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国有资本的概念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相关问题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概念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客观因素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结果确认
历史上重大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实例
国家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问题出台的政策及未来可能的政策倾向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财务会计问题
摘要
浅谈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问题
国有资本的概念
迄今为止,学者们对国有资产的理解并不一致。有学者认为,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方式——货币投资、实物投资、技术成果投资和投资效益形成的资产,以及由国家法律确认的各类资产。 有的学者认为,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依法取得的或者由于资本金投入及其收益、接受馈赠等形成的各种形态的资产。 有的学者认为,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收益、国家向行政事业单位拨款等形成的财产。 有的学者认为,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所有并授权企业运营的能以价值计量的经济资源。国有资产依其形态,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按其用途,则有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区别。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相关问题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概念
在了解了国有资本的概念之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概念就很清晰了,将保值增值分成两部分来看,保值是指保持保证原有的价值;增值是指在保证原有的价值的基础上又有新的价值增加,是保值的进步和升华。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经营期内扣除客观增减因素后的期末国有资本与期初国有资本的比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分为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任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客观因素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客观因素直接影响到保值增值率,主要因素如下:
1、扣除的各种客观因素增加值有:
(1)国家投资等增加国家资本金。
(2)国家专项拨款及各项基金增加的国家资本公积。
(3)按规定税收返还或专项减免增加的国家资本金及资本公积。
(4)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重估(评估)增加的国家资本公积。
(5)住房周转金转入增加的国家资本公积。
(6)接受捐赠增加的国家资本公积。
(7)清产核资增加的国家及其权益。
(8)其他。
2、扣除的各种客观因素减少值有:
(1)经专项指标核减国家资本金及其权益。
(2)按国家规定重估(评估)减少的国家资本公积。
(3)无偿划出或分立减少的国家资本金及其权益。
(4)清产核资核减的国家资本金与资本公积。
(5)其他。
我认为,影响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因素具有较大的政策依赖性。我们再以企业为引子进行思考: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政策原因、战争原因、投资环境、市场环境诸因素的变化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是否属于上述(3)(4)(5)三种扣除客观因素减少值?
我认为:要准确的评价国有企业的绩效,就必须把资本增加或资本减少所导致的变动额予以扣除,因为投入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并不是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属于客观因素,建议将自然灾害等无法抗拒事件所导致的资本减少值明确认为资本减少值,应从所有者权益中扣除。
(二)负债未列入考察范畴,建议将负债列入为保值
“对一个企业的资产可以提出要求的权利,称为权益。它由负债和业主权益两个部分组成。” 我认为在评价时应考虑“负债”要素,其理由是负债也有提出资产的权利。比如:一个单位负责人在上任之初,资产总额1000万元,无负债额,上任时会计方程式:资产总额100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00万元。若在任职期间里,向银行借款总额500此时会计方程式:资产总额1500万元=负债总额50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00果该单位负责人离任时,难道保值额就是所有者权益总额1000么这个500“负债”总额就不该保值?“据1996年5月9日《人民日报》报道:全国预算内国有企业32.3万户,总资产约7.28万亿元,总负债5.17万亿元,负债率71%。我国企业负债比率高,债务数量大,已成为人们共识。”故认为应该将“负债”列入保值之中,企业既要保住国有资本金不亏本,又要保住“负债”不亏本,尤其是不能亏国家的贷款。所以建议改“所有者权益”会计要素为“权益”会计要素。
(三)保值增值要素不明确,建议区分保值要素与增值要素
要准确评价企业保值增值绩效,就要将所有者权益中的子会计要素分为两类:一类是“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保值要素。另一类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增值要素。“由于国有资产所有者虚位,而导致对企业经理监控弱化的问题,造成普遍亏老本的局面”。保值就是要保证“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不减值,对于“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增值要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允许发生亏本。对于增值概念,“会计学收益表现为收入与费用的差额”,“而经济学收益最早被亚当.斯密定义为‘财富的增加’,也就是价值的增值”。“收入-费用=利润”会计方程式告诉人们:当一定时期的收入>费用=利润”,这个利润就是增值;当一定时期的“收入 -费用=0”,这个0就是保值;当一定时期的收入<费用=亏损”,这个亏损就是减值。所以会计学上的增值计量与确认较为直观简明、便于计算。
但经济学上的增值认为财富的增加就是增值,因为“财富”二字既包括物质财富又包括精神财富,物质财富一般表现为企业的有形资产,而精神财富旰往往表述为无形资产—商誉等等。由于这类无形资产在会计上的计量性较差,价值弹性较大,不可计入增值范围,与现行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是一致的。所以被评价对象在生产经营期内发生的亏本可以在“增值”子会计要素内亏本,亏本只能亏企业增值,但不得在“保值”子会计要素内亏本,即亏本不能亏国家资本金。
(四)账面数值缺乏公正性,建议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考察指标
《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指出:“评价基础数据核实确认的范围主要是企业提供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等财务会计信息资料。”同时指出“对评价基础数据的确认,要坚持谨慎性和重要性原则,避免被评价企业主观意愿的影响。”企业在一定期间或单位负责人在任期里可能受诸种因素的影响,财产物质的价值可能有高估或低估的现象,必然会导致权益数值的增加或减少,用这种高估或低估了的财产去评价被评价对象的业绩,肯定缺乏可比性、严肃性。
为了回避这种现象的发生,一定要采用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从辽宁省39家破产企业中的资料可以发现,资产评估值与资产变现值之间的差额为23.8564亿元。其中:中直企业的资产变现程度只有28.79%”[8]所以国家一般规定:资产的变现价值不应该低于资产评估价值80%。保证其保值增值率指标具有公正性。
(五)离任审计时应将年末/年初改为离任时点/上任时点
当单位负责人在任期里的考察指标可以用“年末/年初”,如果—任单位责任人离任时,其保值增值 率的计算口径应以这一任单位负责人上任时点的权益与该单位负责人离任时点的权益相比。建议将“年末/年初”改为“离任时点/上任时点”,正确评价单位负责人的业绩程度与贡献大小,“完全凭数字说话,铁面无私。”奖惩分明、知人善任。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结果确认
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分为以下3种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大于100%,国有资本实现增值;
(二)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等于100%,国有资本为保值;
(三)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小于100%,国有资本为减值。
三、历史上重大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实例
想要做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对国有资本运营的监管必不可少,为此,张德江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监管 确保发展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25日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主力军作用,确保国有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更大贡献。
张德江说,我国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这既是对国有资产负责,也是对企业经营者的爱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理直气壮地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加强对国有资产和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继续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健全监管机构,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要重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以及职工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既要加强事后监督,又要加强当期监督;既要加强内部监督,又要加强外部监督;既要加强组织监督,又要加强群众监督,实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运营。国有企业及领导人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张德江强调,越是在经济发展面临较大困难的时候,国有企业越要勇挑重担,切实发挥国有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坚定不移地贯彻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把确保发展放在首位,努力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以拓展发展空间,大力调整优化结构、推进自主创新以提高竞争能力,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增强活力,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全力以赴确保安全生产,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张德江指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各级国资委任务特别重要、使命特别光荣。必须加强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履行好党和国家赋予的重大责任,不负全国人民的重托。
柳州市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做出的努力:
在许多人的印象中,董事长或总经理对企业经营的相关事项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其实,这些行为在国有企业并非如此,而是受到严格监管的。根据市政府发布的《柳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制度》,作为国有产权首席代表的董事长或不设董事会的总经理,对企业投资、担保、国有产权变动、薪酬分配、捐赠等重大事项,负责上报国资委审批。
否则,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减年薪、通报批评等处分,或通过法定程序降职、免职或解聘等。
这些年来,柳州市在保证国有 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市国资委在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中再出新招,在去年出台了市属企业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融资管理办法和聘请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办法及建立中介审计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又相继出台市属企业特殊资金管理办法、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及外部董事报酬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以及工资总额管理审批、企业年金审批,加强国有产权代表重大事项报告监督管理,加强董事会议案审批 管理,加强企业章程审核,不断完善董事会建设。
为此,市国资委全面开展国资监管专项工作,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兑现执行情况、企业年金执行情况、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批复议案执行情况、资产负债率异常情况等进行调研与检查。目前,国资委已对25户监管企业的134位企业负责人2008-2010年度薪酬兑现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11户企业实行企业年金以来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按照自治区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44户市属企业2012年度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进行调查。抽查了7户企业对2012年度市国资委批复的15个董事会议项、100项批复议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上半年资产负债率异常的13户市属企业进行调研与检查。
通过动态监测和预警分析,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运行质量、经营风险等方面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揭示运营特点,评估经营风险,剖析困难和问题,并结合经济形势变化,分析发展趋势,提出建设性建议,使企业树立“效益是 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的思想,探索国有资产发展、壮大的新路子,努力开创监管工作的新局面,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做大、做强、做优。8月21日,市国资委召开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暨财务管理工作会上通报,2009年市国有资产历史性地突破1000亿元后,2012年又迈上了一个“资产翻番”的新台阶,达到了2060亿元,今年上半年达2429亿元,有效地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问题出台的政策及未来可能的政策倾向
为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不断增值,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根据《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国办发〔1994〕31号文关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职能的要求,国资委制订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该办法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与企业负责人的收入挂钩,使得企业与企业负责人更直接的“一荣俱荣”,激发了斗志和激情。
可以预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家会加大对国有资本的监督和管理,以往的一些内幕和腐败也将随着国有资本的公开、透明而逐渐减少。我认为,还可以从思想政治上入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开展企业文化交流,让员工能从心底认可企业,也愿意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而不是单纯的为了收入。
2014.2.28
参 考 文 献
1、关于颁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2、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张德江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
4、新华网、广西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