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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建筑工程业的纳税筹划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工程业的纳税筹划影响
上传会员: panmeimei
提交日期: 2023-11-17 11:32:26
文档分类: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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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营改增”的背景及意义------03
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04
三 建筑企业“营改增”背景下的应对策略------06
四 建筑企业在“营改增”前的筹划工作------07
五 结束语-----09

内 容 摘 要
摘要:2013年8月,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开始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建筑业“营改增”也随即提上日程。2016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拟为11%。建筑业“营改增”已迫在眉睫。作为营业税中涉及内容最广、计算最复杂的建筑业,“营改增”将给其带来颠覆性的改变。本文针对“营改增”对建筑企业预计产生的方方面面的影响进行详细分析,指出机遇和挑战所在,并给出相应的对策,以期指导筑企业做好事先筹划和准备确保“营改增”到来之际能平稳过渡。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企业影响分析对策研究

一“、营改增”的背景及意义
(一)“营改增”的背景
1.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体系中,并行着两个一般流转税税种:增值税和营业税。增值税主要适用于制造业,而营业税主要适用于服务业,两个税种在税收收入中都占有很在的比重,尽管可以在税制设计上按照相互照应、相互协调的原则来确定它们的税负水平,但是在实际运行中,两个税种一直存在难免的税负失衡情情况。增值税不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因此税负相对而言较轻;营业税则是有重复征税的现象,因此税负相对而言就比较重。由此现象就造成了制造业和服务业之间的税负水平差异,以及在整个流转环节中的重复计征营业税和增值税分立并行日渐显现出的内在不合理以及缺陷。
2.原有税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看,将我国大部分的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的发展造成了诸多不利的影响。
3.原有的税制重复征税现象严重,造成增值税链条中断,营业税是针对营业额全额计征,并且无法抵扣,导致了营业单位重复征税。而购进单位在购进产品时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最终即导致了对未增值部分也要缴纳增值税。
(二)“营改增”的重大意义
“营改增”是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新形式,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所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深化财税改革的重要举措。“营改增”的全面推广和实施,能避免重复征税从而减轻企业税负;能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更新从而提升企业技术水平;能加速企业的优胜劣汰从而优化产业机构。“营改增”对于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都有着积极且深远的意义。
1.推动服务业企业发展。对服务行业企业来说,进行全额的营业税征税,税负过重,并且还存在重复征税的情况,通过税制的改革,加大了对第三产业的扶持力度,也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空间。
2.降低了出口企业成本,提高我国劳务和货物的国际竞争力。在营业税制下,出口不会进行退税,因此增加了出口劳务和货物的成本,不利于出口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当然对财务结构和企业管理也有一定的影响。
(三)“营改增”的实施过程
2011年,国务院财政部发布了在上海地区试点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方案,其主要领域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2012年,在上海试点的基础上又对11个主要城市试点推行。2013年8月,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全国试点推行。2014年1月,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建筑业是“营改增”的重点也是难点,国家将建筑业“营改增”放在改革时间表的最后。预计建筑业等四大行业2016年5月将纳入“营改增”范围。这意味着,至今已试点4年的“营改增”改革或将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全面收官,营业税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一)对建筑行业财务的影响
1.对资产的影响。在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营业税属于价内税,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建筑企业购置的原材料和机械设备等能够通过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导致其存货成本和固定资产科目的金额减少,造成资产总额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2.对税负的影响。根据规定,工程项目的主要材料,比如: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自来水;商品混凝土等。在工程造价中所占比重都是较大的。首先,建筑行业“营改增”后,企业期初投入的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就可以分期进行抵扣,从而促进企业积极的去改善自身的财务状况,进而去优化企业内部的资产结构;其次,企业去到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那里购进材料等物品,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能够进一步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3.对利润的影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营业利润;目前,在新的税制改革实行后,促使建筑施工单位的税收环节产生了巨大改变。基于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的现状下,也会对企业的利润产生出一定影响,其主要体现在:第一,价内税涵括了原本企业所需上缴的营业税,此部分税款可在所得税计算时扣除,进而缓解企业税负压力;但是增值税作为价外税,这一税款无法在计算所得税之时予以扣除,因此也就会造成企业将面临着较大的税负压力,由此也就使得企业利润缩减。第二,在税制改革后,会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核算确认产生一定的影响,企业当期收益将会变得不利。
(二)能促进资产更新从而提升建筑企业作业水平
建筑业属于劳动和资本密集型的传统产业,建筑企业的资金多集中用来购买材料和支付劳务费,加之建筑行业整体毛利率偏低,所以一般建筑企业很少有多余资金用来更新换代施工设备。“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行税可以进行抵扣,这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建筑企业更新换代施工设备的积极性,从而有效提升建筑企业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质量。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有利于整个建筑业现代化的推进,有利于整个建筑行业竞争力的提升。
(三)能促进建筑企业合规、合法经营
建筑业“营改增”之前普遍存在着非法转包、分包的现象,“营改增”后进项税额抵扣制度的实施增加了交易事项的可追溯性,税务机关很容易从中判断出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的交易实质,大多数企业会因此不敢再铤而走险,从而有效遏制建筑企业非法转包工程现象的出现。另外,建筑企业再想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小规模纳税人或包工头就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损害企业的经济利益。
(四)有利于提升建筑企业各项管理工作水平
增值税的进项税认证抵扣工作对票据的合法和合规性,认证抵扣工作的时效性,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配比等方面都有着极高的管理要求,建筑企业必须改变以前不及时结算的拖沓、松散的管理作风,否则必将损害企业利益。
(五)促使建筑企业提高财务分析能力
“营改增”后收入数据由含税到不含税,造成收入数减少;企业购进业务时做进项税额抵扣造成固定资产科目及材料费、租赁费等费用科目金额减少;财务分析中使用的毛利率、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等比率指标也都有很大变化。这些数据的变化直接导致上年同期数据的不可比。财务人员使用以上数据做对比分析时必须充分分析指标变化原因,给决策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三、建筑企业“营改增”背景下的应对策略
1.企业对税负影响的应对
建筑业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做好适应营改增的准备,根据自身情况,指定筹资方案。在理想情况下,营改增以后,企业的税负将会降低,但实际情况中,企业在购买建筑材料时由于难以取得抵扣凭证,企业所购置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够再抵扣,加上人工劳务费难以抵扣,税率又从3%变为11%,使建筑业的税负增加。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积极应对。首先要尽可能地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应该尽量将“营改增”对购销环节的要求和票据管理要求纳入规范管理。建筑工程中的人工劳务费,购买的固定资产等要根据一定比例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然后再根据建筑业自身特点和情况,进行税负测算,和纳税部门协调纳税时间,争取实现双赢。
2.企业对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影响的应对
建筑企业在实行营改增后,要转变经营管理观念,分级细化管理。企业应该建立规范化管理模式,把分散的施工队伍纳入统一管理范围,要严格规章制度,统一方针和准则。在会计核算这一块主要是要对财务人员提高要求,特别针对营改增,财务人员要从营业税核算转向增值税核算,熟悉掌握销项税、增值税等的计算,特别是要根据票据管理方法,规范管理增值税发票,按规定及时纳税。企业还应该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特别是现金流的动向,加强完善合同管理。
3.企业对税收筹划影响的应对
在企业“营改增”以后,税收筹划将会变得更为重要,也会更复杂。首先应加大财务人员的税法培训,要求他们掌握增值税的核算原理方法,跟上脚步,让财务人员迅速掌握相关法律和政策。具体来说,由于建筑企业的工程地点多而广,财务人员要尽力收集并且保管好能够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将它们从各个施工地汇总到企业总部。由于企业税收筹划的空间变得更加大,建筑业务部门要与材料供应商保持紧密的联系。在营改增之前,建筑业所缴纳的营业税是不能抵扣的,这样劳务成本增加,营改增后,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发展,为了减轻税负,实施税收筹划,在采购材料时,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企业获得增值税发票,以此抵扣进项税。在不能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情况下,要想办法和供应商商量取得由进项税税率的结算折让,尽可能多多取得从而减轻企业负担。
4. 加强发票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要实现对税额的有效抵扣,在基于税制改革后的政策环境下,需针对税务发票切实做好管理工作。并且,还应及时建立健全有关的制度措施。其中就主要包括了以下三方面内容:第一,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能够将发票开具的时间、送达时间明确标出;第二,构建起专用发票保管制度,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对发票进行保管,以避免出现丢失、损坏发票等行为;第三,企业要加强对发票的认证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在获得增值发票后,应当于规定时间之内完成对发票的认证及抵扣。
5. 加强材料管理
通常来说,建筑施工企业所承包建设的工程项目往往具有周期长、范围广等特点。材料成本在施工项目总成本中一般占到40%~50%,有些建设项目更占到60%,因而,加强增值税管理也就是加强材料管理,而材料管理往往又是一个项目的薄弱环节。在项目控制管理方面难度极大。特别是在营改增后,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发票越多,对于降低企业税负起到了关键作用。对此,有关的建筑施工企业首先对供应商进行梳理,在采购成本相同时应优先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采购成本不同时,通过比较综合成本选择合适供应商。并按照代购成本最低化原则,建立合格供应商库,逐渐淘汰不能提供增票的供应商。同时,还需针对每一采购环节加强监管,将采购环节所出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并妥善处理。
四、建筑企业在“营改增”前的筹划工作
财税政策更替总会或多或少的影响企业的发展,如何趋利避害,要看企业自身的筹划和管理能力。根据增值税的政策要求,结合建筑企业的管理现状,建筑企业可以着重从以下几个角度考虑:
1.建筑企业应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
增值税中纳税人身份分为:一般纳税人身份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在不考虑进项税额的情况下,相比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小规模纳税人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中受惠更多。但从企业长远发展和承揽工程的竞争力角度考虑,企业应该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建筑企业可以根据营业额规模、自身发展规划、市场竞争及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大小等具体情况综合分析,最终确定适合企业的纳税人身份,以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
2.建筑企业要及时更新预算及招标文件,积极筹划采办策略
建筑业“营改增”后,预算和招标文件要考虑进项税额抵扣的因素把原来的含税价变成不含税价。另外,货物销售、设备租赁等税率为17%,建筑工程、货物运输增值税率为11%,装卸等服务税率6%,业务所对应的税率高低不同,如果企业能认真分析工程项目情况,总结工程项目特点,确认分包、材料采办、设备租赁等各项采购业务所占比例,最终确定最优的采办策略,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进项税额的大小,从而影响企业税负。
3. 制定适合本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同时加强业务培训
建筑企业的施工地点往往不固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为促使财务会计在实施税制改革后的影响能够被降至最低,相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切实加强增值税管理制度和对企业财务人的业务培训工作。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1)明确责任,制定出适合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管理办法,建立起管理体制和责任体系,学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础知识,了解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危害。(2)梳理汇总增值税流程中的易出错事项,对增值税的核算按步骤做出流程,让新入手的会计一目了然,避免因自身业务不精通和传递时间等原因造成的税款流失,促进增值税实施过程中,财务人员互相学习,工作能力能够得以不断增强。(3)加强对有关国家政策的研究、分析工作,进而结合以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培训安排,之后就针对有关财务人员开展纳税筹划方面的工作培训。及时关注建筑施工企业所在地的地税部门政策变化,以构建起及时、高效的沟通机制。
4.建筑企业要加强与进项税额抵扣相关的发票管理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购进物料、服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尽量与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合作,以便结算时及时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与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业务往来,可以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去其主管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企业做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时限是票据开出日起180天,所以企业必须增加票据传递的相关管理要求,收到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的购进业务发票必须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因个人原因造成超期不能认证抵扣的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建筑企业可以借助完善和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手段,实现控制税负的管理目的。
5.混业经营”的建筑企业要区分不同税率的业务分别核算
一般纳税人企业同时经营适用不同增值税税率的业务即为“混业经营”。对于“混业经营”企业,要明确区分不同税率,分别核算各项经营业务。若“混业经营”企业不能对各项业务区别核算,则根据其实际经营的应税事项中适用最高一档的税率或征收率征收。企业一旦被从高适用税率就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混业经营”企业的财务人员要特别关注此事项,提前筹划、调整核算模式。
6.建筑企业可以适当促进设备更新,但不能盲目
“营改增”后,按照增值税的征收办法,建筑企业更新施工设备的行为不仅可以满足提高企业施工质量和施工水平的经营需要,更可以按其适用税率抵扣进项税额,从而让建筑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虽然更新设备虽然能起到给企业减负的作用,但同时也要占用企业大量资金,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资金压力。租赁设备同样享受17%的进项税额抵扣,即可以满足企业的施工需要又不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资金负担。可见,企业在利用此种筹划手段节税时不能盲目,要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制定合理的更新设备计划,不能为了多抵扣进项税额而过快的更新设备,这样不但没有为企业增加经济利益,反倒加重了经济负担致使企业陷入另一种资金危机中。
五、结束语
营改增政策经过几年的推行已经成为日后我国税制的必然方向。本文主要以“营改增”的大政策为背景,从税负、作业水平、合法经营、管理水平及财务分析能力等对建筑业的影响进行了详细分析,依据增值税政策,结合建筑企业管理现状,从企业的纳税人身份选择、采办策略、发票管理、财务核算及固定资产优惠政策适用选择五个角度给出筹划建议。管理筹划的前提是对相关政策的熟悉、掌握,建筑企业应聘请相关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细致培训工作。企业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后才能结合企业具体情况认真筹划: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入手,以扎实的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为基础,有效促进建筑企业在营改增制度下取得健康长远的发展。


参 考 文 献
[1]叶智,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分析和建议[J].财政监督,2012
[2]桑广成,焦建玲.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财务的影响及对策[J].建筑经济,2012.
[3]吴艳,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J].新经济,2013(23).
[4]崔淑芬,孙立恒“.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及财务对策[J].财会月刊,2014(S1).
[5]孙栋,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税负影响及纳税筹划.《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17)
[6]陈雪莲,论“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影响及纳税筹划.《科技经济导刊》,2017(2)
[7]曾祥洲,“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及纳税筹划初探.《知识经济》.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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