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预算外资金的概述
二、预算外资金会计核算方法及利弊
三、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措施
四、预算外资金的核算和管理的意义
内 容 摘 要
【摘要】预算外资金是当前我国一种特有的资金模式,也是财政资金体系的重要补充,是用于满足政府履行其职能所需要的执政性资金,如何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意义重大,成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本文阐述了预算外资金的概述,分析了目前我国预算外资金会计核算方法及利弊,并针对性地提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措施、强调了预算外资金的核算和管理的意义。
【关键词】预算外资金;国家预算;财政性资金;管理
预算外资金的核算和管理
预算外资金是指不纳入预算管理,但却用于满足政府履行其职能需要的财政性资金。我国预算外资金形成于建国初期,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政府职能和社会分配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预算外资金迅速增长,而对预算外资金认识上滞后和政策、管理手段上的缺位,造成预算外资金游离于政府控制之外,并一在膨胀,即扭曲了收入分配结构,分散了国家财力,又滋生了腐败现象。近年来随着“收入两条线”管理改革的实行,逐步缩小了资金规模,增加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但仍缺乏具体有效的法规制度以及运行机制的保障,财政管理尚未完全到位,因此正确认识并解决预算外资金管理缺位,仍是财政管理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根据1983年颁布的《预算外资金管理试行办法》,预算外资金是政府部门、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政府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而收取和提存的财政性资金。上述规定明确了预算外资金是一种财政性资金,虽然它不纳入预算管理,但其取得是凭借政府的规定,是用于满足政府履行其职能需要的,所有权是属于政府,而非部门或单位。1996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这个被认为真正标志我国对预算外资金的认识已接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文件,再次明确了预算外资金是一种财政性资金。而且根据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和国家财政预算的实施情况,进一步明确了预算外资金管理范围,并将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一)预算外资金的概述
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而直接由行政单位按计划使用的预算外资金。
预算外资金是指根据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不纳入国家预算,由地方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资金。它是国家预算资金的必要补充,具有分散性、自主性、专用性的特点。预算外资金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二、预算外资金会计核算方法及利弊
方法一:将预算外资金专储作为备查项目,不纳入统一的账务处理。
在预算外收入的资金存入财政专户时不记账,会计只在备查账簿上作简单登记,当财政将专户存款返回时,才增加单位的资金和预算外收入。即:收取预算外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预算款。上缴财政专户储存时,借:应缴预算款 贷:银行存款(收取的预算外收入由银行代收直接缴入预算外资金专储时,则只作备查登记。)财政返回预算外资金专储时,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实际返回金额)。
这种处理完全符合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并且方法简单,易于操作,但其存在的弊端也是很明显的,有的单位只有预算外收入,或者预算外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很大,这样处理既不能清晰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每月的收缴进度、上缴财政情况和预算外资金专储的可用余额等,也不利于对预算外收入的监管。
方法二:将预算外资金专储视同银行存款,把预算外收入直接作为收入。
一些单位把预算外资金专储直接等同于本单位的银行存款。
当收到预算外收入存入财政专户时,借记“银行存款——预算外资金专储”,贷记“其它收入”等收入类科目;
当从财政返回预算外资金专储时,冲减预算外资金专储存款,同时把财政扣缴的部分记入事业支出/行政支出,即借记,银行存款——基本存款账号,事业支出,贷记,银行存款——预算外资金专储。
这种核算方法虽有利于本单位加强对预算外资金专储的管理,及时地反映每月收到的预算外收入,但只适合财政全额返回预算外资金专储的情况。然而,大部分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专储都是差额返回,只是比例有大有小,把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收入直接记为收入则虚增了收入,把财政扣缴的部分记入事业支出/行政支出,又虚增了单位的开支,并且行政事业单位使用预算外资金专储也会受到当地财政的严格限制。所以把预算外资金专储视同银行存款容易给单位管理当局一种假象:账上反映有充足资金,单位有重大用途临时调用时却存在较大困难。另外,存入财政专户的大部分预算外资金专储并不会全额返回给执收单位使用,根据预算外收入的类别和各地财政的具体政策,当地财政会扣缴各单位一定比例的预算外资金专储。既然从财政的预算外资金专储中返回的总资金不完全等于甚至远远低于原存入的资金,那么将预算外资金专储视同银行存款的做法也有欠妥之处。
方法三:将预算外资金专储视为应收款项进行管理。
一些单位将上缴财政的预算外资金专储视为应收款项,从财政返回时再冲减应收款项,财政扣缴的部分列为支出。
这种核算方法和第二种类似,当财政扣缴比例较大时,易虚增应收账款和支出。
三、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措施
(一)完善立法,将全部与预算外资金管理有关的活动均列人法律法规管辖的范围 其核心是要保证政府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增加其透明度和规范性,便于公众和立法机关对其进行监督,确保公共财政以满足公共需要,使其基本出发点的本质得到体现。要对预算外资金范围的界定、预算外资金项目的设立、收费的标准与方式、预算外收入的保管与使用、对预算外资金的审计与监督等环节都通过法律法规进行明确的规定。 (二)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积极推进综合财政预算 各级财政部门应按国家规定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相应支出通过预算安排。对有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单位实施自下而上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并纳入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和财政的综合预算。财政部门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进一步细化预算,提高预算资金分配的到位率。要建立完善项目库,打好预算编制的基础;逐步公开部门预算,建立起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督机制;加强预算支出的测算,并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 (三)积极借助科技手段以及网络管理系统,彻底改革预算外资金收缴制度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借助收费单位、代收银行和财政三家之间强大的网络管理系统,真正建立“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预算外资金征管体系,提高财政部门对执收单位预算外资金的监控力度,有效遏制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 (四)实现票据统一管理,完善专户储存 通过严格票据管理,从源头上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收费单位应当按照物价、财政等部门明确的收费范围和项目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印制的收费收据。同时做到票款同步,统一专户进行储存。
(五)规范预算外资金分配 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外资金财务会计制度与综合财政预算报表体系,保障综合财政预算制度实施到位。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 总之,与其他单项的制度安排一样,预算外资金作用的发挥必须依赖于特定的制度环境。预算外资金的产生是以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为背景的。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有利于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科学制定综合收支计划;有利于形成预算内外资金相结合,统一管理的良好格局;有利于保障履行政府职责的经费来源,切实发挥预算外资金的效用。
四、预算外资金的核算和管理的意义、
(一)有利于公共财政的建设
预算外资金管理是政府财政资金管理改革的一个目标,从预算外资金改革和公共财政建设的国际借鉴来看,一般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收入绝大部分来自于税收收入,且财政收支也基本上是预算收支。收费收入同样存在,但只是整个国家财政收入的必要补充,即便是这部分收入,大多数也要进行严格管理。我国己经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这一基本目标,而预算外资金管理改革成为公共财政建设的重中之重。预算外资金管理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公共财政管理框架建设的成败;关系到部门预算、国库管理制度以及政府采购、费改税等改革的成败。部门预算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部门预算要反映部门及所属单位全部财政资金收支状况,不仅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收支,还包括各项预算外资金收支、经营收支以及其他收支。因此只有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视同预算资金一样管理,才能保证部门预算的完整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就是通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资金全都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运行,在此基础上实现财政收支的集中收付。如果预算外资金游离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也不能实现。
(二)有利于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反映了一个国家财政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程度,这一比重的高低由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职能大小所决定,这一比率越高,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越强,反之则越弱。从我国财政管理的现状来看,财政收入主要是指预算收入,因为预算收入是国家能够直接调控的财政资金,是我国财政管理的核心。从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国际比较来看,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在25%左右。而我国由于在改革开放之处,通过减政放权,政府把一些本该由市场来承担的职能还给市场,因此在当时情况下,随着政府某些职能的减少,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相应有所下降也是合理的。随着公共财政改革的推进,政府对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社会保障的投入以及调节收入分配和地区差别,实施宏观调控的需要,现有的财政收入水平不能满足国家职能实现的需要。
(三)有利于增强财政部门的宏观调控能力
我国由于经济水平发展较低,预算内资金短缺,收支矛盾突出,一些本该作为财政资金来进行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游离于财政监督之外,这样就使得财政部门对于财政性资金的宏观调控能力减弱许多;而且,由于预算外资金一方面从建国以来以极大的速度增长,但对于预算外资金认识上还比较滞后,在管理手段上存在缺位现象,在监督机制上存在监督检查手段不够健全,约束不够有力;而且对于资金的征缴模式执行也不够有力,一些单位仍然把预算外资金作为自己单位可以任意支配的资金来看待,而且作为获取个人和小集团利益的源泉,造成了预算外资金在监督管理上存在许多问题,从而扭曲了收入分配结构,分散了国家财力,由于监督管理上的缺位现象,滋生了一些腐败现象。因此,如何完善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如何对预算外资金产生的问题提出强有力的对策研究,都是十分重要的。
参 考 文 献
1、《预算外资金管理试行办法》1983年颁布的
2、《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1996年,国务院发布
3、“收入两条线”管理改革的实行
4、《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1996年7月6日 国发[199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