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绪论4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4
(二)、研究方法4
(三)、研究思路与预期成果4
二、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基本原理4
(一)、权责发生制4
(二)、收付实现制4
(三)、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5
1、会计处理的不同5
2、对企业影响不同5
3、对现金流量的反映不同5
4、适用范围不同:6
三、全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利弊分析6
(一)、权责发生制的利弊分析6
1、权责发生制核算具有以下优势6
2、权责发生制核算存在以下不足6
3、权责发生制在我国企业及金融业应用中所存在的问题6
(二)、收付实现制的利弊分析7
1、收付实现制核算的优点7
2、收付实现制核算的不足之处7
3、收付实现制在行政事业单位采用中所存在的问题7
(三)案例分析8
四、目前企业及事业单位存在问题分析及建议9
(一)、企业会计中权责发生制的“力不从心”9
(二)、收付实现制在事业单位会计中所体现的局限性10
(三)、我国政府预算与会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11
1、实现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11
2、适应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12
3、政府会计信息的内在要求12
五、结语13
内 容 摘 要
我国会计核算实行的两种方法分别是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长期以来,权责发生制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方面具有重大的作用,其在会计核算中的地位已为人们所公认。然而,随着客观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求也出现了多样化的特征,如何有效地选择会计核算方法对企业经济信息进行记录则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对两种核算原则进行比较,分析两者的优劣,提出将二者有效地融合,反映企业经营信息。
关键词: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原则;会计基础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企业是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的,而会计信息的记录则将企业在连续经营过程中人为的划分经营期间,以致造成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内的收、支与相对应期间成本的不配比。当商品经济高速发展,企业之间的信用普遍存在的现实下,倘若一味的按照某一会计方法对企业收入进行计量,必将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如何选择会计核算方法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方法
本文通过对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这这两种会计核算基础在理论上进行比较研究,阐述这两种会计核算方法的优势与不足。
(三)、研究思路与预期成果
首先,对权责发生制和首付实现制两种基本原理进行比较;其次,指出两种原则的各自优缺点;最后,提出关于企业如何选择会计核算方法的建议。
二、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基本原理
(一)、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原则,是指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应当以实际的发生为标准。也就是说,一切要素的时间确认,特别是收入和费用的时间确认,均以权利已经形成或义务(责任)已经发生为标准。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二)、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cash basis/Accounting on the cash basis/Cash basis of accounting)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言之,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
(三)、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
1、会计处理的不同
(1)使用会计科目的不同:权责发生制采用应计制,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存在了大量跨期收入、费用,要对不同期间所产生的收入、费用、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的记录,则必然使用到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预收账款、待摊费用及预提费用等科目。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把发生的费用受益期在一年以内的,直接计入了当期损益。这样更简化了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减少了期末的核算工作量。收付实现制在会计处理上手续要简便很多,不需要考虑应计收入和费用的问题。
(2)处理收入和费用的原则不同:权责发生制下,只有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在收付实现制下,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都必须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所以在同一时期同一业务所计算的收入与费用总额也不可能相同。例如本期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50000元。针对这一情况,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在上月发生销售时就确认该货款收入,即使当时并未确认增加企业的现金量;采用收付实现制,只能在本月实际收到该笔销售款时才能确认该收入。
2、对企业影响不同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企业在权责发生制下运用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反映跨期费用,在资产负债表下对于归属于本期的收入、费用则在损益表上反映,因此能够准确的反映企业一个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收付实现制以现金收付为基础,不管现金收付是否归属本会计期间,所以这种核算方法不能正确反映费用收入的配比关系,不能正确核算企业的利润。
3、对现金流量的反映不同
在权责发生制下,一个在损益表上看来经营很好、效率很高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却可能没有相应的变现资金而陷入财务困难,这是由于权责发生制把应计的收入和费用都反映在损益表上,而在资产负债表上则反映为现金收支,部分反映为债权债务。通过编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现金流量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可以弥补权责发生制的不足。
4、适用范围不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在我国所有的企业都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准则进行会计核算,而收付实现制多运用于行政单位及事业单位(除从事经营业务外)。
三、全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利弊分析
(一)、权责发生制的利弊分析
1、权责发生制核算具有以下优势
(1)能够准确核算企业收入
(2)能够正确反映所应负担的费用,并与本期收入相配比
(3)能够正确确定各个会计期间收益,反映当期利润
(4)能够向决策者提供过去发生的关于现金收付的事项和将要收付的现金来源信息
2、权责发生制核算存在以下不足
(1)权责发生制只处理与反映那些对企业的经济利益确实产生了影响的交易或事项,而对非交易事项则不予处理与反映
(2)权责发生制下的传统会计最终决定的是净利润而不是现金流量,因此不能准确地反映现金流入、流出,往往导致账面盈利与支付能力的不协调
(3)权责发生制确定的收益是一种主观指标,缺乏客观性
3、权责发生制在我国企业及金融业应用中所存在的问题
(1)人为因素造成虚假会计信息,使企业利润具有可操作性。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坏账计提比率的估计、成本结转方法的选择、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等等,完全取决于企业领导和财会人员的意志,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所设置的这些会计科目,成了企业调节盈亏的“蓄水池”,因此表示收入和费用的会计数据不可避免地含有主观估计成分,使得利润成了一种受制于理念的计量结果,也最终为调节经营业绩、粉饰财务状况提供了可能,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2)款项收付与税款缴纳脱节。从会计主体的角度出发,对于一些资产质量欠佳的企业,尤其是应收款项与速冻资产份额较高的情况下。企业资产的流动性收到了影响,而权责发生制所确定的企业受益,不进无助于缓解企业的财务风险,而现实的流转税,所得税税负对企业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3)现金流量表取代财务与状况变动表是对权责发生制最尖锐的冲击。由于现金流量表能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整体情况,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由经营活动、投资和筹资活动获得的现金,企业经营者可以更合理地调配资金、加速现金的流转,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而财务状况变动表不能反映企业资产的流动性,更不能说明企业的变现能力及支付能力。
(4)对金融业造成的经济危机。权责发生制的执行使得我国银行业在收入的确认上违背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助长了泡沫经济。为追求利润目标和眼前利益,通过拆出资金、内部往来等科目超规模发放贷款,对于逾期贷款,仍将其应收利息纳入当期损益,虚增金融机构账面利润,导致金融数据严重失真,造成国家宏观决策失误,给我国经济带来严重影响。权责发生制对于我国银行业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水平来说尚属超前,造成的虚盈实亏,用信贷资金垫支利润的情况使银行、信用社普遍存在潜在风险。
(二)、收付实现制的利弊分析
1、收付实现制核算的优点
(1)会计核算程序比较简单,在处理经济业务时不考虑预收收入以及应计收入和费用的问题,会计期末也不需要进行账项调整。
(2)计算方法比较简便、直观,易于理解。
2、收付实现制核算的不足之处
(1)不能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因为成本与收入不相配比,不利于经营者掌握产品成本、控制成本支出、正确确认收入,因而无法正确反映企业当期经营业绩。
(2)不能向决策者提供过去发生的关于现金收付的事项和将要收付的现金来源信息。
3、收付实现制在行政事业单位采用中所存在的问题
(1)对固定资产监管不力,造成流失。在首付实现制下,固定资产建造项目在办理竣工结算之前不在单位的账簿中登记反映,导致了固定资产在建造和管理上的脱节。另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无法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也失去了对固定资产的追踪和监管,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2)无法反映成本方面的信息。在收付实现制下,不存在真正意义的陈本核算,对费用的确认以开支时点为依据,对长期资产的损耗也未加以考虑,导致不同期间内的费用呈现不应有的波动,因而收付实现制下不能反映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运行效率和效益,无法进行正确的绩效评价与考核。
(3)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债务情况。收付实现制下,对现有的负债只有实际清偿时才会确认支出,而不能提前揭示一些应付未付的利息费用、或有负债等形成的隐性负债,这些使行政事业单位的负债被隐藏,不能真实的反映财务状况,夸大了可支配的财政资源,造成虚假的平衡现象,不利于政府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对财政经济的持续、健康运行带来隐患。
(4)利润不真实,不能客观评价绩效。在收付实现制下,为了体现一个单位良好的资金状况,可以人为地将收款的时间提前或将付款的时间推迟,以达到调整单位的利润,导致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具真实性。
(三)案例分析
通过以上阐述,在理论上对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各自优缺点进行了分析。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进行分析在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在实际应用上的差别。如2016年5月份发A企业生以下经济业务:
(1) 支付上月份电费5 000元;
(2) 收回上月的应收账款10 000元;
(3) 收到本月的营业收入款8 000元;
(4) 支付本月应负担的办公费900元;
(5) 支付下季度保险费1 800元;
(6) 应收营业收入25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
(7) 预收客户货款5 000元;
(8) 负担上季度已经预付的保险费600元。
则分别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核算下的收入、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3-1
项 目
收 入
费 用
本期收益
权责发生制
收到本月营业收入
8000.00
本月应负担办公费
900.00
31500.00
应收营业收入
25000.00
负担保险费
600.00
收入小计
33000.00
费用小计
1500.00
收付实现制
收到上月应收账款
10000.00
支付上月电费
5000.00
15300.00
收到本月营业收入款
8000.00
支付本月办公费
900.00
预收客户款
5000.00
支付下季度保险费
1800.00
收入小计
23000.00
费用小计
7700.00
如表3-1所示,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正确反映各个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入和为实现收入所应负担的费用,从而可以把各期的收入与其相关的费用、成本相配合,加以比较,正确确定各期的收益。会计工作中对每项业务都按权责发生制来记录,因而,平时对一些交易也按现金收支活动发生的时日记录,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就需要在期末根据账簿记录进行账项调整,即将本期应收未收的收入和应会未付的费用记入账簿;同时,将本期已收取现金的预收收入和已付出现金的预付费用在本期与以后各期之间进行分摊并转账。
权责发生制,能够恰当地反映具体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因而,绝大部分企业按这一基础记账。
四、目前企业及事业单位存在问题分析及建议
(一)、企业会计中权责发生制的“力不从心”
会计的主要目标是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真实的信 息,而采用权责发生制并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达到会计主要目标的要求。 例如某企业将产品赊销给了一个信用较差、偿债能力也很低的客户,如果在销售成立时就确认收入,而该客户却迟迟不能偿付货款 ,甚至最终宣布破产倒闭,使应收账款成为坏账。在这种情况下,赊销企业以前确认的收入, 因没有相应的现金流入而成为虚假收入,丧失了会计信息应 具备的真实性。 以上现象说明权责发生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会导致会计工作背离会计目标。
我国目前的会计制度为弥补权责发生制的缺陷,对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给出了五个条件:
(1)企业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经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以上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会计实务中却带来了很大的操作难度。 例如,一家贸易企业年末为了将销售量向下一年度转移,将采用预收货款方式实现的销售额未确认收入,企业与审计中介机构争论的焦点集中在 “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上,其争论产生的主要根源在于主要风 险和报酬是否转移难以量化。
权责发生制也不符合我国国情,长期以来,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着资金紧张问题,并且有很多企业经营不景气。尽管国家采用“债转股”等方法将这些企业“搀入”市场,甚至大部分企业形式上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但仍有相当多的企业信 用不佳、偿债能力低下。在这种环境中,要求企业一律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则产生了数额可观的虚假收入,严重 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这势必影响国家宏观决策的正确性。
因此,我国企业会计应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从目前的经济环境出发,允许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合理性并存,在分期销售方式下采用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对一般赊销收入及货款利息收入等采用权责发生制加以确认的兼容性收付实现制做法。
(二)、收付实现制在事业单位会计中所体现的局限性
事业单位会计在收付实现制中所体现出的不足之处:
1、无法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不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收付实现制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收入和支出的依据,在这种记账基础下,收入只确认当期已收取现金的部分,并不包括应收而未收的那部分资产,这部分应收而未收的资产就会形成“隐性资产”;同样财务支出只包括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能反映那些当期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这部分债务就会成为“隐性债务”。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形成的这部分“隐性资产”和“隐性债务”,在会计账务核算和资产负债表中得不到反映,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不能得到真实的反映。
2、不能真实、准确的反映成本耗费,不能满足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的要求。收付实现制是以会计期间款项的实际收付为记账标准的,当成本费用发生与支付不在同一会计期间时,收付实现制会计记录的费用不能正确反映当期业务活动所支付的代价。比如,高校作为事业单位,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高校贷款只有在还款时才按实际还款额列为支出,如果不能还款就不能进入支出决算,这样就会加大还本付息的难度,同时也会造成费用不能合理分摊,成本不能准确核算,不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绩效考核。而对高等教育进行成本分析和绩效考核,是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政策,提高预算分配效率和运行效率的重要手段。所以,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并不能真实客观地核算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和反映运行结果。
3、是收付实现制记录的收益不能代表事业单位收支活动的真实结果,会造成会计信息不实。收付实现制下的事业收入只包括以现金实际收到的部分,并不能反映该收而尚未收到的收入。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容易造成按领导意图调节收入的现象。例如,年底收入数远远大于支出数,一些该确认的收入就会被推迟到下一会计年度确认;同理如果年底支出数大于收入数,出现的赤字数远远大于预算数,为了通过决算,一些收入就会提前确认。按收付实现制,收入是以现金收到与否作为确认标准的,所以这样处理并未违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却会成为人为调节会计信息的理论依据。
(三)、我国政府预算与会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
1、实现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财政是一种大包大揽的财政,政府统揽一切,财政通过直接分配来实现政府目标。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政府和市场在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分工逐步明晰,政府职能的重点转向公共品的提供。在这一转变中,政府逐步退出争性投资领域,财政从单纯的“分配”向综合的“管理”转变,政府从直接“干预”经济到间接“调控”转变。
政府职能的转变,意味着政府不再是“万能”的政府,而是要求政府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运作。因此,政府必须提高决策的法制化和透明度,大力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的能力。这需要有全面信息作为决策依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反映财政资金运动的信息,以及上述资金运动相关的非财务信息,如政府担保、政府对某些事项的承诺等等,而这些是目前的收付实现制预算与会计无法提供的。
2、适应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方式向市场化的方向发展。近年来,我国财政投融资体制的市场化进程不断推进,政府投融资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从事社会公益性投资不再只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可以吸收民营资本、外资等合作开发基础设施项目。而且,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政府对一部分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进行招投标,交给市场(非政府部门)来做。当私人部门介入公共领域,对政府部门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实现与政府部门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另一方面要求政府部门提供充分的信息来对成本进行计价、核算和比较。
3、政府会计信息的内在要求
(1)是现代政府会计目标发生重大变化。政府会计目标是政府会计满足其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即反映政府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传统上,政府受托责任的核心是反映政府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支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这一定位不能适应当前已经剧变了的经济环境的内在要求。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政府受托责任的具体内容与形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种由不同的公共管理理念决定的会计目标差异,必然导致不同的会计技术选择,也就是它决定了政府会计方法基础的选择。
(2)是收付实现制本身的缺陷。收付实现制是以会计期间款项的实际收付为基准确定收入和费用。它存在以下缺陷:低估了当期的财政支出,虚增了国家可供支配的财力资源,不利于国家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采用收付实现制,以会计期间款项收付为标准入账,当费用发生与支付不在同一会计期间时,会计记录的支出不能正确反映当期业务活动所支付的代价,因此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政府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成本耗费。
(3)是不利于公共资源的管理使用。收付实现制只对支付款项的物资入账,而在实际操作中,资金支付与物资到达往往不一致,容易造成物资入账不及时,管理混乱,资源浪费严重。
五、结语
综上所述,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两者之间相互依存互为补充,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变化,必须将二者有效地融合,取长补短,从而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正如权责发生制对于经营成果的客观反映有目共睹一样,收付实现制对于现金流量的如实计量和决策相关性也显而易见。综观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本身,在于更好地扬其所长,避其所短。如果因为回避权责发生制之所短,而对权责发生制之所长视而不见,那将是又一次的重蹈覆辙。时至如今,高速、畅通的网络技术已经使会计核算不再有工作量的羁绊,人们在会计基础问题上所作的选择也不应有“鱼”与“熊掌”难以兼得的遗憾。因此,有更充分的理由在为收付实现制叫好的同时,也为权责发生制称道。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在会计领域的广泛运用,完全可以设想在多元的会计信息系统中,建立起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专用“频道”,以应不同的决策需求。
参 考 文 献
1.李文彪.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探微.中国市场(学术刊),2007,6.57.
2.冯晓.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现实比较.上海会计,2001,9.49-50.
3.谢云天.浅谈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收益核算的影响.商场现代化,2006,9,319.
4.田彦霞.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与分析.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09,5,65.
5.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