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真实有效性
(二) 会计科目体系不完善
(三)会计报表披露问题
(四)资产负债表的结构问题
二、新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改革记帐方法
(二)改革资金平衡方式
(三)重新划分会计体系
(四)对事业单位实行收支统管
(五)统一和规范会计报表
(六)调整会计科目
三、现行事业单位现行会计制度的改进
(一)科学实现全面成本核算
(二)建立完整的会计报告体系
(三)适当引入权责发生制
(四)对事业单位结余进行改进
(五)会计报表中增加现金流量表
四、新会计制度尚需探讨的问题
(一) 核算制度尚需完善
(二)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不明确
(三)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四) 报表格式设置不完善
(五) 未提坏帐准备金
内 容 摘 要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部1997年,为了让国内的国有事业单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的会计制度,从而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管理,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该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随着我国国内经济不断发展、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入、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不适应改革的需要,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远远滞后于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步伐,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1997年7月17日财政部颁发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并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国事业单位范围内实施。
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研究
一、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事业单位过去在会计核算上一直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原则,但在新的形势下,事业单位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会导致会计信息不符合实际,缺乏真实有效性。虽然事业单位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能客观地反映事业单位的现金流量,将本期全部现金收入作为本期的收入,本期的全部现金支出作为本期的耗费,但这并不能真实反映当期成本费用,单位的资产和负债反映亦既不全面,又不真实。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不能充分、完整地核算和反映事业单位的所有资产、负债,对事业单位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绩效评估造成了不利的影响,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科目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事业单位接受的投资无法客观、真实地得到反映。目前,事业单位接受其他企事业单位对其投资的经济业务越来越频繁,既有货币投资,又有技术、设备、材料等投资。 会计报表披露问题。目前事业单位会计报表附注中,对各项收支只反映实际发生数,而没有反映实际发生数与预算数之间的差异。虽然部分事业单位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差异产生的原因有所分析,但由于并非强制性要求,各事业单位在是否对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如何分析及分析哪些内容方面差异较大,这势必对信息使用者了解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极为不利,甚至造成误导。 资产负债表的结构问题。资产负债表是静态的时点报表,反映的是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资料,它所表示的必然是一个时点而非时期。但是,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中却包含了“收入、支出”这类属于特定时期的动态项目,从而使这张表失去了原来的含义。
二、新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改革记帐方法。原预算会计是收付、增减、借贷等记帐方式并存,新会计制度则统一为借贷记帐法。这既符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要求,又符合会计核算的需要;既符合国际惯例,又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吻合。
2、改革资金平衡方式。原预算会计制度把会计要素分为三大类:资金来源类、资金运用类、资金结存类。资金平衡方式是以收支余为原理进行试算平衡。其试算平衡难度大,反映不直接。新会计制度把原预算会计三大会计要素改为五大要素:即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支出类、收入类。资金平衡方式是以借贷记帐法为基础,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平衡原理,每一笔经济业务借方金额等于贷方金额,本期发生额借方总额等于贷方总额,期末结存借方总额等于贷方总额。实行这种平衡原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直接反映平衡关系,便于查找错帐。
3、重新划分会计体系。为更有效地实行分类管理,改革后的预算会计体系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国库会计和收入征解会计共同构成。
4、对事业单位实行收支统管。新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要纳入单位预算;取得的属于预算外资金性质的收入要首先上缴财政专户,从财政专户核拨回来的预算资金要纳入单位预算;事业单位其他不属于预算外资金性质的事业和经营收入等,直接纳入单位预算。事业单位实行这种“大收入”预算后,单位的支出预算也与过去不同了,变成了一种“大支出”的预算。单位将取得的各项收入纳入单位预算后,支出则根据收入的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即包括原来预算内、外的开支项目。
5、统一和规范会计报表。统一和规范会计报表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前提条件。事业单位报表主要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组成。通过改革,使各表的指标及口径满足国家对经济宏观管理的需要,满足财政、税务、审计、金融等部门对事业单位进行经济监督、管理的需要。
6、调整会计科目。新会计制度统一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原预算会计按金额、差额、自收自支单位的不同性质设置会计科目,新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是按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类设置的。
①资产类科目。该类科目与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反映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会计科目基本相同,便于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相互衔接及经济信息的汇总。
②负债类科目。该类科目是参照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中反映流动负债的会计科目,结合预算会计制度的特点而设置的。
③净资产类科目。新会计制度设有“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结余分配”科目,代替原预算会计制度中的“经费包干结余”、“结余”、“住房基金结余”科目。
④收入类科目。将原预算会计制度中的“拨入经费”、“拨入差额补助费”、“拨入事业费”统一为“财政补助收入”;将“抵支收入”、“预算外收入”、“业务收入”统一为“事业收入”;将“拨入专项资金”改为“拨入经费”;并补充了“经营收入”科目,以便于考核单位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⑤支出类科目。将原预算会计制度中的“经费支出”、“业务支出”、“事业支出”合并为“事业支出”;将“拨出专项资金”改为“拨出专款”;将“专项资金支出”改为“专款支出”;将“调剂支出”改为“对附属单位补助”。新会计制度还增加了“成本费用”、“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等科目。同时保留了“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等科目。
三、现行事业单位现行会计制度的改进 1.科学实现全面成本核算 现行制度下,事业单位对非经营性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不进行成本核算。由于不计算成本,难以对非经营性业务进行正确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与考核。这不仅不利于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和国家预算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另外,由于对非经营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缺乏统一的要求和规则,成本核算的方法和标准随意性较大,即使部分单位进行了内部成本核算,成本信息也不具有可比性,难以反映各项业务实际成本的发生情况。因此,应考虑在事业单位会计中进行全面的成本核算。 2. 建立完整的会计报告体系 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可借鉴企业的财务报告体系,至少应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强调会计报表附注的作用,对关键项目作出说明。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预算收支总表、基本建设投资表、国有资产情况表。这样,事业单位会计报告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能更好地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也有助于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建立资产负债表观的会计理念。将现金流量表纳入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以动态地反映其未来的现金流量,这是国际通行的惯例,也是与企业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统一的需要。同时建议,将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与支出项目删除,以“资产=负债+净资产”为编制依据,以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维护债权人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适当引入权责发生制 这是因为,长期以来,我国收付实现制下的预算会计核算内容主要是财政收支活动,没有覆盖全部会计要素。而权责发生制会计信息包括主体控制的经济资源信息、从事经营的成本或提供产品和服务成本的相关信息、用于评价经济主体财务状况及其变化以及经济主体经营活动及效率性的有用信息。因此,适当引入修正的权责发生制,能更好地反映政府部门受托责任的改选履行情况,大大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决策相关性。 4.对事业单位结余进行改进 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将负债列入净资产核算,显然是不合适的。所以,建议取消“专用基金”科目下的“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住房基金”等科目,将专项资金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同时:增设“结余”要素;月末将各账户余额对应结转到“结余”账户,正确反映非营利组织增收节支的结果和运用资金的成绩;增加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内容的核算和反映;为适应国库集中收入的需要,调整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支出的核算内容,以及时反映事业单位资金运作方式的变化;为适应政府采购的需要,调整采购业务的核算程序,以全面反映事业单位不同来源资金进行采购的内容和程序。 5.会计报表中增加现金流量表 目前企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用现金流量表动态地反映企业在未来会计期间获得现金流量的能力。现金流量表作为企业管理部门编制现金预算的依据,已经成为企业的三大会计报表之一;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因此没有规定编制现金流量表。随着事业单位将核算基础改为权责发生制,就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以便动态地反映其未来的现金流量,同时也是与企业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统一的需要。 四、新会计制度尚需探讨的问题
新的会计制度对原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改革,但仍然存在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1、 核算制度尚需完善。新会计制度对于应付未付或虽已付但应由各期分摊的费用,还未象工业企业会计制度那样设置“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科目进行核算。
2、 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不明确。如招待费支出范围和标准不明确;福利、奖励和修购基金的提取比例不明确,不便于实务操作。
3、 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新会计制度未参照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的要求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难以保证固定资产及时得到更新。
4、 报表格式设置不完善。如新的“事业支出明细表”与原预算会计的“经费支出明细表”相比,明细项目过于简单,不便于上级部门对事业单位所发生的公务费、业务费等明细项目进行考核分析,特别是担任生产任务的事业单位,所发生的业务费占事业支出的比例较大,但该表却未对业务费进行明细分类。
5、 未提坏帐准备金。对经营性收入未采用谨慎性原则提取应收帐款的坏帐准备金,易于产生虚增利润现象。
参考文献: [1]程晓佳:改进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几点思考.财务与会计,2005,(12). 邹加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几点认识.集团经济研究,2005,(14). 蔡丽兰:《事业单位会计改革若干问题的探讨》——《财务与会计》2008年第9期 邓琛琛:深化国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考——基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比较.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