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总体概括
(二)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内容的不一致与并行建设的不同步 (三)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应并行建设并应凸显重点(四)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和作用
(五)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六)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区别
(七)针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会计准则有什么区别
(八)2007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会计准则与旧版内容的不同比较
内 容 摘 要
目前,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在我国是并行的。对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在我国长期并存的必要性,已有许多学者进行了探讨,主要是因为我国传统的管理习惯、转轨时期的经济环境及改革开放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在此不赘述。这里主要着眼于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并行的现状及发展方面进行探讨。准则和制度的联系、区别 我们要正确认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它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规范。 两者联系: (1)可统称会计制度。 (2)都是会计标准。 (3)都属于会计法规。 两者区别: (1)规范的目标不同。 (2)适用的范围不同。 (3)规范的具体内容和可操作性强弱不同。 (4)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 由于可操作性程度不同,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而制度对这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 (5)在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层次不同。 准则和制度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规范,前者(尤其是会计基本准则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制约后者。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
(一)总体概括
两者联系: (1)可统称会计制度。 广义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还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各国的会计环境不同,一些国家只采用会计准则,而有些国家如法国和改革前的我国只采用会计制度,来规范各自的会计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会计制度。 (2)都是会计标准。 会计标准无非是对各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依据和准绳,只不过有的标准原则一些,有的标准具体一些。但是它们都可以反映各自运用的会计政策。 (3)都属于会计法规。 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实施的,因此它们都是同一层次的部门行政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两者区别: (1)规范的目标不同。 会计准则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问题,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而会计制度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记录和报告的问题。确认和计量是记录和报告的前提条件,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记录和报告就不可能。 (2)适用的范围不同。 会计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的会计处理,而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即使在美国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业严格执行公认会计原则,我国已经发布的会计准则中,要求所有企业执行的也是少数。 (3)规范的具体内容和可操作性强弱不同。 由于规范的目标不同,决定了各自规范的具体内容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主要是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进行“定性”的规定,例如在准则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语言:该项收入(或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至于记录到哪个科目,则由会计人员自己去判断。而会计制度规范的内容则具体得多。毫无疑问,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差,制度的可操作性较强。同时,从准则和制度规定的内容来看,准则是对某一类业务的确认和计量加以规定,而制度是对某一类企业或全部企业的各类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具体规定。 (4)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 由于可操作性程度不同,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而制度对这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 (5)在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层次不同。 准则和制度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规范,前者(尤其是会计基本准则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制约后者。根据会计法律法规权威性和内容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其层次关系作以下划分:会计法是第一层次,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第二层次,会计准则是第三层次,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制定的补充规定或暂行规定是第四层次。
(二)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内容的不一致与并行建设的不同步2007年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制度就不再具体实施了。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予以制定,都属于同一层次的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即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一致的,这样才不致造成执行过程中对两者的无所适从。但从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发现,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在基本内容上显然有其不一致之处。首先是对基本概念的定义的差异。如资产,在新企业会计制度中,是这样定义的:“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对资产的定义与旧会计制度的定义一样,没有改变,即“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同时在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规定,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1)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对确认无形资产也有两个条件:“(1)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确认存货的两个条件:“(1)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可见,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对资产的定义主要在两个问题,一是强调能否可靠计量的问题。会计准则从基本准则到具体准则都要求能对资产进行可靠的计量,即使是无形资产,而在会计制度中,并没有这个要求。由此,对于一些计量较为困难的无形资产,如人力资产、商誉等,以会计制度的定义来进行核算,其自由度会比会计准则要大。二是在固定资产会计准则和存货会计准则中“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否等同于会计制度中“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问题。如一套已不用于生产的废旧设备或一批规格已过时不能用于生产的材料原件,如将其当作废铁出卖仍可获得一定的收益,而这收益的确是其本身就包含有的,从会计准则的概念来理解,仍应当作资产来核算,但若将之留在库中,从预期来讲,企业所拥有的这套设备或这批存货是不可能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的,是无法将之当作资产来核算的。还有负债等概念,在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中的定义也不尽相同。其次,是在具体的方法与实施范围上的差异。新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在方法与实施范围上大体上相同的,但毕竟两者不共一体,仍不免有些许的差异。以存货会计准则为例,存货会计准则中规定,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可选用的方法有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等”,而新会计制度规定“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或者分次摊销”。五五摊销法并不等同于分次摊销法。(2)农业企业收获的农产品和采掘企业开采的矿产品;(3)牲畜等与农业活动有关的生物资产;但对新企业会计制度,并未讲明其中对存货的规定不适用于农业企业收获的农产品和采掘企业开采的矿产品等。若针对这些特殊产品制订了具体的会计准则,企业应比照哪一个制度执行? 可见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并存,所要规范的对象一样,但内容不一致,建设不同步,是存在执行的问题及影响规范所要达到效果的。 (三)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应并行建设并应凸显重点 二者并存必有其重。两个同等内容、同等效力的规范长期并存,是转轨时期的一种过渡现象。无论这种现象存在时间多长,在两者并存时都必须明确三个问题:一是执行过程中,以执行何者为主的问题;二是当两者存在差异时又应以何者为重的问题;三是长期的并存建设中,以何者为未来的发展和建设重点,其建设的内容及特色又应是什么的问题。实际这三个问题涉及的研究内容只有两个,即当前的执行问题及所要奠定的发展格局的基础的问题。 讨论此三个问题必须先明确我国会计规范的最终发展方向。 首先,从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区别上来讨论两者对我国会计规范最终发展方向的影响。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本质上都是一种规范,都是会计标准的表现形式,这是已达成的共识。如果说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存在差别,那么这个差别就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习惯上形成的表达形式与表达结构上的差异。西方国家建立的会计准则是分要素、分经济事项制定的,而会计制度是按照会计报表的结构,或者说是按会计科目的组织逻辑来制定的。许多学者就此撰文对两者进行探讨,并以此为出发点讨论我国究竟是以会计制度抑或以会计准则作为会计规范的主要形式。简单地总结,会计准则的优点是分会计要素、分经济业务制定,可以将该要素或该业务涉及的定义、特征及计量、披露等阐述得更全面更清楚,逻辑更严密。而且当某一经济业务随经济环境有所改变时,能够直接修改某一具体准则,用新的具体准则代替之而不影响对其他经济业务的规定,较具灵活性。而会计制度的优点则在于按会计报表的结构来制定的,以帐户设置、记录内容和借贷内容为核心内容,不仅具体而且易*作。当前持以会计制度为主要会计规范形式的观点,正是以会计制度的优点与我国会计人员的水平、我国长期以来以会计制度作为会计规范形成的习惯相适应作为观点的基础的。 这里可以明确的是,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对我国会计规范发展的影响仅在于两者间唯一的区别,即表达方式上何者更适合的问题。但实质上对会计规范的发展而言,更重要的是内容建设,内容的建设无论是采取会计制度还是会计准则,都只是形式的差异。两种不同形式的表述是否对规范的效果产生有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是否究竟应如何协调?我们将在讨论两者并存的执行及建设问题中进一步讨论。 其次,从会计环境来看会计规范的发展趋势。 经济全球化已是必然的趋势。经济全球化不仅使各个国家利益与共,而且也给各国提出了市场规则、法制规范的同一化问题。会计的发展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会计规范亦然。中国已进入WTO,发展中国未来经济是不能忽视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的影响。在此经济环境中,中国会计规范国际化也是必然的。 对原以会计制度为规范形式的国家,会计规范在形式上转变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实现转变过程中使用习惯的过渡?实现国际化与国家化的协调?在实现了以会计准则作为会计规范的形式之后,是否要完全地摒弃会计制度这一形式? 可见,在这种国际发展趋势之下,中国的会计规范也当以会计准则作为会计的主要规范体系。因此,也不得不面对这种过渡与转变的过程。先前所提到的两者所需要解决的三个问题,即是我们在这个过程中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另还有观点认为会计准则大多数只适用于股份制企业,而会计制度适用于多数企业。实际新企业会计制度目前实施的范围也只在股份制企业(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对一些特殊的企业如以上所提到的农业企业、采矿企业,无论是否上市公司,其存货等特殊会计核算部分,不仅是会计准则,包括新会计制度都没有明确的规范。实际这仍是如何完善两者的内容的问题。即使是针对会计记录制定具体会计准则以满足我国现阶段会计规范的需要也不是不可以的。 综上所述,可见会计制度的存在的重点在于阅读习惯的需要。因此,对第一个问题与第二个问题的解决,在于明确采取何种发展格局,即采取以会计制度为执行依据,会计准则仅仅作为理论框架和为适应外国投资者的思维习惯而存在,当两者出现差异时,执行中出现差异以会计制度为准,这样可以引出第三个问题,即长期并存中,建设和完善的重点是会计制度;或者是另一个发展格局,即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在过渡期实现两者基本内容的同一,并重点建设会计准则,使之成为主要的会计规范,而会计制度作为会计准则为适应国人的阅读习惯而存在的另一表达形式长期存在,两者出现差异时,以会计准则为准。同时,会计准则的建设当具体并具有*作性,以符合我国及成文法系国家的立法环境。 以我国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发展现状来看,显然是趋向于后者的,但现实中并没有能够明确。(四)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和作用
每个企业有着变化多端的经济业务,而不同行业的企业又向各自的特殊性,会计准则的出现,就使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有了一个共同遵循的标准,各行各业的会计工作可在同一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会计准则的作用就是提当会计工作的基本规范。 把握会计准则,还应当注意会计准则具有“四性”。 (1)规范性。每个企业有着变化多端的经济业务,而不同行业的企业又有各自的特殊性。而有了会计准则,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就有了一个共同遵循的标准,各行各业的会计工作可在同一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从而使会计行为达到规范化,使得会计人员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广泛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2)权威性。会计准则的制定、发布和实施要通过一定的权威机构,这些权威机构可以是国家的立法或行政部门,也可以是由其授权的会计职业团体。会计准则之所以能够作为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的规范和处理会计业务的准绳。关键因素之一就是它的权威性。 (3)发展性。会计准则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下,人们对会计实践进行理论上的概括而形成的。会计准则具有相对稳定性,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会计准则也要随之变化,进行相应的修改、充实和淘汰。 (4)理论与实践相融合性。会计准则是指导会计实践的理论依据,同时会计准则又是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会计准则的内容,有的来自于理论演绎,有的来自于实践归纳,还有一部分来自于国家有关会计工作的方针政策,但这些都要经过实践的检验。没有会计理论的指导,准则就没有科学性;没有实践的检验,准则就没有针对性。
(五)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2011年10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印发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1)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3)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4)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第四条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六)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区别
(1)规范的目标不同。
会计准则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问题,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而会计制度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记录和报告的问题。确认和计量是记录和报告的前提条件,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记录和报告就不可能。
(2)适用的范围不同。
会计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的会计处理,而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即使在美国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业严格执行公认会计原则,我国已经发布的会计准则中,要求所有企业执行的也是少数。
(3)规范的具体内容和可操作性强弱不同。
(4)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
由于可操作性程度不同,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而制度对这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
(5)在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层次不同。
准则和制度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规范,前者(尤其是会计基本准则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制约后者。根据会计法律法规权威性和内容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其层次关系作以下划分:会计法是第一层次,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第二层次,会计准则是第三层次,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制定的补充规定或暂行规定是第四层次。
(七)针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会计准则有什么区别
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与事项)或特别的报表项目为对象,它详细分析各该业务或项目的特点,规定所必须引用的概念的定义,然后以确认与计量为中心并兼顾披露,对围绕该企业或项目有可能发生的各种会计问题作出处理的规定。人们学习了一份具体的会计准则,将会熟练地了解特定会计业务的会计处理的全过程。会计制度则采取另一种形式。它是以某一特定部门特定行业或所有部门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说明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从这里可以看到,会计准则同会计制度有两个最主要的差别:一是规范的对象不同;具体准则按经济业务或项目,制度按一个企业;二是规范的重点不同:准则侧重于确认和计量,制度侧重于记录和报告,确认和计量的内容有机地体现在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中。这样,准则重点是规范会计决策的过程,而制度是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和结果。采用准则的形式可引导会计人员从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开始考虑进一步决定怎样记录和报告(披露);采用制度的形式,会计人员能直接使用科目进行记录,并按规定程序和格式编制报表。对比起来,准则比较抽象,比较难学难懂,操作性较差;而制度比较具体,容易了解和操作。但准则的优点是“准则比较原则、概括,在表述方式上更接近于国际上通行的会计准则体例,能提高广大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掌握财务会计的全过程,并能举一反三,增强解决新问题的本领;制度的优点是在表述方式上使用了我国广大会计人员所熟悉的报表加分录的形式,容易被广大会计人员所接受,操作方便,易懂易学。同时它们两者之间也有相同的地方。首先,会计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的,会计制度也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的,即两者的功用是一致的。其次,建立和完善会计准则体系的目的,在于确保企业依次进行会计核算能够提供真实和完整的会计信息,为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服务。建立和完善会计核算体系的目的也是如此。从这点上讲,两者的目的和出发点也是一致的。再者,在我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均属于行政法规,对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具有约束作用。鉴于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这种交叉互补关系,应该尽量使之协调统一,要力避制造准则与制度之间新的矛盾。而且它们可以结合起来运用。
(八)2007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会计准则与旧版内容的不同比较
仍然称为基本准则,所有企业均须执行,未按照国际惯例使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F)一词。 1.明确了会计目标。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从理论上讲,我国的会计目标兼具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但是,我国会计目标显然将受托责任观放在第一位,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国际上普遍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一定差别。 2.删除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代之以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方面。 3.权责发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计量部分。 4.会计要素定义遵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但收入与费用的定义部分地引入了资产负债观,这主要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相关条款。 5.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同时,对于利得和损失又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在理论上,前一种利得和损失实质上尚未实现,后一种利得和损失已经实现。 6.首次规范会计计量属性。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而且强调企业在会计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 7.取消了会计记账须用中文以及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参 考 文 献
[1] 王新忠. 会计制度向会计准则转换实务[J].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10.
[2]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 .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人民出版社[J].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0.
[3] 蒙丽珍 蒋晓凤. 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讲解[J] 新会计制度书系. 东北财经出版社. 2010.
[4]会计制度和准则编制组. 会计制度和准则[J]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2010.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J]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