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况以及风险特点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现状
1.互联网金融天生具有系统风险
2.市场选择风险
3.互联网金融立法的滞后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存在的原因和现有的对策
四、互联网金融管理风险对策的研究
1.基本原则的合理制定
2.动态分类监管工作的执行
3.运行安全体系的完善
4.自我保护意识的积极提高
5.促进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
五、总结
内 容 摘 要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传统金融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互联网模式不断渗入到金融行业,方便快捷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近年来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但是这种新兴的理财产品尚存在着许多潜在的风险没有得到控制。本文主要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所存在的风险,并提出针对性的风险控制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产品、P2P、金融管理、风险
关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控制研究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况以及风险特点
互联网金融模式的雏形在20世纪90年代最早出现。 1995年10月,世界上第一家互联网银行—美国亚特兰大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 SFNB)正式开业。SFNB被人们视作互联网金融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此后,互联网金融在欧洲及日本等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始逐渐兴起。我国自2013年,阿里巴巴公司联合天弘基金推出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即“余额宝”后,互联网金融迅速吸引公众的注意,仅18天,用户数量升至251.56万人,累计转入资金规模达66.01亿元,累计用于消费的金额达12.04亿元,上线18天就成为中国用户数量最多的货币基金。余额宝的巨大成功,使其发展模式不断被复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类似余额宝的产品理财通、京东金融以及各类网贷平台等已超过20种,且数量不断持续增加。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然而,互联网金融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用户信息与财产,安全也不断受到质疑。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结合的产物,提供的是创新型的金融产品,因此其具有传统金融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利率汇率风险。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还面临一些新的特殊风险。例如:1、互联网技术带来的技术风险;2、交易主体的业务操作风险;3、交易主体的信用风险;4、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滞后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现状
1.互联网金融天生具有系统风险
由于依赖于计算机或者移动设备的软硬件配置,互联网金融具有较高的系统风险。互联网金融的欺诈风险,高风险的感染。首先是外部支持的风险,其次,互联网天生的高联动性使高风险的感染可能性大大增加。如何保护用户信息的安全性,使信息不能被用于侵犯用户在其他方面的利益,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道路上必须移除的障碍。由于网络交易不能保证交易真实性,也增大了套现洗钱风险。
2.市场选择风险
选择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从事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面临逆向选择和所造成的商业道德风险的风险。以P2P为例,“拍拍贷”、“分分贷”等微融资平台,客户群体为小型公司及个人客户,而由于信用度较低、抵押品不足的原因,这些客户大多难以在银行取得贷款,加之我国当前没有完全开放的个人征信系统,更是增加了P2P寻找优质客户资源的难度。用以缓冲的自有资金不足,又没有央行支持,造成了坏贷率居高不下。
3.互联网金融立法的滞后
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有内在风险和外在风险之分。其中,内在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的主体,如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不遵守现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外在风险是指我国仍处于互联网金融法律的相对空白区,有关网络借贷、安全支付的法律与现实金融环境相比严重滞后。由于管理不善和信用危机,部分P2P网络开始溃败。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企业缺少妥善的风险准备制度,也没有像商业银行一样的“最后贷款人”保险机制,一旦发生互联网金融危机,极有可能会迅速传染至经济的各个角落,严重影响金融安全体系和社会稳定。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存在的原因和现有的对策
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不断创新 ,现阶段互联网金融模式较多,根据金融业务类型和参与主体的不同,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可以分为四种,即第三方支付模式、互联网理财模式、P2P网络融资模式、众筹融资模式等。虽然有《电子签名发》、《证券账户非现场开户实施暂行办法》、《网上证券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但这些也是基于传统金融金融业务的网上服务制定的。因此还没有一部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发展,尤其是在市场准入、主体身份认证、顾客信息维护、市场监管等反面及其欠缺,这将导致交易双方的权责不明埋下隐患,无形之中为互联网金融交易带来不确定性,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
2016年4月以来人民银行牵头开展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积极稳妥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专业化趋势明显。一些不法组织和个人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未取得相关牌照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以具体项目和线上投资标的等为依托,包装专业规范的合同文本和业务流程,手法极具迷惑性,增加了投资者辨别难度。
同时,非法集资新型方式层出不穷。随着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互联网金融主要领域的风险得到有效识别和管控,但新型业务不断冒头。一些不法分子以代币发行融资(IC0)、各类虚拟货币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噱头更为新颖、隐蔽性更强。
此外,线上宣传和线下推广相结合。一些非法集资平台通过线上大肆宣传和线下门店推广的方式发展人员加入,短期内迅速敛财,由于投资者众多且分散,一旦平台出现问题“跑路”,投资者资金难以追回。
另外,“多头在外”躲避监管打击。一些非法集资涉案人员通过藏身境外、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络集资平台、将涉案资金非法转移至境外等方式躲避国内监管打击,使得案件侦破难度加大。
四、互联网金融管理风险对策的研究
1.基本原则的合理制定
制定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并使之能够遵循相关的实施原则。因为互联网金融是面向全球用户体现的,不仅服务工作较为便利,还能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为其提供有效保障。互联网金融原则的形成主要遵循几点原则。其一,遵循严格的监管原则,需要对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监管,并针对其中存在的风险性有效制约,以降低其产生的危害。其二,遵循行业的自律性原则,各个单位需要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性进行分析,以保证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得以提升[4]。其三,遵循实体经济的服务原则,在本质上,互联网是一个交易的平台,是一种实体服务方式。其四,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原则能够促进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其五,遵循互联网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原则,因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在不断发展中,需要吸引更多人才,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动态分类监管工作的执行
执行动态分类监管工作,需要对金融监管的主要概念进行划分,金融监管一般表现为四个方面,分别是自律性、规范性、谨慎审查性以及监管的严格性。同时,动态分类监管工作的有效执行还能对互联网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在具体评估过程中,需要根据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不同类型以及不同特征等相关因素进行分析,并根据评定的结果对其评价,以保证监督管理方式的有效形成[5]。
3.运行安全体系的完善
促进互联网金融运行安全体系的形成,能够有效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因素的产生。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运行安全体系的完善性,在具体实施期间,首先,要根据互联网的技术层面,提高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并将“三大技术”作为互联网金融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条件,在该形势下,不仅有效减少了金融风险的产生,在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操作与交易过程中,也能促进系统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实现安全防护技术与防火墙技术的有效形成。
4.自我保护意识的积极提高
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保证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得以提高。消费者需要正确认识到法律法规,并了解法律手段所起到的作用,以使在互联网金融监督工作与管理工作中有效完成。在对知识进行宣传与普及过程中,需要将互联网金融风险知识大力宣传,以保证监管部门明确出自身的责任与义务。并且,一些监督、管理机构还需要为其提供一定保障,使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各个参与人员都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种发展情况下,不仅保证了互联网消费者相关信息的安全性,还加大了对一些不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5.促进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
促进监管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发展,因为互联网金融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所以,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控制期间,面对一些困难。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庞大性,导致一些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能无法充分发挥,针对这种情况,需要促进各个监管部门的协调发展,这样不仅能有效防范互联网中的风险因素,还能提高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力度,保证管理工作的规范执行。如图中所示,为余额宝的发展规模。在业务发展上,互联网企业是很难自己形成深化的,并且,与腾讯、国金证券的合作也不是仅为了导流、销售,在生态链上,实现安全性标准,依靠各个渠道为其创造价值,才能促进金融领域的有利形成。
五、总结
基于以上的分析,因为互联网金融是新时期产生的一种新模式,其具有的优势能够快速发展,同时,利用传统的风险管理机也无法适应当前的互联网金融发展需要,所以,应促进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完善性,并以创新性的手段发挥良好服务工作,以保证互联网金融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 考 文 献
[1]温楠,互联网金融产品发展浅析[J].新经济,2014(12)
[2]邱均平,杨强,郭丽琳.互联网金融产品使用影响因素研究[J].情报研究,2015(1)
[3]张晶,互联网金融;新兴业态、潜在风险与应对之策[J].经济问题探索,2014(4)
[4]彭传金.P2P小额信贷模式前景背后的思考[A].现代经济信息,2012.
[5]于健宁: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J].人民论坛,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