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融资租赁的概述及其特点
二、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现状分析
三、完善和健全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几点思考
(一)加大对融资租赁业的扶持力度
(二)加强融资租赁的宣传力度和理论研究
(三)建立和健全我国融资租赁业的法规体系
(四)实施融资租赁业的统一管理
(五)开展各种融资租赁业务
(六)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欠租问题
(七)制定融资租赁信用保证、保险制度
内 容 摘 要
现代租赁业在工业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已成为企业进行投资、融资的重要渠道和进行设备促销的主要营销方式之一,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租赁业务正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我国租赁业正面临政策环境不够宽松,资融业务种类比较单一,资融租赁业务立法滞后,缺乏专业人才的发展,欠租问题严重等一系列的问题的影响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脚步。本文试图从分析当前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中弊端,从而希望国家能够加大扶对我国的租赁行业的扶持力度,开拓各种融资租赁业务实现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发展,尽快出台与之相配套的法律规章制度来保障融资租赁行业,更要加强宣传力度吸引更加的专业人才,制定融资租赁信用保证等控制欠租问题更好的推进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关键词:融资租赁 金融 租金 欠租 风险 信用
融资租赁相关问题浅析
我国20世纪80年代创立融资租赁业以来,虽然逐步在经济生活中奠定了应有的地位,国内融资租赁行业虽然发展时间短,但是市场规模和企业规模的增长却是一日千里。截至2010年底,国内具备法人资格的融资租赁公司有182家,融资租赁业务总量已达到7000亿元人民币。北京、上海浦东、天津滨海新区是我国融资租赁业的集聚区和示范基地,这三地业务总量占到了全国的55%以上,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更是发展迅猛,已逐步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在同行业中走在全国发展前列。不断进步的同时融资租赁面临新的挑战,如何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健康、有序发展,笔者现就此对我国融资租赁业相关问题进行浅析。
一、融资租赁概述及其特点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用资金代承租人购进或租出所需的租赁物件,并根据签订的租赁协议或合同再出租给承租人长期使用的一种融通资金方式。由于融资租赁是一种融物与融资相结合的独特信用开式,且交易灵活,几十年来在世界各国得到了迅速发展。
融资租赁的主要特点:
1.融资与融物结合。融资租赁由出租人融通资金,承租人自行选择租赁物件,融资租赁期满时,一般都办理留购手续,即把设备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的一种融资与融物紧密结合的信用形式,所以融资租赁也称金融租赁。
2.租赁期限较长,租赁期限一般相当于租赁物件估计使用寿命的大部分年限。
3.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及风险承担义务,在整个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享有独占权,并按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约或退约。
二、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现状分析
融资租赁发展的外围环境明显改善 融资租赁业作为一种创造性的融资方式,从1979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成立到2010年底已发展到200家。 经过30年的发展,在政策的支持、 税负的优惠、 法律环境及会计准则方面,都陆续完善。 如融资租赁业在2000年被国务院授权批准,作为重点发展和鼓励的产业。 在2007年10月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进一步明确了物权的保障措施。 新 《会计准则-租赁》 明确了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物的确认与计量,使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用更多国际通行的业务形式,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增强融资租赁业的竞争能力。2008年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有力的促进了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融资租赁的业务类型迅速扩大,市场的渗透率不断提高。 各种类型的融资租赁机构和业务规模迅速增加 截止2009年12月,我国已经有各类融资租赁机构164家,比2008年增加了93家,其中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有17家、 商务部监管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有110家和商务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监管的国内资试点租赁租赁公司有37家。 融资租赁行业的融资租赁业务达到3700亿元人民币,比2008年的1500亿元增长1.4倍。 租赁市场渗透率不断提高,09年四月份估计值在4.77%,比2008年同期持平。 从全球看,虽然我国的融资租赁发展很快,业务迅速增加,但租赁业依然弱小,与成熟国家如美国20%到30%的市场渗透来比,仍有很大差距。 从融资租赁比例看,截止2006年底,我国租赁额虽然只占到世界租赁额的1%左右,美国在2005年已占到世界租赁额的37%,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几乎全行处于低迷状态,甚至一些成立较早的老牌公司也不得不停业,追究其原因主要是:
(一)政策环境不够宽松。与西方相比,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在政策的优惠方面还不很到位,主要体现在:投资税收抵免即降租节税上不够明确、 设备的计提折旧上不够灵活、 税收政策方面不统一等。 例如,根据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融资租赁资产视同于企业自身的资产,成本列支范围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不在税前列支,没有起到降租节税作用。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设备的投资税收抵免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对设备的投资,但具体到融资租赁业却模糊不清,也没有具体的实施步骤,甚至有限制性规定,进一步阻碍了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租赁设备的加速折旧方面仅针对国有与集体企业,大量中小融资租赁设备企业被排除在外。 在税收方面的减免优惠,仅针对中外合资租赁公司、 开发区的一些租赁公司,大部分的租赁公司得不到税收方面优惠;在信贷政策的方面,融资租赁企业承担着较大的信用风险,时刻关注着出租的设备能否发挥效益,承受着收回成本的压力。 对于这种巨大的信用风险,国家也没有过多的信用体系给以融资租赁企业信用的保障及政策的倾斜措施,使得融资租赁业缓步发展。
(二)缺乏对融资租赁业理念的认识。融资租赁业进入我国后,企业对其融通资金发展生产的作用认识不够,尽管企业急需更新设备且资金不足,仍习惯采用购买方式。国内多数企业对租赁的认识仅停留在对闲置物的调剂上,即使已达成的租赁交易中,多数企业也都采用租购方式,便利租赁等同于分期付款。相关部六对国际租赁业的发展状况及其国际惯例不甚了解,对融资租赁业在我国发展的支持和宣传力度不够。融资租赁机构缺乏专业人才和对员工的培训,操作不规范,甚至有些租赁机构马融资租赁视为银行技改贷款,只注重了资金的融通,忽视了对租赁设备的造型、安装、保险及最终所有权的处理,使得融资租赁等同于租赁贷款。
(三)融资租赁理论不完善。我国目前虽然对融资租赁产生的背景、动作规律及在我国的生存环境有一些研究,但尚未形成系统理论。
(四)相关立法严重滞后。我国融资租赁的相关政策和法律不配套、不完善甚至相互冲突。新的合同法出台前,融资租赁的交易纠纷,只能依据原《经济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来处理,这些法律中的“租赁”都是以“传统租赁”为对象制定的,不适合融资租赁。1998年颁的新合同法虽然结束了融资租赁没有法律依据的历史,但该法律没有区分实质性违约和非实质性违约,这对处理重新拥有和清偿损失的权力失去了意义;没有规定承租人在接收设备之后有绝对支付租金的义务,这就使得出租人的权益失去了法律保护;新合同法也没有对融资租赁的投资主体、市场准入、业务监管等问题进行规定。同时,我国也缺乏扶植租赁精选发展的法律,如国有企业利用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的资金,即使是100%的国外资金,也不能享受关税优惠,而中外合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彩租赁方式引进设备,则可免关税,这样不仅挫伤了企业利用该渠道筹资的积极性,也不利于我国融资租赁赁业的发展。
(五)融资租赁业缺乏统一的行业管理。我国融资租赁业衽的是多头管理,这就为融资租赁业的继续发展留下了诸多隐患,造成此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租赁行业机构设置审批权混乱,如国内专营、兼营租赁业务机构的审批权归中国人民银行;外商投资企外国企业及中外合资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则由外经贸部审批;许多经营范围中没有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归地方政府审批。这就使得融资租赁业出现了各自为政、盲目发展,没有一个全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便利融资租赁业的持续发展搬家 效的制度保障,所以我国的融资租赁业民展至今仍是一个不成熟的市场。
(六)融资租赁业务种类单一 我国融资租赁业在发展中采取了与西方发展不同的发展道路,发展的模式比较单一。 西方发达国家采取的是 “由内向外” 的多元化融资租赁模式,强调以国内设备为主、 为先,融资模式上采取回租、 转租、 杠杆租赁多种模式,实现租赁公司、 承租方、 供应商、 银行多方共赢,在促进企业销售的同时解决了承租企业的资金投资问题。 而我国采取的 “由外到内” 单一化发展模式,强调以国外设备引进为主、 为先。 具体的融资租赁模式上比较单一,一般采用自营式融资租赁模式,如回租、 转租和杠杆租赁等方式运用较少,使得我国的融资租赁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七)欠租问题严重困扰首我国各类租赁企业。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租赁合同到期债权被拖欠金额占资产总额的30%,有的甚至达60%-70%。需要解决的历史遗留欠租就达6亿美元左右。如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从成立至今共做了700多个融资项目,共计8亿美元的租赁额,拿不回钱的占10%左右。一些租赁公司为寻求资金来源,以高利息借入外资,但由于无法收回租金,几乎导致公司破产。造成欠租的主要原因有:
(1)租赁企业规避风险机制不健全,其租前的调查、租后管理等环节存在不足;
(2)部分承租企业由于项目选择不当,经不起汇价变化,加之经营不善,使本应用来偿还租金的资金来源无法保证;
(3)有关部门不履行法律上的担保责任,使担保合同流于形式;
(4)信用扭曲,如亲情之间、行政命令等畸形纵向信用代替了普遍意义的经济主体之间横向信用关系,进一步加重了欠租问题,阻碍了融资租赁业在我国的健康发展。
三、完善和健全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几点思考
(一)加大对融资租赁业的扶持力度。 首先,尽快推行行之有效的投资减税制度,将融资租赁成本纳入税前成本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即出租人可以根据所出租的设备的成本金额享受一定比例的税收优惠。如美国是按照10%的优惠政策支持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即出租人可以以出租设备的10%作为税收抵扣部分,极大的刺激了美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其次,允许承租企业普遍实施加速折旧法,以得到更多的税收方面的优惠,鼓励投资及设备更新。 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升级的阶段,设备的更新换代必不可少,在企业资金有限、 在加速资金融通与供应商销售的状况下,融资租赁无疑成为承租企业加强投资的有效途径,同时带动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再次,积极引导,制定适合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各项信贷政策,建立健全融资租赁业健康协调发展的信用保障体系,如鼓励银行提供信贷支持给各种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必要时可由国家政策性银行出面,向租赁公司提供中长期贷款,如关于国计民生的国家急需的基础设施及技术含量高、 市场容量小的高新科技的项目等。最后加强融资租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如融资租赁会计准则,风险保障机制,以统一融资租赁业务的本外币营业税税基及税率,完善融资租赁保险制度,降低相关利益人的风险损失,使融资租赁能够健康成长
(二)加强融资租赁的宣传力度和理论研究。融资租赁是一种新型租赁方式,其特殊作用和功能还不为我国企业所认识,应加强对其的宣传力度,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还应对融资租赁的国际惯例及我国已形成的操作规则进行理论研究,以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相应政策和法规。扩大融资租赁必要的社会影响 目前绝大部分企业对融资租赁的了解和认识还停留在表面上,对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获得的设备存在偏见和误解,融资租赁作为一个新的融资、 融物方式,也未引起政府主管部门在政策和其他宏观调控措施上的重要关注。 因此,一方面针对广大企业加强宣传力度,树立 “所有并不重要,使用创造价值” 的现代租赁理念,改变企业的传统观念,另一方面加强理论及实践的研究,强调融资租赁在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以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制定适合我国融资租赁健康发展的政策及方针。融资租赁作为一个跨越性比较强的边缘性交叉行业,需要培养融金融、 经济、 外贸、 管理、 财经、 物件技能、 专业技术于一体的现代化融资租赁复合性人才。 而因历史原因,融资租赁的研究相对滞后,专业人才相对短缺,因此企业在积极引进融资租赁人才的同时,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融资租赁业,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养力度,组织职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另外,国家在宏观调控上,应从整个产业链上关注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在扩大资金来源渠道、 建立真实可靠的信用评估体系的同时,使融资租赁企业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建立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培养适应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融资租赁人才,以推动我国融资租赁业良性发展。 展现其现实意义。
(三)建立和健全我国融资租赁业的法规体系。在新合同法的基础上,还应专门制定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并与相关法律相配套的专门的待业法规。如巴西1981年就制定了“巴西进口租赁法”,新加坡1982年公布了“租赁准则”,西方各国的融资租赁大都是在相关立法健全的环境中发展起来的。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融资租赁业,从机构设置、租赁项目的监管、租赁合同的签订到执行,以及出租人、供贷者、承租人的权利、责任、义务等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在规范的环境中健康发展。
(四)实施融资租赁业的统一管理。我国融资租赁多头管理的局面已严重阻碍了该行业的发展,实施其统一管理势在必行,融资租赁裨上属金融行为,归金融机构管理也名正言顺。我国的融资租赁业由金融机构统一审批、监督、管理,并由其统一制定行业政策、竞争规则、业务操作规范,这将有效地协调租赁信用投资与国家产业政策之间的矛盾。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还可组建全国性的融资租赁待业协会,以民间组织形式直辖市各租赁企业之间的关系,以求全行业的共同发展。
(五)开展各种融资租赁业务。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融资模式比较单一,基本是自营式融资模式,应在积极开展如回租、 转租、 杠杆租赁融资模式的同时,加强经营性租赁与直接租赁,开展各种融资租赁业务,提高融资租赁市场的渗透率。 在我国,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普遍存在设备陈旧,技术落后,改造任务繁重的现象。 如能积极开展融资租赁,大力发展国内的融资租赁市场,将会带来我国融资租赁业新的一轮发展。 因为如仅仅依靠外汇管制比较严格的资本市场,从国际租赁市场进口设备不太符合操作实际。所以在不完全排斥以租赁方式从国外引进先进设备的同时,把技改的着眼点由国际租赁转向国内租赁,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实现企业的技术改造与更新。我国有些机器制造业拥有世界一流的设备、 技术与科技人才、 如能盘活现有的存量资产,提高现有资产的利用率,配合先进的管理思想,采用灵活的融资方式,就一定会完成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完成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 另外在大力发展国内租赁市场的同时,积极向发展中国家开展出口租赁业务,发展我国的出口租赁市场。
(六)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欠租问题。避免欠租应从源头抓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前应对承租人的资信进行严格审查,建立承租人资信、信誉数据库,信息应由租赁行业共享,以防止信用欺诈;由专门机构定期公布欠租承租人名单,刺激承租企业按合同交付租金。在适当的情况下可彩债转股的方式,必要时还可将租赁物收回。
(七)制定融资租赁信用保证、保险制度。融资租赁客观上存在着信用风险,为防止欠租,保障出租人的权益,应建立一种多形、多层次的融资租赁信用保证、保险制度,完善租赁项目和企业信用评估制度。租赁公司在接受业务前应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对承租人的信用进行评估分级,以此按不同等级利率计算租金;承租人对租赁资产提取折旧形成的专项资金应由委托银行自动扣款专门用于还租;国家应出台相关的信用立法,完善信用体系的法律环境;建立信用担保、信用保险、信用保理和商账追收等配套服务体系;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和租赁担保制度,从西方的经验来看,这些制度和措施都有效控制了融资租赁经营中的风险。
通过以上对我国融资租赁问题的浅析不难看出,融资租赁业在我国20多年的发展经历了兴起和低迷,为此笔者对我国融资租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期望这项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行业在我国健康发展。原以此文抛砖引玉,与同行共同探讨融资租赁问题。
参 考 文 献
1、柏亮: 《融资租赁:面朝大海 内修基石》 , 《第一财经日报》2011年5月27日
2、任蕊蕊、 孙永波: 《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现状分析》 , 《工程机械文摘》 2009年第1期
3、李媛: 《我国融资租赁业现状及发展可行性分析》 , 《西部财会》 200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