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农村信用社改革刻不容缓
(一)、改革是应对农村金融多元竞争格局的必然选择
(二)、改革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
农村信用社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二)、人力资源结构和管理落后,整体队伍素质低
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对策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二)、优化人力资源管理
内 容 摘 要
农村信用社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对解决三农问题至关重要。在目前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中,面临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人力资源结构和管理落后,整体队伍素质低等诸多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须针对这些问题及成因,提出相应的对策,才能更好的通过改革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发展 。本文明确了农信社改革的重大意义,围绕农信社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展开探讨,并给出了农信社改革的对策。
农村信用社改革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农业对于我国来说意义重大,我们常说中国是一个农业的大国,所以,农村的经济发展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是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想要更好的去激活农村的经济,关键的一步就是要把农村的信用社作为我国农村金融的一个基础,他也是在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长期的经营漏洞和政策上的不完善,使得我国的农村信用社在发展上有一定的困难。这就对农村的金融形势的稳定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在2010年1月,中央颁布的第7个“一号文件”中就再次强调了要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伴随着农村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农村中的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等不断的涌现出来,农村信用社不能再像从前一样一家独大局面。再加上农村居民对于投资渠道的不断增长,使得在未来的一些年中农村金融的竞争更加激烈,这就需要农村信用社更加的关注自身的改变以及怎样可以持续的在农村的金融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农村信用社改革刻不容缓
(一)、改革是应对农村金融多元竞争格局的必然选择
目前,在我国的农村,金融多元化的竞争的格局正在逐渐的形成,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有农业银行、农发行、邮政储蓄银行,随着新的农村金融机构不断的出现,我国的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等一些小的金融机构也在新农村的金融形势下不断的出现,并拥有了自己的位置;另外,一些外资的银行也已进驻到了我国农村中去。在这样的形势下,我国的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就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和严峻的形势,改革已经成为了我国农村信用社在未来的必然选择。
(二)、改革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上,必须要有大量的资金支持。在我国的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机构中,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的分布式比较广的,可以说我国的金融服务覆盖到了千家万户,农村信用社和我国的农业联系紧密,和农村的关系贴近,和农民的感情深厚。在农村,许多的经济活动都和农村信用社有一定的联系,目前,农村信用社已经成为了广大农民经济生活中一个重要的部分,这些都说明农村信用社是适合为“三农”服务的一个金融机构,这在我国的金融形式中有着不可替代位置和作用。
农村信用社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是产权制度的表现形式,体现的是利益的相互制衡,源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以有效控制内部人控制问题。目前,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仍然停留在浅层次上,农村信用社虽然建立了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但三会制度流于形式,法人治理并没有质的变化,主要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1、权力约束机制无法保障
农村信用社自身的“三会”未能形成相互制衡。根据改革的方案设计,省联社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对农村信用社完善内控机制和经营机制负主要责任,省联社高级管理人员由省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推荐,并经银监会核准任职资格后,按照规定程序产生,省联社的领导班子的日常管理与考核由省政府负责。这就是说省联社实际上对下级社行使的是行政管理权力,是一种法人治理结构的异化。
2、“三会”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首先,“三会”成员结构不合理。所有成员均来自于本社,无非职工自然人、法人社员参加,有的联社的理事会只有理事长、主任、副主任寥寥几人组成,剥夺了职工及非职工社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选举权等民主管理权利。其次,社员代表大会流于形式,社员代表大会是农村信用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监事会要按规定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农村信用社的一切重大事项也都要由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但事实上是年度工作会议代替了社员代表大会。第三,“三会”的议事规则、工作制度不严谨,有的联社始终就没有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导致了议事的随意性和混乱性,“三会”之间职责不清,错位、越位议事,工作不协调、不配合,甚至出现“权利相争”现象。第四,个别联社理事长角色转换缓慢。有的受传统管理习惯和既得利益的影响,对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心理上不适应,对应由其他经营层实施的职能和权利(如贷款审批权、财务开支)明放暗不放,亲历亲为,影响和削减了经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第五,监事会(监事长)成员的来源渠道及其职能决定了其名不副实的位置,很难做到独立于经营之外,独立于本社利益(甚至于不当或违法利益)之外,实施对经营管理层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处理。
3、信息披露流于形式,外部约束力弱化
深化农村合作社改革要求建立基本的信息披露制度和报告制度。从目前情况看,农村信用社在信息报告和披露方面做的工作还不够,好的方面如对发展前景、股东分红等披露得多,对存在的风险、必须披露的重大事项等披露的少,有时甚至只字不提,造成这种情况原因很多,但基本的就是一个,是怕披露了以后影响信用社的发展,其实并非如此,如实地向股东披露必要信息,有利于股东正常监督和决策,有利于农村信用社的稳健发展。
4、激励机制不完善,内控制度薄弱
农村信用社激励机制建设相对滞后。表现在工资分配、人员提拔任用、奖惩等方面,大锅饭思想严重,经营者的业绩与个人经济利益不相对称,工作积极性不高,近期信贷工作中存在的“惧贷”、“畏贷”现象就是一个典型的表现,这样对信用社的经营和管理产生的严重影响,不利于信用社的稳健发展,同时随着农村信用社业务的迅速发展,其控制风险愈加明显,部分信用社内控户和违规发放贷款等等,故此在完善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今天,提高内控管理水平,降低控制风险,仍是当务之急。
5、股权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
按要求,信用社改革应根据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调整股权结构扩大股范围。但是根据某市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真实性合规性调查情况看,截止到2012年10月底,其股本金总额为1004.7万元,其中自然人股963.9万元,占股本金总额的95.9%;法人股17万元占股本金总额的1.7%,投资股为零,如此股权结构不但使股东缺乏监督经营者的动力,而且也使他们缺乏行使监督权的能力,缺乏适时监控的机制。
(二)、人力资源结构和管理落后,整体队伍素质低
1、农信社人力资源整体素质偏低
随着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机构网点遍布城乡,人员需求量相应增加,系统内招工、近亲繁殖以及非金融专业入社成为基层农村信用社人员来源的主流,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知识老化,应变能力差,市场竞争力不强,加上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部分落后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存在“大才小用,小才大用,庸才重用”的用人不公现象。
2、农信社人才资源管理落后
由于创新意识不强,导致人才资源管理缺乏活力。特别是终身制现象普遍存在,冗员较多,人浮于事现象十分突出。加上劳动市场僵化、择业机会不平等,致使人才资源浪费严重,限制了劳动者潜能发挥,这些问题成为阻碍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提高的的一个重要因素。
3、员工结构不尽合理
年龄结构上,员工老龄化严重。目前农村信用社员工的年龄现状是倒“金字塔”,后备人力资源不足。以某市农村信用社为例,该市农村信用社共有正式员工4307人,30岁以下的员工仅占总数的9%,40-50岁的中老年员工占51%,年龄结构严重失衡,老龄化严重。在专业知识结构上,专业技术人才缺乏。调查显示,该市农村信用社中计算机专业、法律专业人才不足,而像投资、理财专业人员几乎没有。在学历方面,大专文凭学历以上的占67%,但有许多是党校、函授获得的证书,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的不足7%,员工整体文化素质不高,制约了新业务的开展。
三、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对策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1、健全“三会”制度、选好“三会”成员
“三会”组成人员的素质结构是否合理将决定“三会”职能作用的发挥。因此,需要精心选拔“三会”组成人员:首选“三会”人员组成结构要合理,既要有联社领导班子、基层社主任、业务骨干、职工代表,又要有信用社外部人员,如农户代表、企业代表等。信用社系统外人员在社员代表中的比例应不低于70%,其中农户股东人数不得少于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理(监)事会成员中信用社人员的比例不得高于三分之一。其次“三会”人员的素质结构要合理,既要有经营管理方面的人才,又要有财务、法律、经济、金融方面专业人才,要求第一个成员都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敬业精神,从而保证其有效行使决策权。特别是要按照法定程序精心选拔好“三会”负责人,即理事长、主任、监事长。
2、明确“三会”职责,做到相互制约。
“三会”的职责、权力要明确、具体。包括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职责;理事长、监事长、主任职责,使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权力划分要做到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设,实现相互制衡,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确保联社决策的民主、科学,防止内部人员控制,强化自我约束机制。
3、完善议事规则,规范“三会”工作程序,保证“三会”的有效运转。
要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按照责权利相结合原则,调动和发挥层面的积极性,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建立“三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及其议事规则,落实风险和处置机制。由于不可能经常召开理事会、监事会,加之农村信用社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各方面(包括管理者、员工、客户)对完善法人治理、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认识和适应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因此,可能理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下设监督工作委员会,负责日常监督工作。同时,要明确各委员会、主任办公会、社务会的议事规则。
4、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按照现代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除了行使传统有效的股权约束手段,形成相互之间的制衡以外,还需建立两个方面的约束。一是大股东约束。增加一定量的法人大股东,由大股东向农村信用社派遣内部理事,参与农村信用社的人事安排,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获取有关信息,进行业绩监控。二是从业人员的牵制。从业人员通过相应的组织机构(如工会)行使农村信用社的监督制约权,尤其是通过内部晋升制度形成相互的监督作用。四是建章立制,要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制定科学、合理的人事工作制度,全面推行考试录用、竞争上岗、优组合和末位淘汰制;五是加强风险控制制度建设并确保贯彻落实,建立严格的授权、授信管理制度,建立薪酬与农村信用社效益和个人业绩相结合的正激励机制。
5、定期进行信息披露,提高经营透明度
农村信用社要按照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定期披露财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法人治理结构等信息,其中包括资本充足率、风险管理状况、财务费用支出等关键性指标,以提高经营透明度,这样有利于股东参与监督管理,有利于有关各方进行决策。
(二)、优化人力资源管理
1、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要从战略高度审视农村信用社的人才问题,加快人才培养,提高农村信用社队伍的人员素质。对什么是人才,怎样培养人才等一系列问题应有明确的认识和定位。信用社员工应当认识对金融业这个知识密集性的行业,最大的财富既不是资产规模,也不是现有的客户资源,而是人才。树立人才第一的观念是现代金融企业经营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经营管理中重视人的能动作用,将培养、选拔和使用人才的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各级领导干部要打破门户之见,拓宽选人视野,广开进贤之路,树立选人的新眼光,用人的新观念,看人的新视角。要改变人才培养观念,从原有的学历教育、单纯的技能培训等旧方式的束缚中争脱出来,积极借鉴国内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先进的管理经验,倡导学习型文化,使农村信用社成为学习型团队。
2、加大培训、培养力度
目前,农村信用社系统人员规模大、冗员多,整体队伍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采取队伍调整和系统培训的办法,一方面淘汰一批素质低,不适应岗位工作的冗员,抓紧引进一批高素质人才,通过人员增量的调节来改善整体素质不高的状况。另一方面,鉴于农村信用社系统主体队伍已经形成,必须立足实际,靠系统性的培训逐步提高现有人员素质。培训要有针对性地强化银行基础知识、管理学基础、金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充电”和“补课”。
3、加快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建立一套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管理机制,将传统的劳动人事管理转移到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上来,为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一是智力引进。把智力引进与人事制度的改革结合起来,不拘一格面向社会引进人才,逐年招收一定数量的金融、计算机等专业的本科以上的高层次人才。这些人员所受的专业教育较多,知识新、观念新、有活力,势必给信用社带来新的生机。农村信用社应对他们委以重任,培养他们的爱岗敬业精神,激发他们的责任心、事业心,锻炼他们的工作能力,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最终达到提高信用社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的目的。二是员工退出。采取有情操作的方式,推行员工退出机制,鼓励员工自谋职业。信用社根据统一的补偿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员工与信用社签订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与信用社脱离劳动关系。
4、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
“得人才者得天下”。要敢于打破常规,不拘一格,广纳群贤,为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领导干部要有广阔胸怀,识才、用才、爱才,逐步在农村信用社系统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加快建设现代金融企业的步伐。
参 考 文 献
1、梅金平,欧阳高晖《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的制度经济学思考》,财贸经济;2004年06期
2、何广文《从农村居民资金借贷行为看农村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中国农村经济;1999年10期
3、刘赛红,杨水根《金融支持与农村经济发展》,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年06期
4、谢平《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的争论》,金融研究;2001年01期
5、龙加会,谭志勇《如何搞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金融经济;2005年20期
6、王丽辉《试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安徽农业科学;2005年11期
7、王永勃,《浅谈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管理》,当代经济;2009年03期
8、李振球、曾学文,《关于国有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创新的探讨》,财经理论与实践;1999年0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