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现状
二、制约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因素
三、大力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
内 容 摘 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居民医疗卫生支出高速增长。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共同支撑起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近几年,商业健康保险的快速发展为人们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医疗保障,但由于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专业化程度低,医疗费用难以有效控制等因素,限制了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步伐。针对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采取以下相应对策:明确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树立人们正确的保险意识;采用有效控制风险的经营模式。
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战略研究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现状
(一)商业健康保险的概念
商业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遭受疾病或者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对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和收入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人身保险。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主要有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损失保险,护理费用保险等类型。
(二)发展现状
1.业务规模不大
根据《中国保险年鉴》数据显示,13年全国共实现原保费收入17222.24亿元。其中,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6212,26亿,同比增长16.53%;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同比增长5.8%,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9,46%;健康险保费同比增长30.22%。近十多年,总保费的增幅明显高于健康险保费的增幅,由此可见,我国健康保险比保险行业的发展更为滞后,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盈利空间不大
由于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还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净收益率较低且波动幅度较大,净收益率仅在50%—70%的范围内波动,而寿险与人身险整体的净收益率可以在70%—90%内波动,再加上业务风险大,每年的保费收入不大稳定,同时又受保险责任的影响,理赔的次数和成本比意外险等高,所以盈利空间很小。
3.发展空间很大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商业健康保险保费和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筹资的总和仅占卫生总费三个百分点,但随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的筹资水平得到快速提高。但是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展现,由此可见,商业健康保险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二、制约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因素
由于商业健康保险的产品数量和销售途径有限,但人们对它的需求量较大,需求和供给不平衡的情况给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造成了一定阻碍。
政府政策的限制
政府对商业健康保险的业务范围规定不明确。目前,我国对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定位不明确。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能经营健康保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只注重自己的利益,互相争办补充医疗保险业务,互抢医疗保险资源,造成了医疗保险市场上的混乱局面。同时也使得商业健康保险本就不大的发展空间变得更加狭小。
对于大额疾病医疗保险的经营主体之争,不仅限于保险公司和社保机构之间,甚至出现工会,妇联,教育等社会团体以行业名义,强制性筹集经费,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各类医疗保险业务。
医疗机构管理方面的不足
由于医疗机构的监管不严,市场化严重,再加上医院与病患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于是出现了过度医疗,医嘱造假等现象。同时医院与病患受到社保统筹基金的诱惑,联合开出大金额处方套取统筹基金的做法日益膨胀。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没有办法对医疗过程进行实时监控,更无法对此类做法进行事前预防,只能按医院开具的相关材料进行赔付,使赔付率大大提高,盈利水平降低,从而影响了保险人发展商业保险的积极性。
医疗保险单位管理不足
医疗保险服务机构管理方面的因素严重制约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1)对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员工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平时仅重视行政方面的分管,没有与之相对应的责任考核方案及监管措施。若不细分考核指标并加以控制,这些机构的违规行为会越来越多;
(2)住院就医时直接递交相关资料进行理赔,无需按社保的要求审批,增大了保险公司风险管控的难度;
(3)由于医保没有进行全国联网,增加了保险公司对异地就医人员支付额度,支付比例进行控制的难度,加大了风险。
内部环境因素
专业健康保险经营主体有待发展壮大。目前寿险公司是商业健康保险最主要的经营主体,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数量少,业务规模较小。长期以来,商业健康保险主要由寿险公司经营,使,市场上的健康险产品严重依附于养老险,两全险,定期寿险等主险,健康险保费低于主险保费。大材小用的经营思路让健康险未能大展拳脚。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缺乏专业精算人才,精通保险和医药的人才,专业运营化程度低,不利于对产品深度化开发,细化分类及对综合风险进行控制。导致健康保险赔付率高,利润空间狭小,市场上出现高需求低供给的矛盾。
三、大力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
(一)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当前国际上通常是国家以立法的形式通过商业健康保险不断完善其医疗保障体系。我国应学习国际经验,给予商业保险应有的社会地位,将其纳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之中,并以法律的形式对相关问题加以明确:一是商业健康保险作为补充保障的主要提供者,必须要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来解决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二是将配置资源的任务交给市场。政府不参与医疗服务的生产,只起补救作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三是社保机构只负责基本医疗保险业务,除此之外的业务应尽可能的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运作。
(二)不断加强健康保险市场的监管
要加强对健康保险市场的规范管理,其核心任务就是加强监管,监管内容应主要涉及公司偿付能力,市场行为和公司治理等方面。偿付能力上,要严格审核产品定价,从源头上控制好开发风险;要开发信息监管系统,为强化健康险偿付能力监管提供支持。市场行为上,监管要涉及准入,费率,条款,投资等公司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公司治理上,应对保险公司业务转移,股东要求,股权变更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管。
(三)整合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资源,树立正确的保险意识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两大支柱,整合两者资源优势,树立正确的保险意识,是促进我国保险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利用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组织机构,长期开展保险知识的传播和教育。社会保险在人们心目中有着较高的信任度,通过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由社会保险行政机构和经办机构在办理各项保险业务的过程中,及时、深入的对公民提供学习和咨询保险知识的机会。
(四)加快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
加大产品的专业化设计力度,鼓励产品创新,扩充适合客户实际需要的产品体系。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要在产品设计,精算,核保,核赔,会计核算,健康管理,客户服务等所有环节上实行专业化的管理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依附于寿险产品的局面。根据人群的经济承受力,年龄,是否有社会医疗保险等实际情况,参考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准确进行市场细分,提供与不同消费群体的健康保障需求相适应的产品,满足客户对健康保险产品的多样化,全面化需求。
参 考 文 献
[1] 2013中国保险年鉴.中国保险年鉴编委会.2013
[2] 刘京生.中国健康保险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3] 胡泊.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问题调研[J].华北金融.2011.
[4] 郑宏.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策略研究[N].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