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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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2
一、正确认识依法治税和经济发展新常态………………………………………4
(一)依法治税和经济发展的概念………………………………………………4
(二)依法治税和经济发展新常态………………………………………………4
二、正视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6
(一)税务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养不高…………………………………6
(二)责任意识比较淡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7
(三)执法体系不够健全,执法风险难度较大…………………………………7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8
(一)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彰显法治宣传效力…………………………………8
(二)完善税收法制机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9
(三)竭力提升法治素养,严格规范文明执法…………………………………9
(四)改善税收法治环境、强化税收执法监督…………………………………10
(五)夯实法制人才基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10
内 容 摘 要
近年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加,经济发展处于大变革时期,经济发展逐渐步入增长速度中高速、产业调整优结构、经济增长新动力、经济风险多元化的经济发展新常态。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依法治国也步入了新常态,依法治税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成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选择。当前,面临经济发展和依法治税新常态,如何主动适应、引领新常态,通过依法治税来有效地应对当前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各种挑战和困难,使得税收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值得每一个税务工作者深入细致地思考。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推进依法治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敢于面对、敢于迎接、敢于应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当前,在税务系统中,就笔者所知,至少还存在部分税务工作者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养不高的问题。有的税务工作者缺乏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没有绷紧法规法纪的弦,没有认清党纪国法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储备都比较薄弱,风险防控意识更是薄弱,习惯性地认为自己只是基层一名普通公务员,没有把国家公职人员的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履行职责、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同时,有的税务工作者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比较单薄,不能站在工作大局上来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只是保证在自己岗位、自身层面不出问题,问题发生时不去反思主观内因,而是找尽客观理由辩护脱罪。监督机制也不尽完善,事中事前监督几乎没有,大多是事后监督处理较多,这使得在税收执法环节容易出现纰漏。另外,当前我国也未制定税收基本法,就税收法律而言,也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四法,其他的都未写入法律,只是以行政规章或部门规章等颁发,执法体系不够健全,执法风险较为突出。
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必须坚持统筹协调推进,把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好、落实,通过不断完善税收法制机制,加快推动税收基本法的制定进程和税收实体法的立法以及程序法的修订完善,提高税收执法和司法的法律效力。通过改善税收法治环境、多渠道营造依法治税优良氛围等方式来不断提升税收征纳双方的满意度,注重运用制度引导、理念传播、氛围渲染等方式来不断提升税务工作者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推动业务流程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打击税收违法活动,时刻维护税法尊严、维护国家利益。其次,要不断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不断夯实依法治税基础。另外,还要更加注重法治文化的建设,要利用税务部门现有文化资源,着力打造依法治税核心价值观,极力打造具有税务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让法治文化贯穿于税务工作的方方面面,让依法治税成为推动地税事业发展、服务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
依法治税是税务工作者的历史使命,服务经济发展是税务部门的职责所在。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和依法治税的新常态下,必须加快形成适应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依法治税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当前,中国经济处于大变革时期,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加,经济发展逐渐呈现出增长速度中高速、产业调整优结构、经济增长新动力、经济风险多元化的新常态。同时,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依法治国逐渐进入新常态,依法治税作为依法治国在税收领域的集中体现,深入推进依法治税成为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选择。税收工作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主动适应、引领新常态,坚持以依法治税新常态为指引,通过依法治税来有效地应对当前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各种挑战和困难,使得税收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是一门重大课题,值得深思。
一、正确认识依法治税和经济发展新常态
(一)依法治税和经济发展的概念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指通过税收法制建设,使征税主体依法征税、纳税主体依法纳税,从而达到税收法治的状态。
经济发展: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按人口平均的实际福利增长过程,它不仅是财富和经济机体的量的增加和扩张,而且还意味着其质的方面的变化,即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创新,社会生活质量和投入产出效益的提高。简而言之,经济发展就是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持续高级化的创新过程或变化过程。
(二)依法治税和经济发展新常态
依法治税新常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全方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总任务,依法治税作为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必须要在内容上体现其全面性,随着社会公众和纳税人税收法律知识的进一步增强,对税务部门在依法治税、规范服务、流程标准上必然提出更多更高更严的要求和期望,因此,税务部门必须要按梯级有序推进,要将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各个方面统筹考虑,统一推进,才能逐渐满足社会公众和纳税人的需求。二是开拓性。依法行政要从“治民”向“治权”的根本性转变,要自觉形成依法办事、依法用权的合法性、权责性、程序性思维,依法治税应当自觉成为税收活动中征纳双方共同的内心认知,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必须自觉提升依法治税意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纳税人也必须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同时要突出税收法定原则,要多从立法的高度全面贯彻税收法治的观念和思维。三是操作性。作为税务机关而言,必须始终坚持以依法治税理念统领税收工作全局,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规则,要将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具体细化到征管流程和可操作层面,一方面不断提升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方面不断与纳税人达成共识,争取理解和支持,才能更加地规范全面地助推税收工作和经济发展。
2014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出席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时指出,目前中国经济逐渐步入新常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广大民众。三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四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增长动力更加多元,市场活力进一步得到释放。笔者以为,习近平主席站在中国最高决策者的角度来描述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是对中国经济在下一步的发展中作出的战略性选择,同时,也帮助国人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当前中国经济的发展趋势和未来前景,这无疑是对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莫大鼓舞。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机遇与挑战并存,这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中国经济发展的现状,也让我们敢于去正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更加有利于我们逐步去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为中国经济新的腾飞贡献我们应有的力量。
二、正视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税务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养不高
一是法治观念不强。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经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对涉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很全面的解析和掌握,但延伸到基层,对于单个的税务工作者而言,却是有着莫大的差距和不足。譬如:有的税务工作者法治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有的税务工作者把工作和生活脱离开来,上班时把自己当成税务干部来看,下班后就把自己当成普通百姓来看,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身份,出现酒驾、打架纠纷等多种问题;还有的明明知道有些事情是违法违纪的,还总是怀着侥幸心理去做,直到走向罪恶的深渊,到头来害了自己害了家人也影响了单位。二是法律知识薄弱。大家都知道,税收执法工作对法律知识的掌握要求比较高,不仅要精通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要掌握基本的法律体系和原则,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然而对于大多数税务工作者而言,因为涉税法律知识过多,基本上不能做到悉数了解和掌握,一般基层税务工作者能够做到掌握税务事项处理流程,应对基本涉税问题,正常推动税务工作,就需要花费比较大的时间和精力来应对了,所以大多数人也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地去学习和积累,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学习相对比较薄弱。三是风险意识不强。在依法治税新常态下,社会各界、纳税人对依法治税的期望比较高,对税收执法的监督也是更加多元且严厉,纳税人的维权意识也是在不断增强,然而对于税务工作者而言,有的对执法风险认识上不清晰,防范风险的措施也没跟上,总是等到出现了问题才来解决,不能把工作做在前面,导致出现税收执法越权、侵权、程序违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风险和问题。四是税务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在税务系统中,税务干部人员众多,部分税务工作者缺乏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对新生事物学习认知能力不强,政策法规意识淡薄,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提升缓慢,只重视税收基础知识、财务知识的学习,忽略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积累,不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权力,解决问题。
(二)责任意识比较淡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在作风建设、依法治税的新常态下,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和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日益增强,对依法治税、行政执法要求也越来越高。有的税务工作者只满足于完成既定任务,不能站在时代的发展大局上来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出现的一些不作为、乱作为、慵懒散浮拖等问题和现象都是责任意识淡薄的真实写照,出现问题找客观原因,从不反思内生动力不足、责任感不强等主观原因。同时,监督制约机制也不尽完善,税收执法各环节及各岗位间缺乏有效监督,管理链条可控性不强,事后监督处理较多,事前和事中监督较少,税收法律法规对税务干部日常执法行为的约束力不强。在遇到税收保全或税收强制措施时,缺乏强有力的税务司法保障措施,导致具体执法行为难以落实到位。另外,在当前大力推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有的纳税人习惯性地认为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能够拖、能够抗、能够讲价钱,为税收执法也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执法体系不够健全,执法风险难度较大
目前,我国尚未制定税收基本法。税法作为中国整个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不可避免地会与其他法律发生关系,宪法只规定了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也没有就一些基本原则问题进一步明确,在缺少税收基本法的情况下,出现问题时很难与其他法律进行协调。同时,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其实也是税收执法体系,但目前都还在构建层面,还没有成型,不能发挥其作用。另外,财税体制与依法治税的矛盾也会导致税收执法政出多变,由于“分税制”的实行,地方政府如果缺乏财源,就会对中央或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定进行变通或擅自调整,从而导致地方政府政出多门,加上一些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够完善,一定程度上增大了执行的难度和风险,影响了税收法律体系权威性和税务机关的公信力,执法力度大打折扣。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
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是税务工作者的历史使命,服务经济发展是税务部门的职责所在。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和依法治税的新常态下,必须加快形成适应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彰显法治宣传效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做好统筹协调和系统设计,坚持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安排,要认真分析研判形势,与税务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加快涉税信息交换进程,坚持实事求是和改革创新相结合,积极探索破除制约依法治税的一系列体制机制障碍和既得利益格局,要把推进依法治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好、抓实,把依法治税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有力举措,为国家既定方针政策的推行和实施贡献力量。同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过程中,要契合时代要求和发展需求,不断加强税收法治宣传,可以通过目前既有的纳服平台、税务机关官方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自助办税系统、税务机关公示栏等固有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定期更新和补足涉税信息,不断满足纳税人办税及涉税信息需求,不断强化人民群众对税收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找准促进纳税遵从、营造和谐税收法治环境的关键。另外,要全面把握纳税人需求,要多角度、多渠道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要敢于向纳税人、向人民群众征求意见,敢于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自觉维护纳税人权益,可以通过开展纳税评估、税源剖析、业务帮扶、送货上门等方式,放下税务干部的“官架子”,多与纳税人沟通协调、多向纳税人拜师请教、多和纳税人互帮互助,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不断调整税收关系、规范税收秩序、化解税收矛盾、最终赢得纳税人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提高税收法治宣传的影响力,为经济在新常态下健康发展提供税收法治保障。
(二)完善税收法制机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通过既有渠道,不断向立法部门争取,不断加快税收基本法的制定进程,要充分表达民意,体现现代民主法治精神,推动税收实体法的立法和程序法的修订完善,提高税收执法和司法的法律效力。加强税收执法保障体系建设,纵深推进税务行政诉讼专业化进程,建立专门力量来强化对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的执行,推广普及税收法律法规,筑牢夯实税收法治建设的法律基础。税务工作者在履行自身工作职责中,既要严格依法征税,严格落实税收相关政策,又要积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原则,要不断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和规范化,不断加强对税收工作的分析与预测,科学研判经济税收形势,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三)竭力提升法治素养,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健全和落实学法制度,丰富干部学法用法形式,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中层干部帮助学、普通干部全部学的学习方式,注重运用制度引导、理念传播、氛围渲染等方式来不断推动税务干部提升法治素养、提高法律意识,努力使崇尚法治、厉行法治自觉成为税务干部发自内心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强化对税收一线工作人员的法律、礼仪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规范意识和文明修养。从而有效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同时,要不断推动业务流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梳理各岗位业务流程,让岗位流程的确定和工作业务的展开不因人员的变动和调整而有所减弱;要积极推行目前的税收征管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效,在实际工作中,要多利用现有资源,如:“两权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监控设备和数据监控等方式,着力加强事中和事前监管,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另外,还要坚持严格公正执法,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税收违法活动,时刻维护税法尊严,保障国家利益;同时坚持规范文明执法,大力推进法治示范建设,使其成为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充分发挥税收法治先进典型在增进依法履职尽责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改善税收法治环境、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重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教育,要把学法守法、用法依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考核指标,也要把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深化到日常工作中去,不因工作慌忙而将“法”置之脑后。要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5月1日“营改增”、国地税联合办税等,不断理清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不断强化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的有机结合,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因地制宜构建标准规范化、手段信息化、改进持续化的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同时还要不断加强法治主题类的税宣活动,增进全社会税法遵从意识,不断改善税收法治环境。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对规范和约束税收执法权力的作用,完善监督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增强接受外部监督、开展内部监督的主动性,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要畅通执法监督渠道,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同时也要规范执法监督,防止执法监督的随意性和流于形式,对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或执法监督不力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以此不断夯实依法治税的基础。
(五)夯实法制人才基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在税收法律体系既定的前提条件下,提高税务人员法律素质是规范税收执法的关键因素,要着重培养其依法治税的观念和能力,加大力度、创造条件,夯实法制人才基础。可适当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出既懂税收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建立法制人才交流培养机制,畅通干部交流渠道,同时系统性地开展税务人员法律培训,使其不断掌握税收法律和相关行政法律知识,正确认识税收执法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在依法治税过程中正确维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权利。另外,要注重将法治文化与税务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并整合现有文化资源,着力打造税务部门依法治税核心价值观,积极打造股室文化、廊道文化和展厅文化,极力打造具有税务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要让法治文化贯穿于税务工作的方方面面,让依法治税成为推动地税事业发展、服务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
参 考 文 献
1、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
2、泽久 《用法治理念指导税收工作 以法治税务推动税收新常态》(天府地税总第075期)
3、陈远俊 《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4、税收研究 《新常态下税收法制环境建设的思考》(第22期)
5、王东明 《坚定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四川未来发展》(四川党的建设总第280期)
6、国家统计局党组 《治国理政新实践 创新发展新篇章》
7、蒋曦 杨海《应对税收工作新挑战 全面推进依法治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