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内容摘要………………………………………………………………………………1
引言…………………………………………………………………………………2
1.总体框架的差异……………………………………………………………………2
1.1、适用主体的差异…………………………………………………………………2
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衔接…………………………………………………2
2、内容差异…………………………………………………………………………3
2.1会计核算基本前提和基本原则的差异…………………………………………3
2.1.1对具体经济业务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简化………………………………………………………………………………………3
2.1.2对外币业务的讲解的详细度不同……………………………………………3
2.2主要内容的差异…………………………………………………………………4
2.3会计科目设置上的差异…………………………………………………………4
2.4、财务报表的差异…………………………………………………………………4
2.4.1、报表称谓的差异………………………………………………………………5
2.4.2、财务报表组成的差异…………………………………………………………5
2.4.3、资产负债表的差异…………………………………………………………5
2.4.4、利润表的差异…………………………………………………………………5
2.4.5、财务报表附注的差异…………………………………………………………5
结论……………………………………………………………………………………6
内 容 摘 要
财政部会计司2011年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这个《小企业会计准则》与2004年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在总体框架、内容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在财务报表的编报中,也存在差异。本文将以对比作为主要手段,来探究《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不同,找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优点,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与运用提供参考与帮助。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
引言
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小企业的管理、促进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为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保证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会计司2011年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这个《小企业会计准则》与2004年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存在明显差异。
总体框架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由正文和附录两部分组成。正文部分规定了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十个部分的内容: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外币业务、财务饿报表和附则。附录一为“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附录二是相关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总体来看,《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行文和框架结构采取“章节”、“条款”的形式。与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设计框架、基本思路具有一致性。
《小企业会计制度》分为:总说明、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会计报表编制说明五个部分。附录包括“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和“其他相关法规”两部分内容。
1.1、适用主体的差异
小企业范围的划定及确认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基础。《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但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①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②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③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此外,《小企业会计准则》在附则中明确指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微型企业参照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1.2、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衔接
按照我国会计改革的总体框架,基本准则是纲,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基本准则框架下的两个子系统,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为此《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②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虽然适用范围不同,但需要相互衔接。对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小企业会计准则》未做规范上午,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需要说明的是,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主要规定了小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具体内容如下:①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②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和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③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内容差异
《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在《企业会计准则》之前制定的,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隶属于基本准则之下的,即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必须执行基本准则。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较而言,很多修改的内容都是以基本准则为基础的,删除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基本准则已经明确规定的条款。
2.1会计核算基本前提和基本原则的差异
会计核算基本前提和基本原则,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都有明确规定。我们知道,基本前提是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先决条件,基本原则是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指导思想以及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但这些重要的会计基本理论和规范,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均未做出具体规定,其原因是《企业会计准则》所规范的内容就不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予以规范了。
2.1.1对具体经济业务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简化
《小企业会计制度》在总说明中,对小企业发生的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交易或事项的处理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还对一些重要内容如“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入资产应确认的损益”的确定方向给出了计算公式。但上述交易或事项,《小企业会计准则》未对此作规范。
2.1.2对外币业务的讲解的详细度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将小企业发生的“外币业务”单独作为一章内容进行详细讲解;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仅在总说明中提及“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小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指出,小企业的“外币业务”有外币交易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构成。小企业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采用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小企业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对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所有项目进行折算。
2.2主要内容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贯彻了与税法趋同的思想,制定的各种核算方法与税法规定尽量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到小企业现金流量表提供的信息对贷款银行的重要性,现金流量表成为小企业必须提供的报表。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以下六方面存在的差别比较明显:
1、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的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有关认定标准;
3、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
4、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只有资本溢价;
5、收入确认省略了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
6、开办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不再作长期待摊费用。
2.3会计科目设置上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准则》还存在会计科目设置上的差异。虽然《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有些会计科目名称和核算内容与《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基本相同,关于会计科目的设置还存在差异。
2.3.1、有些会计科目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未设置,但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出现了,如“预付账款”、“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应付利息”、“递延收益”、“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研发支出”等科目。
2.3.2、有些《小企业跨机制度》设置的科目,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被取消了,如:“委托代销商品”、“待摊费用”、“其他应交款”、“预提费用”、“待转资产价值”以及一些减值准备类科目。
2.3.3、有些会计科目名称改变,但其核算内容基本未变,如“现金”改为“库存现金”科目、“材料”改为“原材料”科目、“应交税金”改为“应交税费”科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改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3.4、有些会计科目没变,但其核算的内容有变化,如“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核算。而《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
2.3.5、有些会计科目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是单独设置的,而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予以合并,如《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列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3.6、有些会计科目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是合并设置的,而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将其分列,如《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应收股息”科目,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分列为“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两个科目。
2.4、财务报表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在财务报表的编报中,也存在差异。
2.4.1、报表称谓的差异。反映企业某一时点或一定时期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的报告文件,《小企业会计准则》称为“财务报表”,而《小企业会计制度》称为“会计报表”。
2.4.2、财务报表组成的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除了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外,还须编制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成为小企业必须编制的报表,但不要求小企业编制应交增值税明细表;而《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按需选择编制)和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2.4.3、资产负债表的差异。资产负债表的结构未发生变化,但资产和负债分类有变化。《小企业会计准则》将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将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将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将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2.4.4、利润表的差异。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的利润表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的利润是由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个部分构成。具体看来,《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利润表编制上,不再区分“主营业务利润”与“其他业务利润”;同时,要求“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列出各项税费的明细,“销售费用”需要列出商品维修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明细,“管理费用”需要列出开办费、业务招待费、研究费用明细,“财务费用”需要列出利息费用明细,“营业外收入”需要列出政府补助明细,“营业外支出”需要列出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明细。而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小企业的利润由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四个部分构成。
2.4.5、财务报表附注的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财务报表披露的附注信息主要包括八方面的内容:①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②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项目的说明;③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项目的说明。④利润分配的说明;⑤用于对外担保的资产名称、账面余额及形成的原因;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以及对外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金额;⑥发生严重亏损的应当披露持续经营的计划、未来经营的方案;⑦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⑧其他需要在附注中说明的事项。《小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小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应披露内容主要分为两方面:①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说明;②关于应收票据贴现、未决诉讼、仲裁、本期购买或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本期内与主要投资者往来事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等重要事项的说明。由此可见,有关财务报表附注信息的披露内容,《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有明显的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附注信息更多的体现出重要性与谨慎性原则。
结论: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更加规范了小企业的会计行为,能够使、企业信息更全面、准确、可靠,使管理着能更好的对企业进行管理,使中国的小企业能健康良性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帮助。
参 考 文 献
《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