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现状
二、中国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中国保险业发展的相关建议
内 容 摘 要
近几年来,中国保险业发展迅速,各项保险业务快速增长,保险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市场体系日益完善,保险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风险得到有效防范,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强,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但随着市场全面开放,我国的保险业一定能够在更广大的领域和更深入的层次上得到更加长足的发展。本文主要分析我国保险业发展状况和发展前景,并提出相关建议。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现状与前景
中国是具有五千年悠久文明史的泱泱大国,保险思想和救济后备制度有着悠久历史。早在2500年前,孔子就主张“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废疾孤独者皆有所养”。荀子提出“节用裕民,而善藏其余”、“岁虽凶水旱,使百姓无冻馁之患”。可谓做古老的社会保险思想。真正意义上的保险业在中国也已经有近200年的历史。早在19世纪初,英国东印度公司就在广州开办了中国第一家保险机构,主要为鸦片贸易服务。随后,越来越多的外资保险公司在广州、上海等贸易口岸设立了保险机构。多年雄踞全球保险业霸主地位的美国国际集团,其前身是美亚财产保险公司和友邦人寿保险公司,就诞生于1920年前后的上海滩。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保险业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建国初期,我国对保险业进行了改造、整顿,逐步确立了国营保险公司的领导地位。到1958年,受计划经济体制和“左”的思想路线影响,国内的保险业务基本停办。1979年4月,国务院同意恢复保险业务。由此,我国保险业在20多年的沉寂之后,重新开始焕发蓬勃生机。
一、中国保险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保险业发展,在多份重要文件中提出要大力发展保险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对保险业的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从2004年到2010年,连续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2006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保险工作汇报,研究保险业改革发展问题,随后发布了国务院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的高度,深刻分析了加快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提出了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为保险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下,我国保险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八个方面迈上了新台阶。
1、行业规模迅速扩大
改革开放之初,全国保费收入只有4.6亿元,到2010年已达1.45万亿元,保险业是国民经济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到2010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5.04万亿元,是2002年的8倍多,资本金超过4000亿元,是2002年的12倍。保费收入的国际排名上升到世界第6位,比2000年上升10位。
2、保险市场体系逐步完善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保险市场由中国人保公司独家经营。十六大以来,相继成立和引进了一批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数量从2002年的42家增加到目前的146家,已开展营业131家。其中:保险集团和控股公司8家,非寿险公司53家,寿险公司61家,再保险公司9家。另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9家。从保险公司资本国别属性看,中资保险公司77家,外资保险公司54家。此外,还相继成立了经营健康险、农业险、汽车险和责任险等专业保险机构。我国保险市场已经形成了多种组织形式、多种所有制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
3、保险改革深入推进
十六大以来,多家保险公司成功进行了改制上市。2003年,中国人保、中国人寿相继实现海外上市。其中,中国人寿创造了当年国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额的纪录。2004年,中国平安成为我国第一家以集团形式境外上市的金融企业。目前,共有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平安集团、中国太平、太平洋保险集团5家保险公司在境内外上市。通过改制上市,保险公司资本实力大大增强,经营理念明显转变,为长远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4、服务领域不断拓宽
在传统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基础上,保险业积极创新,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方面,我们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房保险等一系列保险服务;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我们开展了学生在学校的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煤炭开采等高危行业责任保险;在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我们开展了企业年金、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
5、保险资金运用向多领域扩展
过去保险业发展主要依靠承保业务,资金运用渠道比较狭窄,主要是存银行、买国债、买基金。近年来,我们在切实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稳健拓展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目前,保险资金投资涉及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股票、基金、公司股权以及境外投资等多个领域。为了防范保险投资的风险,提高保险投资水平,我们还成立了一批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实现了保险投资的集中化和规范化运作。
6、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效果
保险业是我国金融业中对外开放最早的行业。目前,除了规定人身保险公司中的外资股份不超过50%、外资不能经营法定财产保险业务以外,对外资公司已经没有其他限制。目前,世界上主要跨国保险金融集团和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都已经进入我国。同时,我们坚持“以我为主、安全可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和谐发展”的原则,注重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维护对外开放安全。在对外开放中,我们加强了保险监管的国际合作。中国保监会已经加入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国际养老金监督官协会等多个全球性保险监管组织,并当选为执行委员。我们积极参与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制定,参与国际保险重大事务,加强与几十个国家保险监管的交流与合作,中国保险业的地位和作用也在不断提升。
7、保险监管与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加强
近年来,保监会借鉴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核心监管原则,初步建立了以市场行为、偿付能力和公司治理监管为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框架,构筑了以公司治理和内控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的防范风险的五道防线。在监管实践方面,保险监管将进一步体现市场经济的要求,坚持依法、审慎、公平、透明和效率的监管原则。监管方式和监管重点也将产生重大变化,从运动式、间歇式、大清理转向常规的间接监管,在继续坚持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前提下,逐步向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方式过渡。2006年出台的一个文件《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的综合经营能力,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公司。我国保险业正积极探索与银行业、证券业,进一步更深层次的合作,提供多元化和综合性的保险。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促进保险业综合经营、健康、稳定的发展。2007年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规划》,明确了我国再保险市场中长期发展方向、目标与政策。在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原则下,保险公司经营风险预警系统、经营信息披露制度、首席精算师登记认可制度、保险公司评级制度和保险法定会计制度将逐步建立。同时,还将建立监管部门公共信息服务系统、新闻发布和公告制度,规范并向社会公开监管部门工作程序和审批程序,对监管部门及其人员的法律、行政与舆论监督和信访投诉制度的建设也将得到加强。保险自律组织建设将加快,比如将在保险行业协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如产险委员会、寿险委员会、保险中介人协会、保险精算师协会、保险会计师协会等。
8、全社会的风险和保险意识不断增强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全社会对保险的认识不断加深。从社会公众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从最初不知道保险为何物,到现在主动运用保险管理生产和生活中的各种风险。从政府层面看,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发挥保险业的作用。很多地方政府专门下发了支持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文件,并将保险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越来越多的部委也更加重视发挥保险机制的重要作用,保监会已与20多个部委开展合作,共同促进相关领域的保险业务发展。
尽管我国保险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起步晚、基础差,整体水平不高,与发达国家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主要表现为“四个不适应”。一是与国民经济发展整体实力不相适应。2010年,我国GDP世界排名第2位,但保费收入排名仅第6位。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世界平均为8%,我国为4%。二是与和谐社会建设不相适应。我国人均长期寿险保单持有量、医疗费用由商业健康保险承担的比例、财产和责任保险投保率、保险赔偿占灾害损失的比例,都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保险作用发挥得还比较有限。三是与人民生活水平不相适应。目前保险产品还不丰富,有许多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险种还不能提供,不能有效满足社会多层次、个性化的需求。保险服务跟不上,存在重销售、轻服务的现象,理赔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与金融体系改革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我国保险资产占金融业总资产的比例仅为4%左右,甚至低于很多新兴市场国家。
差距意味着潜力,意味着发展空间。保险业发展中的不适应,迫切地要求通过深化改革,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整个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切实发挥保险应有的功能。
二、中国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管理模式落后,经营机制陈旧。中国的保险业基本上还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传统经营方式,重规模不重效益,贪大求全,专业性不强,缺乏客户至上的服务意识,没有高效的资金运营渠道和手段。产品结构单一,缺乏产品开发体系。险种开发无论从速度、数量还是从质量上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专业人才欠缺,而又不注重培训储备,势必会给未来的竞争带来被动。保险法规有待完善,虽然《保险法》己于1997年颁布,但原则性的东西多,细则性的东西少,在操作上尚有许多盲点,不能满足保险业稳定发展的需要。
在人寿险方面,人们的投保意识更强。特别是养老类的保险。其中又以理财、分红类的保险为主。由于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在提高,“以钱生钱”的经济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将资产投入到这一类的保险中,具有了保值增值、避税的功能。其次,一般人认为生命价值远高于其他,因此,人们对于寿险的重视程度远大于财产险,但总体比养老类少。因为如理财、分红类的保险,不但解决了投保人的养老问题,而且也是一种投资理财的好方法。而对于财产类保险并不是人们不重视,只是在现在这个以人为本的社会里,人们自然而然地更重视一些关于生命类的保险。但在财产险中,也有一些细微的差别,人们对于盗窃险这一附加险的投保意识已超过了自然灾害险。这是因为,不管社会的发展有多好,犯罪现象总是有的,如盗窃的家庭是属于贫穷的,那么哪怕被盗少量的东西,对他们也是会造成一些损失;而对于一些富裕的家庭,那么一旦遭窃,损失的数目更多,因此,人们不希望自己遭受太大的损失,而这一附加险正好可以分摊人们的原本要由自己所承担的经济损失。对于一些非强制性保险,人们的投保意愿也在不断加强。主要可能是因为现在关于非强制性保险的宣传力度高了,而且有些社保无法解决的风险分摊可以有商业保险来帮助解决。而这里所说到的非强制性保险可指两个不同的方面:一是保险险种本身所包含的不强制性,而另一方面是指在一些强制性保险中的保额数量的不强制性。 例如车险的强制性保险,如第三方责任险中,虽然保险公司的数量在增加,车辆的数目也在增加,但人们对于这一强制性保险的投保意识也在不但加强,这体现在保额的增加,它的保额由最低5万至最高50万。过去人们一般投保额为5万,但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一旦出了事故,那么如果投保额越少,自己将付出越多,所以,越来越多的投保人将保额不断增加。而且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私家车,这势必会导致事故的发生率比以前有所增加。因此,人们对这一保险的重视程度越来越强。
三、中国保险业健康发展的相关建议
1、深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保险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思路是继续深化保险业的企业改革,继续落实各项改变措施,将改革不断引入深化,鼓励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社会资金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公司在境内外上市,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保险企业。继续培育多层次的保险服务体系,继续培育和发展国际的大型保险集团,允许保险公司根据市场地位和业务发展需要整合内部资源,成为主业突出优势互补的企业集团。完善保险市场的准入机制,增加市场主体,为保险市场注入活力。有侧重地批设专业性的养老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积极培育再保险市场,支持保险公司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参股设立保险公司,增强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整体承保能力。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鼓励和促进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创新经营模式,发挥专业经营优势,逐步建立同意、开放、有序竞争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市场体系。
2、提高监管水平,防范风险
要提高保险业监管水平,加强国际保险监督合作。一是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的制度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机构的处罚力度,切实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二是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积极探索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和手段,及建立动态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监控模式。三是加强与国际保险监督管理协会的合作。继续深入、广泛地学习国际保险业监管的先进经验,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逐步实现保险业监管的国际化。
3、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
对监管机构而言,当前和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是引导公司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要求,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是必须增强全行业发展的紧迫感,引导公司抓住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加快发展的步伐。二是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发展的全过程,实现规模、速度、结构和效益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只讲速度不讲效益,或者只讲效益不讲速度都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表现。要全面发展,就必须统筹兼顾不同险种、不同业务、不同地区的发展。要协调发展,就必须保持合理的业务结构,与形势发展相吻合。要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不仅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不能急功近利,涸泽而渔。三是必须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当前保险业存在的各种困难和矛盾,逐步消除结构不合理、人才短缺、效益下滑等影响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不发展,问题更严重,只有发展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要制定并实施人才战略,建立符合实际的薪酬与考核体系,协调好公司、股东、高管人员和普通员工的利益,通过改革与发展稳定队伍、留住人才,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4、加快培育保险市场主体
近年来,保险机构、中介机构明显增多,但实际上,现在的竞争仍是低水平的竞争、局部市场的竞争,县域市场的垄断仍然比较明显,在健康险、责任险等领域甚至没有竞争。竞争不充分带来的是保险服务面不宽,服务质量不高,人员安于现状,创新意识不强,业务规模也上不去。这种状况表明,当前我国特别是中西部省份市场主体数量仍旧不够多,尤其是缺少在农业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领域有专长的机构。随着保险业的全面对外开放,地域限制被取消,中西部地区可以考虑适当引进具有先进管理经验的外资保险公司,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建议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在这方面出台更加优惠的措施,在机构设置、人才引进、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5、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保险发展之路
我国的地域差异较大,发展保险要因地制宜,走地方特色发展之路。近年来,不少省份都把发展县域保险作为做大做强保险业的一项重要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县域保险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十二五”期间,应继续把县域保险战略引向深入,全面提高县域保险的广度和深度。一是继续巩固县域寿险,全面提升业务品质,改善业务结构,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大力推动县域非寿险业务,积极探索发展农业保险的新思路、新方法,为农民生产提供良好保障。三是推动产品创新,引导公司多开发一些市场前景好、效益好的产品,满足不同县域地区群众的差异化需求。四是积极探索新的营销模式,改进展业方式,降低经营成本。引导非寿险公司学习寿险公司在个人代理、兼业代理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多渠道、全方位拓展业务。
6、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逐步推行信息披露制度
一方面,要整合资源,搭建信息沟通平台。一是加强行业内部合作,建立客户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即建立代理人“黑名单”制度,约束行业内部,同时建立失信客户“黑名单”制度,使欺诈骗赔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加强与银行等其他行业的合作,探索在金融业内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客户信用数据信息对接。另一方面,要逐步推行信息披露制度,展现保险业良好的开放形象。一直以来,监管机构因担心社会影响,披露信息多侧重于政策宣传,很少公布监管处罚信息,在公开处罚信息方面的慎重,客观上助长了公司的违规行为。因此,逐步公开处罚信息,不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且对于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监管效率、展示行业开放形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十分重要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吴定富表示,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保险业,需要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保险企业,适应金融全球化的要求,加快建设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现代保险企业;要完善科学专业的现代保险监管,健全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和市场行为监管的现代保险监管制度,完善企业内控、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管理体系;要培育功能完善、竞争有序的现代保险市场,形成结构优化、功能互补、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促进原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保险集团和专业性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以及不同区域的保险市场共同发展;要创建诚信、和谐保险文化,发挥我为人人的精神,体现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弘扬团结、互助、和谐、友爱的保险文化。
伴随着新兴产业的腾飞、高新科技的发展、世界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保险行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在中国保险业发展面临良好机遇和广阔前景的同时,也承受着深化保险体制改革和不断创新的压力,保险公司将被推置于富有挑战和激烈竞争的保险市场之中。文章通过对中国保险行业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及探讨,指出了我国保险行业需要解决的问题,明确了未来前进的目标。中国保险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良好的竞争势头和快速的发展步伐,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改革以及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的经营是势在必行的。中国的保险市场潜力巨大,人民的保险意识逐渐增强,保险行业日益规范,保险保障更加健全,中国保险业将分阶段、有步骤对外开放保险市场,这是时代的呼唤,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相信通过不断地研究和努力,我国的保险业一定有一个更加辉煌的明天。
参 考 文 献
1、2006中国保险市场年报.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8.
2、王银成.中国保险市场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3.
3、刘愈.保险风险管理研究.科学出版社,2005,9.
4、徐文虎.中国保险市场转型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
5、王绪瑾 著《论中国保险市场模式的选择》,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