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个人所得税征管中遇到的难点
二、产生个人所得税征管难点的原因
三、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几点建议
内 容 摘 要
文中阐述了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并分析了难点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建议: (一)提高征管现代化水平,全面应用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及时掌握和跟踪代扣代缴单位和部分高收入个人的纳税情况; (二)建立个人所得税专项稽查制度;(三)切实落实代扣代缴制度,明确和规范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四)大力开展税法宣传,提高全民的纳税意识;(五)加强社会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综合治理偷税、抗税 ;(六)引进信用等级、分级管理机制 ;(七)拓宽税基、实行综合个人所得税制; (八)提高个人所得 征管水平。
浅谈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出现的难点及产生的原因
多年来,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得到不断改进,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不断加强,从而推动了个人所得税收入连年高速增长。从1996年腾冲县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共入库近200万元,此后连年递增,到2010年入库已达7294.7万元,15年平均增幅在45%以上,年均增收473万元,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和税收收入增长速度,是同一时期收入增长最快的税种。个人所得税收入已经成为我局除营业税收入之外的第二大税种,它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和组织税收收入的职能都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体现,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越来越被社会所认同。尽管个人所得税征收形势较好,但由于个人所得税的税源分散、隐蔽性强、税收政策滞后,加之征管措施相对软弱,导致个人所得税的流失、偷逃问题较为严重。几年来腾冲县地方税务局大力抓好个人所得税的专项稽查工作。据统计:2009年共稽查企事业单位50户,查补入库个人所得税435万元,滞纳金6万元,罚款5万元,共计446万元;2010年我局共稽查57户,查补入库个人所得税537万元,滞纳金29万元,罚款14万元,共计580万元。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率占全部检查户60%以上。从2009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结构看,工薪项目占21%,劳务报酬项目占3%,个体工商户项目占46%,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占7%,财产租赁项目占4%,财产转让项目占2%,偶然项目占1%,承包、承租项目占2%,特许权使用费项目占1%,稿费项目占2%,其它所得项目占3%。可以看出除了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以外的收入控管上漏洞很大。
一、个人所得税征管中遇到的难点
个人所得税征管堪称当今“第一难”,原因是个人所得税偷逃形式多种多样,手段令人防不胜防主要有以下:
(一)该报不报,无从查证
分项所得税税制下,以下两类纳税人必须自行申报,一类是没有代扣代缴单位的个人;另一类是在两处及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境外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等的个人。对于没有代扣代缴单位的个人及从多处取得收入的个人,其本人不申报纳税,税务机关难以查证无从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化多为少,降低税负
税法规定达到征税限额发放的工薪应代扣代缴税款,而实际有些代扣代缴单位,对本月应发的工资、奖金、补助等实行多次发放,多头入帐,计算税款时仅就部分收入合并计算,从而使代扣代缴税款税负降低。
(三)以报销费用票据为收入的主要来源,无视税法。
有些代扣代缴单位为逃避纳税有意隐瞒某些人员的收入或者想方设法分散收入逃避纳税。如:每月工资单中只做纳税起征点金额或以下,而大部分收入则以各种费用票据报销形式取得,使税务机关不便检查。四是专人负责征收信息对比工作。分局指定专人对个人所得税税款征收情况每月分项目分行业进行分析比对,并对信息异常的企业及时进行督查,是完善日常检查制度。对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定期检查,规范企业代扣代缴税款行为,对少缴的税款及时摧缴并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了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防止税款流失。
(四)化有为无,顺理成章
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收入,多得多征,少得少征,不达起征点的免征。部分代扣代缴单位为设法偷逃税款,做假帐,化有为无。如:有的将单位取得的经营收入不入帐直接作支发放工资或奖金;有的将一个人应取得的应税收入,虚列多人取得,使纳税人数增加,个人收入大大减少,顺理逃避了纳税。
二、产生个人所得税征管难点的原因
(一)税源隐蔽、难以控制、收入透明度不够。个人收入结构日趋复杂,个人收入隐性化、税源难以控制是一个难点。我国当前的个人收入呈现出多渠道和多样化。从收入形式看,有现金收入、有价证券收入及实物收入等;从收入来源看,有来自本单位的收入,也有来自下属单位或是外单位的收入,从事第二职业的收入等;从支付渠道看,绝大部分是记入帐簿,也有小部分没有记入帐簿。企业纳税失诚信。近几年来旅游业发展,带动各行各业的税收大幅增长。税务部门组织入库地方各税也在大幅增长(含与旅游相关的吃、住、行、游、购、娱、建设投资、房地产开发和居民消费),旅游及相关产业成为纳税主导产业。在对企业进行税务检查中,企业负责人往往拍着胸脯向检查人员保证“我们是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纳税,还高薪聘请了注册会计师作为财务顾问,请你们相信我们是一家守法、诚信的企业。”在检查中仔审阅企业的报表、账簿、凭证,核算也很健全。令人感觉这是一家财务管理十分规范的企业。可是进一步检查发现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不规范,加之税务机关日常管理不及时。面对形形色色的企业其纳税主要还是靠企业自觉申报,但由于税务机关在日常征管工作中只是把税收政策法律知识送达企业,当面辅导企业进行纳税核算,存在有的企业对税收政策了解的多、财务核算积极、准确性高,有的了解的少、财务核算简单、准确性不高,加之税务机关每年对企业进行税务检查的面不广户数有限,有的企业每年都被检查、其财务核算相对准确。有的企业业务量小被检查的次数少,财务核算不准确。所以税务机关应当不断加强对税收征管簿弱环节的管理,多走访那些业务量小、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小企业,不断加强对重点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分析研究,深入企业加强企业账簿管理,工薪成本费用的核算,特别是针对旅游服务行业、房地产企业的人员服务费、提成、返利加强监管,这些收入中大部分透明度低,税务部门难以掌控。
(二)自觉申报意识差。一些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能偷即偷,能逃则逃,甚至抗税;税务部门在自行申报纳税方面缺乏应有的配套措施,稽查手段不健全,个人财产登记核查制度又未建立,无法对个人收入和财产状况获得准确信息。
(三)代扣代缴难以落实。一部分代扣代缴单位的领导和办税人员消极应付、纳税意识差,有些支付单位有意隐瞒某些人员的收入或者想方设法分散收入逃避纳税。同时,因为对应扣缴人员需逐个造册,计算扣缴税款,工作量大且非常集中,扣缴单位因繁琐感到难以承受不愿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四)现有的征管机制不配套,对个人各项所得缺乏有效的监控
由于缺乏现代化的资料储备、检索、查询和处理等科学有效手段,信息传递缺乏准确性。一些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能偷即偷,能逃则逃,甚至抗税;税务部门在自行申报纳税方面缺乏应有的配套措施,稽查手段不健全、稽查权利弱化,个人财产登记核查制度又未完全建立,无法对个人收入和财产状况获得准确信息。没有有效的稽查手段,就不可能做好源泉控管。
(五)个人所得税税制不合理、税负不公平
从税制本身的特点上看,我国目前采用的分类所得税制,是按照应税所得项目的来源和性质不同,分类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虽然有若干所得项目采用综合计算应税所得,然后按累进税率计税,但从税制的总体设计上看,他仍属于分类所得税制。这种税制模式的特点就是:对于不同来源和性质的个人所得,采用不同的计征标准和方法,不能全面、完整地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即体现不了量能负担的原则,实际上造成了纳税人的税负不公平。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反而不用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相对集中,收入相对要少的纳税人可能就要多纳税。
三、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征管现代化水平,全面应用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及时掌握和跟踪代扣代缴单位和部分高收入个人的纳税情况。
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全面实行纳税人(自然人)统一登记制度,对所有纳税人(自然人)自其出生后要编制统一的纳税编码,按统一的税号全面掌握个人纳税情况,采取各项积极措施,对个人收支进行有效监控,并与金融机构进行联网,由金融机构根据个人存款的实际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建立全员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管理办法。强化税收征管、责任到人。税收管理员分户对企业从基础资料采集、税种认定、各项税收的计算、申报缴纳进行全面管理责任到人,增强责任心,加大征管力度。建立科学规范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体系,强化税源管理。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加大了依法治税力度,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但由于征管对象的复杂化、现金交易的扩大以及不开发票,收入不入账、做假账、二套账等情况时有发生,偷税隐蔽性越来越强。纳税评估的开展恰恰能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应该进一步拓展评估范围,充分运用金税工程、纳税评估等软件,将纳税评估对象涵盖全部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对信息数据进行分析、评定,规范涉税行为,优化纳税环境。通过经常性的纳税评估分析,可以有效地对纳税人的依法纳税状况进行及时、深入的控管,纠正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提高他们依法纳税的自觉性。纳税评估对一般涉税问题的处理解决了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财务知识缺乏而造成的非故意偷税问题,减少了纳税人进入稽查的频率,减少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因直接进入稽查后对案情分歧而产生直接冲突的可能,起到了服务纳税人、优化经营环境的作用。因此要树立服务的观念,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倡导纳税人诚信纳税。
(二)建立个人所得税专项稽查制度
扎实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一些重点行业进行抽查;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充实对个人所得税的检查力量。检查中,既检查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缴纳情况,也要严格检查税务机关内部的执法情况;严格执行轻税重罚的税收政策。对于故意隐匿收入,不自觉申报纳税,偷逃税款的个人或代扣代缴单位,从经济和法律两方面加大打击力度;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数额巨大的偷逃税行为除经济上重罚以外,应给予刑事制裁,从严惩处。税收违法案件处罚不力,一般来说,纳税人偷逃了税款被税务机关发现了就应受到严重的处罚,使纳税人放弃偷逃税、严格依法缴纳国家税收的,但是税务机关在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往往因为企业以对地方税收贡献大,当地政府部门考虑到企业的积极性,从而对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税务处罚明显不力,以补缴税款代替罚款草草了事,真正按征管法规定罚款加收滞纳金的不多。这种税收处罚的不到位,就给企业留下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可能,企业往往以已经认真缴纳其他税种为由而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要求税务机关收人情税,加之个人所得税是中央地方共享税,地方分成太少,征收积极性不高,税务机关也因此“原谅”了这种行为,强化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举报制度,形成社会化的监督网络。
(三)切实落实代扣代缴制度,明确和规范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切实落实代扣代缴制度。加强对代扣代缴单位的税法宣传、辅导、培训及代扣代缴执行情况的检查,规定代扣代缴单位配置专职办税人员,实行专帐登记、专人负责、年终实行个人所得税汇算并向税务机关缴纳汇算表缴纳个人所得税;完善和落实代扣代缴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把权益和义务挂起钩来;完善和落实代扣代缴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和规范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以进一步提高代扣代缴质量和使代扣代缴率达百分之百。
(四)大力开展税法宣传,提高全民的纳税意识
首先“疏通政策瓶颈,实施‘阳光税法”,以增强税收政策的透明度。继续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宣传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规定和新政策、新规定,增强全民纳税意识。
其次要有重点地突出宣传工资外收入、境外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私房出租收入、股东帐户利息收入等有关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规定精神,通过网络、公益广告、热线服务、有奖征文、有奖答题、答记者问等各种形式使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明了政策、税款的计算、缴纳程序和期限、权利和义务等较为具体的规定。
最后对偷逃税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组织有关人员座谈,以惩戒违法者,教育广大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要着重对高收入行业等税源大户以及外派人员多的单位、发行债券的企业等扣缴义务人做好辅导工作,使其办税人员熟悉税法规定精神,自觉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作。对无视和推卸扣缴责任的义务人,要依照法律规定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要起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群,震慑一方的威慑效果。
(五)加强社会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综合治理偷税、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仅靠税务部门一家难以达到预期目的,因此,要加强财政、银行、工商、海关、边防、公安、法院、检察院、国税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资料信息传递共享制度,使部门配合具有连续性、固定性,并达到实质性配合。同时加强现金管理,对法人和个人提取现金数量进行限制,各种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资金帐户,推行使用银行卡、支票,减少帐户外现钞流通,提取量大的现金需向银行做出合理说明,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正本清源,规范和减少企业地下交易活动,从源头上遏制各类企业漏税黑洞土壤的滋长。
(六)引进信用等级、分级管理机制
为将个人所得税的漏征漏管降到最低点,并使之与税务主管部门,代扣代缴单位力量的最优配置,在现实条件下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引进纳税人、代扣代缴单位信誉等级制和分类管理机制,即税务部门在一定时期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按重点、难点、热点进行划分,管好重点户、研究热点户,主攻难点户,清查疑点户,确保工作轻重缓急,有的放矢,同时对扣缴义务人的生产经营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缴费情况、稽查补税情况、违法违章情况等作为主要指标,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分为甲、乙、丙、丁四级,重点管好丙丁级户,抽查乙级户,辅导甲级户,依法治税、公平公正,努力提高代扣代缴工作的效率。
(七)拓宽税基、实行综合个人所得税制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是分类所得税制。分类所得税制虽然在征管上便于操作,对征管水平要求不高,但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不能体现量能负担原则和达到公平税负的目的,影响个人所得税增加财政收入和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功能的发挥。而综合个人所得税制能够将个人的全部收入汇总计征,能充分的体现量能负担原则和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功能。
(八)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水平
首先加强税务人员的职业教育和业务能力培养。不断加强对征管人员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其具有良好的职业修养和业务素质,并具有强烈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承担起税收征管的工作。
其次不断的健全和完善个人所得税法规,堵住各种政策性漏洞,增强税法的公平性。同时提高税务机关对违章行为处罚的权力、增强税务机关执法的独立性、从法律制度上作出规定,强化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举报制度,形成社会化的监督网络。如:设立专门的税务机构处理一些涉税案件;设置税务警察,对违法人员的财产、资金可以实施冻结等,来维护税法的尊严和加强税法的威慑力。
总之,通过以上这些途径,在国家、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得到不断改进,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不断加强,从而推动了个人所得税收入连年高速增长。为进一步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控职能,促进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必须针对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分析难点产生的原因,探索个人所得税征管方法,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我国的税收征管质量也将大大提高。
参 考 文 献
1、靳东升。《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与完善要实现税收公平》,《 财政与税收》2005年第9期
2、王建喜 陈慧,《税收流失的制度根源探析》,《财政与税收》2005年第9期
3、周国良,《我国当前税制优化问题研究》,《财政与税收》2005年第6期
4、赵东升,《提高税务稽查质量之我见》,《中国税务》2007年第1期
5、罗清,《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探索与实践》,《中国税务》2007年第1期
6、吴新联,《减轻税收管理员额外工作负担提高税源管理能力和水平》,《中国税务》2007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