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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第三方支付的风险及监管

浅谈我国第三方支付的风险及监管
上传会员: panmeimei
提交日期: 2023-11-30 10:42:30
文档分类: 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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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概念.
二、我国第三方支付模式.
三、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风险问题.
四、法律法规.

内 容 摘 要
随着电子商务在国内的飞速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逐渐被人们熟知,并且使用人群越来越多。第三方支付在推动我国支付体系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风险。 
浅谈我国第三方支付的风险及监管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概念
所谓第三方支付平台,是指一些和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二、我国第三方支付模式
1、支付网关模式
支付网关模式是由第三方支付企业为前端的网上商户和签约用户提供以订单支付为目的的增值服务运营平台。平台前端连着各种支付方法供网上商户和消费者选择,平台后端连着众多的合作银行。
从交易过程看,这种模式就是一个能够把签约用户与银行连起来的一个虚拟的通道, 消费者能够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款项付给商家,为签约用户提供了一个能够兼容多家银行的支付平台。商家就只需要和一家第三方支付的公司签约就可以支持多家的银行接口,为商家节省了成本。支付网关模式的客户目标为中小型的商户,根据客户的规模和特点收取手续费,银行的利润就是来源于这些。
2、信用担保型支付模式
这种支付模式解决了支付中介信用缺失的问题,它借助非独立的第三方担保来增加信用。主要运作过程是非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为其母公司或关联机构提供信用中介服务,即在买家收到并确认商品前,代替买卖双方保管货款,在买家确认货物的质量与数量无错后再通知卖家结款。该模式依托其母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和大量客户资源,主要面向个人或中小型商户提供支付服务。
3、邮件账户模式
用户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网上在线付款,这就是邮件账户模式。邮件账户模式要求收款人与付款人都是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注册用户,都需要建立自己的账户。
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世界上最大的在线支付提供商一一PayPal,在我国称之为“贝宝”。这种模式的交易流程简单, 只需要交易双方的邮件地址就可以实现网上支付, 用户不需要开通网上支付功能,这大大减少了银行卡的信息在网上传递的各种风险。邮件系统是一种通知系统,用户在收到电子邮件通知系统的同时也将会收到应得的货款。
4、移动支付模式
移动支付的模式是以移动电子设备为支付工具,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伴随着智能手机和iPad等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移动电子商务这一新生事物以惊人的发展速度成长起来,成为一道不可忽略的风景,也成为众多企业不可忽视的商务新阵地。
受到利益驱动,多家企业已开始行动。如早在2011年2月,京东集团就已经意识到了移动电商的未来潜力,开始上线京东移动端。到目前为止,京东移动端已经服务于包括安卓、苹果、塞班、微软等10多个移动平台,日订单量超过10万单,占全站订单量的10%,移动客户端用户超过5000万,并以超过10%的月递增速度迅速增长,手机网页版每日访问用户超过150万,访问页面浏览量过亿。
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无疑将使移动商务更为快捷便利。而移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正在改写商务世界,未来将有更多的电商公司以及传统零售商向这个新平台进发。
三、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风险问题
1.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的风险第三方支付,从事的业务介于网络运营和金融服务之间,其法律地位尚不明确。虽然多数第三方支付试图确立自己是为用户提供网络代收代付的中介地位,但是从所有这些第三方支付实际业务运行来看,支付中介服务实质上类似于结算业务。此外,在为买方和卖方提供第三方担保的同时平台上积聚了大量在途资金,表现出类似银行吸收存款的功能。按照中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是银行的专有业务。第三方支付平台经营的业务已突破了现有的一些特许经营的限制,究竟应当如何定位,是我们应该深思的问题。
2.在途资金和虚拟账户资金沉淀的风险在支付过程中,无论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还是内部交易模式,都有一种资金吸存行为,当吸收的资金达到相当的规模以后,就产生了资金安全问题和支付风险问题。
(1)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中,沉淀下来的在途资金往往放在第三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中,一般商家的资金会滞留两天至数周不等,这部分在途资金,可能发生的风险有:第一,在途资金的不断加大,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信用风险指数加大。第三方支付平台为网上交易双方提供担保,那么谁来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第二,第三方支付平台中有大量资金沉淀,如果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则可能引发支付风险。
(2)在内部交易模式下,涉及到虚拟货币的发行和使用。目前虚拟货币尚未纳入央行的监管范围,且游离于银行系统之外,难以跟踪平台内部的资金流向,它将对现实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还不明确。但目前虚拟货币的发行是完全不受控制的,当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和使用虚拟货币后,一旦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对接出现问题时,将是一个巨大的灾难。没有人愿意为这种风险买单,也买不起。
3.《反洗钱法》带来的洗钱风险央行在发布的《反洗钱报告》中称,网上银行在银行业务中占据的比重上升迅速,而且交易大都通过电话、计算机网络进行,银行和客户很少见面,这给银行了解客户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也成为洗钱风险的易发、高发领域。
四、法律法规
2015年7月31日晚间,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网络支付出台一系列新规,其中包括对网络支付进行限额——网络第三方支付每个客户所有账户每天限额5000元,而类似于目前微信红包等的支付方式,日累计金额更是不得超过1000元。此外,包括理财在内的综合性账户一年不得超过20万。
转账限额:
2016年12月1日起,央行下发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实施。《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在为存款人开通非柜面转账业务时,应当与存款人签订协议,约定非柜面渠道向非同名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账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等,超出限额和笔数的,应当到银行柜面办理。与对银行的要求类似,自12月1日起,支付机构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参 考 文 献
(1)2015.7.31,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2)2016.12.1,央行下发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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