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个人消费信贷中的风险因素分析 (一)、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1、信用风险; 2、经营风险; 3、管理风险; 4、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 (二)、产生风险的因素分析 1、信用风险的因素分析; 2、经营风险的因素分析。 3、管理风险的因素分析 4、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的因素分析 (一)、法律层面 (二)、政策层面 (三)、防范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有效策略。 二、个人消费信贷存在的问题; 三、控制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对策建议 1、逐步创造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环境; 2、认真探索个人客户差异化服务方法; 3、健全、完善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机制; 4、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担保机制; 5、把个人消费贷款与商业银行保险代理业务相结合。
内 容 摘 要
商业银行发展消费信贷业务,一方面能够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改善和优化其资产结构,降低不良资产比例,减少金融风险,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我国居民的储蓄率较高,居民更愿意把钱存放在银行以获得一个保障,这样无形之间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负债压力。而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就可以平衡银行和消费者之间的不平衡关系,建立一个和谐的市场环境。拓宽金融业务空间,是银行重要的收入来源,同时又便于商业银行强化风险管理,改善其经营效益,促进其经营机制与观念的转变,对商业银行信贷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利于提高商业银行处理消费信贷业务的水平,但在现行阶段,个人消费信贷出现不少的问题,本文基于此,对商业银行开展消费业务的情况与个人消费信贷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在市场经济体系下,力求出一种适合经济模式的个人消费信贷方式。
个人消费信贷中的风险因素分析
一、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信用风险:个人信用体系不完善。商业银行对个人财务收支状况缺乏有效的跟踪和监控手段,无法对借款人的信誉、品德、工作、收入、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监控。而目前我国个人的社会信息分散在各个部门,大量可以开放的数据由于没有统一的征信体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而被封锁在行业主管部门手中,除了工商部门的部分数据明确对外开放以外(如上红盾网查询企业信息),大部分的数据都不对外开放,这极大地阻碍了对借款人资信情况的征询和调查,使商业银行对借款人财务状况等重要资信信息的了解只能落到一张收入证明之上。由于无法实现多角度和动态的收集个人资料,银行很可能通过所掌握的片面资料对借款人资质做出错误判断。贷前调查个人信用记录不实,由于信贷人员配备不足,贷前调查流于形式,借款人提供的收入证明、资产证明严重失真,埋下风险隐患。贷后管理不到位,或根本没有做贷后管理,对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是否真正把钱用在规定的用途上,有的贷款逾期后未能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以致风险不断扩大;有的放松了对合同、贷款催收记录等债权文书的管理,造成缺漏项,当贷款出现风险时无法及时发现进行索赔、诉讼或采取其他追收措施。
经营风险: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股市风险、汇率风险等,或者采取不当的经营策略而引发的可能威胁商业银行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潜在风险等,都可以归并为经营风险。相对于信用风险,经营风险具有明显的系统风险的特征,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也较多。
管理风险:国内商业银行虽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但整体管理水平依然不高,由于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开办时间不长,所以在这方面更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通常,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仅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对个人的信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就职单位的说明,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及最为重要的有无违法纪录和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进行了解征询,导致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 由于现阶段我国尚无消费信贷专项法律法规,而现有的《担保法》、《破产法》、《票据法》等金融法规都是针对企业生产性贷款而制定,对消费信贷并不完全适用。由于没有具体完善的法律法规,在个人信贷消费活动中产生的纠纷和矛盾就不能真正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得到解决。因此,我国必须尽快建立相关法律规定对涉及个人信贷消费活动的中央银行、信用机构、商业银行,其它企业、个人、税收征管机构、法律实施机构等负责。
(二)、产生风险的因素分析
1、信用风险的因素分析:一方面对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来看,我国现行的信用观念淡薄,从集体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里,没有明确的诚信制度与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使得社会群体由于不信任的心态不敢进行贷款,由于顾及到自身利益,在个人消费信贷过程中,诚信守则的人没有得到奖励和收益,而由于制度的不完整,失信人没有得到惩罚,会造成一种搭便车的行为,不利于整个个人信用贷款的推行,另一方面对于个人来说,由于个人征信系统的不完善,商业银行对个人财务收支状况缺乏有效的跟踪和监控手段,无法对借款人的信誉、品德、工作、收入、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监控,会造成银行与个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借款人夸大自身的还款能力,在还款时无法承担,做出一些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造成商业银行的损失。
2、经营风险的因素分析:银行信贷决策分析大体上就是财务因素和非财务因素,财务因素分析主要是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对其资产状况,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财务与盈利趋势等进行分析,非财务因素分析主要是对借款人的精英风险以及宏观经济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在两个分析的过程中,如果银行的某一经营环节出错,就会导致系列的错误,整个的商业活动都处于市场的调控之中,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也不例外,其资金随着市场价值规律的波动而波动。如遇到通货膨胀、物价上涨时,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往往不能满足其消费的需要,自然也会造成还款压力的增大;再者,通货膨胀所引起的利率上升,也会加重借款人的还款负担。所以在前期的信贷决策中都需要考虑这一系列的问题,针对不同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选择不同的经营策略以实现贷款收益的最大化。
3、管理风险的因素分析:商业银行的管理薄弱,第一层面是员工方面的原因,包括银行内部人员操作业务和不规范和操作水平不符合标准,第二层就是银行自身的原因,包括内部整体风险管理不高和内部控制水平不够,第三层次就是中介机构的原因,进行担保或者保险暴力过程不符合相关规定,第四层面就是消费信贷业务的原因,包括发展较晚,经验不成熟,业务流程复杂,业务环节多等等。
4、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的因素分析:现行的法律条款基本都是针对法人制定的,很少针对消费者个人贷款的条款,对失信,违约的惩处方法不具体,这使得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缺乏法律保障,对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由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比较分散,均是消费者个人,并且贷款金额小,笔数多,保护银行债权的法规又不健全,特别是在个人贷款的担保方面缺乏法律规范,风险控制难以落实。
二、个人消费信贷存在的问题
信息缺失:长期以来,在我国,缺乏有公开的个人信用信息和市场化运作的征信服务中介机构。我国银行无法通过个人信用评估体系高效准确获得个人信用报告,其唯一的选择就是进行严格的信用审查。个人的所有财务信息都分散在申请人所在的单位、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等。由于这些单位分别归属于不同的部门。相互之间并没有信息的交流。因此。贷款想深入的了解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这就不可避免的对信用良好的资金需求者也进行了不必要的资信审查,造成资源的浪费和低效使用,银行,消费者,消费产品提供者之间 存在严重的信息缺失问题。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不够完善: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缺乏独立性,专业性的消费信贷经营机构,严重影响了消费信贷的管制,审批,营销工作的高质量运作,如个人贷款事务中心,个人贷款营销中心及个人贷款研究中心。汽车按揭贷款中心等,为消费者提供贷款咨询,受理,审查,审批发放的一站服务。都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加上个人信用透明度不高,抵押资产变现能力差,风险暴露滞后等状况等。
商业银行的角度看:消费信贷品种单一、门槛高、手续繁琐导致了较高的交易成本,银行内部缺乏有效的消费信贷风险防范机制,尽管近年来我国消费信贷品种有所增加,但主要品种依然只有个人住房和汽车贷款这两项,从这两项业务的贷款额度占整个消费信贷总额的比重就可以看得出来。这导致了消费信贷本身的门槛较高,只有具有稳定的较高收入的人群才有机会接受这一业务。而且由于信用体系的不健全等原因,我国个人消费贷款申办手续繁琐,增加了相当程度的交易成本,从而阻碍了消费者进行消费借贷的需求。银行内部缺乏有效的消费信贷防范机制,也是制约消费信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前,各商业银行针对个人消费信贷的贷前评估和贷后风险控制措施都不尽完善。各银行的风险评估大多是针对信贷业务设计的,面对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外汇风险等的风险评估还处于空白或初始阶段。而对个人消费贷款的贷后跟踪管理,也仅仅流于形式,并没有建立起科学的贷款风险预警机制。
三、控制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逐步创造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环境
1.是统一信用代码问题。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是采用政府强制的政务代码,还是采用社会认可的商务代码,或者两者结合起来使用。在社会生活和市场交易中,信用信息的披露与其主体的法律地位密不可分:政府机关是公民选举产生的公共管理者,所以,必须强制要求政府部门依法公开披露所掌握的信用记录,比如国家公务员一些具体的事项,对其经济和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透明化;市场主体是市场交易的当事人,应按照自愿签定的合约依法进行信用记录的披露,就相对于国家层面来说,强制性没有那么高;信用中介机构是特殊的市场主体,其从事的信用调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经营活动是特殊的信用行为,所以,应按照国家的特殊规定和商务合约依法提供信用服务。达到既要提高透明度,又要注意保护商业秘密。
2.是倡导信用观念问题。全社会成年人特别是各级公务员必须首先“从我做起”,必须把讲信用作为每一个人最起码的和最低的社会道德底线。倡导信用观念,必须要首先形成社会风尚,同时要把信用观念作为一个道德价值,作为一个商品价值,或者资本价值来看待。
3.是加强信用管理问题。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和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不仅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企业有效的授信管理不仅有利于开拓市场和扩大需求,更有利于控制自身的信用风险。企业严格的获信管理不仅可以获得供应商的信任和信用额度,也有利于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财务费用开支。加强信用管理是企业自身的管理活动,但是,政府有责任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帮助企业不断提升自身的信用能力。目前,各地政府大力推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于提升中小企业信用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4.是发展信用中介问题。社会信用体系的主体是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包括信用调查公司、信用征集公司、信用评价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信用咨询公司等。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立业的根本是以自身的信用和必要的资本承担经营责任,独立、公正、客观、平等地以第三者身份为社会各界提供信用产品或服务。所以,决定了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的举办者不应是执法者身份的政府机构或在市场中居垄断地位的利益团体,应由民间投资者联合出资组建。各类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由于各自的业务属性不同,所以,也必须明确各自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定位。
(二)、认真探索个人客户差异化服务方法;
调整客户结构,培育和拓展一批高端个人客户群体。所谓高端个人客户就是指风险低、潜力大、信用好的客户。就当前客户群体而言,一是从事于优势行业或垄断行业的文化素质较高的人员,如电信、电力、金融等行业的从业人员。二是职业稳定、收入较高的国家公务员和财政发放工资的事业单位人员。三是全国性或区域性大公司的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等。这些群体不仅工薪水平和福利条件高,而且一般掌握较好的专业技能,预期收入高,失业风险较低。并且由于文化素质相对较高,对自身的社会声誉和个人信誉也更加注重,还款意愿较强。银行对重点客户应加大营销和调研力度,在促进业务发展的同时,有效降低贷款的预期损失比率。
(三)、健全、完善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机制;
增加内部风险管理的国际经验:许多国际先进银行的成功经验表明,在规范公司治理中,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使银行在有效管理业务风险中实现持续稳健发展,具体在于完善银行内部治理,强化董事会的独立性,确立董事会在管理和控制风险中的权威性:建立自上而下的垂直风险管理系统。(四)、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担保机制;
担保制度,是贷款第一还款来源出现风险时的必要保证,也是制约借款人信用程度的一个有力武器。在我国消费信贷法出台前,商业银行一方面要认真研究分析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圈定法律争议少、执行容易的标的作为抵押物。产权不清、变现较难以及现有法律上存在争议的抵押物一般不要接收。选定的担保抵押物必须合法、足值、有效。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合理界定保证人范围。对借款人自身条件较好,收入稳定,可实行保证担保方式的贷款,保证人应该选择信用度高的高端客户,且至少自身综合条件不低于借款人。 (五)把个人消费贷款与商业银行保险代理业务相结合 代理保险业务是当前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环境下的一项新兴业务。这项业务的发展可与银行自有的传统业务紧密结合起来。一是可以增加收益,银行通过代理保险业务能够获得可观的代理手续费收入和存款来源;二是可以降低部分不可预测的风险,将保险标的(可以是抵押物,也可是借款人的人身安全)的第一受益人指定为银行,当标的遭受损害或损失时,保险赔偿可及时补偿银行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同时,银行代理保险将通过银行的中介作用改变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局面。由于银行代理业务相关险种的保费较低廉,可以使客户在较低的成本上获得保险产品和相关信息,使得信贷客户既可以得到银行贷款,又可以得到自身的保险收益。就针对我国个人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制度来说,可以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实现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制度本身应有功能的回归。针对不同的收入群体,建立政策性质和商业性质相结合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体系,区别不同性质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机制,对其核心要素分别进行设计。(五)、把个人消费贷款与商业银行保险代理业务相结合。
代理保险业务是当前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环境下的一项新兴业务。这项业务的发展可与银行自有的传统业务紧密结合起来。一是可以增加收益,银行通过代理保险业务能够获得可观的代理手续费收入和存款来源;二是可以降低部分不可预测的风险,将保险标的(可以是抵押物,也可是借款人的人身安全)的第一受益人指定为银行,当标的遭受损害或损失时,保险赔偿可及时补偿银行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同时,银行代理保险将通过银行的中介作用改变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局面。由于银行代理业务相关险种的保费较低廉,可以使客户在较低的成本上获得保险产品和相关信息,使得信贷客户既可以得到银行贷款,又可以得到自身的保险收益。
参 考 文 献
王晓胄,《浅论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及防范》,海南金融,2006
刘少峥,金环,《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现状以及风险防范对策建议分析》,时代金融,2018-08-31
刘雪,《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及管理研究》,时代金融,2018-05-31
郑洋,《消费信贷中的风险及其控制》,现代国企研究,2018-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