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无形资产的含义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以及计量
三、关于出售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问题
四、总结
内 容 摘 要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是现代企业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宝贵资源.一个企业拥有无形资产的多少,代表企业经济技术实力和竞争能力的强弱;一个国家拥有无形资产的多少,代表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强弱。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在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在中国,无形资产会计既是一个老课题,也是一个新课题。解放后的新中国,由于实行的是计划经济,无形资产会计被人为的排斥在外。直到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后,人们才再次提起它、关心它、重视它,研究它。然而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经济生活的日新月异,无形资产作为一项特殊资产,在管理方面出现了很多疑难问题需要人们去处理。 本文主要是从无形资产价值出发,从经济学的角度来探讨无形资产价值的内涵,无形资产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原理,确定无形资产在企业中的重要性,进而得出加强无形资产价值管理的重要性。
关键词:无形资产;会计;核算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无形资产的投入越来越多,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所起的作用
一、无形资产的含义
“无形资产”这一术语,在不同的学科,不同应用环境中,有不同的定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以及计量
(一)关于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问题
在新准则中允许部分研发费用资本化。具体规定为:对于企业自行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进“管理费用“科目);开发阶段的研发费用,如符合下述条件:①完成该无形资产具有技术可行性;②企业有使用或出售意图;③有未来经济利益;④有足够的技术资源支持完成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等条件的;⑤相关支出能够可靠计量,应该予以资本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进“管理费用“科目)。 新准则还要求,企业须披露当期研究开发项目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总额,并说明其中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以及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金额。新的会计准则在会计要素定义上,强化资产负债表观理念,适度淡化损溢表观的理念,对资产、负债相关科目,更坚持真实性原则,
新准则中无形资产价值确认的核算方法,对于研发支出较大的行业,如IT 行业、医药行业、精密仪器行业等,这项变化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若没有无形资产的相应摊销,在2007年1月1日使用新准则之后,当年的研发支出符合条件的予以资本化,当年年度的净利润必将大幅提升,后续年度的影响才可能渐次降低,直至基本消除。
(二)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问题
特别要说明的是对于计提了减值准备后的无形资产,是按原始价值还是按账面价值在剩余年限内摊销其剩余价值,在准则和会计制度中都未作明确规定。本人认为计提减值准备后无形资产的摊销应与计提了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方法类似,(在下面举例中一并体现出来)只有这样才能更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关于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摊销的会计核算,《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摊销无形资产价值时,借记“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也就是说,所有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均在管理费用中核算。但实际工作中,专门服务于生产装置的专利权或非专利技术和相关固定资产一起构成了该装置的固定费用,其与企业的管理费用无直接联系,并且往往价值较大。将该部分无形资产的摊销在管理费用中核算,既无法准确反映该装置所生产产品的生产成本,也不能合理地反映一个企业的管理费用水平,不利于同类企业间相关指标的横向对比。因此,本人认为,对于与某生产装置相关的专利权或非专利技术的摊销,应在“制造费用”科目中核算,以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
三、关于出售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问题
企业在出售无形资产时,主要是进行“注销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取得转让收入”以及“反映各种与转让无形资产有关的费用支出”等方面的账务处理。新旧《制度》和《准则》规定的看起来很规范,其实在企业的会计实务中很难执行,因为无形资产出售业务的各项工作往往不可能全部在同一天完成,前后可能会相差一段时间。于是,在进行此项业务会计核算时就会产生如下一些问题:
其次,在“出售无形资产”整个过程没有结束之前,谁也不能武断地认为此项出售结果一定形成“出售净收益”或者产生“出售净损失”,也就是说,企业实际上没有办法按照“无形资产出售净额”来进行会计核算和反映。
再有,当与出售某项无形资产有关的各项业务发生在不同月份时,即使企业已经将出售收入和出售支出分别计入了“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因为“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都是损益类科目,每个月末都要将其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而不保留余额的,由于跨越不同会计期间的缘故,企业依然无法实现对 “出售无形资产”采用净额加以核算和反映的目的。
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本人认为,在核算“出售无形资产”会计业务时可以设置一个类似于“固定资产清理”的会计科目如“无形资产处置”或“无形资产清理”类似的会计科目。
例如:红星公司3年前支付750000元的买价和30000元的相关费用购入一项专利技术,该项专利技术法定使用年限还剩10年,红星公司为此专利权计提过减值准备30000元,后来红星公司以680000元的价格将其转让给大宇公司,并支付了相关费用22000元,营业税率5%,甲公司应该根据该项业务发生时间分别编制如下一些会计分录:年摊销额780000÷13=60000元
①注销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借:无形资产处置 570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0000
贷:无形资产 600000
②取得转让收入
借:银行存款 680000
贷:无形资产处置 680000
③缴纳相关税费
借:无形资产处置 5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4000
银行存款 22000 三.无形资产确认计量方面的缺陷 (一)无形资产确认原则、确认范围的不足。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其一,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其二,该资产的成本可以可靠的计量。这两个条件无论是对外来还是自创的无形资产均适用。但由于无形资产的价值具有不确定性,为遵循谨慎性原则,一般只有在能够确定为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支出的条件下才能将无形资产的成本计量并确认为无形资产。按照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和商誉。而商誉仅对产权变动商誉确认,对自创商誉由于其成本的不确定性并不予以确认。
第二,无形资产计量模式的局限——违反客观性原则。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比例日趋增长,相比之下,固定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比重变得越来越小。这就使得以历史成本原则为基础的计量模式逐渐不适合计量以知识为代表的无形资产。根据《无形资产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此种计量模式虽简单易行,但缺乏合理性,使得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
第三,现行无形资产成本定价对国家的危害。从国际、国内情况来看,一些企业为了向社会展现自身形象或者诱骗股东,或为了体现领导者的经营业绩,或处于其他不良目的,往往利用财务报告提供虚假信息,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用关联方交易,是重要手段之一。由于受现行无形资产成本定价限制,其交易价格远远低于实际公允价值,以至于在财务报表当中夸大目标公司的利润,对外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国家税收同时在这种关联方交易中流失。
第四,现行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模式不利于发挥职工的积极性。知识经济环境下,人力资产在企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人力资产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理应予以确认并加以计量,使作为人力资产载体的人——企业职工成为相应部分资产的所有者。而在现今无形资产确认和计量原则下,这一点是无法实现的,因此必然会有损职工的积极性。 二、对现行确认计量无形资产方面的改进措施
第一,扩大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对于企业的无形资产不要仅局限于《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专利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而要从实际出发,对自创的商标、品牌、质量认证体系、绿色食品标志、环境管理体系等新的无形资产均进行确认,以全面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
第二,自创无形资产的研究和开发费用尽可能资本化,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进行计量。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应该对自创无形资产研究和开发支出尽量资本化,以便将来对自创无形资产合理确认与计量价值。专利权、商标权等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确认的无形资产,可采用成本法,其最终入账价值不仅包括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登记费、律师费等相关支出,还包括研究与开发费用。对于非专利技术,由于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承认,因此最初入账价值应以研究与开发费用为准。
第三,无形资产确认并予以计量后,应对其定期进行评估。无形资产在确认入账后,应建立无形资产评估系统,根据评估价值来调整其账面价值,以真实反映无形资产价值。因为无形资产的价值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在某一特殊时点进行了确认,在以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既可能得以延续、发展,也可能走向消亡,它是一项可能随时变动的资产。
第四,会计计量困难的无形资产,要求企业在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为防止国家税金流失,按照当前的企业会计准则,在仅仅对自创无形资产的注册费用及律师费用给予确认无形资产成本的制度下,可要求当关联方之间存在无形资产交易时,必须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并且交易双方要按照市场公允价缴纳税金。
第五,对企业拥有的人力资源进行确认及计量。在知识经济时代,最稀缺的资源为人力资源,即具备创新意识的高科技人才和具备资源配置能力的企业家。在目前还不存在统一的人力资源会计核算系统情况下,对企业拥有的人力资源至少要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揭示披露,并将其价值在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上反映出来,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发挥企业职工的能动力和创造力,同时又便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选择。
四、总结
通过这次对无形资产的研究,我对会计学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感受到会计知识的深奥和多变,自己需要不断的提高和学习。在此次的学习过程中,我感受到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对自己掌握会计核算有相当的好处,自己应该多多补充会计实践经验。这次系统的复习有关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摊销、处置以及清理,我对无形资产的认识确实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并且有了更多的信心学好会计这么科学。
参 考 文 献
[1] 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1
[2] 冯淑萍。 国际会计准则2000[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626
[3] 冯淑萍。 国际会计准则2000[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