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本文介绍了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内涵,并对会计信息质量讯在的问题以及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同时提出了如何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具体安排如下:一、什么是真实的会计信息二、我国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的问题(一) 会计信息不对称(二) 会计信息报告失真(三) 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四) 会计信息数据反映单一化(五) 会计信息传递时效过慢(六) 会计信息传递不能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七) 资源配置效率下降,影响合理的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破坏资源的合理配置.三、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一) 经济利益的驱动(二) 缺乏有力的外部监督机制(三) 制假、造假成本低廉(四) 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四、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一) 强化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二) 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四) 加强会计法制建设,完善会计法律体系(五) 加大会计打假力度,提高会计造假的违法成本(六)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政企分开(七) 健全和完善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
内 容 摘 要
“真实会计信息”的含义,真实的会计信息,是指生产会计信息的程序符合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规范标准,在所有重大方面都能公允地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的会计信息。由于难以从会计信息结果本身判断和评价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所以在实践中真正奉行的只能是相对真实的会计信息,遵循程序理性的真实性,在美国不直接提“真实性”,而只强调程序理性原则,要求会计行为程序无差错和无偏见地被运用,严格按照“一般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在英国强调“真实公允”,也是要求遵循规范公允的会计行为程序,编制会计报表。在我国,同样要求会计报表的编制,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方法的选用符合一贯性原则。
什么是真实的会计信息
真实的会计信息,是指生产会计信息的程序符合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法定规范标准,在所有重大方面都能公允地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的会计信息。由于难以从会计信息结果本身判断和评价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所以在实践中真正奉行的只能是相对真实的会计信息,遵循程序理性观的真实性。在我国,要求会计报表的编制,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其他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方法的选用符合一贯性原则。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所有权与日常经营管理权相分离,会计信息可以帮助投资者了解考核经营者经营业绩,自己投入的资产能否保值和增值,公司管理当局根据会计信息计划和控制日常经营活动,公司的债权人根据会计信息可以了解公司偿债能力,为能否按期足额收回本息及时采取对策,在股票市场上,会计信息可以引导资本的流动以实现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它是国家税务机关征收各种税金,尤其是征收所得税,增值税的重要依据,从而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生命之所在,也是会计的生命之所在。不真实的会计信息会给信息者造成决策上的失误,对企业本身,甚至这个国民经济都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危害。因此,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应有正确认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指会计信息应当如实和客观地反映企业在过去一定时期内发生的经济业务,以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国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的问题
(一) 会计信息不对称,滋生虚假会计信息,导致诚信缺失,导致市场失灵。危害国家宏观调控功能。
(二)会计信息报告失真,导致数据不实,不能确定反映会计主体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相关信息不能得到正确反映以企业年度定期报告为例,多数存在母公司对子公司及关联企业的列报存在疏漏,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未做说明对利润总额主要由非主营业务利润构成不详细披露,对其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的重大变化未做必要的分析说明等种种现象。
(四)会计信息数据反映单一化,缺乏指导性现有的企业报告反映的主要是企业财务信息,其揭示的范围也局限于对财务会计确认与计量的交易和事项,而忽略非财务信息的重要性
(五)会计信息传递时效过慢,影响信息需求在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中,及时性是于相关性密切相关的。
(六)会计信息传递不能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七)资源配置效率下降,影响合理的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破坏资源的合理配置,会计信息所反映的资本安全性,流动性和获利性等财务指标显然对这种决策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可见,会计信息失真,市场信息混乱,会导致投资者决策失误,挫败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影响市场秩序的正常运作,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完善,不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合理配置。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经济利益的驱动 经济利益是最为常见的造假动机,是造假者最强大的内在驱动力,造假者通过造假在得到间接的或者直接的,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 为逃避税收,将收入做小,成本费用做大,净利润所得做小,将利润做大,亏损做小,资产做大,负责做小,将收入做小,亏损做大为挥霍公款以及行贿.贪污.挪用方便.而设“小金库“等等。对那些准备上市或者已经上市的公司来说,要想上市或者在融资,其经营业绩必须达到有关部门标准。而对于那些经营不善的公司来说,按照规定的标准“造”出一份会计报表,其收益远远大于造假成本,而对于私营企业来说,会计报表是企业纳税的依据。他们为了自身利益,少缴所得税,就会千方百计在报表中多报少亏,少报盈利。当然,也不排除一些会计人员或者领导干部为了中饱私囊,贪污公款而造假或者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造假的。
缺乏有力的外部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既有代表国家利益的审计.财政.税务等政府监督机关,也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履行社会监督职能的社会中介机构,从各方面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表面看来,不可谓监督不可密,力度不强,但由于各种原因,对企业的监督仍然是不尽人意。代表政府的审计.财政.税务机关存在着各自为政.重复监督.执法尺度不一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国家监督力度,如帐帐、帐实、帐证、帐表不符,会计科目使用不当,入账的原始凭证不合法等。例:某财务有限公司为了少缴存备金,擅自改变会计处理,仅1999年就少缴存款准备金1157万元无论是制度或法规都是人为的事先约定和安排,无法回避个人主观偏好的影响;会计监督认识不到位,以做好帐、管好帐为标准的会计工作考核使内控虚设,代理人的某种意图左右会计工作原则,使有良知的会计人员仍要为守住饭碗而为之;权与法的错位,政府财务管理由微观向宏观的转变,为私人欲望的满足创造了一定条件。法律法规约束力相对下降;因而一些企业弄虚作假,人为操作会计信息,有的企业及其领导人为达到偷逃国家税收、完成上级任务、个人出政绩等目的,不惜采用转移收入或费用,随意变更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人为调节利润,向不同的使用者提供不同的报表等违规手段操纵会计信息。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在现实生活中非法取得或填制、伪造或编造原始凭证以骗取收入,中饱私囊,会计人员依据不真实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结果导致一系列的会计信息失真。损害会计机构及有关会计人员客观、公正、中立的形象,引发了市场的信任危机。因安然事件倒闭的安达信会计公司,为雷曼兄弟粉饰账目被“秋后算账”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虚假信息引发信任危机从中可窥一斑。
制假、造假成本低
当前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主要采取有限责任制,实行合伙制的不到10%,且大多数事务所注册资本仅为30万元,即违规的最高赔偿也只有30万元,尚不具备民事赔偿能力,这显然极不利于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约束。而由于缺乏必要的民事赔偿机制,受虚假会计信息误导损失惨重的投资者却难以得到经济赔偿,造假的巨大收益驱使公司和注册会计师置诚信和风险于不顾。因此,制假.造假成本低廉。是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原因。会计信息造假方法,费用虚增:企业当期发生的费用应当计入当期产品生产(或商品经营)成本或期间费用。但有的企业却将部分应该计入当期的费用计入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类会计科目,使得企业当期损益不实;有的企业待摊费用不及时足额摊销,而是长期挂账,将本属于期间费用的支出列作资产。企业通过将费用资产化,虚增了企业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存货不实:有些企业积压多年的货物,或已经淘汰过时应当报废的物资不做账务处理,或存货的现实价格(或可变现价格)已明显低于账面历史成本价值却仍按历史成本挂在存货账上,存货价值不实,违背了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谨慎性原则,虚增了企业存货价值。固定资产价值虚假:企业固定资产价值不实主要表现在这就不足、技术进步后造成的无形损耗不计、已毁损及不可用或不需用固定资产不处置等,虚增(减)企业资产。递延及无形资产摊销不足:递延及无形资产应当按时足额摊销,已经淘汰过时的无形资产不应当再挂无形资产账而应当将摊余价值作为期间费用计入损益。而许多企业对已经没有使有价值或已经不可能再给企业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不做相应的财务处理,却仍然作为资产列账,虚增了企业资产。应付款项高估:许多企业的应付款项不及时或每年与往来单位核对确认清理,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的应退未退、应付未付款项普遍存在,三年以上的应付款项(不包括长期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已经不存在的仍挂账的也不少见,企业实际需付债务小于财务账面债务,企业应付款项高估。预提费用不实:许多企业为了调节当期损益,不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预提费用,而是根据企业调节损益的需求预提,有的企业应提的不提或不应预提的不及时冲销,致使预提费用会计科目反应不实。多计收入、少计费用:有的企业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将未实现的收入作为收入入账,如在服务或工程未提供完毕之前,就确认收入实现;有些企业虚构客户虚开销售发票,虚列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一些企业对已经发生的支出不计入成本,或在结转成本时不按配比原则,故意少转成本,导致企业生产成本及库存商品的账面金额远远大于实际库存金额;有的企业则将有关费用支出单据压在银行未达账中,利用“未达账项”弄虚作假,调节利润。少计收入、多计费用:企业为了达到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目的,将正常的销售特别是一些不需要增值税发票的销售,不按收入确认的条件进行确认,而是长期挂在预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中且金额不变;有的企业则采取虚列预提费用,多提多摊费用的方法,达到虚减盈利的目的。在建工程长期挂账,应计入损益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企业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时,对借入资金需按期计提计息,这部分借款利息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应予以资本化。有些企业工程早已完工,仍长期挂账,借款利息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从而使当期财务费用减少,同时又可以少提折旧,从两个方面来虚增利润。随意调整报表:一些单位为了达到一些不法目的,随意调整报表金额,人为地加大资产调整利润;或为了逃税,避免检查而加大成本费用,减小利润,如为了增大管理费用,直接在损益中多计管理费用,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增大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金额,造成表账不符。
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低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的改制工作,会计制度也在不断地修正,补充和完整,对企业会计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现在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还较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有待提高。会计造假中,也有会计人员受个人利益的驱使,放弃职守或知情不举、伙同作弊,或监守自盗、以身试法;也有的会计单位基础管理薄弱,家底不清,资产不实,会计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等,无法对内外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会计责任主体不明确。在当今社会,会计人员 “站的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些敢于坚持原则、认真发挥监督职能的会计往往不能长久,有的遭了“冷眼”,有的被“轮岗”,甚至辞退等打击报复。在种种压力下,会计监督流于形式,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串通一气,大肆做假账,设小金库,滋生各种腐败。据统计,我国目前有1200万会计人员,其中近一半是在国有企业及集体企业从事会计工作,这些人员中受过大专会计教育的不足15%,中专以上的学历也仅有47%,未受过真正的会计专门训练和考核的占很大一部分,一些财会人员对会计理论缺乏系统学习,对新的经济业务和会计核算原则,方法认识不全,理解不透,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发生差错,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有的会计人员未能恪守应有的职业道德,不能坚持原则,不确定履行职务,弄虚作假,忘记了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甚至为了私利,知法犯法,与领导共同作弊,也相当程度上使会计信息真实性失去了保障。
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
强化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
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原因是会计和规范建设上存在不足。因此,我们应当加强会计规范工作,尽快健全和完善我国的会计规范体系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会计政策的选择要规范化、具体化。并强化管理者公开会计信息的法律责任,制定有关信息质量法律规范条款,使会计规范更具有可操作性,堵住会计信息失真漏洞,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美国的会计准则即使是各个会计准则的标杆,但是其自身的繁琐也同时导致其实用性较差,这就必然使其成为一个叫好不叫座的准则,因此IAS在附和FASB的同时,不断推出具有自己特色的比较简约的准则。中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应该向IAS看齐,力求制定出一个通用、简约的高质量会计准则。
(二)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道德素质,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作为单位经营者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单位负责人应清除自身的职责,懂业务、懂财务,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对自己、单位、法律负责,才不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人员是企业会计信息的直接提供者,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坚持不懈地对会计人员加强业务继续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一支业务水平高、知识结构层次合理、思想道德过硬的会计队伍。会计人员只有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有着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感,才更会热切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提供准确、真实的会计信息;虚心学习,熟悉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会计业务技能,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切实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及时、准确提供会计信息。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一种有效的控制机制,是对会计工作所形成的约束机制,主要是从过程中进行严格控制,杜绝会计造假。这就要求建立健全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会计信息生成的控制环境。从而有助于管理层实现其经营方针和目标,保护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以及保证业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加强会计法制建设,完善会计法律体系
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建设草创期、空白期、恢复期及发展完善期历史沿革的考察.指出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已经初步完善,但尚存在立法前瞻性、稳定性与内部协调性差.虚假会计信息法律责任不够完善,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尚有差距等不足。在此基础上,得出应加强会计法治意识.前瞻地进行会计立法.形成科学、稳定的会计法律体系;注重规范内容与层级协调,消除不必要的法律规范冲突:加强会计违法责任的追究力度,特别是完善会计违法的民事、刑事法律规范;吸取国际会计准则以及发达国家经验.使我国会计法律与国际接轨等研究结论。
加大会计打假力度,提高会计造假的违法成本
对恶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建立会计诚信平台,让全社会监督会计主体的会计行为。第一是加大惩罚力度。第一是加大惩罚力度。必须从立法、执法对造假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或刑事处罚,不仅要其付出倾家荡产、声名狼藉的代价,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坐牢,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得到的收益。同时应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稽查力度和稽查面,大幅度提高会计造假的成本,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势头。第二是尽快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对参与造假,无论是公司(投资者或经营者)、律师,还是评估师、会计师,只要公民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受害人都可以提起诉讼。第三是实行市场退出机制。在“安然”事件发生一个月后,纽约证交所正式取消安然股票的相关交易,并拟取消其上市资格,同时导致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安达信会计公司的信誉和审计市场迅速下滑,不得不面临着被兼并的命运,这种退出机制的惩罚力度对相关行业内每一个企业都是一个警示。因此,我国要尽快构建有效的退出机制,对那些不遵守行业操守、自身就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出现失信行为后要把肇事者驱逐出相关行业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只有这样的惩罚才是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建立现代会计企业制度,政企分开
建立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并以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为出发点,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组织管理机制,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与内部控制的科学化和有效性。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使企业真正的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市场竞争主体,转变政府实行政企分开。建立和完善对经营者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使经营者和所有者利益尽可能趋于一致。从而改变目前仅以经济指标为主要内容的单一的考核办法,全面引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既对企业进行财务评价,也依据非财务的指标对企业内部的经营过程、企业外部的顾客满意程度和企业未来的战略发展前景进行评价,科学合理的选用人才。
(七)健全和完善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
加大对主要责任人的处罚力度。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以《会计法》为行为准则依法理财,能严把会计人员的资格关和职业道德关,对财务、会计工作和有关的经济业务进行控制。加强国家监督,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验证、检查、监督,各级财政、税务、审计机关要依法对企业和事业行政单位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规范社会监督,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形成内部机制与外部约束机制,能有效提高监督质量。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的成熟和完善,使得内部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环环相扣,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
,
,
主要参考文献
1.陈伟,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以及治理对策,(河南财经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2.蔡燕钦,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思考
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组编,经济科技出版社
4会计基础,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组编,经济科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