平衡、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平衡。
九是贷后管理方面的改进。贷款发放后,风险管理人员应该进行经常性、制度化的检查,将企业的违规行为发现、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检查内容来看,包括贷款资金使用情况、企业的日常经营情况、企业产品销售情况、管理层变动情况等,检查不能流于形式、而必须深入现场、深入企业。检查后需要撰写贷款后检查各忘录,提交信用分析报告,并根据贷款金额大小向信贷经理、贷款委员会或高级贷款委员会汇报。从检查频率看,短期贷款每3个月至少复查一次;中长期贷款每6个月至少复查一次;违约贷款必须每月向信贷经理、贷款委员会报告一次;到期贷款和超过60天的违约贷款必须向高级贷款委员会或董事会汇报。
从检查方式看,采用在线或现场检查。如果一笔贷款变成有问题贷款和现实地发生损失,审计部门首先要检查贷款的审批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如有差错,则哪一环节的差错就由哪一级负责。如果 一切程序正常、手续完各,则不需要任何个人承担责任。但是,即使是一笔不需要任何个人承担责任的贷款,当损失发生后,与风险管理相关的各个部门,包括风险控制部门和市场拓展部门都要进行“回头看”,做出检讨,汲取教训,并据以调整人员、改进流程、加强管理。而且,这一案例还要告知全行,让大家都能警醒。这就是“资源共享、经验共享、教训也要共同汲取”的原则。同时,通过这种风险管理过程,总结经验教训。
最后完善贷款担保制度,我们应该借鉴美国的抵押担保制度,其抵押担保成功之处在于设定了融资机构和二级抵押机构,并建立抵押保险,有效增强了贷款的清偿力。因此,在现有的《担保法》基础上,我国商业银行应尽快健全抵押担保制度。首先,应培育规范的抵押品二级市场,使各种贷款抵押物能够及时、顺利地变现。其次,可考虑由政府出面组建信贷担保机构,为长期、大额信贷提供担保。最后,国家应规定在一定金额以上的贷款必须设定担保,银行可视各个贷款品种的不同及申请人资信状况,要求提供合适的担保方式,并为担保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查。
将贷款与保险结合起来,可降低由于借款人的健康状况、偿还能力的变化而造成的风险。比如,法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家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中,都规定必须购买死亡险,借以减少银行信贷风险。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可将贷款与保险公司的有关险种、产品组合起来运作,如银行在发放某些贷款时,可以要求借款人必须购买某种特定保险,一旦借款人发生意外,不能偿还贷款时,保险公司向保险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赔偿金,而这笔赔偿金额应足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这样,既可以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与信贷风险,又有助于保险业的发展。
结 论
综上所述,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而言,实施信贷管理是我国商业银行在激烈的竞争中提高自身实力,成为真正的国际性大银行的必然选择。在信贷管理项目前后,商业银行必须立足自身实际,全盘考虑,放眼未来,这样才能使信贷管理为商业银行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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