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国有企业的背景2
(一)在国民经济中发挥支柱作用2
(二)国际地位迅速上升,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3
(三)富余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社会负担重3
二、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面临的困难3
(一)青年人才管理难以落到战略实践当中3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内在动力不足3
(三)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存在问题4
三、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克服措施5
(一)增加决策层中青年人才管理者的比重5
(二)我国国有企业分类管理的改革路径5
(三)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是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目标的保障7
结论7
参考文献7
内 容 摘 要
30多年的改革成果固然令人兴奋,但国有企业存在的弊端同样不容忽视。在贫富差距悬殊、收入分配改革成为全社会关注焦点的时候,国有企业因占有大量公共资源、运营巨量公共财富、涉及诸多公共事务更加受到关注,尤其是一些大体量的国有企业造成的资源垄断、行业壁垒、利益固化、分配悬殊等问题,为广大民众长期垢病。这些困难不解决,不断增前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国有企业改革不能停滞不前,需要通过更进一步进行国有企业改革来去除国有企业存在的弊端,提供给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同等的竞争环境。党的十八大对社会各界近几年来的改革呼声也进行了回应,表示“要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基于以上原因,所以本文要研究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面临的困难,以提出克服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困难;措施
一、国有企业的背景
新中国成立66年来,我国工业化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国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发展为具有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社会主义国家,以国内生产总值为标志的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位(2015年),实现了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跨跃。在这一过程中,国有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
(一)在国民经济中发挥支柱作用
经过50年的发展,我国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建立了能源、采矿、原材料、机械、电子、冶金、化工、轻工、纺织、汽车、造船、飞机、宇航和国防等工业,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工业基础。国民经济中的关键领域如金融、铁路、电信、航空、石油、电力等始终掌握在国有企业手中;能源、交通、邮电等基础部门和冶金、石化、化工、汽车机械、电子、军工等重要加工制造行业,国有经济占据支配地位。
(二)国际地位迅速上升,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我国工业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许多以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为主生产的重要产品产量已经跃居世界前列。2015年,我国的钢、煤炭、化肥、水泥、棉布、电视机等产量居世界第一位,发电量居世界第二位,原油产量居世界第三位。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国有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出口额高速增长,出口商品结构发生明显改善。在出产品中,有相当大的部分是国有及国有控投企业生产经营的。
(三)富余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社会负担重
国有企业共有职工6000万人。其中,国有工业企业就有4000万人,据估算,富余人员1/4到1/3,约有1100万一1500万,每年用于这部分职工的支出大约为550亿一570亿大大高于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全年的利润额。另外,国有工业企业有离退休职工1000多万人,相当于国有工业企业在职职工的1/4,全年需支付离退休金和福利费600多亿元,这一块费用也高于国有工业企业的利润额。
二、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面临的困难
(一)青年人才管理难以落到战略实践当中
近些年我国的国有企业为加大关键大人才使用力度虽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也制定了一些方法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与其他经济发达地区或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相比差距很大,且难以落实到位。由于在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工作环境、生活条件、学习深造、发展机遇等方面与经济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造成许多高层次人才“孔雀东南飞”的现状。这些人大都是多年精心培养的骨干,最后却为他人做了嫁衣,人才的大量外流,一是对现有人才队伍稳定性产生影响,二是使本来就缺乏人才的单位更是雪上加霜。上述情况导致了公司在新一轮关键人才竞争中面临更大压力,出现既难以引进外地优秀人才,也留不住本地培养出的优秀人才的尴尬局面。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内在动力不足
改革都是内在动力和外在动力共同推动的结果,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也不例外。在人类的行为中,内在动机和外在动机都会起作用。激发行为的外在动机可能会降低行为的内在动机,因此国有企业改革不能仅仅通过外在动力来推进,更应该提高企业的内在改革动力,来解决国有企业公平与效率兼顾以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等问题。
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30多年的历程来看,国有企业改革采用了渐进式的方式,国有企业从政府的“附属物”逐渐向“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资企分开”的市场主体与法人实体进行转变。这种转变离不开企业内外不同的利益主体的相互作用,而在其中,企业的内在动力则起主要作用。
在国有企业改革初期,促使改革推进的企业内在动力是企业和员工的生存压力。当时,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上没有自主权,国有企业是作为政府的“附属物”而存在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经营效率低下,无法满足员工想要改善最基本生存条件的要求,企业员工希望改变生存条件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并逐渐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巨大内在动力。1978年的让利放权是国有企业内在动力推动的必然结果,国家通过让利放权给予了国有企业适当的自主权,企业通过采取奖惩机制激发了经营者和员工的积极性,促进了员工个人收益、企业经济利益和政府财政收入的共同增长,形成了多赢的局面,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而经济责任制、承包制等改革则进一步规范了国家与国有企业间的责权关系,在多赢的基础上明确了利益分配的原则。
随着我国从1992年起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商品市场开始出现供大于求的现象,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不能适应市场的激烈竞争,经济效益开始下滑,亏损逐年增大。1996年全国国有企业的亏损额、亏损面、亏损率分别为726.69亿元、37.7%和43.87%,与1992年相比,增幅分别为96.8%,61.4%和55.5%0①国有企业的亏损导致企业人才开始向非公经济体流动,创造条件使企业摆脱亏损,使员工脱贫致富,使国家财政收入增加成为这一时期国有企业改革所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内在动力所在‘国有企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将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与法人实体,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并通过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使企业的经营者和员工有实现个人价值最大化的可能。
通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国有企业开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蓬勃发展,但也因为改革过程中的效率和公平问题以及社会责任缺失引发了社会的不满,突出的表现在垄断国企员工的高收入与社会职工平均工资之间的差异,导致我国居民基尼系数呈不断扩大的趋势。而国有企业特别是提供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产品的国有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上与社会公众的需求间存在差距,也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对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的呼声。而作为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员工,特别是垄断国有企业,由于没有迫切的改革的需要,甚至更愿意享受此前改革的成果,导致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的内在动力缺乏,甚至出现为了避免既得利益受损而阻挠深水区改革的声音。以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家公司为例,2005年上述两大公司通过控制成品油资源投放、加快出口成品油、限制对民营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的供应等手段,强化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导致中国华南地区多次出现“油荒”事件。两家企业一方面控制成品油批发零售环节赚取高额利润,另一方面还以国家战略储备和炼化环节亏损为由,从国家获得大量补贴。广大民众能直观感受的是上述企业员工的高收入和油价的不断上涨,对于改变垄断企业通过占有国有资源促使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现象呼声不断。这种改革的外在动机也会降低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的内在动机。
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最终目标就难以实现。
(三)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存在问题
2003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我国终于出现了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直接责任的机构。虽然国资委成立以来,我国的国有经济效率提高较快,但是现有的国资委管理国有资产的模式并没有解决所有的问题。
2013年国资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国资委系统监管的企业资产总额为69万亿元②。国资系统以出资人的身份“管钱、管事、管人”,这就使得政府与企业的资本管理并未分离,国资系统作为政府机构成为国有资本的经营管理者,并且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起着决定性作用。在国有资产的管理上,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的目标仍然没有实现。
国资部门作为国有企业的大股东,与其他出资人有所不同,他们对被投资的国有企业的要求受制于政府的目标,这就会影响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实力。相关的文件要求国资系统要按照公共管理职能的要求处理好与政府部门的关系,但同时又需要被投资的国有企业完成诸如维稳、安全生产等政府交办的事项。这两者间的矛盾冲突无法避免,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现象必定存在。
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同样受到国资部门的影响,企业难以使用完全竞争的方式来选拔企业高层管理者。这就使得同一个人在担任政府官员和国有企业高层管理者的时候,薪酬差异过大,而与同行业非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者相比又差距悬殊,容易导致个人行为偏差,形成腐败的根源。
国有资本是需要通过市场经营来保值增值的,但国资部门是否参与企业经营一直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如果参与企业经营则没有实现“政企分离”的目标,如果不参与企业经营又可能会影响国有资本的增值效率。
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着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种提法借鉴了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模式,是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一个试水。
三、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克服措施
(一)增加决策层中青年人才管理者的比重
根据对国有企业的进一步研究可以发现,企业决策层中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比重极小。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个。首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员工数量相对偏少,通常在5一10个之间,那么其中在决策层之内的自然更少。其次,力资源部门属于行政管理部门,相对于生产经营部门,人力部门不属于国有企业的重点,不能引起企业的重视,只有极少数青年人才管理者能够进入决策层。决策层中青年人才管理人员少,甚至在一部分企业中,青年人才管理者无一人能够进入企业决策层。这样,青年人才管理相关工作不能受到足够的重视,更谈不上对创新人才的特殊管理。此外,这种现象造成企业青年人才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容易被拖延,影响企业青年人才管理效果。
笔者认为,国有企业应增加决策层中青年人才管理者的比重。对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员工极少的企业,这是很难实现的。那么,企业首先要增加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数量,再从中选择优秀管理者进入企业决策层。这样,企业青年人才管理工作得到充分的重视,相关决策也可以尽快被讨论。
(二)我国国有企业分类管理的改革路径
(1)涉及国家安全和控制国家产业命脉的企业。
涉及国家安全和控制国家产业命脉的企业,各国在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中都非常重视,大部分发达国家对于此类企业都采取国家控制的形式,参照政府的公共部门的模式来管理。
对于此类企业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并按照2006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原则,将此类企业作为国有资本集中的重点领域。在这一领域,要加强对企业的管理,企业的治理模式、考核及薪酬标准不应该与市场化竞争企业相一致,可以考虑以‘雏公务员”模式对企业的经营者进行选拔任免,并实施第三方监管。此类企业应保证绝对的国家控股,不鼓励民营经济大量涌入本行业,对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此类企业应进行适当的筛选。
(2)涉及民生领域的公益类企业。
公益类企业,主要包括城市供水供气、公交管网、市政公用运营资源等重要民生领域的企业。对于涉及民生领域的公益类企业,应该是受到国家政策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这一类企业的定价机制由政府所控制,企业没有自主权,所以无法实行完全的市场化,同时此类企业的社会效益重于经济效益,可能经常需要承受政策性亏损,这也需要政府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和扶持。
对于此类企业,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可以向民营资本全面开放。一方面要确定高标准的准入条件和经营要求,同时对行业内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相同的政策扶持和优惠,鼓励良性竞争,为提高民生水平努力。需要明确的是,公益类企业具有承担社会责任的天性,对此类企业应该通过有效的行业监管来提高透明度,可以采取对关键环节和关键要素进行重点监管,在不设置进入障碍的同时保证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不受侵害。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做到到位不越位,既保证企业能够不受外界影响公平竞争,又保证民众的生活不因企业完全的市场行为而受到影响。
(3)代行政府融资职能的企业。
代行政府融资职能的企业,主要是指各级政府的融资平台公司。将此类企业单独作为一种分类,是因为它们是我国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由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客观上令中央政府集中了大量的财力,促进地方快速发展和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使得地方政府在公共事务支出上捉襟见肘,但法律又禁止地方政府负债经营,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就出现了。
代行政府融资职能的企业全部是100%的国有企业,它们是由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及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一方面,201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后,财政部、人民银行等4部委进行了四方对账,原则上规定不能再成立新的融资平台公司。另一方面,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修订的预算法允许省级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政府在公益性资本支出方面的融资有了法律保障。
综合上述两个方面考虑,此类企业因为原则上不能增加,同时其存在的空间将由于政策的改变而逐渐消失。因此,此类企业应鼓励保持现状,不扩大经营范围,随着政策的变化慢慢结束其使命,当然民营资本也无法介入此类企业。
(4)竞争类领域的企业。
竞争类企业,是指除上述3类企业外的剩余企业的统称,此类企业的数量超过全部企业的50%。对于此类的国有企业的改革,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内容,应该按照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进行全面放开,按照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赋予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同样的竞争地位。
但对于此类国有企业的改革,作者认为可以借鉴竞争中立的原则。“竞争中立”f Competitive Neutrality)最早由澳大利亚在进行国有企业公司化喀革中提出并实施,并在1996年《联邦竞争中立政策声明))(Commonwealth Competitive NeutralityPolicy Statement)中,首次明确了竞争中立的概念,即竞争中立是指政府的商业活动不得因其公共部门所有权地位而享受私营部门竞争者所不能享有的竞争优势。从其定义可以看出,竞争中立的目地是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确保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享有公平的竞争权力,以实现公平定价。除了国有企业改革自身的需求外,近年来,欧美等国家在贸易谈判和国际组织中积极推动“竞争中立,锄规则,也使得我国在参与全球经济竞争中需要考虑这一点。
我国的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可以从建立“竞争中立”这一公平竞争环境入手,主要从竞争环境着眼,采取税收、信贷、政策等中立的措施,让政府性质的商业活动在市场上与民营企业享有同等的竞争环境。但这一目标很难一步到位,政府可以首先设立特别基金账户,由各级财政部门管理,国有企业在由于政府行为的竞争优势而获得的额外利润,应全额缴入该账户。此种做法一方面可以还原国有企业的真实盈利水平,有利于国有企业的考核以及和民营企业的行业比较;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解决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过低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自主权过大等矛盾。然后通过立法等方式确立“竞争中立,,的原则,推动我国国有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处于有利的位置。
在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分类改革的同时,也应该针对国有企业目前大多仍分布在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比较低的结构和布局状况,适当加快国有资本产业布局、资本布局和空间布局的速度,努力使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推动国有资本逐步退出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
(三)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是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目标的保障
面对新的改革形势,我国的国有资产监管应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革,以保障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实施。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我国将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那国资系统的机构设置则应该区分成两类,一类是履行直接出资人权利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另一类是对国有资产进行独立监管的国资委。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仅仅只履行监管职能,通过管理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来管理国有资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则负责对国有资产进行运作,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由监管国有企业向监管国有资产转变。在国有企业改革30多年以后,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已经在市场中成为产权清晰、资产独立及市场经济中的平等诉讼主体,国有股东已经成为法人所有制度背景下的股东,国有资产监管已经有了从监管国企向监管国资转变的可能。而国有资产监管必须从“上对下”的从属监管模式转变为现代企业制度中股东与董事会的监管模式,才能更好地履行出资人代表的权利,也才能让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完成国有资本的有效运营。
结论
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30多年的发展进程和现状来看,改革己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不可否认的是,现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才是真正到了关键的时刻。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人民群众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关注,进一步深化改革才是最根本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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