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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的财政收入特征简析

太平天国的财政收入特征简析
上传会员: panmeimei
提交日期: 2024-01-05 16:50:55
文档分类: 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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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 7966

目 录
内容摘要 ………………………………………………………………………… 1
一、缴获和征发… …………………………………………………………………2
二、田赋和税收…………………………………………………………… ………5(一)田赋及附加………………… ………………………………………………5
(二)附捐………………………… ………………………………………………6
(三)商、工业税,关税、卡税及其它 …………………………………………7
三、小结 …………………………………………………………… ………9
参考文献: ………………………………………………………………………11
内 容 摘 要
太平天国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一场大规模的农民阶级发起的反清运动,其领导阶层的局限性导致这场浩大的农民运动最终归于失败,其财政收入特征也附带了一些农民阶级的粗放性、随意性、劫富济贫的绿林性;在太平天国革命的十四年中,太平天国的财政收入以缴获、征发、田赋、税收等形式为主,财政收入的薄寡直接影响到政权的夺取和巩固,政权的巩固与否又主导了税赋的轻重。笔者试以太平天国财政特征剖析税收体制对经济发展和政权巩固的重要性。
太平天国的财政收入特征简析
税收是国家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原则是政府在设计税制,实施税法过程中所遵循的准则,也是评价税收制度优劣的基本标准,良性的税收体制需要符合生产力水平,促进经济的发展,本文试从太平天国的财政收入特征剖析税收体制对经济发展和政权巩固的重要性。
一、缴获和征发
太平军击败清军时的缴获、攻占城池后接收原清地方政府的库藏,以及强制征发(通过“打先锋”、催促“进贡”和写“大捐”的方式来实现),构成太平天国运动初期的重要补给来源。
太平军的缴获,即对敌方财物的剥夺,使清廷痛心疾首。1853年春一则上谕中称:“近来被肤各郡县,……粮饷军装,尽被掳掠,藉寇兵而责盗粮,深感痛恨!”于是,清军厉行所谓“坚壁清野”的战术,在与太平军接战中,每每滥行破坏一切物资。尽管如此,太平军仍有缴获。1860年太平军第二次攻破清军江南大营,截获营中晌银200万两。1860年太平军克常熟,有人记道:“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1]
 太平军筹饷的另一种方式,是运用革命权威向民间强制征发。
太平军最初转战于广西境内各地,强令“富者出黄”;清方记载说:“金田贼势渐蔓延,搜刮附近绅富无憔类”,又说:“搜括富室巨家,必掘地三尺”,“搜括靡遗”。太平军从广西北上,每攻下一城,即“遍索官幕、绅商、富户,……择肥而食”。太平军攻下岳阳,在搜索富户中单从汪某一家,即“得存谷八千石,地窖内掘出银四千串”。在武昌,“令户有珍珠金玉者,悉出以佐军”;接着,太平军每“三、五成群,见高门大楼,闯然而人”;单在历任云贵、湖广总督等官职的程香采家,即令家丁抬出“元宝银六十万两,锭件、金珠、衣饰无算”。太平军攻下南京,作了一次全面的“搜妖”行动。官僚之家的财物,即“妖产”,都查抄充公。太平军对清方官宦之家厉行剥夺,对富户强制征发既是一种经济斗争,又是一种政治斗争,或者说是一种采用经济手段的政治斗争。它的经济效果,有具体的财物可鉴,它的政治效果,说是无形却也很显然。例如1860年太平军占领苏州后,熊万荃针对当时一批难民无以为业的状况下令:“无资本者,具呈清领本钱,或呈明何业,认领何等货物,仍估定货价,于售卖后还钱七成,留三成,俾其永远藉以转运。”[2]
 “进贡”是为太平天国强制征发的一种补充。
太平天国从金田起义到南京的革命战争总形势是:“战胜攻克,马到成功。且闾阎安堵,若忘铎摘之惊,士女归心,共效壶浆之献”。这里的所谓“共效壶浆之献”,指的是太平军在军行所至受到群众热情欢迎慰问的情况。各地群众除奉献财物主要是粮食,又每以含有“早日登基”谐音的枣、栗、灯、鸡作为彩礼。这是群众自发补济军需,表达拥戴之忱的政治行动。这种行动,当时有个特定的通称,叫“进贡”。太平军攻下武昌,为接受群众的“进贡”,设“进贡公所”,取得很好效果,“民出金帛者肩摩踵接”,“次第进入”奉献。
太平军除了纳“贡”以接受群众的拥戴,进而采取“责”贡、“招”贡方式,实施强制征发。在武昌,太平军对群众的“进贡”,根据不同对象作出不同对待:对那些出于拥戴真诚的一般居民,贡献“一盘米,压一百钱、千钱”,收后即发给贡单,予以保护:对那些半心半意、虚情假意的官绅、富户,“则责贡甚严,设有敢于违抗不贡者,一经搜出所埋藏的金银,阖门斩首。”这样,一些官绅、富户慑于革命权威,便有被“劝”贡黄金多至数百两者。
太平天国定都南京后,摒弃过去攻地不守的方针,转而攻城略地,建置辖区。与此转折相适应,太平军的征发,除了缴获,“打先锋”、“进贡”和“大捐”成为例行方式。
太平军既改变攻地不守战略,每当占领一个州、县城池,随即以军事行动经略四乡。这种行动,称为“打先锋”。其行动目的,除了在政治上、军事上显示革命威势、震慑残敌之外,还征发财物。在五十年代皖、赣、鄂各省辖区,“打先锋”的征发对象是富户以及典当铺户。如1853年太平军至湖北大冶,“时时觅挚富民,拷取财物,术勒重金准赎”,次年至黄州,“搜括富家大姓”;在麻城,“尽封富室、质库”。1853年太平军初至江西高安,行动所及,“惟典铺大家为甚”,1855年“再至”,“惟以仇视官绅,苛勒绅富”,1856年克崇仁,对民间之有“家资者”,“逼财赎命”、同年克奉新,“括富户金帛,多者数千,少亦数百”;太平军至一村、一庄,每于事先觅该村、该庄穷民,或发动地主、富户家庭的佃户、佣仆,在确认谁家富、谁家是“官幕家眷”、谁家是“绅宦”之后,便“逐户搜罗”。粮米之类不易收藏物品固每每尽数征去,就是“瓦沟所藏之金,水塘沉没之银”也总被发掘出来,“百不失一”。太平军对抗拒交出财物者,“杀之”以行惩处。“打先锋”于每占一地后实行一次,数日即止。如《潜山县志》载:太平军“每攻陷一城,则悠意杀掠,谓之打先锋;数日止掠,曰安民”。因此,“农无失业,所残性命亦无多”。
进入六十年代后在苏、浙两省辖区中,“打先锋”的方式、作用、意义,与五十年代的情况基本相同;但在行动上,也有相异之处,归结到一点,即渐流于“滥”:一是对象的“滥”,这是说,固然仍以富室、大户为主,但也广泛及于贫民。如在浙江丽水,太平军“搬运粮食,络绎不绝;富者仓廪皆罄,贫者亦升斗无余”;二表现在行动的缺乏节制。1861年太平军攻下兰溪后“初数月”,“逐月至乡”打先锋,不是“数日”即止。尽管不是每个地方都是“逐月”,而在一地安民之后,太平天国地方军政当局为求达到聚财目的,还不乏以“打先锋”作为强制手段的。
太平军对“进贡”,除了认作是民间“投诚向化”、“以迎王师”的一种实际行动外,也当作一种征发手段。它规定了明确的征发目标,是“户”、或“众户”,主要是其中的“殷实之家”。在五十年代太平军每至一地,这么“晓谕”,也这么做。这些“户”或“众户”,一当贡讫,太平军“发给贡照,领还存执”,作为凭证。到了六十年代,在苏浙辖区,太平军的纳贡形式,除照旧例外,又有一些变化。表现之一是,贡主仍有指定某个“姓氏”,即某人、某户或某众户的,但日益流向于以某地为对象。即使太平军敦促的是“四民”,实际所指仍是该“四民”所居住的某地。与此相关,收“贡”后虽仍象前时那样,把“贡照”发给某人或“众户”的代表;更多地是改给“一小令旗”,旗上写“太平天国安民乡”字样,使贡者带回,于村头“扯于树梢”。于是,“进贡”从作为个人或众户的“向化”变为一个地方转入民事治理的标志,“进贡”作为重责富户助饷的色彩淡薄了。
二、田赋和税收
太平天国定都南京的第二年,领导层着手建置行政机构时,从“充军储而裕国课”出发,联名向天王洪秀全建议:“晓谕良民照旧交粮纳税”。洪秀全当即批准实施“照旧交粮纳税”,成为太平天国一代税政的纲领性规定。粮,是土地税,或作田赋;税,是商工业税,主要是商业税。此外,为适应军、政需要,又临时摊派一些捐、费。这三项,是太平天国的主要财政收人来源。
(一)田赋及附加
太平天国在确定征收赋税的原则方针前,事实上已在开征土地税了。1853年秋,太平军有过要民间按亩交粮若干斤的命令。“兵士日众,宜广积米粮,以充军储而裕国课。弟等细思,安徽、江西米粮广有,宜令镇守佐将在彼晓谕良民照旧交粮纳税。”[5]第二年,太平天国中枢派员往江西征粮,发出布告说:“田赋虽未奉其定制,尔粮户等,亦宜谨遵天定,暂依旧例章程,扫数如期完纳”;“无论富户贫民,……倘有不遵,查出……治罪,决不姑宽。”在江西等辖区,也贯彻执行。
为使征收田赋有所依据,太平军每克一地,很注意于征集旧时粮册;退而求其次,那些略能表明赋役旧状的簿籍,如搢绅录、地方志之类,也在征集之列。一地转入民事治理,编制户籍时,簿填田产,注明业、佃,以备征收田赋。征收内容和手续,与清制同,即兼收地丁银和嘈米,一年分上忙、下忙两次定期征收。征收对象也是业主,即地主和自耕农。
众所周知,截至太平天国革命爆发前夕,清政府赋税之苛,“不在正额,而在额外”。“额外”的苛敛,各省不同。在五十年代中叶,在湖北,“浮勒至于十倍”;在湖南,“数”倍;江西、安徽两省,与湖南相似。太平天国征收田赋,严禁额外浮收。征收者确也战战兢兢不敢措勒需索。太平天国尽管照旧例征收,民间负担,由于祛除浮勒,大为减轻,田赋正额也易于征足。因此公私两利:“民不乏食”,“库藏丰盈”。太平天国征取合理,连它的敌人也不能不承认。例如有的就说:“贼专恃括敛,以充战精,然尚能疏节阔目,民畏之怨之,犹尚恕之。此贼所以根株盘结,历八九年而不可动摇者也”。有的又说:“贼假仁义使地方相安,”又善取之,轻取之,民渐有乐于相安者”。
1860年,太平天国决策东征,其战略目标除了“陪辅京师”而外,还求能使“军用丰裕”。东征主帅李秀成为了有利于开拓领域,特向天王禀准:苏省所属郡县“应征钱槽”、“酌减若干”以除旧布新。
然而,此时的革命形势已非前时可比。苏浙各地辖区的幅员已比前期小得多,稳定程度也差得远。另一方面,从开拓这个辖区的第一天起,在军事上不只是与清军几乎一直处在两线作战的态势之中,而且还要与“洋枪队”和英法侵略军的外敌作战。军需、国用的支出,比之前时却又增加得多。增加的支出得从幅员较小的辖区来筹措,这是太平天国后期财政税收始终面临的困难局面。面对这个现实,太平天国地方当局主观上虽想减轻赋额,实际则事与愿违,田赋一年比一年加重。其时有人对太平天国的田赋征收发出感慨说,民“困贪官久矣!以致皇舆版荡如此。……岂知太平天国用故衙门吏胃,仍贪酷旧规,……百姓大怒”。这种说法是比较客观的。 (二)附捐
1857年,田赋始见有附捐。在安徽潜山,“闰五月,勒征地丁银,每亩复收钱二百文,限同缴”。次年,“每亩二百文,米六升”。日后的田捐,盖即起源于此。田捐归谁交纳,据上引“闰五月”条,是由业主缴纳地丁时一并清缴。后期附加项目增多了。经常的有田捐、火药捐、柴捐各项。
就田捐说。1860年四月,太平军克傈阳,每亩每日一文。无锡、金匾和浙江的嘉兴、秀水、桐乡各地也是这样。征收办法,一般每隔三个月或半年总收一次,也有每年亩捐二百文的,如浙江上虞。“此项钱文,着佃户出捐,由业主收缴”。只种五、六亩田的佃农,每年即需交田捐银1.5两左右;这对于贫穷的佃农是个不轻的负担,就是对于仅有少量自有土地的农户说,负担也不轻。
火药捐,时称“红粉捐”。1861年在常熟,“每亩办折红粉钱七十文、次年,减为六十文。在浙江嘉兴,每亩五十文。吴江独异,征米,1861年底,“正米一斗八升,”加征“红粉”一斗,约略超过田赋正额的半数。配制火药的硝,用土法制成,“煎纯”需柴,因此,又有柴捐,随田附征,捐率不一。1861年在浙江秀水,每二十亩日解一斤,在嘉兴,每亩每十日派五斤。不供柴者,每斤折价三文,后又增解费二百五十文。此捐约为田捐的半数。
太平天国的各地驻军和民事机关有所需求,“多下乡官捐资应之费”。如1860年冬安徽族德当局命该县各军帅着每旅各派银一千两,粮、油各一千斤,以应军需。地方上的一些公共建设,也取之于民。如为筹措海塘、江塘基金,在浙西、苏南某些县分,按亩摊捐。类似这些,显然都是必要的。取得是否得当,固然也需要考虑,但毕竟属于第二位。李秀成在苏州也采取过类似的措施,“各门外百姓无本为业,亦计给其资,发去铜钱十余万串”。[3]
简单地说,太平天国对田赋的征取原则,从前期到后期,征收量日益加重;征取手续上,后期不能保持前期的“善取”、“轻取”。正税和附加加在一起,民间的负担大为增重。在地主既有“费大于租”的怨言;在农民有“多破家勉应”、“无一不困矣”。于是,民间再也难与相安。
(三)商、工业税,关税、卡税及其它
清制,在商业、交通要地设置常关,太平天国沿袭之。
到五十年代中,分于武昌、武穴、九江、安庆、芜湖、太平、南京各地,各设税关;无为也设有一关,不明设置年分。据记载:征税大抵参照清朝则例行事。船只按大、小计,“长一丈,抽税千钱”;对船载货物,分粗、细两种。粗货(如盐、布、棉花、煤、米之类)船长一丈,税钱二千;细货(如丝、绸、苏货)税额加倍;也有记作从价“十分抽一”的。船、货完税之后,给一凭证。每关上、下各隔二、三十里设一卡,由各该关派员复查;对持有凭证者不再收税,只征“照单银一百文”。
关税的收入,不多。武昌、芜湖两关,设于战事频仍地区,一直“无暇榷税”,只具军事上的关防作用。九江设关后,当五十年代中,月收“不过数千钱”。其它各关,由于来往客商,“无非附近贫民小贸于数十里之内”,缺大量商货通过,税收“似有实无”。只有无为、太平两关,据清方探悉:“日收税银,为数甚巨”;但缺明确记载。1861年底,太平军攻下宁波,在这里新设天宁关,但为期甚短,宁波于次年5月重入清军之手,天宁关随即失所存在。据在华外人观察,宁波口岸设置税关,曾是促使太平军进攻宁波的原因之一。
商业中的各色牙行,沿袭清制,对充当牙商者颁给牙帖,规定“课额”;不明额课数字。到了五十年代末,太平天国当局察觉到“舆图未广,采办维艰”,对手工业者,开始征税“以资接济”。如一张“榨凭”中载明:开榨坊者须领“照凭”,否则,“以漏税治罪”。又规定税率大榨一榨能出油二百斤及其以上者,日取税油四斤;小榨出油一百斤者,日取税油二斤。对坐商也抽捐,有日捐、月捐、客捐、股捐等名目。这些捐,不是每个地方都抽。“晓喻居民迁回镇上,安居乐业,开店贸易”,[4]
凭照费。太平天国建都南京,为严查奸究,保障社会秩序,即定有发给凭照的办法;如门牌、船凭。这些,在五十年代,都不收费。进人六十年代。门牌开始收费。为保障辖区人民物权并保护其营生行为,又设其它凭照,也酌量收费。就门牌说,收费无定数,“量力多寡”,“多则千百洋,少则一、二角”,一般是一、二元,也有兼收钱和米的。贫户无力完者,“并责于富户”,“有力者倍完以足之”。船凭“视船大、小,出钱千、百不等”。
太平军最初力求以最快速的行动摧折清军,攻地不守,在没有后方的情况下单靠征发,保障自己的补给;1853年起,太平天国改变战略,确立新的策略,在拓土开疆,建置行政体制的同时,创设税收制度,期能保证军需、国用的源源取给。这个转折是适应革命战争发展到新的阶段需要的;不过,天国领袖们经过“细思”,关于征赋、收税方针,确定悉照旧例办理,这是一个失误,他们通过非经济的精神激励使农民确信:“吃天父饭,活则享天福,死了就上天堂”[6],又是他们作为封建社会的农民代表无法摆脱历史的、阶级的局限的必然结果。
三、小结
综上所述,太平天国的财政收入体制是不系统,不固定的,有违税收的固定性,也有违税收的适度原则,不是经济水平的真实反映,未能促进经济的向好发展,仅仅满足太平军的军需,是一种掠夺,必然随其政权走向失败。太平天国的财政措施失当,激致民间不满,终使加重征课,不单无补于挽回军事的不利形势,而且使已经建置的政权不能得到巩固。
太平天国的财政收入特征是随运动的深入而不断变化的,初、中、晚三个阶段各有特点,表现出了擅变的痕迹,为了保障军需国用,太平天国当局对民间加强征课,就其形式说,在直接征发上失之于滥,在征课赋税上失之于苛;特别是在课征对象上,表现出了日益损害以农民为主的人民的利益,而对封建剥削阶级却有从打击而转向依靠的迹象。
可见,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税收制度改革与发展的过程,实质上就是税收制度与经济发展相互适应的过程。税收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就会促进经济的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经济的发展。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兼顾需要与可能,做到取之有度。“需要”是指财政的需要,“可能”则是指税收负担的可能,即经济的承受能力。遵循适度原则,要求税收负担适中,税收收入既能满足正常的财政支出需要,又能与经济发展保持协调和同步,并在此基础上,使宏观税收负担尽量从轻。
反观我国的税制体系,建国以来基本上建立了双主体税复合税制的模式,即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辅之以其他税种的税制体系。特别是以1994年税制改革为分水岭,我国税制进入了全面改革和深化的阶段,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税制。
建国初,依照《共同纲领》规定的“国家的税收政策,应以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照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原则,简化税制,实行合理负担”的原则,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0年1月发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关于统一全国税收政策的决定》和《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明确规定了新中国的税收政策、税收制度和税务组织机构等一系列税收建设的重大原则,建立了统一的税收制度。
1983年为了通过用税收来规范围家与国营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国家实行第一步利改税改革,即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简称利改税;1984年国家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即对工商税制进行全面改革。两步利改税完成后,一方面基本理顺了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用法律的形式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固定下来,扩大了企业自主权,增强了企业活力,也使国家财政有了稳定增长。
 200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从2006年起取消农业税;从2005年到2006年,国务院先后取消牧业税和屠宰税,对过去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的烟叶产品改征烟叶税;2005年以来,多次根据经济情况修改个人所得税;近年来逐步扩大小微企业优惠面,出台众多优惠政策鼓励万众创新、万众创业,促进经济继续健康发展。
尤其是“营改增”试点到2016年5月1日全面扩围,全线打通增值税抵扣环节,将有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参 考 文 献
[1] 洪秀全等.天朝田亩制度[A].中国史学会.太平天国:第一册[M].上海:神州国光社,1952.
[2]富礼赐.天京游记[A].中国史学会.太平天国:第六册[M].上海:神州国光社,1952.
[3]苏台麇鹿记:上卷[A].中国史学会.太平天国:第五册[M].上海;神州国光社,1952.
[4]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沈梓.避寇日记[A].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M].北京:中华书局,1963.
[5] 张德坚.贼情汇篡:卷十[A].中国史学会.太平天国:第三册[M].上海:神州国光社,1952.
[6]周邦福.蒙难述钞[A].中国史学会.太平天国:第五册[M].上海:神州国光社,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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