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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3
前言4
1、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概念界定5
2、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对社会的发展产生的影响5
2.1影响市容市貌5
2.2影响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6
2.3、影响社会安定与和谐6
3、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现状7
3.1残疾人流浪乞讨所占比例较大7
3.2流浪乞讨人群年龄出现了偏低的现象7
3.3部分流浪乞讨人群的收入很高7
4、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8
4.1社会保险意识缺乏8
4.2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9
4.3政府救助管理法律需进一步完善10
5、加强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措施10
5.1提高民众社会保险意识10
5.2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11
5.3政府引导社会保险设立“流浪乞讨者”救助基金11
结语12
摘 要
流浪乞讨人员自古有之,在我国城市进程速度的加快的背景之下,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仿佛城市中不合拍的音符既反映出了我国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急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从实际情况来看,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出现因素是多方面的,那么,与之相对应的是救助管理的方法也应当是多样化的,治病需除根,对症下药之后才能够找到切实有效的方法。本文立足于社会保险措施,在对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现状的分析基础之上,发现了当前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从社会保险的角度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措施,希望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得到有效的救助和管理,也希望我国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效率能够得到提高,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提高人民的幸福生活指数。
关键词: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对策
前言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出现如同社会的隐疾,从不同角度反应出社会某一方面的管理缺失,近年来,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数量呈现出了上升的趋势,这不仅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同时也让人民的生活受到一定的影响,面对这种情况,我国的救助管理积极发挥着主要作用,希望能够通过及时的救助和有效的管理来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数量有所减少,希望能够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能够逐渐走上正常的生活轨道,然而,事实上却是在救助管理的过程中因为人们社会保险意识的缺乏、社会保险制度的不完善、我国社会救助管理法律的不完善以及社会保险机构对流浪乞讨者的立项相对薄弱等原因导致了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并为取得更好的效果。面对日益增长的城市人口,面对城市进程的加速,面对越发明显的城市治安管理问题,对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必须引起国家和社会的广泛重视,社会保险作为人们生产、生活的基本措施,其在社会稳定和人们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均起着积极的作用,为此,在面临日益加剧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问题时应该以积极主动的态势,提出并实施有效的救助管理措施来为社会的稳定和人们的生活基本保障做出相应的贡献。
1、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概念界定
所谓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顾名思义,是指在城市生活无着,流落在街头,以乞讨为生的人群,这一部分人群主要依靠乞讨、卖艺、杂耍等方法来维持生命。通过我国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中的规定,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才能算作是真正的流浪乞讨人员。其一必须是自身没有能力解决吃住问题;其二必须是没有亲友可以投靠;其三是在城市没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在农村也未享受“五保”供养;其四是正在城市依靠流浪乞讨过日的人员。从这一办法和实施的细则可以看出,2003年所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所救助的对象是必须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城市流浪乞讨人员。
2、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对社会的发展产生的影响
从实际情况来看,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出现给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笔者通过对近年来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对社会的发展产生的影响的调查发现其影响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2.1影响市容市貌
影响市容市貌这是流浪乞讨人员对社会发展的最直接表现,众所周知,一个城市的发展,不仅仅在于其经济的增速和增量,也在于城市环境的建设。流浪乞讨人员衣衫褴褛,行走在墙根之下,或者蜷缩在人流密集的车站或者闹市区,这就如同一幅美好的画作上出现不协调的部分,会让城市的环境和整体形象大打折扣。同时,流浪乞讨人员居无定所,长期生活在稍微能够遮风挡雨的城市角落,其卫生状况堪忧,比如:吃、喝、拉、撒状况极差、生病之后极易造成病毒的肆意传播等,这些都给城市的建设和市容市貌的建设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急需要对其进行救助管理。
2.2影响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在我国城市化加快的今天,城市管理工作是每一位市民高度关注的问题,但是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带来了极大的难度。例如:在车站或者闹市区人流密集的地方,常常能够看到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身影,他们的出现无形中让这些地方的管理工作难度加大,比如:城市交通的畅通无比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但是城市流浪行乞者常常占道行乞,这让交通压力进一步增加,常常会因此而造成交通堵塞,人群混乱等情况,甚至在实际工作中,当城市综合管理者对这一部分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耐心劝导时,他们充分利用“游击战”的战略战术,随时换点,重复上演,这种情况势必然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挑战,也影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3影响社会安定与和谐
根据我国民政局2016年12月的数据统计显示,流浪乞讨人员违法犯罪的案件总数为3.6万件,这比2015年上升了4.9%。由此可见,当前我国关于流浪乞讨人员违法犯罪的案件呈现了上升的趋势,这就反应出当前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影响了国家的社会安定与和谐发展。在流浪乞讨人员之中,有一部分人员因为心理的极端偏激,内心的价值观缺失所以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就给当地的普通民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并且,因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数量增加,常常在其内部还存在着因为争抢“地盘”而发生口角、打架、斗殴、拉帮结派等极其恶劣的事件,这些都严重影响我国社会的安定与和谐,都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高度重视,并想办法进行有效的救助管理。
3、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现状
来自我国民政局2016年12月底的数据统计显示,在2016年一年中,我国的社会救助站一共救助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412.5万人次,这一数据较之2015年同期增加了42万人,增长率为11.3%。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的流浪乞讨人群在近两年呈现出了增长的趋势,为此,笔者通过对官方数据的分析、对普通市民的访问调查、对常见流浪乞讨人员的观察发现,当前我国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的现状。
3.1残疾人流浪乞讨所占比例较大
为了进一步了解流浪乞讨人员的具体情况,笔者对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常见的流浪者进行了实地观察,通过观察的调查方法,笔者发现在石井街道常常出现的流浪乞讨者共有16人,在这16人中,有11人为残疾人,这占了总人数的68.8%,其中有2人为生病者,这占了总人数的12.5%,有3人为其它不清楚的原因,这占了总人数的18.8%。因此在城市流浪乞讨队伍之中,残疾人因为身体的残疾导致了体力或者脑力劳动的丧失,因此不能够或者很难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来获取生活的基本物质,因此采取了在流浪中进行乞讨的方式来维持基本生活。
表1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流浪人群调查表
类别
人数(人)
比例(%)
残疾人
11
68.8
生病者
2
12.5
其它
3
18.8
3.2流浪乞讨人群年龄出现了偏低的现象
来自广州市白云区2016年12月关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情况分析,在2016年全年中,广州市白云区所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的占了所救助人群总数的56%,年龄在30岁到60岁的人数占了所救助人群总数的23%,年龄在60岁以上的人数占了所救助人群总数的21%。这样的数据直接反应出了当前流浪乞讨人群的年龄出现了偏年轻化的现象。
3.3部分流浪乞讨人群的收入很高
在2015年的成都华西都市报第7期,第5版中报道了流浪老太依靠乞讨供养三个大学生的新闻事件。这样的事情一石激起千层浪,曾经在社会上引起了对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深思。事情的起因是一银行的工作人员几乎每月都会接受一位老太太前来转账,而所提供的钱均为零钱,数量在一万到三万不等,后来经过调查,发现这位老太太在车站和闹市区进行行乞,因为从外貌和衣着上来看,她年龄比较大,所以路人常常会毫不吝惜地慷慨施舍,因此,依靠这种流浪行乞的方式,老太的收入比一般城市的白领还要高。由此可见,在当前社会,部分流浪乞讨人员钻着国家法律的空子,欺骗着人们的善心,用这种丧失尊严的方法来改变自己的生活。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所出现的基本现状既应该引起国家和社会的深思,以积极的手段来对其进行救助和管理,同时还应该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深思,在面对流浪乞讨人员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有效措施来配合国家和社会的管理,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
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管理,这符合政府以人为本的管理法则,也符合人道主义原则,但是在进行救助管理时无论是谁也不应该盲目的进行,否则不但起不到良好的救助效果,甚至还会让救助成为影响社会发展和管理的障碍,为了能够进一步对当前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进行了解,笔者从社会保险的角度来对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4.1社会保险意识缺乏
实际上,在我国,人民当家做主,政府服务的基本目的均是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政策的宽松,政府的扶持和有作为让普通百姓均能够安居乐业,国民生产总值在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也在不断的提升,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国家针对人民的基本生活状况均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保险政策,比如:农村的新农合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不起病的情况;低保政策的实施也让许多贫困家庭有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对伤残人士的补助也可以满足其基本生活水平,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确立,失业人群补助等保险措施都能够保证一部分生活有困难的群众的基本生活。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城市流浪乞讨人群仍然在增加,这就不得不让人们进行反思。笔者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群众的社会保险意识缺乏,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于流浪乞讨的人群来说,他们长期让自己生活在闭塞的环境中,不愿意主动去了解、或者说缺乏途径去了解国家和社会在对于贫困人群的保险救助策略,因此在遇到自身遭遇变故或者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情况下便从本性出发开始走上了流浪行乞的道路。对于个人救助流浪乞讨的人群来说,实际上这一部分人也不了解我国的社会保障措施,或者说不够了解其中的具体条款,因此在遇到困难的人群时便善心大发不假思索地便开始救济。这样的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确实能够帮助一些确实有困难且在短时间之内没有获得解决途径的困难者,但是多数时候却是用自己的善心让一部分好吃懒做,思想行为均存在不轨的人寻找到了发财的机会。所以,社会保险意识的缺乏是当前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4.2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
虽然在社会发展的推动下,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强,但是完善需要一个过程,且在完善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暂时的弊端。从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来看,最大的问题是因为城市二元结构还需要进一步打破。在农村,虽然国家为每一位群众均提供了保障最低生活的保障制度,但是追求更好生活的愿望让一部分人希望通过城市移动掘金的方式来获取更多的金钱,这就造成了许多农村贫困人员抱着侥幸的态度来到城市流浪行乞。在城市,由于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跨区域和跨地域的问题上仍然没有进行彻底的解决,因此导致了一部分人员由于某种客观原因不愿意再回原居住地,但是在异乡也不能够享受到基本保障,因此便只能开始乞讨度日。这些都反应出了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有许多地方应该尽快根据国家实际情况进行更改或者完善,为救助和管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前提条件。
4.3政府救助管理法律需进一步完善
自从在2003年孙志刚事件发生以来,国务院便公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其内容规定了救助的范围、救助的实施者、救助的方法、以及被救助者应该遵循的原则等。但是从其内容来看,对救助的核实情况没有做出更为严格的要求,也为在法律中对救助者的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进一步的统计或者硬性的规定,更为对收容遣送时间做出强制性的规定,这些情况一方面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不愿意离开收容站,另一方面也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即使在离开了之后仍然又会重新回到城市开始流浪和行乞。所以,要解决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根本问题,政府救助管理的法律范围、法律措施都还需要进一步地扩大和完善。
五、加强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措施
经过调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有利于提高我国城市的良好发展,有利于我国社会的长治久安,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为此,笔者针对当前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社会保险的角度提出了相关解决措施和建议。
5.1提高民众社会保险意识
根据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意识指导实践,倘若意识存在差异,那么实践也会偏离社会的正常轨道。针对当前我国民众的保险意识缺乏的情况,国家和社会保险机构要将提高民众社会保险意识作为首要任务来进行。一方面,国家应该承担起积极宣传国家所提供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条款和作用,让普通民众能够对现行国家保障制度有较为清晰的了解和理解。在农村,国家和社会保险机构应该针对其具体情况进行定期宣传和培训,成立直接办事机构,提供一线咨询服务,或者针对乡亲的具体情况,提供上门服务,让有困难的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内感受到国家的温暖、社会保险机构的诚挚服务,这样便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打消一部分因为走投无路而打算进行流浪和乞讨人员的想法,其次,在城市,国家和社会保险机构也应当承担起积极的宣传作用,以社区、单位等为单位,对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相关保险险种进行通俗易懂的宣传,让广大市民对当前国家所采取的各种保险措施均有详细的了解,这样才能够让善良的市民在面对流浪者和行乞者时能够有更为理性的看法,而不时仅凭着一腔热血盲目救助,只有当救助方式非常规范时,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才能够起到真实有效的作用。
5.2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时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得以有效救助和管理的基本前提。针对目前城市二元结构的差异,笔者认为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或者采取相关措施打消这种二元差异,让享受农村社会保障的民众在城市中务工也能够享受到同等的社会保障服务,比如:生病就医、工伤理赔、生活最低保障、失业保障等均应该平等对待,这样才不会让本来已经生活在艰苦的条件下的人群感受到这会的差异,才能够从根本上调动自身的积极主动性,努力通过自己的勤劳去争取美好的生活。同时,国家还应该尽快实施大数据社会保障管理,让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跨区域的社会保障服务,让那些不愿意回到自己家乡的人群也能够在生活困顿的情况下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温暖,不至于为了挣扎在温饱路上向尊严低头,走上流浪行乞的道路。
5.3政府引导社会保险设立“流浪乞讨者”救助基金
实际上,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对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也不仅仅是通过国家的力量就完美完成的,为此,国家政府应该在管理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出牵头和引导的作用,可以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相关细则,通过法律法规的方式充分调动社会保险机构的力量来加入到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之中。比如:可以引导社会保险机构设立“流浪乞讨者”专项救助基金,这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国家的管理压力,同时也能够为社会福利组织、社会慈善机构等提供明确而有利的帮扶路径,更能够让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更有序、更有效地进行。
结语
面对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问题,社会保险应该积极参与其中,针对当前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让真正的流浪人群、乞讨人群能够从物质上和心理上均感受到国家的温暖、社会的温暖、人与人之间的温暖,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是一项复杂而繁复的工程,因此,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国家和社会充分发挥出积极的作用,这样才能够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收到有效的措施。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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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得到了导师谢老师的辛勤指导,从题目到提纲再到初稿,谢老师非常耐心的指导我进行论文的写作和修改,论文的完成和谢老师的指导是分不开的,再次对谢老师说您辛苦了,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