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问题
问题一、1、当前制约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瓶颈有哪些?
保险市场结构失衡
保险费率不够合理
保险基金的运用范围和方式受到种种限制
总准备金的提留不够科学
保险税率结构严重失衡
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乏力
2、试分析促进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有利因素有哪些?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需要保险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保障,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我国正处在体制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正在进行深刻变革,商业性养老、医疗保险等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将大有作为;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将把保险作为防范风险、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重要手段,对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大。
我国正在进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扩大内许、扩大出口和西部大开发等战略措施的实施,带动着基础设施建设和进出口贸易等蓬勃发展,要求保险业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
随着科技进步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风险因素明显增多,人们的风险与保险意识不断增强,保险需求也随之迅速增加。
加入世贸组织,我国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保险作为支持国际竞争不可缺少的手段,将有更大的用武之地。
受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全球保险业正面临重大调整和变革,这是我国保险业加快自身发展,尽快做大做强,迅速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有利时机。
3、对保险业征收的税赋主要有哪些?你认为该如何进行保险业的税制改革?
(一)对保险公司的税收 现行《税法》规定,对保险公司的税收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随营业税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营业税:营业税的征收税基为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包括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和迫偿款收入,税率从 2001年起,每年下调1个百分点,分三年将税率从8%降低到5%,即2003年1月1日起降至5%。 2.企业所得税:征收税基为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即承保利润与营业外利润之和。税率:中资保险公司为33% (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的,暂按18%征收,3万元以上至10万元暂按27%征收),外资保险公司为中央税30%,地方税3%(地方税的减免权由省一级人民政府行使)。外资保险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为:(1)在经济特区开办或设立机构、场所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2)在经济特区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设立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商投资者投入资本或总部拨付营运资金超过1 000万美元,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再投资退税的优惠,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 3.城市维护建设税:随保险公司缴纳营业税而缴纳。税基为缴纳营业税的税额,税率根据所在地区不同分三档差别税率,市区为7%,县城和镇为5%,不在市区、县城和镇的为1%。但该税种只对中资保险公司征收,外资保险公司不征收。 4.教育费附加:随保险公司缴纳营业税而缴纳。税基为缴纳营业税的税额,现行征收比例为3%。 (二)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税收 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购买保险的支出没有减免税的规定,但规定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现行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对保险业的影响 (一)现行税制对保险业的行业特殊性考虑不足,税基不合理,税率较重,增加了保险业的负担 1.保险业不同于其他商业企业,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为保费收入,而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收入,而是负债,且负债金额,即承保金额是保费收入的几百倍或几千倍,以此为税基征收营业税,更加重了保险公司的负债。 2.保险公司营业收入中包含应收保费部分,而由于保险市场主体增多,市场竞争激烈,应收保费,尤其是财产保险公司的应收保费,往往挂帐一段时间后冲销,而以这根本未见到钱的应收保费作为营业税税基的一部分,明显不合理。 3.近年来,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开发并销售了投资连结、万能和分红险等集保障和投资于一身的新险种,新险种的一部分保费收入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款或给付,另一部分为投保人委托保险公司投资理财的本金,而营业税将这部分本金也作为征税税基,明显不符合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4.保险公司开办的部分险种是为满足公众需要,实现社会稳定的亏本险种,如农业保险。对这种明显属于政策性的险种征收同样的营业税和城建教育费附加,明显加重了保险公司的负担,打击了保险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 保险公司的营业税税率虽从8%降低到5%,但因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保险公司,尤其是中资保险公司经营时间短,积累少,底子薄,而保险是我国实施养老改革、医疗改革的有力补充,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所以应属国家扶持的产业,5%的营业税率仍高于交通运输、建筑、邮电通信和文化体育业的费率。 (二)现行税制下,中资保险公司比外资保险公司承担较重的税负 企业所得税,中资保险公司为33%,外资为30%,中央税为必交,但部分省级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免除或减低外资 3%的地方税;其次,对外资保险公司有减免税收和再投资退税的规定,而中资公司没有;且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外资保险公司无须缴纳。 而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应尽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给予外资保险公司国民待遇,而现行税制下,外资的税收待遇明显优于中资,这对发展时间短、积累少、底子薄的中资公司,在与经营时间长、资本金雄厚的外资公司竞争时,无疑是雪上加霜。 (三)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现行税制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税收减免不足 与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税制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税收减免方面还很不足,我国只规定保险赔款,即补偿性的赔款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但对投保时支付的保费支出、年金给付、满期给付和保单红利均没有减免税的规定。 美国对一些购买延期年金支付的保费实行税收扣减,对保单红利、保单的现金价值、年金和死亡给付金给予税收减免。 瑞士自1999年1月1日对保障缴款可减免课税的最大数额为5 789瑞士法郎,对不属养老金计划的自谋职业者,减免数额可达28 944瑞土法郎或其所得收入的20%;商业性的两全寿险保单所得利息免税。 日本1984年建立了生命保险费和年金保险费的扣除制度,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也建立了保险费扣除制度,非积累型的保险费支出最高可扣除3 000日元,积累型的可扣除15 000日元;购买对个人发行的寿险保单所支付的保险费可从应纳税额中扣除最高额为50 000日元。同时死亡收益、生存收益或两全收益的保单可以减税。 我国台湾地区《所得税法》规定,人身保险、劳工保险及军、公、教保险的保险给付免纳所得税。 因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且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明显,同时我国正在进行养老和医疗改革,而保险是经济转型过程中的有力支持和稳定器,现行税制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减免税的缺乏不利于人们适度安排养老和医疗,增加了养老和医疗的负担,也不利于社会稳定。
改革现行税制的意见和建议 (一)合理明确营业税的税基,并降低税率 营业税的税基中应剔除应收保费、新产品中的本金部分,并将农业保险等政策性险种的保费收入剔除。营业税税基合理化,有利于增加保险公司的税后利润,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和税源的稳定性,同时对农业保险免税,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改变农业保险的缩减趋势,符合“十六大”提出的“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指导方向。 保险,在经济转型时期起着稳定社会的重要作用,而保险,尤其是寿险属于高层次的消费品,具有高价弹性,即价格升高则人们消费总量减少,价格降低人们的消费总量增加。所以,如降低税率至3%,保险产品的定价会相对降低,则有利于促进保险产品的销售,不仅可以促进保险业加快发展,同时也增加了税源和税收总量。 (二)统一内外资保险公司的税制,公平税赋 对外资保险公司实行税收优惠曾起到引进外资,扩大对外开放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加入WTO,大量城市逐渐开放,中资公司尤其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正处于股份制改革时期,同时面临着激烈的竞争,统一内外资保险公司的税制,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规律,增强中资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同时也增加了国家的税收总量。 (三)增加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减免税规定 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人民的医疗、养老逐步由单位统管转向社会保障,而社会保障仅仅满足了生存的基本需要,自我积累和购买商业保险成为维持生活水平的重要手段,增加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减免税规定,有利于促进人们自主安排保障,降低对社会保障和国家的期望与依赖,有助于社会稳定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4、你认为该如何进行保险费率改革?
答: 过去,机动车辆保险从条款到价格甚至保单格式都是由保险监管部门“统管”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各家保险公司在价格上进行恶性竞争,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降低。这一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当时车险市场高回扣、高返还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了车险市场秩序。现在,我国已加入了WTO ,保险业开放进程加快,众多外资保险公司相继进入中国,车险继续保持“统一面孔”显然已不适应市场变化和消费者的需求。
对保险公司来说,车险市场化正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大好时机。谁家的产品更经济实惠,服务更细致周到,更符合消费者需求,谁就能在市场上抢占先机,争取主动。但是,市场环境宽松并不一定就带来源源业务,保险公司还需要练就过硬本领。例如必须降低经营成本,必须具备快速理赔能力,必须增强市场洞察力和创新能力等等。 对消费者来说,车险市场化将带来更多的实惠和更大的选择空间。比如,不出险的“优秀客户”将受到保险公司礼遇,将享受到更优惠的价格或更多的增值服务。而那些经常出险的“高危客户”,保费则会相应提高。这样,不仅能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也有利于鼓励车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此外,消费者还可以货比三家,挑选最适合自己的产品。
全国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改革将于今年开始实行,车险从产品到费率将全部市场化。这意味着,车险将改变“统一面孔”,保险公司将细化风险,灵活定价;机动车辆投保人将面临更加多样的选择,享受更加周到的服务;财产保险市场将迎来“百花齐放”的局面。