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谨慎性原则的概述
(一)谨慎性原则的定义
(二)谨慎性原则的依据
(三)谨慎性原则的准则
1.无形资产的确认
2.收入的确认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加速折旧
5.或有事项的处理
二、谨慎性原则应用分析
(一)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情况
(二)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中运用的优势与不足
1、谨慎性原则的优点
2、谨慎性原则的不足
(1)确认与计量难度较大
(2)计提被滥用
(3)现行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
(4)资产计价方式不一致
三、针对谨慎性原则应用中注意问题的建议
(一)通过法律对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加以科学的必要的限制
(二)实行谨慎性原则应以当期财政能够负担为限
(三)从经济业务所处的环境和条件去分析考虑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内 容 摘 要
摘要:近年来,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对会计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如国家为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活力,采取了在规定范围内适当提高折旧率扩大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资金来源;为增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允许企业计提坏帐准备金等做法,都已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为上述方法提供了依据,从而使这些做法规范化、制度化。《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八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这是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一大突破。它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客观要求。本文从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实务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进一步认识谨慎性原则的重要性。
一、谨慎性原则的概述
(一)谨慎性原则的定义:谨慎性原则是指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时要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二)谨慎性原则的依据
谨慎性原则的产生和应用,其最根本的依据是不确定性。这里的不确定性,除了企业经济活动具有的内在的不确定性,即各种风险外,还包括会计核算上的不确定性。会计核算本身的不确定性,首先是源于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不确定性。持续经营、会计分期以及货币计量,本身就是一种会计假设,虽然这是必需并且合理的,但仍然具有其不确定性。例如货币计量假设,其隐含了币值恒定这一前提条件,但实际是不可能达到的。其次,在会计实务中也有不确定性。在会计核算中,不可避免地要大量运用会计估计,对于这些估计的合理性和未来的预期依据就必须做些假定。例如,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净残值就有其不确定性,在实务中实际上是假定它是合理而且确定的,并据此计提折旧。而谨慎性原则,则是处理这些不确定性的一种约束因素。 应用谨慎性原则的第二个依据是,为了抵消企业管理人员和投资者的过分乐观,谨慎的倾向是必要的。一般来说,会计人员可以得到的会计信息比其可以传递给报表使用者的信息要多得多,因此,会计人员应试图权衡这些信息和其中的风险,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出恰当的估价来提供信息,使报表使用者能更全面地预计到企业面临的风险,减少盲目的乐观。 谨慎性原则的再一个依据是,对于企业来说,高估资产、权益和利润比低估它们更加危险,因为这样可能会导致企业资产不实、虚盈实亏,使企业做出错误而不是稳健的经营决策,从而可能导致企业以后的亏损、资金周转困难、缩小生产规模,甚至破产。从这个角度看,谨慎性原则的实质是资本维持,即只有在资本得到维护或成本得到弥补以后,才能确认收益。相对于货币资本维护,谨慎性原则更强调实物资本维护,即只有在企业消耗掉的实物资产能够得到补偿后,才能确认收益,因此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应以重置成本而不是历史成本来计量。这种概念强调应维护的是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因此,谨慎性原则对于提高企业的生存、竞争能力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谨慎性原则的准则
1.无形资产的确认
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对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其中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五个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当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企业应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2.收入的确认
收入准则对商品销售收入的确定规定了以下五个条件: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以上五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确认收入,任何一条件没有满足,即使收到货款也不确认收入,即不能随意确认收入。这充分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谨慎性原则是对历史性计价原则的修正。根据历史性计价原则,虽然可能会存在记账简单和验证性等优点,但是随着通货膨胀会计的出现和金融交易等业务的出现,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已不能完全满足会计信息相关性的需要,所以要求企业应当定期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既是谨慎性原则的体现,又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新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基本上包括了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非现金类资产,不仅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等,还把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而且,明确规定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冲回,避免了企业用此准则调节利润。
4.加速折旧
企业在核算固定资产时,明确了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在加速折旧法下,每年折旧与修理费用的总和比采用平均年限法平稳,防止高估资产低估费用,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因此允许一些行业、一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加速折旧法是另一个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计量方法。一般认为,使用加速折旧法的主要理由有:①使用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折旧费用和修理维护费用,应各年大体相同,固定资产使用早期,性能较好,维护修理费用少,因而应多提折旧;②固定资产使用早期生产能力强,企业受益大,因而应多提折旧,以与收入恰当配比;③除了有形损耗外,还要考虑无形损耗,采用加速折旧可减少由于旧技术淘汰而提前报废时产生的损失;④资产一旦投入使用,便成了旧货,价值就会大大降低,因此,早期多提折旧可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更接近市价。以上4个理由中,后两个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实际上是提前确认了固定资产处置时可能发生的损失。采用加速折旧法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以后年度收入的不确定性,因为早期收入比晚期收入更有把握,晚期收入相对风险更大,出于谨慎性原则的考虑,为了减少风险,应将大部分成本分配于早期。
5.或有事项的处理
《或有事项》准则规定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预计可能发生的负债而不预计可能发生的或有资产。对于债务重组中涉及的或有支出,债务人确认为预计负债,而对于或有收益,债权人则不应确认为资产,只能在表外予以披露。根据或有事项准则规定,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企业承担的金额能可靠计量的现时义务,并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时,企业就应将其确认为负债。这里的“很可能”是指发生的可能性为大于50%但小于等于95%。而与此相对应的,如果该负债预期可获得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这里的“基本确定”是指发生的可能性大于95%但小于100%。这种资产与负债明显的不对等确认,正是谨慎性原则多计负债、少计资产的明显体现。
二、谨慎性原则应用分析
谨慎性原则在我国的运用呈阶段性发展。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企业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越来越高,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加重视与不确定性相关的风险信息的揭示。现阶段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企业会计中的运用可以归纳如下方面:一是从资产方面来看。谨慎性原则要求充分预计可能的损失和费用,避免虚计资产价值。二是从负债方面来看。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在确认与计量负债时,应避免延缓确认负债和少计负债。三是从收益方面来看。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不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即在确认和计量收益时,取其迟而不取其早,取其少而不取其多。四是从财务分析方面来看。谨慎性原则在财务分析中的应用主要是就短期偿债能力、企业资产运营效率等进行初步分析,旨在分析谨慎性原则在中国目前财务会计中的运用情况。
(一)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情况
从我国会计实务中的运用看,主要呈现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某些上市公司基于保盈利、保配股资格的需要,无视企业现状,滥用谨慎性原则,甚至将各种“准备”的计提与年度间的转移作为新的粉饰手段。减值准备的计提为上市公司美化资产和操纵利润提供了机会。通过多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达到调节利润和资产净值,以达到募集资金的条件或免予被摘牌。
第二,谨慎性原则的运用程度不均衡。如制度未对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比例作出明确的规定及具体可操作性的方法,这就使不同的企业在处理相同或相似情况时由于采用的比例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企业间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另外,除了上市公司外,大部分小型企业是忽略谨慎性原则的。
第三,会计人员职业素质制约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目前,企业提取减值准备的方法和计提比例、对或有事项的判断都需要会计人员具有较多的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质,而会计人员缺乏职业判断能力则限制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
(二)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中运用的优势与不足
谨慎性原则运用体现于会计核算的全过程,包括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等各个方面。但是,在所有会计原则中,谨慎性原则是最具有争议性的。
1、谨慎性原则的优点: 企业运用谨慎性原则,通过适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确认费用、谨慎确认收入,挤干资产中的“水分”,夯实利润确定基础,使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稳健。实施谨慎性原则的好处主要体现在:①考核经营者真实的经营业绩,评价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②企业生产经营面临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实行稳健会计有利于企业增强抵御经营风险能力,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③谨慎性原则对企业面临的风险进行充分估计、可以减少决策风险,因而适度谨慎性原则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 2、谨慎性原则的不足: (1) 确认与计量难度较大。由于我国目前资产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加之债务企业和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状况很难认定。实际操作主观性很强,受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职业判断能力影响,会计信息很难验证。 (2)计提被滥用。因为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两年亏损将ST处理,三年连续亏损将停止上市,上市公司就可能少提减值准备虚增利润,而有些上市公司股东为了逃避债务而多提减值准备。同时可能会产生前期谨慎后期不谨慎,或前期不谨慎后期谨慎自相矛盾的情况。 (3) 现行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现行税法对税前列支的费用规定有别于会计制度的规定,当计提减值准备时,还需补交所得税,增加企业现金流出,限制了稳健性原则的运用。并且谨慎性原则与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真实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存在相冲突的方面。 (4)资产计价方式不一致。有的资产按历史成本计价,有的资产按市价计价,缺乏一致性,当市价高于成本时资产负债表不能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可能会歪曲企业的年度收益状况,在短期内延缓国家税收,而且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管理者不能做出最优决策。并且在不同企业实际运用不均衡,只在上市公司计提减值准备,而占国民经济主导地位的非上市国有企业未明确规定。 三、针对谨慎性原则应用中注意问题的建议。
随着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发展,市场机制作用的领域逐步扩大,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企业的经营风险随之增大。为此,必须大力进行企业制度尤其是产权制度的改革,通过理顺产权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要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产权,使企业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客观上要求我们正确理解和运用谨慎性原则,对于过度谨慎应加以限制,以实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
(一)通过法律对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加以科学的必要的限制。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用谨慎性原则,必须服从于其价值目标和利益关系因此国家必须通过法律对其加以科学的必要的限制,使其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新企业财务制度对谨慎性原则作了相应规定。如允许企业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3%--5%计提坏帐准备金;允许部分技术更新快的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等,这些规定为谨慎性原则的正确应用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在实际工作中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过度谨慎的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的经营活动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市场竞争环境和经营风险。因此,国家应加强立法,内容上应明确指出运用时的限制条件,如不允许过分提取准备金,故意压低资产或收益,故意抬高负债或费用等,以防范过度谨慎的行为,堵住违法的漏洞,同时制定对违法的处罚条例,加强执法力度。尤其是在目前市场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利用谨慎性原则作为企业增强竞争能力的手段国家必须通过法律对其加以监督和管理。
(二)实行谨慎性原则应以当期财政能够负担为限。
既然谨慎性原则能够使企业利润在数额上和期间上发生变化,企业利润又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必须处理好当期利润和国家财政收入的关系,实行谨慎性原则应当适度,其限度应当以当期财政能够负担为限。如果企业受短期利益的驱动,采用过度谨慎的方法,无限制地压低企业利润,就会使国家税收减少,甚至无税可收。
所以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正确运用谨慎性原则,在增加企业自主财力的基础上,加速技术进步的步伐,大力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三)从经济业务所处的环境和条件去分析考虑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在西方财务会计中,谨慎性原则是作为主导原则加以应用的,也就是说当某一项经济业务同时涉及到谨慎性原则和其他有关原则时,都将以前者为主。在我国,则应该从经济业务所处的环境和前提条件去分析,在坚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科学性的前提下,认真考虑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我国经济是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既是社会经济管理者,也是国有资产所有者。为了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企业在选择会计核算方法时应遵循客观性、重要性、一致性、谨慎性的原则等,保证所选择的会计核算方法在符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提供的会计信息具备可比性和真实性。如果企业不考虑我国国情,不考虑经济业务所处的环境和前提条件,坚持以谨慎性原则作为主导原则来选择对本企业有利的会计核算方法就可能造成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有失可比和真实。例如,对存货计价西方国家主要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即当存货的成本低于市价时,存货价值按成本计算;当存货成本高于市价时,存货价值按市价计算。它的优点在于贯彻了谨慎性原则,保全了企业的资金营运,稳定了企业的经营实力,从而避免企业经营中的风险。但是它与存货的历史成本计价原则相悖不同项目的存货有的按成本计价,有的按市价计价;不同时期同一种存货在市价上涨时按成本计价,市价下跌时按市价计价,从而使企业存货在不同项目之间、前后期之间以及企业之间,丧失了可比标准,缺乏可比性。对国家宏观管理来说,就失去了宏观决策的可比依据。所以,在我国企业必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客观性、可比性、一致性、谨慎性以及历史成本等原则的要求,正确选择适合本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
综上所述,虽然谨慎性原则有其理论及实务应用上的缺陷,但针对当前很多企业存在的资产不实、虚盈实亏、虚增利润、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为了维护企业投资者、债权人的权益,为了使企业管理者充分认识到经营小而在的风险而不致做出盲目乐观的决策,为了强企业的生存、竞争能力,恰当、合理地应用谨慎性原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 考 文 献
1、《2010中级会计实务》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作者: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010年1月出版
2、《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精读精讲》出版社:东方出版社 作者:中华会计网校 2006年12月出版
3、《浅析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及其局限性》作者:胡海华.当代经济[J]2008年0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